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对策研究
2011-03-22张建华
张建华
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对策研究
张建华
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创新之举,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中,发现问题,采取对策,解决问题。笔者以为,要有效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有序进行,实现主辅分离的良性化与可持续,必须采取以下对策:
一、政府引导,统筹协调
在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必须要强化政府服务,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应对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分离发展的基本流程,建立主辅分离“行政绿色通道”,为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提供最大便利,以提高分离效率。在“分离前”、“分离中”、“分离后”,应全方位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分离发展工作良性发展。在保证企业自主经营基础上,鼓励、帮助企业加快开拓主营业务,及时兑现优惠政策,落实企业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尽快实现盈利,促进主辅分离工作良性发展。
二、部门配合,全力推进
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以限时办结等方式向主辅分离企业提供高效行政服务,缩短企业办理资产过户或者取得相应资格的行政受理办结时间,方便企业集中办理过户手续,及时申领经营许可证等。税务部门应积极沟通、配合,共同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进程,通过加强国地税联合征管、地方财政扶持企业快速发展等方式减少、消除企业主辅分离对中央税源的影响,共同致力于中央和地方收入双赢增长。
三、政策激励,营造环境
为推进制作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的有序进行,应及时出台相应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切实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研究分析分离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分离发展。当前,政府尤其应当完善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科技政策。在金融政策上,可以增加对中小生产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在知识密集型的生产服务业领域开展创业投资,引导产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机构优先支持生产服务业企业运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在科技政策上,尽可能地赋予科研院所对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选择权和探索权,鼓励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机制,引导科研机构与企业紧密结合。此外,还应根据生产性服务业的研发特点,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减少企业主辅分离成本;通过对新增地方税收的财政奖励,鼓励企业推进主辅分离进程;通过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费的优先减免,降低主辅分离企业税费负担;对于分离后企业实际税负提高的,财政要补助差额,给企业吃“定心丸”;分离企业发展迅猛,纳税总额持续增长的要给予奖励,以扶持新分离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在出台上述相应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宣传支持制造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服务业地位作用、扶持政策、发展环境和典型示范案例等方面的宣传,及时推广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成功经验,更好地营造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在出台相应的金融、科技及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注意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商业环境的营造。一是可以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门槛;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商业信用体系,加快公共信息开放、信用披露、信用评估等方面的立法,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信用约束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三是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标准化建设、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四、提升层次,拓宽范围
在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应注意提升分离企业的行业层次。分离发展服务业,“分离”只是手段,其真正目的是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要明确优先发展的重点行业,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内部结构。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中的金融保险业、通信与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西方工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在不断增长的生产性服务业需求中,制造业对金融保险业、通信与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需求的增长最快。这也正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最急需的、最能代表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的装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生物技术与医药业等中高技术产业需求最高的生产性服务行业。正确处理发展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关系,可以切实提高制造业竞争力。据此,我们应优先发展金融保险业、信息和咨询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尤其要紧盯从工业企业分离出的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技术型行业,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在分离服务业中的比重,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离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型企业,提升分离企业行业层次。要从整体上牢牢把握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目标,杜绝“形式主义”,防止目标偏离。
在加大分离发展工作力度的同时,还要不断拓宽分离的行业范围。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分离发展工作模式,实行“一户一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加大分离工作的力度,要在保证分离工作质量的基础上,拓宽行业范围,扩大分离企业数量。防止适合开展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企业由于税费及涉及有关部门的具体问题得不到解决等而停滞不前。
五、互动融合,协调发展
在制作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应积极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的机制。制造业服务化是产业互动融合的具体表现,是制造业高端化的必然选择。因此,鼓励制造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应,引导和推动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将发展重点集中于研发、市场拓展和品牌运营。以此,逐步将一些非核心的生产性服务环节剥离为社会化的专业服务,从而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外部化、市场化、社会化,降低运营成本。同时通过核心竞争能力建设,以服务外包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效整合配套企业的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发展产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体系。建立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分流员工培训、再就业与安置、资产处理与核销等相关配套机制,为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强化专业化服务企业分工创造条件。
六、完善管理,跟踪指导
为促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协调发展,要强化服务,创新思路,精心组织开展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有关工作,科学构建后续管理机制。制造业企业在成功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后,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须继续深化指导、动态跟踪服务,在企业分离后的运行过程中,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要定期分行业组织企业座谈或下企业调研,梳理企业分离后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一方面帮助这些企业协调解决困难,积极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帮助新分离企业做大做强,实现税源增长。另一方面完善措施,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为潜在的分离企业探索出更为便捷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之路。
此外,在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提供财政扶持和税收减免的同时,地方税务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分离企业的税收征管。重点加强对分离企业的专用发票管理,一方面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用假发票行为,让企业能够放心地取得发票;另一方面,要搞好纳税服务,提高代开发票的质量和效率。
七、优化服务,强化考核
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中介机构在企业策划、税务咨询、会计核算、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也可进一步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发展。对帮助企业成功分离的中介机构,各级政府给予一定补助。注意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进行考核,纳入年度服务业发展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良好的地区给予表彰。
八、培育人才,智力支撑
无论是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还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力资源的相应保障,人力资源开发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的智力保证。当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树立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市场的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职业教育新的办学机制和教学模式,有计划地在现有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增设现代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同时,探索由政府、高等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也可以建立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进行人才培育的机制,实行根据企事业用人“订单”进行教育与培训的新模式。把加强人才培养放到重要的位置,努力创新人才培养体制,真正造就一大批高层次、高技能的专业人才,为制造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综上所述,我国在当前和“十二五”期间要把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服务业是重要的“黏合剂”,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溢出效应比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溢出效应要强得多,政府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性措施时,应向生产性服务业作出必要的倾斜,要从生产性服务业中影响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解决事关全局的关键性问题。特别要高度重视科研设计环节、品牌培育、营销管理和售后服务环节,使我国的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力得以明显增强。
(作者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