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养老模式弊端研究
2011-03-24朱颜刘心怡
朱颜 刘心怡
据中国老龄办最新统计显示:2009年内地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超过1.67亿,占总人口的12.5%,并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远高于总人口0.66%的自然增长速度;80岁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806万,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 2050年达到4.37亿——占总人口30%以上并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同时,高龄化程度和“空巢”化比重进一步加大,城市老年家庭的空巢率已由10年前的26.4%增至49.7%。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相比其他国家而言存在着一系列的特殊性。表现为: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之快,超过很多发达国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与经济发展速度不同步,有着较大的偏离与超前性,达到了“未富先老”的状态;老龄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着较明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鉴于以上特点,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社保基金的缺口呈逐渐扩大的趋势,且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高峰,每年产生1000亿元人民币的“赤字”,给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中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以湖北省调查为例
作为中国内陆中部的大省,湖北省具有人口基数大、经济水平发展迅速但现有实力不足、老龄化发展不均衡、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负担能力之间不协调等人口、经济特点,是中国老年人口发展和社会经济适应情况的缩影。
调查中,中国两极分化、贫富差距大的社会现实在老年人生活质量上表现的十分明显。绝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以退休金为主,金额多为1000元左右(每月可支配金额在0-999元的老人占25%,在1000-1999元的老人占63.1%,在2000-2999元的老人占7.9%,在3000元以上的老人仅占4%),他们大多在家中养老,这样的收入水平既要应付各种日常生活开支、又要兼顾保健医疗,生活十分艰难。极少数高收入老年人享受着优良的养老环境,有着丰富的老年生活,使用各种市场上先进的、为老年人开发的健身、便利产品。但多数老人家里的电器老、旧、破,住房空间狭小,房屋质量不佳。部分经济条件极差,但身体状况良好老人尚以捡拾垃圾变卖来补贴家用,使得原本狭窄的房间中还堆放着大量的垃圾,严重污染了房间里的空气质量。
“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的生活问题更加令人担忧。当老人身体状况良好时,尚能寻求各种补贴家用的途径打理个人生活,一旦患病,生活质量就进一步下降。“空巢”家庭中,若夫妻双方中一人患病,另一方就得负担家庭料理和病人护理的责任,超出了老年人体力、精力的承受范围;若两人同时患病,不仅在经济上更加无力负担,连家庭正常运转也无法保证,只能勉强维持或者依靠外力支持。调查发现,许多独居老人遇到如换煤气、修理家具等需要大量体力消耗的事情时,只能请邻居帮助,但他们又往往不好意思麻烦外人,所以家中总是有许多破损的硬件设施。独居老人如果患病也是最危险的,无人同住使得急性病发作时往往不能被及时发现和送往医院救治。
综上所述,现阶段中国老人的养老过程中充满了艰辛与风险,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养老风险却逐渐增大。
现有养老模式运行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是机构养老。养老机构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两类。在满足养老的连续性、专业性、即时性与对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的照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存在着规模发展较慢,床位数不足;资金来源单一,财政负担重,机构条件参差不齐;入住要求和入住费用普遍过高;设施、服务不完善,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低,难以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等问题。
现阶段,我国养老机构以政府办养老机构为主,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及集体供款。资金来源单一、数额有限造成了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收养人数少、社会效益不高等问题。机构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我国现机构在养老人占60岁以上人口比例仅为1%左右,远远低于国际通行的5%~7%的标准。
在调查中,年均投资在50万及以下的机构比重为44.4%,50万以上100万及以下的比重为16.8%,100万以上的比重为39.0%。同时,2009年营利5万元及以下的机构比重高达68.4%。可见,政府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虽然属于国家福利,但是,几乎没有可以抵消投入的收益,给国家的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此外,各地的政府办养老机构在资金投入与硬件设施上差异也很大。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更加缓慢。民办养老服务业属于新兴的公益性服务行业,其特性是投入大、收益薄、收效慢,如果单纯按照成本核算,其创办初期基本处于亏损状况。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绝大部分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资格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同时也得不到实际的优惠扶持政策。这种经济条件的限制极大地阻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也就进一步降低了机构数目增加的可能性。
此外,机构在养老人受到的照顾并不完善,经济负担也很沉重。以武汉市某示范政府办养老公寓为例,每月收费1800元左右,这令大多数老人难以接受。我们还发现同地区中政府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普遍比民办养老机构高,这使得政府办养老机构除去少量政府供养的“三无”老人和困难老人之外,大部分都是收入较高的老人。而这种现状与政府办养老机构设立初始照顾社会上最困难的老年群体的初衷不符。由于护理人员和护理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仅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与饮食服务,而只有部分养老机构可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更为严重的是:为减轻负担,一些养老院不准自理能力差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严重违背了设置养老机构来帮助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的初衷。
同时,对于我国人数众多的“失能”、“失智”老人,大多数养老机构还没有专门的护理人员和护理服务(目前我国社会福利从业人员有411万人,其中只有5%具有专业资格),更不用说长期护理的专业服务了。再加上临时和外聘人员比例较大,直接影响了养老机构的工作质量。这些都使得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更像一个简单的收容之所。
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作为中国最为传统的主流养老模式,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形式是在家养老。随着现代生育观念、生活节奏和生存压力的改变,人类寿命的延长,家庭结构向核心化、小型化转化,还伴随着快速的人口流动,增加了年轻人对赡养压力,新增了空巢老人困境。
独生子女家庭作为21 世纪城市的主流核心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的这一代, 既要抚养和教育子女, 又要赡养和照顾护理四位老人。预计到2039年,我国将出现不足两个纳税人供养一个养老金领取者的局面,这被称为“老龄社会危机时点”。在这种家庭结构变迁的影响之下,传统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照料、精神慰藉功能逐渐弱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户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城市间人才流动频繁,使年青一代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的机会下降,人口流动使同堂而居的养老方式受到冲击。因此,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完全老年家庭、空巢家庭的上升。“空巢老人”在各大城市平均比例已达30%以上,个别大中城市甚至已超过50%。空巢老人现象的出现会导致很多社会问题,其中主要包括老人的健康状况难以得到及时的关注、老人缺乏情感上的交流与慰藉以及由此产生的老人心理状态上的苦闷、孤独、抑郁、焦躁等。
203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再加上老年人口的高龄化趋势,无疑会给年轻一辈带来十分大的照料压力。虽说“百善孝为先”,但面对老人所需要的长时间与专业的护理,子女也会觉得分身乏术,产生“照料疲劳”的感觉。且面对着越加激烈的竞争,一些青年夫妇更重视子女的照顾和教育, 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多花在子女身上, 而对老年父母的照顾却有所忽视。所以,以子女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也不再适合社会的发展。
社区养老
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就是“家庭供养+居住在家+社区服务”的局部社会化养老方式。其中,家庭供养是核心,社区服务是关键,居住在家是表现形式。但是,这种养老方式受到社区发展程度限制,很难落实。具体而言,社区工作现阶段主要依靠对象为政府,但仅靠政府而不调动市场资源(特别是市场中庞大的有偿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得养老服务的重担只落在行政编制的社区普通工作者身上。他们既缺少专业护理知识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服务老人,同时,资金渠道少使他们对社区养老的供给也不足。所以,社区养老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受地域和资金影响难以做到全面高质,同时其结构松散,无法形成高效的、全面的服务网络,造成了多方面的缺失。
社区发展弊病表现为:受福利条件的限制,社区老年服务工作人员学历低下、数量稀少,且主要工作集中在行政工作、信息收集、政策宣传、治安维护等公共职能上。以湖北省孝感市调查为例:孝感市典型社区中从事老龄工作的工作人员共计24人,其中1人未接受教育、 3人小学文凭、6人初中文凭、12人高中文凭、2人中专文凭。社区中从事老年服务工作的人员学历普遍偏低且缺乏专业训练,严重影响了社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
此外,社区老年服务工作多由同一批人进行,压力大、内容多导致了工作上的遗漏、混乱、没有明确的调度和操作分配等问题,而老年人信息统计和更新这一工作更是根本没有被纳入到常规性工作中。
综上所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表面化且极不全面,工作人员数量和老年人的需求无法平衡,长期“一对一”的照顾难以实现。因此,就现阶段而言大多数社区在养老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社会性养老展望
机构养老的床位不足和巨大的资金消耗带来的供需不平和和财政压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缓解;单纯的无社会依托式的家庭养老,虽然耗资量少,却也不符合由计划生育政策和经济体制变迁带来的越来越明显的空巢趋势;社区养老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与运作系统,有名无实。因此,必须建立起一种行之有效的,能够将现行养老模式的优点结合起来,并能根据老龄化问题发展的实际进程进行调整和完善的新的养老模式。
结合中国以家庭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背景,我们需要寻求的就是一种将居家养老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即在保证老年人居家意愿满足的情况下,吸纳机构养老的专业化优势、调动社会力量、激发市场潜能、减少政府压力、符合中国现状的养老方式。这种居家养老社会化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以完善的网络服务系统和平台为载体,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化人员与社会志愿者共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内的老人开展服务。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社会化模式更具有主动、灵活、方便等特点,并能较大调动市场资源,减轻政府负担。(作者供职于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研究与设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