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出行”才能步步为“赢”
2011-04-01
稳健“出行”才能步步为“赢”
截至2010年底,中国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超过1.5万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588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但在央企“大踏步”前行过程中,境外资产风险也开始日渐凸显,大多数央企的境外资产的安全和增值都存在隐忧,央企境外资产流失已经成为严重问题。
央企海外投资存在缺失往往是因为几个方面:一是央企投资盲目,缺乏科学决策,往往“拍脑袋”的想法就马上付诸实际。至2009年底,中化集团投资开发的6个海外油气田项目中,3个项目累计亏损1526.62万美元;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团国内某新型专利产品出口前未进行专利检索,在美国引发诉讼造成损失1.07亿元;三是央企“中国特色”的做法遇到标准严苛的国家会得不偿失。今年4月,中海外集团拖欠波兰当地承包商薪金被曝光,波兰政府于6月中旬宣布解除了合同。审计署5月20日公开的审计结果显示,有17家央企被查出因决策失误造成巨额亏损的问题。
6月27日,针对央企海外资产监管的两份重要文件“重磅”出台。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份文件已经国资委第10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这两份酝酿已久的文件出台,犹如一把利剑直击热情高涨的央企海外投资的“软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人质疑这样的做法会使央企“走出去”的步伐减缓,影响到资源性收购,从而打乱国家的战略部署。但问题在于,央企是为“走出去”而走出去吗?迄今为止,央企负责人的不冷静行为已经给国家造成了多少损失?如果走出去造成了很大的负面效果,又何必走出去?这其实也是一种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只看动机,不看结果。“科学发展观”不是一句只挂在嘴上的口号,而是我们行动特别是做决策时的指导。制度的完善可能暂时会因为有一段适应时间而使行动有所放慢,但每一步都走得踏实安稳,对国有资产起到了保护作用,从长期看,也必将对“走出去”起到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再加上严格的境外资产管理制度约束,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央企的海外投资之路才能越走越顺,越走越宽。
产权导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