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要让谁满意
2011-03-18孙秀艳
孙秀艳
让人民享受到发展成果,让百姓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本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应有之义。但令人进感的是,与一味的求新求大形成对照,城市在提高居民满意度的细节上下苦功远远不够。
退休教师李阿姨忙着出租自己在某大都市的住房,她已经准备跟老伴离开这里,到一个“宜居”的地方去生活。李阿姨可能并不知道,她要逃离的城市已经多年荣登中国宜居城市榜,在她眼里,楼下连个老年人活动的地方都没有、和朋友到个茶馆动辄两三百元的这个城市真的不适舍她的晚年。
水泥森林、山间木屋,你会选择哪一个作为自己的家园?在这样的问题面前,我们也许会一直犹疑,因为如果能兼有城市的生活与亲近自然的便捷,这样的家园才够理想。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资源承载力高、生活便利、公共安全好,几乎涵盖了人们对城市所有的期待,谁不渴望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因此,宜居城市理念的提出,俘获了许多人的心。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知名城市都把宜居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甚至将其列为政绩考核的一项内容。
到底什么才算宜居,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答案,而且同一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对宜居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李阿姨所在的城市虽然经济繁荣、市容整洁、生活便利,然而生活成本高、休闲场所贵,就很难让走下职业岗位的她满意了。在重庆一项对城市宜居问题的满意度调查里,“房价高”、“交通拥塞”固然是居民不满的原因,而“缺少儿童游乐设施”、“建筑物缺乏美感和協调”也一样让居民感到心情不畅。这说明在宜居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打造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还要考虑到社会各个层面的需求,多些人文关怀,尽量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然而,目前建设宜居城市似乎已经有了模式—折旧建新、拓路挖渠、绿化美化,在不少地方官员眼里,建设宜居城市成了一系列如火如荼工程的代名词。在这股热浪之中,“大拆大建、市容全变”、“上规模、国际化”成为不少正在为宜居而努力的城市的口号,城市建设摊大饼,建新城导致“鬼城”、“空城”的纪录也一次次被刷新。
在一些地方,建设宜居城市甚至变成了领导的形象工程。注重高楼大厦建设却没人在意方便行人的地下通道;大广场、大雕塑投资出手阔绰,建个公共汽车站遮阳棚的资金却捉襟见肘……领导满意了,百姓不买账。小小的便民设施可能不像大景观能撑得起城市的形象、领导的面子,但是,正是这些细微点滴,让居民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生活的城市,宜居不宜居,自有评说。
当然,建设宜居城市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方方面面,拆建不仅不可避免,而且大规模建设也是优化城市生活的关键环节,但是如果一味强调硬件水平的提升,将百姓的现实需求和人文关怀弃之不顾,这样的“宜居”绝不是真正的宜居,也不可能让百姓满意。
宜居城市
2005年1月,国务院在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时,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此后,国务院审批的大多城市总体规划都把宜居纳入其中。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大中小城市把“宜居”作为发展目标,成为新的城市理想。但专家研究表明,特别是在经济中心城市辐射范围内的周边中小城市,往往宜居度较高。
什么是宜居城市?1996年联合国人居中心在伊斯坦布尔召开联合国第二届人类住区大会,大会通过的“人居议程”中明确提出了“适宜居住的人类住区”,并对“宜居性”作了说明:“宜居性是指空间、社会和环境的特点与质量。”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独特文化,宜居城市可以概括为:“易居、逸居、康居、安居”八个字。易居,是指人们在城市里能够住得下、住得起。逸居,是指人们在城市里不仅“有其居”,而且应当住得开、住得好,是安乐之居。康居,是指人们在城市里不仅住得好、住得舒适方便,还必须有充足的阳光、水和新鲜的空气,与自然不脱离,与历史文化不脱离,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安居,是指人们在城市里不仅住得好、住得健康,还必须住得安定和安全,长居久安。
国外建设宜居城市的典型案例
温哥华:打造城市宜居的典范
温哥华是加拿大西南的海滨城市,三面环山,一面傍海。为此,温哥华在城市发展建设中遵循“精明增长”的理念,走发展紧凑型都市区之路。
温哥华注重营造多中心、多级别的都市中心:运用“集中增长模式”,在划定范围内统一公共基础建设及其他城市服务;增加公共交通,鼓励人们改变出行方式,劝诫单独使用交通工具;减少土地消耗,防止低密度扩张,集约和“精明”地使用土地。为营造亲切宜人的城市氛围,温哥华城区的设计指导思想是,通过贯穿整个地段类型多样的开敞空间体系,将建成区分为若干独立规划的居住组团,合理布置低层和高层住宅,在保持人性化尺度的同时,实现居住高密度。
新加坡:完善规划体制
新加坡是马来半岛最南端的热带城市岛国。新加坡发展最大的约束是土地资源,但城市的发展并未受其影响,主要是有一个明确、清晰和强有力的政府控制体制。
首先,规划部门精心编制了《绿色和蓝色规划》,确保新加坡在城镇化进程飞速发展的同时,仍拥有绿色和清洁的环境;其次,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提出不同的绿化美化目标,保证与城市变化的方向相一致;此外,政府出台了诸如《公园与树木法令》《公园与树木保护法令》等一批法律法规,要求所有部门都必须承担绿化责任,对损坏绿化的行为实行严厉处罚。
新加坡政府充分发挥其职能,实现“居者有其屋”。政府设有建屋发展局,专门解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问题。新加坡的经济适用房称为“组屋”,政府对购买“组屋”人群的收入有一定限制。至于商品房,政府只根据政策批租土地。同时,为了让居民都能买得起房,新加坡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制定公积金制度;坚持“组屋”小户型、低房价原则;对居民购买“组屋”实行免税优惠措施等。
西雅图:“都市集合”模式
西雅图是美国太平洋西北海岸一个商业、文化和技术中心。西雅图在宜居城市建设方面,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它率先提出并贯彻实施了“可持续发展的西雅图”模式,具有强烈的整体意识、区域意识和社区意识,成为世界上众多城市效仿的对象。
西雅图确立弹性生长的规划框架,提出了独创新颖的规划模式——“都市集合”。主要是将西雅图都市区按建设密度从大到小分为“都市中心集合”“核心型都市集合”“居住型都市集合”和“社区中心点”四大类,每类按照各自的特点分别进行规划,充分体现了控制增长、节约土地资源、降低能源消耗、高效利用基础设施、保护地方特色及整体规划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交通规划中,力求缩短通勤和购物距离,鼓励公交、小巴、自行车、步行等多种出行方式,并为其规划和设计完善的设施及环境。社区规划则遵循自上而下、协调合作、平衡利益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