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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会计文书中的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思想探析

2011-04-11彭志云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非营利寺院敦煌

陈 敏 彭志云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06)

敦煌会计文书中的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思想探析

陈 敏 彭志云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06)

敦煌寺院是典型的非营利组织,其财务管理具有民主性、自觉性、公正性等特点,这些特点的形成既受非营利组织的影响,也受寺院宗教环境的影响。敦煌宗教寺院财务管理公正与诚信的品质对现代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与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敦煌寺院;非营利组织;宗教意识;财务管理

一、引言

1900年发现的敦煌莫高窟藏经洞文献包罗万象,除了四书五经、经史子集、佛教典籍之外,还有大量的经济文书,如借据、账本、地契等,被称为人类进入中世纪历史的钥匙。在这些保存下来的敦煌会计文书中,有许多是反映敦煌寺院这一非营利组织财产管理方面的原始资料,这为国内外学者研究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著名学者唐耕耦先生一直致力于这类文书的研究,他所著的《敦煌寺院经济文书研究》 (1997)[1]不仅对敦煌寺院各类会计文书的内容和结构进行了概述,而且指出了这些文书的重要史料价值。他认为,在公元十世纪中国敦煌寺院留存下来的残本文书中,寺院账目管理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令人吃惊,其中敦煌报恩寺的财务管理相当健全。在对敦煌寺院财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的研究方面,公维章、文谰(1997)[2]在 《敦煌寺院中的会计——直岁》一文中,对敦煌寺院“直岁”一职出现的原因、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探讨。王祥伟(2004)[3]则利用 《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和北京图书馆敦煌微缩影印资料对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的财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方式进行了探析,为进一步研究其他地区寺院经济的相关问题和现代财务管理问题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参照系。在对敦煌寺院具体财产管理特点和意义的研究方面,明成满 (2008)[4]在简要概述敦煌寺院经济文书,并探讨敦煌寺院财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方式以及敦煌寺院经济文书所体现的会计和审计思想的基础上,从总体上对敦煌寺院财产管理中体现的民主性特点及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对这些财产管理特点的分析,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当今一些单位财物管理制度的完善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此外,王祥伟 (2008)[5]利用敦煌会计文书对晚唐五代宋初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的特征及意义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当时敦煌寺院对财产管理是相当成熟且有进步意义的,这不仅对了解当时敦煌寺院财产的管理状况及敦煌寺院经济大有裨益,同时对进一步了解我国唐宋时期各地寺院经济管理及对今日财务活动所提供借鉴作用有着深远的意义。在对敦煌地区社会文化背景及宗教信仰的研究方面,陈敏、谭燕亮所著的《敦煌会计文书的史料价值研究》(2009)[6]一文从唐五代时期发达的商业经济、繁荣的东西文化交流、寺院特殊的社会地位三个方面阐述了敦煌会计文书产生的历史背景。王祥伟(2005)[7]则深入探讨了九、十世纪敦煌佛教界对当时敦煌民众的社会生活及敦煌社会的稳定所做出的贡献,以进一步凸现当时敦煌佛教的真实面貌。在对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方面,张彪,张士建 (2003)[8]认为获取并有效使用资产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使命以及区别于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特征,决定了收入与支出管理是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负债与权益筹资管理应当成为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崔国平在《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6)[9]一文中,通过与政府、营利组织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比较,提出了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特点,同时从财务透明度、筹资规模、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四个方面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与研究。赵峥、陈佳佳在《浅析中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 (2010)[10]一文中,对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后,指出了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对策。

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学术界对敦煌会计文书中的敦煌寺院财务管理这一领域的研究并不多。基于此,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特点和宗教意识两方面指出敦煌寺院财务管理对现代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指导意义。

二、敦煌寺院是典型的宗教非营利组织

中古敦煌是一个传统的佛教名城,当地寺院林立。据李正宇先生考证,晚唐五代时期的敦煌寺院主要有龙兴寺、三界寺、开元寺、灵图寺、普光寺、大乘寺、金光明寺、净土寺等十七寺[11]。作为宗教物质载体的敦煌寺院,是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的集合体,其经济来源主要通过宗教的集资和积累来实现,包括政府和社会上层的赐予和捐赠、普通民众的布施和奉献以及寺院本身的经营等[12]。它是僧人主持佛法和修学的道场,是实践佛陀慈悲济世教义的活动阵地,也是当地人们精神寄托的场所。

在我国,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不履行政府职能,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分为公立非营利组织与民间非营利组织。我国财政部于 2004年底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指出,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符合以下三个特征的实体:一是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是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三是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显然,敦煌寺院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范畴,因而具有一般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性质。

应当注意的是,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名称,定义此名称的目的在于避免与我国特有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相混淆,而国外对此类组织一般称之为 “非营利组织”。因此,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实际上就是国际上通常称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对非营利组织性质的界定,被广泛接受的是美国学者萨拉蒙(Salamon)提出的非营利组织六大特征:组织性(正规性)、民间性 (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13]。

1、组织性

组织性,也称正规性,是指正式的非营利组织需有成文的章程、一定的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场地、经常性的活动等,并具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登记的合法身份,只有这样才能具有契约权,并使组织的管理者能对组织的承诺负责。

2、民间性

民间性,也称非政府性,是指非营利组织在制度上与政府相分离,即非营利组织既不是政府机构,又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不能接受政府的资金支持,也不代表非营利组织不与政府合作。实践证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合作。

3、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是指目的和用途的非营利性,即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可以盈利,但不能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且组织的利润只能继续用于组织的使命,而不得在成员中进行分配。

4、自治性

自治性是指非营利组织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因而能控制自己的活动,并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而不受制于政府或其他组织。

5、志愿性

志愿性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是非营利组织的成立不是强制的,而是民间自发成立的;二是非营利组织的成员大都不是法律要求组成的,而是自愿组成的;三是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

6、公益性

公益性是指非营利组织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决定了非营利组织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敦煌寺院作为一个特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除了具有上述一般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之外,还具有部分服务人民大众的服务行业的性质。它提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给佛教徒提供一个合法场所,用以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敦煌寺院是传播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摇篮,是慰藉众生心灵空虚的药店,它秉承善良、光明、淡泊、脱俗,是具有济世利生特性和优势的佛教产物[14]。

三、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特点

一般而言,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与其性质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 “组织性”是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基础,其要求非营利组织拥有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法规体系以及明确的职责权限划分制度。“民间性”和“自治性”要求非营利组织加强对收入的管理,拓宽筹资渠道,尽可能多的吸引社会捐赠,避免过于依赖任何一种收入来源。“非营利性”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其要求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从属于组织的整体目标,即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志愿性”要求非营利组织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用人与激励政策,以提高非营利组织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从而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公益性”要求非营利组织加强支出管理,确保将筹集到的公益资金主要用于公益目的[15]。以普渡众生为己任建立起来的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具有以下管理特征:

1、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免非常严格

从敦煌会计文书的记载来看,敦煌寺院财产的管理者既有普通的职事僧 (如直岁),又有一般僧官 (如寺院三纲、法律),还有敦煌地区都司的最高僧官都僧统。其中,直岁是敦煌遗书中最常见,也是职事僧中最基层的财务管理者。其职责主要是掌管寺院的经济事务,负责寺院的收支,并详细记录,每年年终还要写出年终结算报告书,向本寺徒众和都僧统汇报,相当于现代的会计。寺院三纲与法律一起负责统管寺产。都僧统则掌握教团内的司法权、财权及任免权,对各寺院的财产管理进行最终决策与最高领导。

当时敦煌寺院为加强寺产的管理,防止财产流失、被盗,寺院经律规定寺院必须选择诚实能净持戒者作为寺产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 (如直岁)。职事僧和一般僧官的任职,都是先由全寺徒众公开推荐选举,然后上报都僧统批准,当徒众的意见和都僧统的意见不同时,都僧统往往会听取徒众的意见。由此,选举出来的职事僧和一般僧官都是得到本寺徒众共同认可的,德操、修养兼备的可靠之人,他们各司其职,共同对寺院财产进行着严密的管理。可见敦煌寺院在选拔财务管理人员时非常谨慎和民主。

此外,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不仅在选任时需要得到全寺徒众的共同认可和最高僧官都僧统的批准,而且辞职也要在全寺徒众共同审查和上级僧官审勘无误之后,由都僧统最终作出同意与否的判辞。可见敦煌寺院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免制度是较为完善和合理的。

2、财务管理活动的民主化

从敦煌会计文书反映的情况来看,不管是专门负责财产管理的僧人,还是寺院其他徒众,均在寺院的财务管理活动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主要体现在寺院财产的年终算会和点检活动中。算会是指敦煌各寺在年终或岁初对寺院一年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并形成核算文书 (称为算会牒),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都僧统司审核。整个核算过程一般是在直岁或都师的主持下进行,由都僧统司派来的僧官和寺院全体徒众参与并监督,算会结束后,徒众须在算会稿中签名画押,才能最终形成一篇上报算会牒。点检是指敦煌寺院在对日常财产管理工作进行交接时,由寺院负责人、徒众全体一一清点财产,标明每件财产的现状和来历等,并由上任交管下任,同时还要就点检情况形成一篇上报牒文 (称为点检历)。整个清点过程是在判官主持下进行,由所有法律、寺院三纲、直岁及全寺徒众等共同参与。

这种由全体徒众参与寺院财产的核算、盘点活动,而非由寺院僧官或直岁独断专行的行为,使得全寺徒众均对本寺的财务状况了如指掌,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审查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寺院财务管理活动的民主性。此外,敦煌寺院实行由僧官、牧羊人等人组成的管理小组对财产进行集体管理。寺院中地位很低的沙弥等普通僧众都有机会担任地位很重要的直岁一职。普通僧众可向僧官申诉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这些都进一步说明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是相当民主的。

3、财务管理人员定期轮换

在敦煌会计文书中,多处反映了有关寺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定期轮换制度。如前面提到的点检活动,即寺院在某一会计年度末对全寺财产进行核算清查后由前任交付下任负责人,就是定期轮换制度的重要体现。一般而言,寺院实行一年一交接,而且每次涉及到的交接双方很多,这说明敦煌寺院内部财务管理者的任职期限很短,一般为一年,而且定期轮换,这能有效地防止他们利用职权之便贪污、盗窃寺院财产。需注意的是,寺院的僧官在轮换时往往是数名僧官同时变动,即僧官集体就职和离职、寺院僧众同时推举数名僧官人选,这说明敦煌寺院的僧官对所管理的财物是集体负责的。

此外,敦煌寺院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前后任交接时,需要全寺徒众和上级都僧统派来的僧官对他们在职期间所执掌的财物予以审查,写明所交接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下落等,并注明前后任名字,形成常住什物点检历,常住什物点检历要呈给寺院的上级主管僧官都僧统批准,都僧统签过字的“状”就成为下一次清点物品的依据 (称为常住什物点检历状)。若发现财物短缺,职事僧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最终以现物赔偿或者作为欠债登记入账。与此同时,即将上任的财务管理人员需从寺院方面或从前任职事僧领得常住什物、常住斛斗的登记账目 (称为领物历)。领物历上需注明各类常住物品的数量和名称,以作为其以后离任结算时的抵账凭证。这种离任经济责任稽审制能有效地防止寺院财产的流失,并能使前后任财务管理人员当面清点财物,避免他们在财物出现损失时相互推卸责任。

4、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具有科学性

首先,在敦煌寺院的整个财务管理过程中,处于不同职位、不同级别的财务管理人员都对寺院财产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和监督。比如在算会和点检活动中,最高僧官都僧统都会派来僧官参与这些财务活动,以实地了解敦煌寺院的财物状况,从而起到了内部监督的作用。待算会和点检活动结束后,职事僧还需将算会牒和点检历呈交给上级主管部门都僧统司审核。整个过程十分典型地体现了上级对下级的财务监督。

其次,敦煌寺院中下级徒众对上级僧官也有着严密的监督。比如在每次算会和点检活动中,全寺徒众都会参加,并保证在他们的监督下对本寺财产进行核算和清点,徒众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当面指出,并要求财产负责人作出解释。若前任负责人有欠寺院债务的情况,那么不管该负责人是职事僧,还是僧官,都需要明确登记在册,然后再转交下任。若这些债务在下次结算并交接时仍然没有清偿,则根据实际情况将所欠账目转入下次账目之中。若寺院决定对这些债务进行处理,则往往不能由僧官独自处理,而应由寺院徒众统一决定。这些制度都有利于防止财务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蚀寺院财产。

再次,敦煌寺院的同级财务管理人员之间也存在着互相牵制和监督。比如库头担任现金出纳岗位,但是他每次开钱柜时必须有三人在场才行。寺主、直岁等职事僧总管寺院的常住什物 (日常用品)和诸色斛斗 (各种粮食),但同时又有若干僧徒结伴、结团集体执掌。敦煌寺院财产的最高管理权不是集中在某一人手中,而是有几个人共同掌管。

总之,在整个财务管理过程中,各类人员都要尽职尽责,一旦出现问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些责任在任职开始就有了严格的规定。因此,任何财务管理人员都受到这些规定的制约,如若经管不善就要按约负责赔偿,而不会得到法外施恩。

四、宗教意识对敦煌寺院财务管理的影响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到,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确实非常严密、科学和公正,许多研究者都对此叹为观止。那么这种财务管理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着一些特定的原因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当时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宗教意识作用是影响敦煌寺院财务管理行为的主要因素,接下来笔者将就此观点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更深入地理解敦煌寺院财务管理思想的内在本质,从而为现代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提供借鉴。

敦煌会计文书形成于公元 5-10世纪之间,即唐代中后期至宋初。这一时期的中国十分重视商业的发展,实行了一系列有利的政策措施,使当时的商业经济十分发达,进而促进了敦煌寺院与外界各类商业贸易活动的发展,如借贷、租赁、施赠等。与此同时,一千年前的敦煌是我国与西域诸国交通和贸易的咽喉要塞,是丝绸之路的中心。十几个世纪以来,这里曾经汇集着来自欧洲的货物和文化,来自中亚的语言和文字,来自印度的艺术和宗教,它们在这里与中华文化全面交融,不仅留下了珍贵的佛教经文、瑰丽的石窟壁画,还带动了敦煌寺院佛教、经济、文化的繁荣,在佛教地位倍受推崇的隋唐时代,为促进敦煌寺院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宗教背景。对此,季羡林先生曾说:“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系、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只有四个:中国、印度、希腊和伊斯兰,再没有第五个;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敦煌和新疆地区,再没有第二个。”

在隋唐时期,由于统治者推行佛教复兴政策,使得佛教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作为丝绸之路重镇的敦煌,则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佛教文化中心。到了晚唐五代时期,尽管中原佛教已趋于没落,但敦煌地区的佛教却如日中天,成为当地的官方宗教,在百姓中影响非常大,佛教寺院规模也因此急剧扩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东西方佛教传播和交流中心的敦煌寺院在当时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并在与外界的经济交往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寺院文化,寺院经济因此迅速膨胀,使得当时的敦煌寺院不仅拥有土地,而且拥有房产、佃人、店铺等大量财产,为寺院从事布施、借贷、租赁等经济活动提供了丰实的物质基础。财产的增加和经济的发达并没有导致敦煌寺院财务管理的混乱和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背后的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可以归因于敦煌寺院僧众的佛教思想意识作用。

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宗教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人们会因为信仰而奉献、禁欲、苦行直至牺牲。而且宗教所强调的社会责任感与高度奉献精神能够强化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相互信任程度,并使宗教信徒具有更好的精神 (和身体)健康,具有更多的爱心与奉献行为,不仅如此,宗教对于婚姻、生育、忠诚、犯罪等都有相当的、独立的影响。在宗教参与率较高的城市,异常和犯罪率较低[16]。当时的敦煌,佛教成为官方宗教,并深入人心,在寺院僧众中影响尤为巨大。当时的佛教提倡平等思想和“六和敬”思想,即佛性人人平等、生活上互相照顾、语言上互相劝善止过、心胸开阔、思想统一、经济均衡等。这些佛教思想随时警示着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遵守各自的职责、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敦煌寺院僧众在管理财物的过程中,因受到佛教潜意识的影响,促使他们在财务管理方面更倾向于诚信与公正,进而在敦煌寺院内部形成了一种科学、友好、和谐、公正的会计环境,并不断延续下去,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寺院僧众,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敦煌寺院的会计诚信度,而且促使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活动更加严密、科学、公正与民主。因而,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体系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五、敦煌寺院财务管理思想对现代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启示

尽管一千多年过去了,我国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敦煌寺院内部严密、科学和公正的财务管理特点以及寺院僧众具有的宗教意识,在当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敦煌寺院财务管理特点的启示

我国现行寺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入与支出的管理,其中,寺院收入是指寺院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应分非自创收入与自创收入两部分进行管理。寺院支出是指寺院为组织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其社会使命而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其应按用途分项目及活动支出与行政支出分别进行管理。我国现行寺院的财务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宗教负责人财务管理观念淡薄,在选拔寺院财务人员时未严格把关,导致寺院财务人员往往是“兼职”或 “半路改行”,也没有进行过相应的会计上岗培训和后续教育,因而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和职业道德,使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实际要求差距甚远;二是寺院会计机构设置不合理,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未依法设置账簿,导致寺院内部货币收支混乱,经常发生实物资产被盗的情况,其责任归属也不明确;三是财务管理不公开、不透明,不能确保及时向信教群众公布寺院的财务状态;四是缺乏严密的内部监督,主要体现为内部控制不健全,未形成各级之间相互牵制和监督的机制,而且审批制度也不完善,经常采用口头方式而非书面签字方式进行审批;五是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其原因在于寺院既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因而不属于政府审计的范畴;又不属于市场经济部门,因而不受市场经济管理部门的强制性社会审计,这样就使得寺院游离于外部审计监督的范畴之外。

现行寺院应在借鉴敦煌寺院财务管理思想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建立具有佛教特色的发展理念和管理特色,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提高宗教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意识,实行先由全寺徒众公开推荐选举财务人员,再由上级批准任命的机制,同时将诚实和敬业作为选拔财务人才的首选要素,而且最好从已有的寺院僧人中挑选。此外,寺院还应实行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定期进行后续教育,以促使寺院财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更新与拓宽业务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使自己成为遵纪守法、精通业务的合格专业人才。二是合理设置财务岗位,实行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明确各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以督促财务人员依法设账,真实记录财务收支状况,从而加强寺院财产的管理。具体而言,寺院会计应建立总账和明细账;出纳应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并每日与会计对账,做到日清日结;设有物资库房的要建立物资明细账,以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的民主性,即确保全寺徒众在寺院的财务管理活动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并组建两人以上的管理小组对寺院财产实行集体管理,以防止财产管理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之便侵蚀寺院财产,并督促他们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定期接受财务审计、公布财务报告与审计结果、接受公众质询等,以促使寺院自身重视资金运作情况、防止财务的暗箱操作和财务腐败,并确保及时向信教群众公布寺院的财务状态,提高社会公信度。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各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比如上级主管部门应派遣专人参与寺院的财务管理活动、普通僧众有权参与并监督寺院的财务管理活动、一项财产应由多人负责管理等。此外,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审批制度,即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审批权限,并严格执行签字审批制度,对于一些重要事项还应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五是建立与政府、社会之间互动的监督机制,以加大外部对寺院财务管理的监督,即不仅要求寺院自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自身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年一度的审计监督,而且要求政府和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寺院的财务管理,从而使非营利组织的自律与政府、社会的监督形成良性的互动,为寺院的发展与公信力的提高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当然,敦煌寺院的财务管理思想对于除寺院之外的其他非营利组织而言,也具有同样重要的借鉴意义。

2、宗教意识的启示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人类在科学技术、物质文明方面都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但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强烈冲击着人类的伦理观念、传统信仰、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因此,在现代社会,信仰与诚信缺失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文化环境上。近年来我国因混乱的财务管理和暗箱操作而引发的贪污腐化等丑闻经常见诸报端,如 2001年发生的中国妈妈“胡曼丽”事件、2007年发生的牙防组事件等,就是因为缺乏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而出现的事件,这无疑促使着人们从不同角度不断对非营利组织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深刻反思。可以说,文化是一个非营利组织的灵魂,渗透于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之中,它通过影响内部人员的价值观念来影响他们的行为。若一个非营利组织缺乏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就容易导致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造成非营利组织财产损失,并影响其信誉。因此,积极、诚信的文化环境对一个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回到敦煌寺院,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寺院僧众因受到佛教潜意识的熏陶,使得他们在财务管理方面更倾向于诚信与公正,这足以说明宗教信仰对寺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影响作用。那么将这种宗教意识与财务管理行为的内在联系推广到非营利组织中去,我们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构建一个科学、友好、和谐、公正的文化环境,可以让财务人员在思想上自发形成一种信仰和一种诚信的价值观念,这种信仰和价值观念将影响他们在财务管理活动中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从而使得整个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更加严密、公正、民主和高效,推动非营利组织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编辑:芝山;校对:朱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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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Management Thoughts of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in Dunhuang Accounting Instruments

CHEN Min PENG Zhi-yun
(Accounting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College,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Hunan 410006)

Dunhuang temples,whose financial management has democratic、 self-aware、 fair characteristics,are typical nonprofit organizations,the formation of these characteristics not only has factors of NPO,but also is affected by the religious environment of temples.The justice and integrity in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religious temples in Dunhuang plays positive references on improv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intern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modern NPO.

dunhuang temples;non-profit organization;religious consciousness;financial Management

F275

A

2095-1361(2011)01-0123-06

2011-01-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敦煌寺院经济文书的财务思想与会计制度研究”(编号:10CJY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陈 敏 (1973- ),女,江西丰城人,湖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会计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会计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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