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要倾向普通劳动者
2011-04-03左晚言
党政论坛 2011年8期
○左晚言
某地在评选优秀农民工时,30人的候选名单中,厂长、经理及各个岗位的负责人占了大多数,而真正标有工人身份的只有3人。这不得不让人感到评选农民工“劳模”变成了评选“官模”。
“劳模”的本意是指劳动在生产一线上的楷模。而生产在第一线的农民工从事最苦最累的工作,他们的劳动行为和成果理应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尊重。毕竟,与一个单位的领导管理层相比,一般农民工人数所占比例较大,在“劳模”的评选中,理应占绝对多数,而不应该只作陪衬。否则,评选“劳模”变成评选“官模”,既不能体现出普通劳动者的价值和他们所创造的业绩,也不能进一步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更严重的是背离了评选“劳模”的初衷,助长了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更令人忧。
其实,领导管理层的工作人员都有相应的“优秀领导干部”、“先进工作者”及“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唯独诸如农民工等普遍劳动者还没有设立相应的荣誉称号。仅从这个方面讲,评选“劳模”应该向一线农民工等普遍劳动者倾斜。劳模中领导管理层人员比例过大,必然会挫伤普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不能体现出对他们劳动价值的认可和劳动地位的尊重。相反,在评选“劳模”时,把“劳模”向生产一线的普遍劳动者倾斜,让评选出来的每个“劳模”都是真实的劳动者代表,不仅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信任度,而且能够让社会民众从“劳模”身上认识到劳动者的尊严、价值和荣耀。有鉴于此,窃认为,评选“劳模”时,理应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工人,让荣誉合理地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