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的历史发展脉络
2011-04-08黄圣
黄 圣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江夏学院 金融系,福建 福州 350007)
论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的历史发展脉络
黄 圣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江夏学院 金融系,福建 福州 350007)
从历史上来说,文化立党思想贯穿于中国共产党成长、壮大和发展的全过程。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的历史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局部执政时期初步建构,在社会主义探索时期徘徊中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恢复与重构。
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历史;实践
一 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在局部执政时期初步建构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文化,起源于对根据地建设实践和文化思考的互动,伴随着执政实践而初步建构。1927年秋,毛泽东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经过“三湾改编”,茅坪安家,改造袁文才、王佐部队,于同年10月下旬进驻井冈山茨坪,创立了党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即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在井冈山落脚以后,毛泽东计划建设和发展根据地的第一步,就是占领湖南方面的茶陵县城。11月18日,工农革命军攻克县城,随即成立新的县政府。但是由于“不知怎么搞法,只好一切都按照旧政府的样子,升堂审案,收税完粮……”。毛泽东在宁冈了解了茶陵的情况,立即去信主张打碎旧的县政权机构,充分发动群众,建立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农兵政权。这是毛泽东第一次为新政权设计的蓝图。11月28日,进驻茶陵的工农革命军按照毛泽东的意见,在茶陵县城关镇前进村三角坪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县级政权,即茶陵县工农兵政府。工农兵政府是毛泽东根据群众的文化水平赋予苏维埃政权民族化和大众化的内涵,使其通俗易懂,具有文化感召力。毛泽东还第一次提出工农革命军的“三大任务”,即“第一,是打仗消灭敌人;第二,是打土豪筹款子;第三,是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组织革命委员会、组织游击队、赤卫队”。为了保证工农革命军能顺利执行三大任务,毛泽东还宣布了“三项纪律”,即“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百姓一个红薯”。在攻克遂川县城后,毛泽东在了解到群众对部队的反映后,进一步提出“六项注意”,即“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偿”。如此就造就了与传统旧式军队截然不同的文化,使人耳目一新,并对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文化感染力,改变了工农革命军同群众的关系,这也是工农革命军能够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并战胜敌人的重要力量源泉所在。从文化建设角度分析,毛泽东当时主要是根据实践的需要,逐步提出一些具有群众利益表达的政策和理论,并意识到革命宣传工作的重要,然后着力调动文化资源来服务于宣传,服务于政治,对革命、建设和文化之间的互动规律进行思考。中国共产党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让人民得到政治上、经济上、社会生活上的解放和胜利,进而使党的执政思想文化逐步被广大民众所接受、认同和拥护。
“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不解决要不要民众的问题,什么都无从谈起。”中国共产党不仅强调权权力的人民属性,还以宪法大纲的名义规定了民主集中的原则和措施,并以宪法为依据初步构建了执政组织体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的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人民性成为苏维埃政权执政文化建设的显著特色和优势。中国共产党除了在思想上宣传民主集中制,在制度上制定详细的各级苏维埃组织法外,还在根据地成立了共青团、妇女会、少先队、儿童团等群众组织以吸引工农兵参加政府工作,不断完善苏维埃政权组织,形成执政组织文化。从1931年11月“一苏大会”到1934年1月“二苏大会”召开前后,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全苏大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人民委员会及各人民委员部先后颁布各类法律、法令、条例、布告等共100余件”。与此同时,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执政的关系是执政组织文化形成的关键。针对国民党以党领国的错误做法和根据地出现的以党代政的现象,中国共产党强调“以后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党的主张办法,除宣传外,执行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组织。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误办法,是要避免的”。为树立新生政权的良好形象以支援革命和斗争,中国共产党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事事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良好的执政行为和执政作风获得了群众的政治认同,形成了良好的执政行为文化。中国共产党还在根据地积极开展反贪污浪费和反官僚主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为民的运动,严惩腐败现象,展现整治腐败的坚强决心,通过广大干部的率先垂范,塑造了良好的执政作风文化。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为苏区执政实践直接提供新的价值观依据和精神动力,从而确立人民群众对共产党执政的思想和情感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与行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民族矛盾逐渐上升为国内的主要矛盾,“阶级斗争的利益必须服从于抗日战争的利益,而不能违反抗日战争的利益”。在政治路线和历史任务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积极地从阶级形态的文化转变为阶级立场与民族立场相结合的文化,以适应瓦窑堡会议所提出的构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在多元政治和多元文化的复杂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与时俱进地呈现出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多层格局。在执政思想文化建设方面,被誉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思想“不仅在和中国民族解放的敌人的斗争中生长起来,并且是在和共产党内部错误思想的斗争中成熟起来的”,并通过延安整风统一了全党的思想,还在党的七大上被确定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执政组织文化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三三制”组织原则以构建抗日民主政权,赋予其鲜明地组织文化特色。“三三制”所体现出来的民主理念使得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自愿接受政权的主张和要求,促发人民的文化自觉,进一步团结了各抗日阶级和阶层,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政权和统一战线。“精兵简政”的提出反映了党外人士与中国共产党民主合作的良好局面,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的感召力可见一斑。因应抗日战争形势的变化,党在领导方式上作了相应调整,从党政分开变为一元化的领导,更好地为抗战服务,也表明抗日战争的历史环境对执政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中国共产党还在继承苏区执政制度文化建设的基础上,依靠人民群众积极推进政权制度建设,涵盖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诸方面,奠定党执政的制度文化基础。“在边区存在的十多年时间里,共制定和颁行了64个类别、数量达千件以上的法律法规”,而其它革命根据地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在制度建立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还在执政实践中依法执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执政制度文化内化为党员和群众的文化自觉实践。在根据地的经济困难时期,共产党大力倡扬南泥湾精神、张思德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培育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赢得了民众对政权的信任与支持,成为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也通过整风运动在全党树立起来,执政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从延安整风以后,无论前方后方的人,真是生气勃勃,生动活泼,心情舒畅,团结一致。”中国共产党执政作风文化的清新更是吸引了大批民主爱国人士奔赴延安,支持共产党的抗战与革命。
抗战胜利后,民族矛盾已退居次要地位,政权的建设凸显人民民主的广泛代表性。1946年《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的颁布标志着党的土地政策从实行减租减息向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准备。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村的土改运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文化也适应革命需要,在局部执政向全面执政的转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在执政思想文化建设方面,毛泽东思想的成熟与发展使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更加完备,进而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转变的一系列理论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对民族独立和民主富强的科学路径选择赢得了人民的信任与追随。在执政组织文化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认为新生的政权既不能照搬苏维埃政权形式,也不能照搬西方议会制,而是要通过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并在解放区政权构建上进行全面执政的实验以探索新中国的政治架构。党在领导军事斗争的同时,注重通过法律建设来规导解放区政权建设,强调法律和政策是革命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律、法令、规章、制度,那新的秩序怎样维持呢?因此新的政权建立后,就要求按照新的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行也使得各民主党派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精诚合作,共策进行。在执政作风文化建设方面,“两个务必”既是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所形成的优良作风一脉相承的产物,也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产物,其对党在执政条件下如何能继续保持先进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 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在社会主义探索时期徘徊中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开始进入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社会制度与社会文化开始全面转型,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的开始。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局部执政时期执政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助益共产党的执政实践,努力构建新的执政文化体系以应对转型期社会思想观念和精神信仰的缺位,引领多层次的社会文化生活。195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全面确立。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执政思路,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执政思想文化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迅速用自己先进的执政文化改造全社会文化,将各种亚文化整合到马克思主义上来,使得执政文化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功为民众认同共产党执政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之中国共产党开始调整自身的革命性思维,冀图用良好的执政效果来获得执政合法性,并“真正做到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来宣传马列主义,用马列主义教育人民,提高全国人民的阶级觉悟和思想水平,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打下思想基础”。在执政组织文化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顺应民主的要求构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形成中国特色的政权理论,并通过宪法的法律形式规定了党政分开的执政方式。“党领导着国家政权,但它并不直接向国家政权机关发号施令。党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应当理解为经过它,把它强化起来,使它能发挥其政权的作用”。执政组织文化伴随着执政实践的展开而逐步成熟起来,对新生政权的巩固发挥着积极的影响。在执政制度文化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后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制度构建,通过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颁布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奠定了执政制度文化建设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人强调法制以维护人民利益为依归,认为党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决不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是使他们必须担负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在执政作风文化建设方面,鉴于全国执政后一部分党员出现了骄做自满,以功臣自居,滋长了官僚主义、贪图享受等新的问题,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普遍进行整风。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于1951年2月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部署整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教育工作。到1952年2月,中共中央又颁布了《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清理了一批腐化堕落的干部。建国初的整党运动一直延伸到1953年6月才结束。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一系列的运动整顿党的作风,树立执政新气象,赢得了群众的认同。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也在社会主义探索时期基本形成。
但是,由于“左”倾思维的影响,中国共产党错误地提出了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执政思想发生扭曲与变异,偏离了执政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从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大跃进”运动到 1959年庐山会议“反右倾”斗争,再到1963年八届十中全会把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进一步扩大化和绝对化错误判断,直到1966年至1976年的文革十年“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及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无一不是脱离了中国的实际,摒弃了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坚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正确做法,致使执政文化遭受人为破坏。执政文化的缺位无法对错误地执政思想和执政实践进行纠偏,进而导致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和制度遭到全面破坏而走向畸形发展,使国民经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利益遭受巨大损失。“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的现象也充分说明这一时期执政作风建设的缺乏。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执政文化建设呈现徘徊中发展的局面。
三 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恢复与重构
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1957年以来长达21年的“左”倾错误,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定了正确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把全党的工作中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执政实践中形成了“邓小平理论”的执政思想,恢复了党优秀的执政文化。在执政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第二代中国共产党人从实践性思维出发,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执政党真正的执政思维。共产党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要看“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并在领导和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第三代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规律,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新世纪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党的执政合法性定位于先进生产力和人民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十六大以来,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向前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其内化为实践意味浓厚的现实追求并有效渗透至社会各层面,对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起规范和导向作用。十七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命题,明确了党的执政思想与执政目标,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和文化多元化起着有效地整合作用,加深人民群众对共产党执政的认同感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归属感。从邓小平理论的确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命题的提出,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建设逐步统一了思想,并指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综合国力和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了新进展。
在执政组织文化建设方面,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处理好党政关系,建立民主执政的体制,“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十三大全面规定了党政分开的原则和措施,摒弃一元化领导,将党的执政定调为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一系列组织思想和原则的确立使得执政逐渐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推动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向广度、深度和高度发展,散发出浓郁的民主魅力,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的重塑与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代中国共产党人沿袭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构想。十四大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义为“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十六大进一步指出政治体制改革“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强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方面必须协调发展。第三代共产党人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统筹考虑,明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规范党的领导与执政之间的关系,赋予了执政组织建设新的意涵。十六大以来,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遵循民主法治的要求,党的领导格局由包揽一切、高度集权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变。党政关系由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向分工合作、协调规范转变;党法关系由以党的政策代替国家法律向依法执政转变;党群关系由代表人民当家作主转向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十六届四中全会结合执政组织文化建设的实际作出战略部署,首次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深刻变革,即党治国理政由革命范式向科学、民主和法治的基本执政范式转变。十七大进一步要求全党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并将其写入新修改的党章,凸显新时期执政组织文化的民主、科学与法制精神。
在执政制度文化建设方面,第二代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因而“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对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反思让共产党人意识到必须从制度上把握问题的根源并寻求解决的途径与方法,重塑宪法权威,推进法制建设成为治国主线。十二大党章及1982年宪法都确立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从而把党的执政活动纳入了法制轨道。邓小平认为党的执政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处理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依法执政思想和实践的逐步展开使得党的执政制度文化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在中国的改革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步前进的同时,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任务,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十五大在历史上首次以纲领性文件的形式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宪法,明确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法律依据。十六大首次在党的重要文件中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要求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的执政文化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人们行为的指针。十六大以来,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在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深化了制度建设的思想,按照“四个有利于”的要求,通过立法实践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在有法可依的同时,共产党人还非常重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问题。2004年3月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明确提出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其中主体因素至关重要。共产党一方面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积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随着“依法执政”、“社会主义法治”等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法律的权威不断在树立,人们将对法律的认同转化为自觉行为并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执政制度文化不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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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张京华)
D07
A
1673-2219(2011)01-0079-04
2010-10-01
本文系2009年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结项成果(项目编号2009D02)。
黄圣(1981-),男,福建福州人,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江夏学院金融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