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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减村并屯土地还耕的规模经营效益分析

2011-04-07张吉王永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机械化秸秆

张吉,王永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庆 163319)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为了推进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建设的步伐,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黑龙江省提出了简村并屯、村民集中居住、合理规划农村生产区和生活区的改革设想,并出资1亿元在密山市白泡子乡等十个试点单位配备大型农机具进行现代农业规模化种植的典型示范。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方案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可行。不仅可以有效克服黑龙江省现行农村居民点数量多、规模小、占地广、布局分散给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带来的障碍,而且能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1]。

1 经济效益分析

1.1 腾出分散居民区占地变回耕地的土地效益

黑龙江省现有9517个行政村,每个村又包括若干个自然屯,每屯有住户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口居住极其分散,居住点占用了大量的土地面积。如果把居民迁移至集中居住点,不仅可以把居住点的土地释放出来,而且各村中的学校和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占地也可同时释放,这样,就可以腾出大量的土地作为耕地使用,如果把这些土地转为耕地,能带来很大的效益。以密山市试点为例,白泡子乡9个村中有67个自然屯,居住4133户居民,户均宅基地占地达1000 m2左右,全乡村民居住占地总量可达到400万m2,合9 hm2。全乡村内有9所学校,校均占地达10000 m2以上,9个学校的占地达12.8万m2,合0.3 hm2土地。全乡村内道路占地127.5万m2。居民点、学校和道路占地总量达545万m2,合12.14 hm2。可见,如果把白泡子乡的村民重新规划集中居住,仅居住点、学校和道路就可腾出空地12.14 hm2,把这些空地变为耕地,按每公顷地年平均收入13.34万元,可增加收入162万元,如果把这些收入分摊到村民上,每户年可增加收入391元。如果把村委会、村卫生所及村集贸商业区等公共服务场所等占地计算在内,腾出的空地能给农民带来的增收还会更多。

1.2 开展合作化运营产生的规模效益

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特征就是“大机械”作业和“大规模经营”[2]。村民集中居住后,腾出的更多土地便于机械化规模化种植。土地连片种植后,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合作组织对土地集中耕作和经营。据调查所知,农民对组建农机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的耕作方式比较认同。农机合作社成立后,由于在实际生产中可实现“六个统一”,即实行统一停放保管、统一管理和作业指挥、统一作业质量和验收标准、统一作业收费和结算、统一油料供应、统一保养和维修验收标准。这样,不仅可使大部分农民从田间转移出来从事非农产业获得收入,而且机械化作业会大大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我们以黑龙江省确定的大机械作业试点单位密山市白泡子乡的齐心村、胜利村和蜂蜜山村的76.5 hm2耕地为例,测算通过农机合作社统一经营可为农民带来的效益。

根据《密山市现代化农业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以项目区白泡子乡的齐心村、胜利村和蜂蜜山村的土地使用者为主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自愿入社,规定既可以以家庭为单位以土地的经营权的出租收益作为出资额入社,也可以以货币方式为出资额入社,争取吸取农民入社资金1000万元。密山市谷丰油脂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的资金为出资额入社,参与生产、经营和销售。省里投入机械总值1000万元。

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测算如下:

(1)项目收入情况。项目区种植玉米51 hm2,产量2.04万t,按1100元·t-1计算,可实现收入2244万元;大豆 25.5 hm2,产量 2550 t,按 4133 元·t-1计算,可实现收入1054万元。项目总收入为3298万元。

(2)项目投入情况。合作社总生产成本为1505万元。其中,生资投入1305万元,油料费150万元,管理费50万元。

(3)项目收益情况。总利润为1793万元。

其中①省投1000万元机械设备折旧69.0万元。按76.5 hm2土地全部代耕代做计算,总作业收入为379.2万元,总作业成本为326.2万元,可获得机械耕作利润为53.0万元。

②225万元场库棚折旧费为10万元。

③合作社提取公积金179.3万元。

④可分配盈余为1534.7万元。其中60%按农民入社交易量分红总额为920.82万元。40%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国家投入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或资金,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613.88万元。

按照农民入社出资额为1000万元,企业出资额为1000万元,国家投入机械总值为1000万元,提取公积金179.3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总份额为3179.3万元。

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按800户计算,国家投入机械总值1000万元量化到每个成员的份额为1.25万元,国家投入量化到农民成员账户上的财产为998.75万元,量化到企业成员的财产份额为1.25万元;公积金179.3万元量化到每个农民成员账户上的份额为179.0万元,量化到企业成员账户上的份额为0.3万元。

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总份额3179.3万元中,农民成员账户份额为2177.75万元(1000+998.75+179.0),占 68.5%,可分配应分配额 613.88 万元中的420.5万元;企业成员账户份额为1001.55万元(1000+1.25+0.3),占 31.5%,可分配应分配额613.88万元中的193.38万元。

农民可获得总分红1341.32万元(920.82+420.5),每公顷可获得分红17.53万元(1341.32万元/76.5公顷),比土地出租200元多获得31.5%,企业成员可获分红193.38万元,投资回报率19.3%。企业成员还可以得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农民成员还可得到劳务收入依然享受国家政策性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

根据上述测算,1793万元总效益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投1000万元机械设备获得折旧69.0万元;

农民成员可获得总分红1341.32万元;

企业成员可获得分红193.38万元;

合作社可获得公积金179.3万元。

另据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至2007年,黑龙江省已组建了803个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仅2007年,全省农机合作社实现分红资金达2000万元,平均单股分红1.7元。从2003年黑龙江省率先实行农机合作试点到2007年的5年中,全省农机作业合作社创造总效益达6.5亿元,试点村人均增收680元。

1.3 富余劳动力打工从商的劳动力增值收益

实行机械化连片种植后,由于机械操作效率高,会使大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上剥离出来,富余劳动力人数会有大幅上升。这些节约下来的农业劳动力将从土地上转移到城镇企业打工或者独立经商或者从事为农业生产服务经营等,从而给家庭带来额外的经济效益,即“劳动力增值效益”[3]。

然而,从以往情况看,黑龙江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不很乐观,全省每年实现转移人数只占富余劳动力总人数的40%。在调查中发现,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农民在一年中必须把一部分精力投入到自家的农田耕作上,只是在农闲时才出去打工,因此,外出打工时需要寻求临时性或短期性工种,而除建筑行业外,其他用工单位对于这种短期工作人员的需求很小。从调查点情况看,白泡子乡出去打工的人数很少,有打工人员占总户数的比重不足10%,林甸县四合乡由于地少,外出打工人员稍多,但有打工人员户占总户数的比重也不足30%。通过与农民的交谈得知,农民通过打工取得劳务收入的愿望非常强烈,但每年由于必须在农忙季节先把自家的农田劳务做完才能考虑出去打工,就会错过很多工作机会。很显然,农民外出打工就业的很重要一个限制因素是由于受到自家土地耕作和农事的羁绊。实行土地连片种植后,使从事二、三产业的村民彻底摆脱了土地和农事的束缚,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可以完全脱离土地的生产和管理,劳动力得到了完全的释放,重新就业时可以把全部时间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就业路径就会大大得到拓宽,如果能把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外出打工或内部吸收的任务解决好,会大大促进农民增收。笔者对调研点的村民打工情况做了调查和测算,如果实行全程机械化,农作物生产只需要传统种植方法30%的劳动力,将70%的劳动力从土地中转移出来,从事其它产业进行创收。白泡子乡和四合乡目前村民外出打工的人均年收入均为4000元左右,如果每户能出一名村民出去打工,按现打工年收入4000元计算,每户按4人计算,人均年收入可增加1000元。

1.4 大机械标准化作业的集约经营效益

相对于以往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以小型农机具为主的分散种植方式,大马力机械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可以在连片种植的基础上实现深松整地,能打破犁地层,改善了土壤上、下通透性,改善土壤的三项比例,使固、液、气三项比例更为协调。旱时,地下水通过毛细管作用被作物根系吸收,缓解旱情,降水充沛时,又可通过毛细管使富余水分下渗,减少径流,从而减少水、土、肥的流失,培肥地力,增产10%~20%。特别是实行连片整地可降低油耗、减少沟堑的耕地损失,大幅度地增加产出效益。例如,白泡子乡勤农村共有耕地28.5公顷,采用大马力机械集体化统一经营,仅机械用柴油就可节省20万元,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还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大马力机械化标准作业产生的集约经营效益和效果显而易见[4]。

2 生态效益分析

2.1 增强耕地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减村并屯土地还耕后,农村土地才真正连片集中,农业生产的耕地作业空间显著扩大,更适合大型号、大马力机械化作业。大马力机械化作业能实现深松整地,可以有效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使用大马力的机械化深松耕作,耕深可达25~35 cm。能打破连续多年旋耕形成的坚硬犁地层,改善耕地的理化性能,扩大“土壤水库”容量,可接纳大量的雨水,增强土壤肥力和蓄水保墒能力。据专家测定:表土层每加深1 cm,每公顷可增加1334 t蓄水能力,储存3 mm降雨;若每一次降雨40 mm,地表也不会有明水,可见,机械化作业深松整地可以建立“土壤水库”提高耕地的抗旱、涝能力。同时,由于土壤的保墒能力强,使作物根系向下延伸,从而吸收更多养分,促进作物根系发达,提高了作物抗倒伏能力。同时,可通过测土配方施肥,科学防治病虫草害,节约水资源,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2 提高地方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水平

农作物的规模化生产可为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提供了条件。以秸秆还田为例,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秸秆还田对于增加土地肥力、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在农民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和肯定,但在黑龙江省农村真正能做到秸秆还田的地方还很少,其中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土地分块耕作的非规模化生产无法为秸秆还田提供相应的条件,由于没有有效的组织把农民各家的作物秸秆集中收购,统一粉碎加工处理返回农田,农民基本把自家的秸秆作为燃料用于取暖或做饭使用,有些村民还把秸秆直接放在农田里烧荒。而实行大马力机械规模化作业后,由于土地连片种植,且有农机合作社组织进行有效的组织运营,可以把规模化生产产生的秸秆批量粉碎加工,作为肥料投入到农地上。据专家测量,玉米秸秆含氮量为0.49%,含钾1.67%,含磷0.39%,含钙0.60%,小麦秸秆含氮量为0.59%,含磷0.27%,含钾0.60%,含钙0.60%,是很好的肥料。玉米和小麦秸秆的吸水量分别为自身干重的2.5~4倍,是一种非常好的保水剂。经吸水和土壤微生物作用后的作物残茬,一部分纤维素和半纤维素被分解并释放出氮、磷、钾等,能有效地补充土壤养分,剩下未被分解的木质素等则残留在土壤中,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规模化生产可以为秸秆集中处理和投入再使用创造条件,从而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2.3 降低机械油耗和土地施肥的环境污染

实行大马力机械化作业,不仅能提高机械效率,而且机械利用科学合理,减少机械进地次数,可节约燃油、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大机械深松整地和旋耕相比减少了对土壤团粒结构和土壤毛细管的破坏,有利于土壤胶体的形成,而土壤胶体负离子的增多可吸附更多的氨根离子供作物吸收,从而减少氨态氮的挥发,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增加农家肥的使用,实现种地与养地结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地力,彻底改变了掠夺性生产方式。既可节省肥料成本,又能减少肥料消耗中带来的环境污染。

3 社会效益分析

推行大马力机械实行农作物连片种植,可采用全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农机与农艺技术的结合和配套,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土地和农机装备可实现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模式化生产、标准化作业,能极大地提高机械的利用率和机械效率。据测算,全程机械化作业可扩大土地有效利用面积3.5%左右,降低生产成本20%。农机和农业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的跟踪指导和培训,使农民的技术水平得到提高,可以保证各项新技术的有效实施。提升作物生产的科技含量,达到作物生产的最优化,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用机械化代替传统的人工生产,可以抢农时,减轻劳动强度,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的转移,加快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可见,这一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大大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同时提高干群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种植户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生产水平,增强黑龙江省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4 结论

综上分析,黑龙江省实行简村并屯、村民集中居住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如果政府能够出台合理措施补偿农民的迁居成本和提供有效的生产生活保障,这项改革方案对推进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发展会起到巨大的作用。

[1]韩俊,秦中春,张云华,等.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的探索与政策思考[J].中国土地,2007(3):35-38.

[2]王树锋,马丽亚.现代化大农业的关联定义及特征研究[J].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2011,22(3):73-76.

[3]白雪峰,王岩.黑龙江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07(1):51-53.

[4]赵海涛,师帅兵.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效益分析[J].农机化研究,2006(8):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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