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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同语的违背逻辑现象及美学体现

2011-04-01黄月华

城市学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含蓄句式规律

黄月华

(湖南城市学院 外语系,湖南 益阳 413000)

英语同语的违背逻辑现象及美学体现

黄月华

(湖南城市学院 外语系,湖南 益阳 413000)

同语是英语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推理形式必须遵守逻辑的基本规律,那就是: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通过实例分析,我们发现同语的本质就是一种违反了逻辑规律中同一律的特殊反复。它的句式均衡,节奏分明,表达有力,能带给人模糊而又蕴藉的审美体验。

英语同语;逻辑;本质;美学体现

同语,新颖别致、生动活拨、短小精悍,一直为大家所喜闻乐见,在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以及口语中运用得相当广泛。“逻辑”也叫“辩论术”,是一种推理能力[1]。平时,人们思考任何问题都应以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运用正确的推理形式。应遵循逻辑规律。逻辑规律要求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致,不允许自我否定。同样,逻辑规律也要求人们在使用语言时不允许在同一词句内部包含有互相否定的内容,词与词的搭配应符合语法规律、常规的语言习惯和自然的逻辑现象。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推理形式必须遵守逻辑的四种基本规律,那就是: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本文通过分析众多语料,发现英语同语就是一种违反逻辑规律中同一律的特殊反复。它带给人多层次、多方位的审美感受。

一、英语同语现象纵览

英语中同语现象并非新奇,其表现形式十分丰富。从众多的语料中,我们依据同语的位置和作用将其分为五种形式[2]。

(一)同语判断

在两个相同词语中加上“be”的某种形式,组成“N+be+N”或者“N+be+N+and+N+be+N”的判断形式。用来表示强弱、让步或说明。例如:

(1) Another inescapable problem is that the average teacher is an average teacher.(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能力平平的老师他的教学也只能是普普通通的)

(2) After about a year, he had lived in this town long enough to know who was who. (一年以后,他对这个城镇的人以了如指掌)

(3) Boys will be boys and girls will be girls. (男孩将会有男孩的本性,女孩也将会有女孩的特征)

(4) Oh, East is East and West is West and never shall the twain meet.(东方就是东方,西方就是西方,二者永远泾渭分明,合不到一块)

例(1)和(2)属于单体式,即在一定上下文中单独提到的同语判断。例(3)和(4)属于同语判断的对举式,即有两个相互对比或对称的结构构成。后者有两个对偶式的同语组成,突出两类不同的人或事物之间存在的本质差别,在结构上泾渭分明,不能混淆。这种对举是体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二)同语施受

此结构中的施动部分和受动部分是相同的名词。它的基本形式是:“N+V+N”或者“N+V+N,N+V+N”。例如:

(5) Vioience begets violence. (暴力招致暴力)

(6) Dog does not eat dog.( 同类不相残,同室不操戈)

(7) A thief knows a thief, as a wolf knows wolf[3].(贼了解贼,正如狼了解狼)

例(5)和例(6)属于单联式。例(7)属于双联式。双联同语施受比单联同语略胜一筹的是它在同语施受基础上又采用了对偶的手法。它常取相似或相对的两种事物,双双构成同语施受句,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来强化同一事理。

(三)同语同位

两个相同的词语同时用做两个不同动词的宾语,以起到强调语意的作用。基本形式为“V1+N, V2+N”。例如:

(8) He who denies all confesses all.(欲盖弥彰)

(9) He that knows nothing doubts nothing. (无知即无疑)

例(9)至例(10)可以称为同语同位。这种句式所言事物均得到了有力的强调。

(四)同语接续

从合成词或派生词中分解出词根,与原词接续,从而组成一种特殊的句式,即“NX+N”(其中NX代表合成词或派生词,N代表词根)。这种句式格式新颖,表义手法巧妙、幽默。例如:

(10) The workman is known by his work.(工匠是以他的作品被人熟知的)

(11) Fair dovecots have most doves.(好的鸽棚肯定有更多的鸽子)

例(11)至例(12)属于同语接续。它的特征是从合成词或派生词中分解出来的新词,与原词属于同源词。

(五)同语重叠

一个连接词(多为and)连接两个相同的词语,即“N+and+N”。同语重叠使语意得到强调。句中相同的音响叠现,也格外好听。例如:

(12) Horse and Horse. (马连着马)

(13) Neck and neck. (齐头并进)

另外,个别习语中还用介词来连接两个相同的部分,如“Measure for measure.”, “Gold is the sovereign of sovereigns.”等。后例较特殊,其中sovereigns是被修饰成分,sovereign是修饰成分。

二、逻辑中的同一律及英语同语现象的本质

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公式是:“甲是甲”或“甲等于甲”。在杂多缤纷的世界中,每一个个别的“存在”都是“一”,具有个别性、独立性、完全与自己等同,但与别的其他事物都不相同,这就是“同一律”。所呈现的公式:A=A。但这俩个A不能用等同的只来表达。定义规则要求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如果直接包含被定义项,就违反了“同一律”。“同一律”保证每个事物独立存在的资格,事物都存在自己之内,用不着和“特性”一般,寄生在别的事物身上,这就是“范畴”中的“实体”的存在。

就逻辑观点而论,同语中的同语判断是故意违反同一律的(定义不能同语反复)。这种N是N的句式,由于定义项不能说明被定义项,定义项总没有出现能解释被定义项的新信息,因此在此角度违反了逻辑规律。

就是说在平时的一些节日回访客户,同时送上一些祝福的话语,以此加深与客户的联系。这样不仅可以起到亲和的作用,还可以让客户感觉到一些优越感。

英国语言学家Levinson在他的《语用学》一书中把“War is war.”这样的句式叫做tautology,其特征是两处的词性和字形相同[4]。在上述13个例子中,我们发现其实每个句子中都含有反复(repetition)。汉语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如“你是你,我是我”,“人心换人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张弓先生在他所著的《现代汉语修辞学》中第一次将这种句式作为一种修辞格提出来,即同语。他下的定义是:“主语、表语同一词语构成压缩性的判断句,叫做同语式。”此外,他还提出同语的另外一种形式,即主语、宾语的词语同形,而宾语的含义却比主语更复杂些。吴士文在《修辞格论析》中给同语重新下了一个定义:两处或多出的词性、字形相同,在内容上多为各有所指而又围绕一个中心的现象。我们发现Levinson提到的“tautology”与汉语中的“同语”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在表意功能上都存在许多共性特征。因此,我们把英语中类似的现象也叫做英语同语。从本质上说,它就是一种违反逻辑规律中同一律的特殊反复。

三、英语同语的美学体现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同语句式分均衡,结构对称,语言凝练,寓意深刻,给人模糊而又蕴藉的审美体验[5]。这里,我们专门讨论同语的审美价值。

(一)均衡美

均衡美是语言文字的均匀平衡显示出来的美感。同语的均衡美突出在他的形

式上,形式上的对称给人一种平稳的感觉,因此,通于在形式上的均衡带给人们视觉上的冲击。例如:

(14) A lie begets a lie.(谎言招致谎言)

(15) Truth is truth.(真理就是真理)

我们把例(14)和(15)建立在如下坐标中:

A、B俩点分别代表前后N(a lie/ truth); C代表“begets”或“is”。已知AC=BC,那么,为一个等腰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是一种稳定的对称图形,因此,同语能给人带来一种均衡美。

(二)音韵美

节奏是构成音韵美的一种主要韵律手段。节奏是由匀称的音节、整齐的句式、协调的轻重读音节、规律的音顿等所形成的抑扬顿挫的语音规律。有规律的反复,是形成节奏感的基本条件之一。由于同语的特殊句式,它的节奏非常严整,句子音节抑扬错综有致,各个意群长度和语速大致相等,句子前后的音步数基本一致。

如果把整句或前后两部分视作一个或两个诗行,这些同语的节奏则与英诗的各种格律基本一致。

(16) Past was past, and now is now. (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

(17) A lie is a lie, no matter how ancient, a truth is a truth, though it was born yesterday.(谎言不管历史有多悠久依然是谎言,真理即使是昨天产生的,他也永远是真理。)

我们可将例(16)的节奏划分为“- v – v – v -”, 构成扬抑格格律。例(17)同语可划分为“v –v- v -”和“v vv -”。此节奏构成抑扬格和抑抑扬格格律。因此,同语具有的严整的节奏无疑给读者带来了音韵美。

(三)力美

英语同语本质上是一种反复。根据表达的需要连续或间隔连续使用同一词语。无疑两次使用此词语比只使用一次的所产生的力度更强。例如:

(18) She was handsome in her times; but she cannot eat her cake and have her cake.(当时她确实漂亮无比,但她不可能青春永驻)

(19) He who does nothing knows nothing.(无知即无疑)

例(18)可以改写成“She was handsome in her times; but she cannot eat her cake and have it.”。两个句子意思完全相同。然而,通过比较我们发现“her cake”在改写后的句子中只出现了一次,而在例(19)中却出现了两次。不论在视觉还是听觉上,所言事物“her cake”均得到了有力的强调。并且形象而有力地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做两件互不相容的事而两边都占了便宜。例(19)中“nothing”也使用了两次,使听读者感受到语气在增强。

(四)含蓄美

所谓含蓄,指作者不把自己的认识、思想情感明白说出,而是含在句子中,即含有深意,藏而不露[6]。意境深广而语言简练,是含蓄的重要特色,也正是同语修辞功能的重要体现。同语以少胜多,由此及彼,以有限来表现无限,达到了含蓄美的艺术源泉。例如:

(20)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玫瑰确实是玫瑰是玫瑰是玫瑰)

(21) A woman is a woman.(女人终究是女人)

例(22)是一行诗,其寓意相当丰富。诗人为了表达一种意境,超常规地连续使用了三个类似同语的句子。“玫瑰”究竟是什么,这是人们所知道的,但连续使用的三个同语是诗句体现出了一种含蓄美,促使人们去思考,去揣摩它深层的含义。同语正式以简驭繁,使句子深沉而含蓄,充满了潜台词,为读者提供了发挥想象的空间。例(23)中虽然只使用了三个单词,但我们由此却引发了很多的联想。在英美文化中存在着对女性的各种偏见,因此,我们会想到它的负面含义,如胆小、依赖、小憩、唠叨、敏感;但由于人的价值取向的不同,我们也会联想到它的正面意义如温柔、细心、体贴等。因此,同语这种以少胜多的表现效果任何一种修辞所不及的。

无论是同语判断,同语施受,同语同位,同语接续,同语重叠,同语的本质就是一种违反了逻辑规律中同一律的特殊反复。同语因其句式分均衡,结构对称,不但能体现均衡美、音韵美,而且还能体现力美、含蓄美。因此同语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与欢迎,写作中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运用同语。同时,一些类似于N+adv+be+N的句型也慢慢被使用上了,他虽然就是上文提到的同语判断“N+be+N”的一种变式,但由于他们的结构略有不同,故语义表达,语用价值,修辞功能等是否存在差别,是我们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 周礼全. 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4: 78.

[2] 王德春. 修辞学词典[M]. 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1987: 54.

[3] 候广旭. 汉英谚语结构与修辞比较[M]. 哈尔滨: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1990: 76.

[4] Levinson S. Pragmatics[M].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198.

[5] 刘清波. 英汉“同语式”的语用修辞意义[J]. 韶关学院学报, 2004(1): 28.

[6] 王旭晓. 美学通论[M]. 北京: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135.

On the Violation of Logic and the Aesthetic Value of English Tautology

HANG Yue-hua
(Department of English, Hunan City University, Yiyang, Hunan 413000, China)

English tautology, a special form in English, is divided in five types according to its place and function. Logic, also called dialectic, is a kind of inference. According to logic, what we do and what we say must obey some logical principles, those are: the Law of Identity, the Law of Non-contradiction, the Law of Excluded Middle and the Law of Sufficient Reason. In dealing with English tautology, we find that English tautology is a special illogical repetition in essence by analyzing many examples. It is simple in structure and musical in rhythm, which makes us feel fuzzy and talent.

English tautology; logic; essence; aesthetic value

H 314

A

1672–1942(2011)01–0090–03

(责任编校:高 武)

2010-05-08

益阳市社科联哲学社科研究课题(2010YS020)

黄月华(1972-),女,湖南益阳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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