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建管机制 促进农村交通发展
2011-04-09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湖南桃源 415700)
“十一五”期间,桃源县紧紧抓住发展机遇,自我加压,加快发展,农村交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2006至2010年,建成通乡公路127.35 km,完成通畅工程1 972.6 km,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目标,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十一五”考核目标任务。在农村公路建设取得“量”的全面突破的同时,更加注重“质”的提升。通过不断创新建管养模式,强化建管养措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均建立了长效机制。农村公路交通又好又快的发展,成为带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
1 强化措施抓建设
桃源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摆到了重要的位置。
一是建立机制促建设。建立了“乡镇(村)为主、部门监管,等额融资,财政贴息,公开标底,抽签定标”的建设管理和投入机制,坚持“不修农民群众不愿意修的路,不修资金来源不落实的路,不修质量不达标的路,不修程序不合法的路”,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为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有序开展,将交通局下属的公路管理站升格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二是筹集资金保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瓶颈。为打破这一瓶颈,县委、县政府创新思维,建立了“三个三分之一”的新型投入机制,即财政投入三分之一,群众自筹三分之一,银行信贷三分之一,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交通基础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06至2010年,社会各界为桃源农村公路建设捐引资金达1 750多万元。2010年,为适应国家燃油税改革完善交通体制机制的需要,成立了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大了资金筹集力度。公司成立当年就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争取到交通建设项目信贷资金1 500万元、社会资金1 500万元。同时,承担政府性交通建设项目19个。在工程建设中,通过严控工程预算,积极拓展交通建设材料中介服务等措施,全年为县政府创造经济效益1 200多万元。
三是严把关口控质量。严把施工资质关。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诚信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工程设计要求确定招投标入围的施工单位;严把人员培训关。对每个项目法人、施工方代表、工程监理人员、现场监督人员等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工程质量要求;严把现场质监关。聘请专业监理人员和村民作为现场质量监督员,从选料到配比到施工进行全天候监督。同时,县局工程技术人员不定期抽取施工样本检查;严把竣工验收关。成立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所,建立了农村公路中心试验室,对所有报验项目按省、市检查标准进行随机取样检测;严把奖惩兑付关。建立并实施了通畅工程建设质量缺陷保证金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在竣工验收检测中出现问题,在工程补助资金发放时,都将按照制度扣除相应额度的质量缺陷保证金。通过环环相扣的监管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 创新机制促管养
老百姓能否长期受惠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关键。桃源县超前谋划,通过不断创新来做好管养工作。
一是创新责任机制。逐步构建起“分级负责、行业指导、上下联动”的管养新机制。对纳入全县管养范围的农村公路按照公路等级、所属辖区、受益范围进行责任划分,县道以县为主、乡道以乡为主、村道以村为主,形成了“乡镇配合,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共同管养体系。
二是创新投入机制。在管好用活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统一拨付。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对所有建成的农村水泥公路统一纳入政府统管范围,实行集中统管、分级负责,采取“四统一、四分级”的方式进行养护管理,即养护路段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养护经费统一核算、分级拨付;养护工程统一运作、分级招标;养护标准统一制定、分级验收。
所有农村公路养护均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方式,分年度、分路段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资质度、诚信度、专业度择优选择养护单位。为了保证农村公路的专业化维修,我县正着手筹建农村公路专业养护公司,对全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县乡道大型水毁修复工程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维修。
3 不断探索强路政
维护农村公路养护成果,路政管理是关键。针对全县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县交通部门积极探索,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与农村公路管养部门建立路政养护协作机制。路政管理以养护权属划分,县道由县公路处的路政大队负责,乡道由乡镇政府和路政协管员负责,村道采取“村规民约”的形式,实行县、乡、村三级共管。
二是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让公安机关直接参与配合打击侵占、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遏制了路政管理恶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强化了路政管理权威。
三是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路政行政处罚与案件审理的直接对接,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