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法研究述评
2011-04-02李长吉金丹萍
李长吉,金丹萍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一、研究概述
定量研究在中国教育研究领域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对教育基本理论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3-98。但由于教育现象本身复杂多变,主体参与性强,或多或少会受研究者个人的经验、情感和价值观影响,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很难保持中立,这就使得定量的教育研究的信度无法确证、效度难于把握[2]。为此,教育研究要焕发本身应有的创造活力,必须寻求新的出路。20世纪90年代以来,质的研究方法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渐被引入教育研究领域,这给教育研究范式的转向带来了契机[1]93-98。之后,研究者对定量研究的热情开始有所减弱,对个别教育现象进行深描的个案研究则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青睐。
个案研究(Case Study),又称案例研究或个案研究法,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3]182-186,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期法国社会学领域,法国社会学家利普雷(Frede-ric Le Play)对工人阶级的家庭状况进行研究,他发展出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个案研究方法。后来,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在特罗布恩德群岛进行的田野研究,是民族志个案研究的一个实例。19世纪末20世纪初,芝加哥学派社会学者将个案研究作为重要工具,进一步将个案研究应用于对工业化和都市移民相关问题的探讨,主张研究者应该进入研究问题的现场领域,应用个案研究对问题进行客观和全面的理解。随后,个案研究法广泛应用到历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领域当中[3]182-186。
个案研究开始应用于教育学中,主要是以研究特殊的对象,如问题青少年、适应不良学生,进行儿童发展和教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近年来,这种深入透彻地关注个例的研究传统已经涉及到教育研究的其他领域,个案研究逐渐成为教育实践和科研的中介和桥梁。它有时采用诠释学以及批判理论的方法,来诠释和批判造成个案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策略来解决问题,并与人类学的参与观察法相配合,其研究对象已经不再是问题个案,而是一般常态[4]。
纵观学者们关于个案研究法的研究历程,主要呈现了以下趋势:个案研究由非正式或前导性研究到现今成为众人所肯定的正式研究方法;由以往问题的解决到今日着重个案问题之描述、解释与分析;研究对象由早期的适应不良、问题行为儿童到现今的正常儿童;从关注个案总体的普遍性研究走向关注有关特殊性个案的本质性研究[5]。
笔者检索发现,近十年(2000—2010年)在社会科学领域关于个案研究或案例研究的文献有2 000余篇,其中大部分文献都是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去研究某一现象,而仅有40余篇文献对个案研究方法本身进行研究。此外,在一些教材和专著中也有关于个案研究方法的研究。国外出现了很多个案研究的专著,如莎兰·B·麦瑞尔姆的《质化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个案研究的扩展》和罗伯特·K·殷《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的应用》等。国内目前关于个案研究的专著还不多见,仍是以翻译介绍为主。除此之外,个案研究法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质性研究方法出现在各类研究方法的著作当中,如陈向明的《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潘淑满的《质性研究:理论与运用》,董奇、申继亮的《心理与教育研究法》等著作中都论述到个案研究法。归纳起来,学者们关于个案研究法的研究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问题:个案研究法的基本概况,包括个案研究的内涵、类型、特点等;实施的基本程序;个案研究的方法与技术;个案研究的信度以及效度问题。
二、论点举要
(一)个案研究法的基本概况
1.个案研究的内涵
个案研究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研究方法,各学者对个案研究的定义有所不同。麦瑞尔姆是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下定义的,认为只要是对一个有界限的系统,诸如一个方案、一个机构、一个人或一个社会单元,做翔实完整的描述和分析,就是所谓的个案研究[3]182-186。罗伯特·K·殷从方法论的角度将个案研究定义为:研究者通过多重资料来源,对当前生活脉络的各种现象、行为和事件所做的一种探究式的研究[6]14-86。林佩璇从研究目的的角度来看,认为个案研究是探讨一个个案在特定的情境脉络下的活动特质,以了解它的独特性和复杂性[7]239-259。张梦中、马克·霍哲也是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定义的,对罗伯特的观点进一步深化,认为个案研究是一种运用观察、访谈、历史数据、档案材料等方法收集数据,并运用可靠技术对一个事件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带有普遍性结论的研究方法[8]。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主要是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三个角度对个案研究进行定义的。事实上,可以将这三个角度结合起来给个案研究下定义。笔者认为,个案研究就是以一个人、一个团体或一个事件为研究对象,广泛搜集各种资料,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包括质的方法和量的方法)和分析技术,对复杂情境中的现象进行深入探究的研究方法。
2.个案研究的特点
林佩璇结合国外学者的看法,归纳出个案研究的七个特点:整体性、经验理解、独特性、丰富描述、启发作用、归纳性、自然类推[7]239-259。潘淑满也给出了个案研究的四个特点:在自然情境下探讨问题;深入式的研究;重视脉络的观点;建构理论[9]。乔伊斯·P·高尔等人认为个案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对具体事例的研究;对个案的深入研究;在自然情境中对现象进行研究;代表双重视角(包括研究者视角—他位视角和参与者视角—本位视角)[10]。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主要是从个案研究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几个方面来概括个案研究的特点,均强调研究对象的独特性、研究内容的深入性、方法的综合性以及在自然情境中进行。
3.个案研究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个案研究可以有多种类型。依据个案数目的多寡划分为:单一个案研究和多重个案研究。罗伯特·K·殷依据研究的目的将其划分为描述型个案研究、解释型个案研究和探索型个案研究;殷提出还可根据研究目的和个案数量交叉将个案研究划分为6种类型:无论单一个案研究还是多重个案研究都可以分为描述型、解释型或探索型三种[6]14-86。斯特克(Stake)依据个案研究的特性将其划分为:本质性(intrinsic)个案研究、工具性(instrumental)个案研究、集合性(collective)个案研究[3]191-192。贝希(Bassey,1999)则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将个案研究分为下列三种类型:理论探求、理论验证的个案研究,故事讲述、图画描述的个案研究,评价性个案研究[3]191-192。
依据的角度不同,个案研究就有多种类型,但它们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理论探求、理论验证的个案研究与探索型个案研究相近,故事讲述、图画描述的个案研究就如同描述型个案研究。在实际的研究当中很少单独运用一种类型的个案研究,而是将几种个案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
(二)个案研究法的实施程序
在不同的研究领域或针对不同的研究问题,个案研究实施的具体程序有所不同。在临床心理学领域中,个案研究首先要识别与确定研究对象;然后是通过各种方法或渠道收集已确定的研究对象的有关资料;再依据收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料的整合,并作出合乎逻辑的诊断;然后是实施矫治或调整;最后是跟踪研究或随访[11]293-317。罗伯特·K·殷从人类学、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个案研究的实施程序:确定问题、设计方案、收集数据、分析数据以及撰写个案研究报告[6]14-86。另外一些学者立足于教育研究视角,提出个案研究法的程序,首先要确定个案,对个案的现状进行评定,收集个案资料,整理分析资料,对个案进行补救、矫正与发展指导,再进行追踪研究,最后是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12]。
在笔者看来,不同领域的个案研究程序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类型的个案研究都必须要有:确定研究问题,选择个案,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以及撰写个案研究报告。
(三)个案研究的方法与技术
1.个案的选择
关于个案样本选取,斯特克指出样本选择的首要标准是能从样本中获得最大的信息[3]191-192。罗伯特·K·殷也建议,研究者在选择个案的时候要坚持关键性、独特性和启示性的原则[6]14-86。迈克尔·巴顿(Michael Patton)把个案研究者选择个案的步骤描述为目的抽样,旨在选取能够提供和研究目的相关的丰富信息的个体。巴顿描述了15种目的抽样策略,有极端偏差型个案抽样、典型个案抽样、最大差异抽样、关键个案抽样、滚雪球或链锁式抽样等[13]。莎兰·B·麦瑞尔姆(Merriam.S.B.)指出选择个案除了目的抽样外还有理论抽样。这种抽样方式的开始与目的抽样方式是一样的,只是总体样本并非是提前就被选好的[14]44-45。
2.收集方法
罗伯特·K·殷总结出了六种资料来源:文献、档案记录、访谈、直接观察、参与性观察和实物证据[6]94-105。莎兰·B·麦瑞尔姆介绍了四种收集质化数据的技术:观察、访谈、文件分析、网络资源[14]44-45。
罗伯特·K·殷和莎兰·B·麦瑞尔姆总结的是质化数据的来源与方法,实际上个案研究要收集的不仅涉及到质化数据,还涉及到量化数据。一些学者提出可以通过问卷法、测验或其他自陈测量、投射技术等方法来收集量化数据[11]293-317。近年来,又有学者通过游戏技术法、投射技术法等来收集数据[15]。个案资料的收集应将量化与质化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得到充分而有效的资料。
3.分析技术
莎兰·B·麦瑞尔姆认为资料分析包括检查、分类、列表、检验或将定性与定量资料结合起来证明最初提出的理论假设,并指出分析有三个层次:第一是描述性分析,即叙事;第二是类别构建,通常是通过不断比较的方法构建起来的;第三是理论建构。多重个案研究具有自己独特的“层级”,包括“个案内”分析和“跨个案”分析[14]44-45。
罗伯特·K·殷认为分析资料首先应确立一个总体策略,在总体策略指导下进行具体分析。他提出了三种个案研究分析总体战略——依赖于理论支持观点、在竞争性解释基础上建立框架、完善案例描述,并在总体分析策略下发展了个案研究五种具体分析技术:模式匹配;建构性解释;时间序列分析;逻辑模型和跨案例聚类分析[6]94-105。雷尼塔·特奇(Renata Tesch)回顾了各种用来分析个案研究资料的方法,总结出三类分析方法:结构性分析、诠释性分析和反思性分析[16]446-482。
莎兰·B·麦瑞尔姆、罗伯特·K·殷等都是从定性方法视角切入对个案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的,提出的资料分析技术也是针对质性数据的。至于量化数据分析部分,个案研究的学者们没有做过多的阐述。近年来,也有些学者为定性数据的分析开发出了一些软件,如:澳大利亚的QSR International公司开发的Nvivo,它是一种功能强大的的质性分析(Qualitative Data Analysis)软件,能够有效地分析多种不同的数据,如大量的逐字稿文字,影像图形,声音和录像带数据,是实现质性研究的最佳工具。Nvivo通过一个强大的智能应用程序将质的分析和观察带到了一个全新的层面,能够帮助使用者管理、定型和分析几乎任何语言的任何信息,Nvivo将成为质性教育科研的好助手。由于技术原因,这些软件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次数统计,若要提取更丰富的信息,还有待开发更先进的分析软件。
虽然研究者们提出了各种个案研究的分析技术,也开发出了一些软件,但其理论性较强,不易操作,致使许多个案研究法的使用者仍然不知如何分析资料,面对收集的众多材料仍不知所措。个案研究资料如何才能有效地分析,这也是研究者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四)个案研究的信度与效度
研究者通过从个案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来确保个案研究的品质。个案研究人员不同的假设使他们对怎样归纳和评定个案研究成果的效度和信度产生不同的观点[17]。一些个案研究人员带有实证导向所表达的效度和信度观点与定量研究人员所表达的相似,罗伯特·K·殷和莎兰·B·麦瑞尔姆就赞同使用建构效度、内在效度、外在效度和信度来判断个案研究的质量。
然而,有些学者反对客观了解现实的实证主义假设,这时效度和信度就成了问题。在考虑该问题时,有些研究人员得出结论:传统的效度与信度观念不能运用于个案研究的资料与诠释中。比如解释性研究人员采用善辩、真实性、可信性和相关性的标准[16]446-482。
三、研究反思
回顾国内外学者对个案研究法的研究,可谓是观点涌现、精彩纷呈。然而,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在着争议,笔者试图在三个方面进行反思。
(一)个案研究是质的研究,还是量的研究
在国内,个案研究是随着质的研究方法日渐兴起而出现的,教育叙事研究几乎都采用个案研究的方式,个案研究逐渐成为研究者们喜爱的研究方式。因此,许多学者都将个案研究归为质化研究的范畴。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个案研究都是叙事研究或质的研究;相反,有些个案研究是采用定量的、实证的或者实验的研究方法,例如学习发展心理、教育心理方面的研究。个案研究不是以质性与量性为标准来划分的,而是以研究对象的单一性来界定的[1]93-98。个案研究不应被看成是一种研究方法,而应看作是一种研究方式或范式。这种研究范式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来进行研究,它采用观察、访谈、测验或实验、查阅文献和档案记录、发放问卷等各种方法来收集资料。因此,它既可以是定性研究也可以是定量研究,还可以定性定量相结合。正如罗伯特斯泰克所言:“个案研究被确定为一种研究形式的原因在于对一些独立个案的兴趣而不是所用的调查方法。”[1]93-98
(二)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
长期以来,在国内外,问卷调查一直是主流研究方法,个案研究则备受争议。人们常常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对单个个案进行的研究,能有代表性吗?能有多大的代表性?代表性问题成为个案研究方法遭受批评最多的问题,也是国内外社会学界至今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个案研究并不一定要求个案具有代表性,关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其实是“虚假问题”。所谓代表性,指的是样本能够再现总体结构和属性的程度。任何样本的出现都是以样本总体的范围和边界是清楚的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样本是从研究总体中以某种规则抽取出来的。抽取样本的目的,就是以经济、较少投入原则来达到对总体的认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样本就必须具有代表性,这样才能再现总体。然而个案研究没有明确的研究总体,或者说研究总体的边界是模糊的,个案也不是统计样本,所以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18]。关于个案研究代表性问题的争议,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研究者在研究的实际过程中,把调查研究中样本的代表性带入了个案研究中,将个案研究等同于调查研究了。
(三)个案研究结论能否进行推广
另一个对于个案研究的质疑是关于个案研究结论能否推广的问题。人们进行一项研究更多的是关注研究结论的推广度,极少有研究者只谈论个案本身,他们往往具有更大的抱负。即使是那些在我们的印象中似乎是主张特殊主义研究范式的学者,也并不排斥概括[6]14-86。那么个案研究结论能进行推广吗?如何才能将个案研究结论扩大化呢?
笔者总结了长期以来人们处理该问题的几种途径:(1)个案研究可以通过个案的联结来实现推广,也就是通过描述大量不同类型的个案,以便能够较完整、深刻地反映整体的状况,进而实现推广;(2)个案可以作类型学意义上的推广,也就是说,个案不仅要说明它自己,也要说明与它属于同一类型的其他个体,就如同解剖一只麻雀就可以知道天下所有麻雀的身体结构一样[19];(3)个案还可通过读者的认同实现推广,即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把个案与自己的经验进行对照,接受一致的内容,从而实现推广,究竟个案研究结论是否适用于其他个案或现象且适用的程度有多大,需要读者自己的判定。
[参考文献]
[1]陆宏钢,林展.个案研究:教育研究范式的新转向[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93-98.
[2]王俏华,顾荣炎.二十年来我国中小学语文实验研究的元分析[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3(4):55-59.
[3]潘慧玲.教育研究的取经:概念与应用[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4]潘苏东,白芸.作为质的研究方法之一的个案研究方法的发展[J].全球教育展望,2002(8):62-64.
[5]周家骥.教育科研方法[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196-200.
[6]罗伯特 K 殷.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M].周海涛,李永贤,李虞,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
[7]林佩璇.个案研究及其在教育研究上的应用[M]//中正大学教育学研究所.质的研究方法.高雄:丽文文化公司,2000.
[8]张梦中,马克·霍哲.案例研究方法论[J].中国行政管理,2002(1):43-46.
[9]潘淑满.质性研究:理论与运用[M].台北:台湾心理出版社,2005:259-261.
[10](美)乔伊斯 P 高尔,M D 高尔,沃尔特 P 博格,等.教育研究方法实用指南[M].5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95-296.
[11]董奇,申继亮.心理与教育研究法[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5.
[12]陈伙平.教育科学研究方法[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163-176.
[13]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104-111.
[14](美)莎兰B麦瑞尔姆.质化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个案研究的扩展[M].于泽元,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15]尚俊杰,庄绍勇,李芳乐,等.个案研究方法在教育游戏研究中的应用[J].现代教育技术,2008(6):20-24.
[16](美)梅雷迪斯 D 高尔,沃尔特 R 博格,乔伊斯 P 高尔.教育研究方法导论[M].6版.许庆豫,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17]李强,覃壮才.教育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143-158.
[18]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J].社会学研究,2002(5):123-124.
[19]彭拥军,姜婷婷.个案研究中的学术抱负——兼论个案的拓展与推广[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