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或有事项的探究
2011-03-23张广维
张广维
一、或有事项的内涵规定
(一)或有事项的感念特征及分类。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或有事项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二是或有事项内含不确定性;三是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来确定;四是影响或有事项结果的不确定因素不能由企业控制。或有事项可以划分为预计负债,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二)或有事项的确认。对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企业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与此同时,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三)预计负债的计量。当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符合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时应当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此外,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还可能从第三方或其他地方获得补偿。对于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有两种情况处理:第一,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第二,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者虽然存在,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对于企业可能从第三方或其他地方获得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
(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诉讼,是指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因而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仲裁,是指经济法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活动。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仲裁的结果在仲裁决定公布以前是不确定的,会构成一项潜在义务或现实义务,或者潜在资产。
(二)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是一方替另一方向债权单位所作的债务保证。在担保方签订担保协议之后至被担保方债务到期之前,就形成了有关债务担保的或有事项。
(三)亏损合同。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及劳务提供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它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这里所称的“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反映了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
三、或有事项在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或有事项确认标准不明确,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不科学,由于或有事项有不确定性,因而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的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估计。企业是否承担该义务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与否来决定。而且,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在最终发生前,不可能像确定负债那样拿到原始凭证,因而不可能可靠计量只能合理估计。
(二)或有事项的计量依据不客观,在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面,在确认或有负债的金额时,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最有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但是,如果其他可能的结果大部分比最可能的金额高或者低,则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的金额确定是存在不足的。
(三)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这就要求我们的会计人员有很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提高会计人员对或有事项会计问题的操作能力。
四、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中的建议
(一)加强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准确性。对预计负债确认标准进行科学可行的改进。
(二)加强预计负债计量的客观性,在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当中应该运用谨慎原则,在确认最佳估计数时不能盲目的选择最有可能的结果。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教育,会计人员能否对影响或有事项的因素很好的把握,直接关系到判断的结果。
结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会计处理对象日益复杂和多样化,我们应该完善对或有事项处理的方法,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技能,让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更好地适应我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