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东山地区湿陷性黄土处理方法的探讨
2011-04-11赵永伟
赵永伟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13)
1 场地概况
太原东山地区地形复杂,经长年累月的雨水冲刷,多为黄土台地和冲沟结合的地貌特征,高差可达20 m或者更多。湿陷土层大多为Q3纪马兰黄土,随地势变化湿陷等级变化较大,冲沟内多以Ⅰ级非自重湿陷为主,湿陷土层1~5 m;台地部分较低的部位(高差10 m左右)多Ⅱ级自重湿陷,湿陷土层7~15 m;高台部分以Ⅲ级、Ⅳ级自重湿陷居多,湿陷土层数10 m不等。
2 湿陷性黄土的形成
太原地区年平均降雨量在250~600 mm之间,属干旱气候、半干旱气候条件。在这样的条件下,太原东山地区的湿陷土层天然含水量较低,土体本身的结构性很强,从而形成了很多土体直立达十几米的自然景观。
3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的选择
基于这样的湿陷性黄土场地,建筑物的地基处理有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垫层法、强夯法、预浸水法、灰土(土)挤密桩法、桩法、孔内深层强夯法(近几年太原东山地区使用较多),化学加固法、双复合桩法等方法。处理的目的都是消除湿陷性,也可用于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
3.1 垫层法
包括素土垫层和灰土垫层。处理深度一般1~3 m,当处理厚度超过3 m时,挖、填土方量大,施工质量不易保证(目前也有6 m以上换填,主要做法是下部用素土换填,分层碾压,上部采用灰土垫层)。《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中注明承载力特征值素土垫层不宜超过180kPa,灰土垫层不宜超过250kPa。优点:工期短,施工工艺简单;缺点:局限于低层建筑或多层建筑。
3.2 强夯法
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是在重锤夯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地基处理方法,通过夯锤对地基土反复冲击和振动,从而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并降低其压缩性,改善地基性能,地基处理有效深度预估值最大12 m。优点:工期短、效率高、施工工艺简单;缺点:振动和噪声较大,场地要求高,场地附近不能有已建建筑物。
3.3 预浸水法
此方法一般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土层较厚、湿陷性强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是在修建建筑物之前,预先对湿陷性黄土场地大面积浸水,使土体在饱和自重压力作用下发生湿陷产生压密,以消除全部黄土层的自重湿陷性和深部土层的外荷湿陷性。由于浸水时场地周围地表下沉开裂,并容易造成“跑水”穿洞,影响附近建筑物的安全,所以在空旷的新建地区较为适用。优点:处理湿陷性效果较好;缺点:必须保证水量充足,临近没有建筑物。此法工期较长,一般在1年左右,还要注意场地附近边坡稳定问题。另外,地基预浸水结束后,在基础施工前应进行补充勘查工作,重新评定地基土的湿陷性。
3.4 灰土(土)挤密桩法
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处理湿陷性黄土场地的方法,原理是通过成孔过程中的横向挤压作用,桩孔内的土被挤向周围,使桩间土得以挤密以达到处理湿陷的目的。适用于加固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地基,它是利用打入钢套管或振动沉管或爆扩等方法,在土中成桩孔,然后在孔中分层填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而成。其上部荷载由桩和桩间土共同承担,挤密后的地基为复合地基,上部荷载通过地基往下传递时应力要扩散,而且比天然地基扩散的更快,在加固深度以下,附加应力将大大减少,灰土(土)挤密桩对地基的加固处理效果不仅与桩距有关,还与所处理的厚度与宽度有关。优点:能够很好地消除处理范围内土层的湿陷性,加强土体后承载力有明显提升。缺点:同灰土垫层法类似,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250 kPa左右,不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地基处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中明确指出,处理深度5~15 m。由于设备限制,一般设计过程中,用此方法处理湿陷土层在10 m范围内比较常见。
3.5 桩法
原理为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使上部荷载通过桩基础直接传递至压缩性低或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岩)层上,当地基受水浸湿后完全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础一般采用打入桩、静压桩、钻孔或人工挖孔灌注桩以及沉管灌注桩等,近年来,使用较多的为钻孔(或人工挖孔)灌注桩、静压桩以及沉管灌注桩。在湿陷性黄土场地使用桩基础与其他地区最大的区别在于,设计计算时,在湿陷土层范围内不但不能考虑桩身的侧摩擦力,还应在桩的承载能力上减去桩的负摩擦力。优点:直接穿透湿陷土层,完全不考虑湿陷土层对建筑物的影响;缺点:设计桩长较长,经济性方面较差。
3.6 孔内深层强夯法
原理为预先挤密成孔,对土体进行挤密,至设计标高后自下而上分层填料强夯并夯扩,第二次对土体进行挤密,形成高承载力的密实状体和强力挤密的桩间土相结合的加强体。通过对土体的挤密消除湿陷性并提高地基承载力,此方法遇到含水夹层或地下水位较高时无法成孔。采用整片地基处理时,自基础侧边外延宽度可采用地基处理深度的1/3,同时不小于2 m或外扩3排桩。当桩体填料为活性胶结性材料时可适当减少外扩尺寸。优点:工期短,经济性较好;缺点:当场地土含水量小于14%时,施工难度较大。建议施工前对场地土进行含水量试验,当含水量较小时,可以采取增湿措施。
工程实例:太原东山某住宅小区,场地为Ⅱ级自重湿陷,基础底以下湿陷土层10~13 m不等,基底下场地土含水量最小为16%,建筑物为地上28层,地下1层。设计桩长18 m,正三角形布置,桩间距1.0 m,挤密成孔400 mm,填料为1∶4水泥土,夯扩后直径不小于600 mm,桩顶铺设300 mm厚3∶7灰土,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小于400kPa。检测要求,复合桩基检测加载为1000kPa(2.5倍),桩体范围内湿陷性全部消除,填料压实系数不小于0.96,桩间土挤密系数不小于0.88,桩身强度不小于4.0 MPa。该工程现已竣工,检测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
桩体轴心受压承载力Q:
式中:Q: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单桩所受轴向压力设计值(kN);
fcu:桩体试块抗压强度设计值,kPa;
φc:系数,取 0.6~0.7;
Apm:桩身平均横截面面积,m2。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式中: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m:桩土面积置换率;
d:夯后桩身平均直径,m;
de:一根桩分担的处理地基面积的等效圆直径,m。等边三角形布桩de=1.05 s,正方形布桩de=1.13 s,s为桩间距,m;
fpk:处理后桩体单位截面积承载力特征值,kPa;
fsk:桩间土的承载力特征值,kPa。当场地土质为黄土、非饱和性粉土和砂土时,宜按1.5~2.5倍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取值;对淤泥、淤泥质土按经验确定。
3.7 化学加固法
化学加固方法包括硅化加固法和碱液加固法,硅化加固湿陷性黄土的物理化学过程,一方面基于浓度不大的、黏滞度很小的硅酸钠溶液顺利地渗入黄土的孔隙中,另一方面溶液与土的互相凝结,土起着凝结剂的作用。硅化加固中,由于黄土中钙、镁离子参加反应,生成硅酸凝胶,当土体达到一定强度,为了提高加固土体的早期强度,以减少加固过程中附加下沉,可采用加气硅化法,加气硅化一般用CO2和氨气,一般使用CO2较多。碱液法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区使用较少,而且加固深度不足5 m,碱液加固原理为NaOH的溶液注入黄土后,首先与土中可溶性和交换性碱土金属阳离子发生置换反应,反应结果使土颗粒表面生成碱土金属氢氧化物,土粒(铝硅酸盐)表面会逐渐发生膨胀和软化,相邻土粒在这一过程中更紧密地相互接触,并发生表面的相互溶合。这些混合物的生成,使土粒相互牢固地胶结在一起,强度大大提高,并且有充分的水稳性。常温下反应速率较慢,而提高温度则能大大加快反应的进行。优点:处理湿陷性效果较好,现在一般仅用于已建建筑物的湿陷事故处理。缺点:造价太高。
3.8 双复合桩法
用两种复合桩对地基土进行地基处理,其中第一种复合桩可处理地基土湿陷并能提高一定的地基承载力,第二种复合桩在已经消除湿陷性的前提下可提高地基承载力,通过这两种方法共同作用来进行达到地基处理的目的。消除湿陷性的复合桩可以用灰土(土)挤密桩或者孔内深层强夯法等方法,一般只穿透湿陷土层(湿陷土层厚度较薄在5~10 m左右),这种桩施工完之后进行检测,检测的复合地基承载力作为第二种桩的计算承载力(本来计算这里用天然土的承载力),对第二种复合桩进行设计,第二种桩可以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预制管桩、灌注桩等,当然如果在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更经济,而且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属于复合桩的范畴。这种方法布桩可以采用正方形或者正三角形,第二种桩布置在第一种桩的心形位置。一般使用较多的为正方形布置,一是有利于施工放线,二是可适当放大桩间距,不至于布桩太密集。设计进行建筑物沉降计算时,在第一种桩桩长范围内可以进行压缩模量的修正,修正系数根据勘察单位提供的经验系数或重新试验确定。当场地土复杂,湿陷土层之下有含水夹层时,多用此方法处理。优点:施工工艺简单,湿陷性处理效果较好,当第一种桩在处理湿陷效果欠佳的情况下,第二种复合桩还可以选择挤密桩对地基土进行二次挤密。缺点:工期较长,第一种桩检测之后才能进行第二种桩的设计调整及施工。
4 结束语
上述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近年来在太原东山地区被广泛应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地基湿陷处理已经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同时也会有更多、更好的处理湿陷的方法出现。但在经济性比较的同时,不管是采用哪种地基处理方法,都要有严密的质量控制手段,才能更有效地获得预期的效果。
[1]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2]CECS197:2006孔内深层强夯法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