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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棠与新疆的开发建设

2011-04-01成晓军

城市学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新疆

成晓军

(惠州学院 政法系,广东 惠州 516007)

刘锦棠与新疆的开发建设

成晓军

(惠州学院 政法系,广东 惠州 516007)

刘锦棠是近代中国开发建设新疆的第一人。他从兴修农田水利用以恢复和发展新疆农牧业生产、广置交通设施用以促进和保护新疆商贸业的发展、注重兴学育人用以引导和促发新疆各民族大融合等三个方面,对开发建设新疆作出了重大贡献。

刘锦棠;新疆;开发;建设;历史地位

新疆,古称西域。自西汉张骞开通丝绸之路后的好几个世纪中,西域成为中原王朝与外部世界往来的主要通道,在中外经济和思想文化等交流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清乾隆年间武力统一天山南北,正式宣布将西域改名为新疆,并设伊犁将军制,加强了对新疆的控制和统治,但未能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省级行政区域加以重视。为此,自清乾隆朝始,不少文人学者、官僚士大夫站在不同角度,围绕新疆的重要地位和开发建设新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如祁韵士著有《西陲总统事略》《西域释地》《西陲要略》;徐松著有《西陲水道记》《汉书西域传补注》;松筠著有《新疆识略》。林则徐著有《荷戈纪程》,预言俄罗斯可能是日后中国的劲敌,时有窥伺新疆的野心,警醒国人对新疆的开发建设予以高度重视。魏源在所著《圣武记》中记述了清康熙、雍正、乾隆、道光四朝用兵新疆的方略,并提出在新疆设置郡县的主张。龚自珍在《西域置行省议》中,明确主张将新疆作为一个单独的省区对待,提出了开发建设新疆的具体设想。然而,自1840年中国被迫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满清中央朝廷长时间疲于应付接踵而来的内忧外患,无暇也无力顾及新疆的开发建设。所以,新疆的开发建设真正步入正轨,则在清光绪年间新疆的收复和置行省前后。

作为新疆首任巡抚的刘锦棠,在其50年的人生经历中,有近20年时间与祖国西北边疆,尤其与新疆的收复、新疆的开发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刘锦棠在开发建设新疆过程中作出的重要贡献,牵涉诸多方面。本文重点从农田水利建设与农牧业的发展、交通设施建设与商业贸易的发展、兴学重教与民族融合的深化这三个方面,作些简要叙述和分析。

一、兴修农田水利:恢复和发展新疆农牧业生产

新疆地广水缺,加之天灾人祸不断,故兴修农田水利,迅速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成为刘锦棠治新之初抚慰民心、安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之一。早在新疆置省之前,他就对这个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实地考察,他迫切感觉到屯田为新疆之急务。自清光绪二年(1876)初夏进军哈密至光绪七年(1881)深秋收复伊犁在即、实授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这5年间,每当战争空隙即令士卒手持锄犁,开渠引水,启动耕作谷粟、种植蔬菜水果等恢复农牧业生产的计划。与此同时,通过助民治水,募民垦地等方式,收复之地流民渐集,农牧业生产开始复苏。置省之后,刘锦棠利用合法身份,更积极推进全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新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分天山南北两部分。南部之哈密,早在收复新疆之初就在刘锦棠统一部署下,由张曜所属嵩武军开垦2万余亩,岁收数千石以济军食之不足。置省后,据“新疆屯地,向资渠水灌溉,乱后渠多雍废”之实情,[1]21刘锦棠委派防营总兵黄木富、易玉林督饬所部疏导石城子等渠,使哈密水利建设保持在全疆领先地位。南部之吐鲁番,原有之官渠坎儿井,因年代久远大都淤废。置省后,刘锦棠主持开设善后局,委派雷声远、罗瑞秋等部,负责新开及复开之坎儿井近200处。葱岭以南之叶尔羌河,亦因战乱频繁,西面自爱吉特虎台至阿克苏台,堤坝失守,河水泛滥,从巴楚城经达乌兰乌苏数百里间田庐淹没,驿站梗阻,城堡倾颓,田禾等农作物荒芜,萧条景象,尽入眼底。[2]7刘锦棠将这一区域视为重灾区,特派余虎恩等部官兵并雇用民夫,堵筑排浚堤坎近300里,挖渠70里,灌田6 000余亩。随后,又开浚巴楚各渠,招集流民,散给种籽牛具,鼓励屯垦自救。其具体措施是:每户给地260亩,借籽粮300斤,每月给口粮90斤,借修农具、备耕牛、修房屋和盐菜银等共计73两。春耕借给,头年还半,次年全还,第三年按亩升科征粮。[1]21单就1885年而言,南疆新垦之地就达“一万九千余亩。”[1]22

天山北部之镇西、塔城等处,在新疆置省前后,按照刘锦棠的统一部署,组织军民大修河渠,或垫借银粮由民开办,或由防军自行经营,新凿之渠为数不少。与兴修水利同步,北部各地兵垦、民垦之地广为开辟。单就镇西厅而言,兵民垦地达5万余亩,奇台民垦之地达900余亩,兵垦之地达6000余亩。伊犁原有“旗屯、兵屯、民屯、回屯,以资耕种,边氓相劝,利莫厚焉”,然而因战乱大都荒废,“耕者不及十分之二。”[1]12自收复后的五六年间,曾由金顺在此相继举办营屯、民屯,但效果不佳。鉴于此,刘锦棠在1877年专折奏设伊塔道,改伊犁厅为府,改塔城为厅并加理事衔,“兼管屯田、水利,庶几官事有联而屯政亦因之具举。”[1]12自此,天山北部兴修水利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屯务则日有起色。

由于水土气候的原因,新疆与内地省份情况有所不同,农业之外辅之以畜牧业,但肉食与粮食相较而言,粮食则系主要需食品,从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也就显得更为紧迫。而要发展农业,就必须兴修水利、开垦屯田。刘锦棠将兴修农田水利,作为新疆置省前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他的努力之下,至清光绪末,全疆38个县修整和新修干渠940多条,支渠2 300多条,灌溉面积达1 100多万亩,为新疆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163-164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促成了全疆户口日繁,田亩日增,赋税日多景象的出现。据统计,至清光绪十三年(1887),全疆汉、回缠(维吾尔族)等入籍人口“二十六万六千九百五十九户,男女大小一百二十三万八千五百八十三丁口,丈量荒熟地一千一百四十八万一百九十四亩有奇,额征本色粮二十七万六千五十一石有奇,本色草一千四百九十万二千七百斤有奇、折色粮草及地课银五万九千一百八十两有奇。”[4]335这一数据说明,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作为刘锦棠开发建设新疆整体方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加以实施,其效果十分明显。

二、广置交通设施:促进和保护新疆商贸业的发展

修筑道路、架设桥梁、增开驿站,作为置省后新疆交通运输业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受到刘锦棠的高度重视。

在新疆,水道不利于航运,行旅的往返和货物的转运,基本上靠车驮人运,故道路的修筑、桥梁的架设,显得非常重要。刘锦棠清楚地认识到,要振兴新疆经济,广置交通运输设施刻不容缓,必须解决“通驿路以便 行旅”的问题。[2]7然而,由于多年战乱,全疆道路桥梁多被损废,尤其是阿古柏、白彦虎叛匪为了阻止西征大军进击,“多掘水断桥,以缓我师。大军所过,率系凫水踏冰而进,仓卒不及修整”。葱岭南北两河一带,“道路桥梁,荡然无存。凡转运驿递暨往来各项差使,迂道而行,率多迟误。商贾裹足,税厘减色,官民为之交困。”[2]8为此,刘锦棠派道员罗长祐、提督张春发和段柏溪、总兵刘必胜等,“在喀什噶尔城南各路修大小桥梁三十余座,修平道路数百里”;派同知王维国,“在七克托地方修桥梁二座”;派提督汤彦和、杨金龙“修整龙口桥、玉代里克各台桥路”;派总兵余虎恩等自爱吉特虎台起至玛喇尔巴什、察巴春台等处,“搭造大小桥梁二十余座,道路一律平治。”[2]8考虑到南路西四城“各台站,乱后举目荒凉,居民无多。凡转运暨各往来差使员弁,以无驻宿公所,每多占住民舍,”而“居民房屋卑陋,粮饷军装,时多疏失之虞。”从而,“分饬各路营局,就近在于各站盖造官店,以为经过差使人等栖息之所。”[2]9清光绪十年(1884)新疆置省之初,刘锦棠又通饬南北营塘一律改为驿站,隶属于省府厅州县而不再为军府专用。

道路桥梁的修筑,驿传站所的增开,促进了新疆交通业的发展。“自兴修各项工程以来闾阎鲜水旱之忧,行旅忘跋涉之苦,转输文报,无虑迟延,田赋、税厘,渐有起色。”[2]9左宗棠在给刘锦棠的书信中给予了充分肯定:“闻戈壁一带井利盛兴,阿克苏及各蚕织局工作日进,新疆均有起色,甚为佩慰。”[5]699而交通业的发展,则为商贸业的兴旺繁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新疆在海禁未开之前,是中外交通的主道,中外商货大都由此集散转运,繁华城市较多,其中之乌鲁木齐、巴里坤和伊犁长时间占居新疆境内三大商业贸易的中心地位,尤其乌鲁木齐有小苏杭之美称。但自清同治初年始,因战乱的摧残,各都市繁荣景象逐渐消失。新疆置省之后,刘锦棠在实施募民垦屯、修筑道路桥梁、增开驿站方针的同时,多方鼓励、吸引、扶持商贸业的复兴,昔日“商贾云集”的景象逐渐得到恢复。古城则替代巴里坤而成为全疆最大的商贸中心,南北货物大都由此转运各地交易。据初步统计,每年从古城销往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的麦粉就达到50余万斤,烧酒七八万斤,吐鲁番的棉花,内地的绸缎茶叶,俄罗斯的洋布,也多在此地经销。此外,乌鲁木齐、吐鲁番、伊犁和喀什噶尔几个商业中心也相继复兴,甚至形成了商界中的燕、晋、湘、鄂、豫、蜀、秦、陇八帮势力。[3]181

为了保障新疆商贸繁荣景象的长久延续,刘锦棠在奏设哈密、古城两地税局的同时,针对安集延、哈萨克等俄境商民违法进入新疆贸易,侵吞中国利权,损害华商利益的情况,自统率西征大军入疆之初至新疆置省前后七八年间,多次奏请满清中央朝廷限制洋商擅行贸易。尽管他对《中俄改订伊犁新约》所载俄商可入乌鲁木齐、伊犁等地贸易的规定有不同看法,但他从整体上并不反对中俄通商。他反对的是洋商擅行贸易的行径,尤其是安集延、哈萨克人“虽归俄属,究非真正俄人”,他们“羊狠狼贪,累世稔恶”,往往伪藏俄官路票,潜入新疆各地擅行贸易,既扰乱社会治安又借机侵吞新疆人民利益。他明确提醒朝廷,“际此互市初开,若安夷与俄商漫无分别,彼将恃俄为护符,遇事猖獗生风,势所必至。”[2]3因此,要使新疆长治久安,社会安定,商贸发达,“自以不准通商为上策。”此策难以实施的话,则应对安集延人和哈萨克人经商采取限制政策,“指定销货地方,俾有所限制而不至于蔓延。”[2]3他的具体建议是:只准安集延商人在南路喀什噶尔、北路伊犁两地贸易,“毋须发给路票分赴各城,以保商务而消隐患”;而对哈萨克人“亦只准在伊犁两城贸易。”[2]4刘锦棠的建议尽管未能被清中央朝廷全面采纳,但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洋商的不法行为。

针对俄国商人凭借不平等条约中“暂不纳税”的特权,有损华商利益的实情,刘锦棠多次上奏朝廷,主张废除俄商在新疆“暂不纳税”的特权。这个主张虽因清中央朝廷的软弱无能而未及付诸实施,但反映出刘锦棠积极保护新疆商贸业的赤诚之心。在废除俄商“暂不纳税”特权的努力无果的情况下,刘锦棠又向朝廷提出不准俄商行销中国土货的建议。他的理由是:条约“原无准其销售之理”。俄商行销中国土货的后果,造成了“华商完厘次数多而成本重,俄商完厘次数少而成本轻。故未可任其运销,恐妨华商生计耳。”[2]17这一建议虽因俄国政府的反对而未能被清中央朝廷采纳,却又清楚地表明刘锦棠努力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决心始终没有松懈。在力争废除俄商“暂不纳税”特权未有结果的现实面前,为了保护华商对洋商的竞争力不受致命损伤,刘锦棠又专折奏准“所有进出卡伦货物,往来新疆各城货易者,着概行暂免厘税”,相应“将原设各局卡,概行裁撤。”[6]2-3其前提是由朝廷每年拨银20余万两,专济关外厘金之缺,直至“照约议立俄商税则,兴复厘务时再行停拨。”[6]3尽管这笔专款时有拖欠不到位的危险,但刘锦棠首先考虑的是保护华商生存权益的不被丧失。这个建议获得朝廷批准实施,便利了华商经济势力的积聚。进而,为了抵制俄商经济侵略,采取了向俄商间接征税的权宜之计,即对于俄商所营之洋货税,则收于俄商转售之华商买主;对于俄商所营之中国货税,则收之于华商卖主。[3]184

从修筑道路、架设桥梁、增开驿站,到保护华商利权,抵制洋商侵权夺利,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建议、主张,均为新疆交通运输业和商贸业的复兴和发展提供了条件,丰富了刘锦棠开发建设新疆整体方案的重要内涵。

三、注重兴学育人:引导和促发新疆各民族大融合

新疆境内汉、回、缠等各民族杂居,成份复杂,加之境外不法分子的介入,民族矛盾也就显得非常突出。如何缓解民族冲突和对立,是摆在置省后新疆地方大员面前一个不可迥避的难题。作为首任巡抚的刘锦棠,由于多年亲临新疆实际,从而清醒地认识到:要使新疆社会秩序安定,就必须实现各民族大融合,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解决好民心所向的问题、社会风尚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实际最有效最长远的方法,就是大力发展学校教育,让各民族中较多人能够入学受教育,有机会了解、学习掌握汉文化为主体的思想学说,再由这些读书人去影响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早在新疆置省之前,刘锦棠就在奏折中多次提到,新疆境内缠、回等少数民族中,“愚懦者居其大半,”他们崇信“彼教中所谓条勒阿浑,往往捏造邪说,肆其诱胁之术,人心易为摇惑,祸乱每由此起。”原因在于“缠、回语言文字,本与满、汉不同,遇有讼狱、征收各事件,官民隔阂不通,阿奇木伯克、通事人等,得以从中舞弊。”[7]48一言以蔽之,就是各民族文化水平太低,对汉文化了解、体认太少。“非独其地有以限之,抑由其俗积渐使然也。……究其居处、服食、文字、语言,迥异中土。”[8]6刘锦棠认为,“是非被以文教,无由除彼锢习”。而“被以文教”的途径,首先要使他们进学校学习汉语言文字,然后接受儒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从而,自清光绪三年(1877)南北两路肃清后,刘锦棠就与金顺积极配合,在各地“分设义塾,令回童读书识字,学习华语”,[7]48并刊发《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孝经》、《小学》等蒙学课本。“广设义塾,急选儒生教授,汉回各童,俾沾圣化,渐使风俗文字轨于大同。”[8]43至清光绪八年(1882)秋,新疆各地义塾已成规模,而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读学生中“尽多聪颖可造之资。授之以经,辄能背诵。学习楷书,居然端好。为之讲解义理,亦颇能领会。”[7]48由此,刘锦棠更加深了对兴学教育与转移社会风俗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坚信“秉彝之良,无分中外”的功效将日见深化。为了使各少数民族“争奋于学”,他在奏折中说,此时各郡县“教职等官,暂可不设”,但“应由各厅州县延师训课,以《小学》、《孝经》、《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书》、《易》、《春秋》教各回童”,且每年由各厅、州、县考试一次,“有能诵习一经,熟谙华语者,不拘人数多寡,即送该管道衙门复试”,再由“边疆大员援照保举武弁之例,咨部给予生监顶戴。”如有“勤学不倦,能多习一经或数经者,无论已未充当头目,均准各厅、州、县考送,由道复试请奖。”[7]49这种通过读书可以做官的方式,既是对各少数民族读书人的功名鼓励,又可以从更深、更广、更远的角度使儒学为主体的汉文化,在新疆各地纵横渗透,占领思想阵地。由于在兴学教育人过程中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如将引导回、缠子弟入学,作为地方官政绩中一项内容进行考核,至置省两年后的1886年,新疆各地学校教育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兴盛局面。对此,刘锦棠在奏折中指出:尽管创办义塾之初,“群相疑沮,非特不知向学,且意读书入塾,为使之当差”,但经分饬各地方官实心办学,“并仿照内地书院章程,取其粗知文义者,按月酌给膏火银粮,以示奖劝,行之数年,渐知向化”,乃至于出现了“乡民竟有带领子弟,恳求入塾”的景象。[9]27-28清光绪十二年(1886)秋,他专折奏请朝廷给予回、缠读书人享有与内地学人士子同等待遇,“得旨:‘如所请行’。”[10]117据曹建英、章育良统计,新疆义塾在1880年5月为37处,1883年8月增加到77处,“此后的发展速度还有所加快。”[3]189-190自汉代张骞开通西域以来近两年千年间,中原王朝一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汉、回、维吾尔等各民族间隔阂与矛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未能抓住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问题加以重视。首任新疆巡抚刘锦棠则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通过兴学育人的方式收到了初步效果,为新疆境内各民族大融合打下了基础。尽管其效果有待于深入,但开拓之功不可磨灭。一般人误以为刘锦棠是一介武夫,殊不知他是“儒生领兵”的湘军将领中,堪称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人物。如在刘锦棠的倡率下于1859年由湘乡十士绅率先开创的一所“公开向科举制和八股文挑战的学校——东山书院”,被民国初年教育部《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称之为全国最早的一所新式学堂,培养出毛泽东、陈赓、谭政、萧三、毛泽覃、萧子升、易礼容等一批新式政治家和专家学者。[11]261

综上所述,新疆的开发建设在刘锦棠首任巡抚期间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兴修农田水利与发展农牧业生产、广置交通设施和促进商贸业的复兴和注重兴学育人引导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各民族的融合等,体现了刘锦棠开发建设新疆的重要内涵,给今人一个重要启示:开发建设新疆,维护新疆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定,牵涉到中华民族的统一强大、祖国的繁荣兴旺。自古以来,西北边疆不能乱,尤其西域(新疆)不能乱。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好几个世纪中,中原王朝与外部世界打交道,主要是通过丝绸之路必经要道西域(新疆)来实现的。当前,因新疆处于反恐的前沿阵地,且土地辽阔,资源丰富,多民族杂居,人口构成复杂,不把新疆的问题解决好,改革开放的现代化成果就很难得到巩固。所以,注重新疆的开发建设,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和义务。刘锦棠等封建官吏尚能视新疆为第二故乡,将开发建设新疆作为重任来担当其成效受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充分肯定,如在1887年回湘省亲之际,“所过,黄童白叟望风相携负以迎,往往要、拥车数日悄得走。”[12]12610今天,在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建设的重要历史时刻,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有坚实国力作后盾,有全国人民的齐心合力,一个和谐安定、繁荣富强的新疆,必将展现在世人面前。

[1] 新疆图志·奏议:十一[M]. 北京: 民族文化宫据志局本复印,1983.

[2] 新疆图志·奏议:八[M]. 北京: 民族文化宫据志局本复印, 1983.

[3] 曹剑英, 章育良. 刘锦棠评传[M]. 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0.

[4] 王定安. 湘军记[M]. 长沙: 岳麓书社, 1983.

[5] 左宗棠全集: 第13册·书信三[M]. 长沙: 岳麓书社, 1996.

[6] 刘襄勤公奏稿: 卷四[M]. 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86.

[7] 刘襄勤公奏稿: 卷三[M]. 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86.

[8] 刘襄勤公奏稿: 卷五[M]. 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86.

[9] 刘襄勤公奏稿: 卷十一[M]. 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86.

[10] 朱寿鹏编.光绪朝东华录: 二[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4.

[11] 谭运良.曾国藩与湘乡[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9.

[12] 清史稿: 第41册[M]. 北京: 中华书局, 1977.

Liu Jintang and His Efforts on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in Xinjiang

CHENG Xiao-jun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Law, Huizhou University , Huizhou, Guangdong 516007, China)

Liu Jintang was the first man for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modern China's Xinjiang. He conducted irrigation rehabilitation and development for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 in Xinjiang, He establed transport facilities for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Xinjiang-commerce industry. He focused up schools for educating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 in Xinjiang and he guided and triggered the three aspects of Merger on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He made a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toXinjiang progress.

Liu Jintang; Xinjiang;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historical status

K 25

A

1672–1942(2011)01–0033–05

(责任编校:易永卿)

2010-12-10

成晓军(1953-),男,湖南湘乡人,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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