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行政研究及经验借鉴
2011-03-18武春平
武春平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天津 300221
美国教育行政研究及经验借鉴
武春平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天津 300221
本文通过对美国教育行政机构与职能的深入研究,探讨了美国教育行政的未来发展趋势。同时与我国教育行政进行了异同比较,提出应该借鉴美国经验,向间接管理过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院校应面向市场需求办学等未来发展方向。
美国;教育行政;异同比较;借鉴
美国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自上而下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联邦教育部代表国家对整个教育事业实行宏观管理;州教育厅代表州政府管理本州教育事务;学区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事务。
一、教育行政机构与职能
(一)联邦教育部行政
联邦教育部的前身为联邦教育局(Department of Education),始建于1867年,由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签署法令成立,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1979年10月,国会通过议案成立新的教育部,并于次年开始运行,即今天的联邦教育部。
联邦政府和国会通过相关机构及有关政策措施对全国教育进行指导、资助和调控。联邦教育部的任务是:保证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支持各州和地方为满足教育需要所作的努力;鼓励更多公民、家长和学生参与联邦政府的教育计划;通过研究、评价和互通情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并根据国会制定的教育援助法,通过补助拨款等方式,把联邦的政策和意图渗透到州和地方。
联邦教育部下设初、中等教育司;双语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事务司;中学后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特殊教育与恢复就业资格服务司;教育研究与改进司;公民权利司;立法与公共教育司;私立教育司等14个职能机构,还设有若干顾问委员会,各顾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向教育部提供制定、实施、检评、修改有关教育决策的建议,每年向部长和国会提交年度报告、总结和建议汇编。
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由总统任命,所有政务官员实行任期制。为保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务员实行长任制,一般不随政务官员的更迭而变动。
(二)州教育行政
各州掌握着本州教育行政管理的主要职权,其机构主要由州教育委员会和州教育厅组成。前者是决策机构,后者是执行机构。
1.州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能是:①制订本州教育政策;②审定教育厅或主管督学提出的州教育预算;③制定学校分类标准或审核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规章或条例;④确定人员任用资格和标准,以及审批州教育主管行政人员的任免;⑤提供咨询和指导等。
州教育委员会成员由民选,或由州议会选举,或由学区委员会推举,但多数是由州长指定人选。在50个州中,州教育委员会委员由州长选任者占2/3。
各州或分类设置几个委员会,或设置一个综合的委员会来管理几个方面的教育事务。
2.州教育厅。主要职能是:①执行州教育委员会的政策和决定;②制定本州教育工作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③编制州教育经费预算和落实预算;④管理和分配联邦给州的教育资助;⑤开展督导、评估和研究活动等。
教育厅设厅长一人,下设执行副厅长若干人,内部机构由行政部门、课程设置和教学领导部门、执行计划及审议部门、实地服务部门、法律部门、公共及政府政策部门、特别计划部门等组成。
州长在州教育行政中具有重大影响,多位总统或联邦教育部长都是在任州长时直接推动和领导本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人物。
(三)学区教育行政
学区教育行政是美国教育行政的基层部分。学区是由各州立法机构设立的为居住在服务区内的公民提供公共教育的实体。学区的划分基本以城市的社区地理位置为基础,也有包括相邻的几个社区。学区类型各异,最常见的有基层学区和中间学区。有的州有独立的社区学院学区,对州内社区学院或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直接管理。学区的规模、数量也大小不一,多达几十所学校,少则只有两三所学校。每个学区的学生数从几百到几万名不等。2002-2003年加州有1047个学区,全美有16000多个学区。
学区的教育行政主要由学区教育委员会实施,有相对较大的办学自主权,有权民选学区教育委员会,制定本地区教育政策和要求,全权管理学区教育事务。学区有财政独立性,有权征税、为学校筹集经费、拟定预算、决定课程设置、确定入学条件和考试程序、聘请教职员等。通过学区督学实施教育督导。
1.基层学区教育行政。基层学区一般都设有民选或委派而成立的教育委员会,委员名额多寡不一,任期长短也不相同,但一般不超过9人,任期在3-6年之间。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教育计划、编制教育预算、征收教育税、管理教职员人事、维修校舍、购买教材教具、提供校车等。许多基层学区还成立了由公民组成的临时委员会,充任教育委员会的咨询和助手。
2.中间学区教育行政。在州与基层学区之间还设有中间学区,它是在州的监督下对所管辖地区基层学区进行监督指导的行政机关,通常被认为是州教育厅的派出单位。在行政关系上,中间学区是州教育厅的一个分支,但其本身又是一个独立的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所管辖基层学区提供服务、收集基层学区情况并向州教育厅汇报、分配并指导使用州政府下达给中间学区的经费。
(四)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务的影响
美国许多“教育基金会”通过对学校及各种教育机构“赠款”,直接对教育方针和目标的确定、课程设置、科研内容乃至教师聘请施加影响。一些全国性的教育组织也左右教育发展的方向,例如:
1.1935年成立的 “教育政策委员会”(简称EPC)提出并制定的教育政策,各州都付诸实行,它被美国人称作统治集团在教育界的代言人。
2.1992年成立的 “美国教育基金会”(简称AIEF)根据国内外学校需求,引进美国高等教育资源,举办各类性质的合作短期课程、留美研习、证书及学位课程,并促进国内外教育学术文化之交流。
3.1915年成立的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简称AAUP)每年在维护学术自由与终身教职方面进行讨论并督促大学在不足方面进行改善,对教师提供数千个援助项目,在教师与学校管理方面做出很大贡献。
4.1920年成立的 “美国社区学院协会”(简称AACC)主要负责政策研究与争取办学经费,进行各种调查和信息发布,为社区学院提供教育服务,加强协会成员与支持团体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在社区学院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与社区学院没有直接行政关系。
二、美国教育行政的发展趋向
(一)教育行政权限分配更合理,权力重心上移
联邦、各州和地方学区与具体教育机构之间将更加紧密合作,各自职责更加明晰,中央与地方行政管理权限逐步走向合理分配。同时联邦政府将逐渐通过教育拨款把某些权力集中在手中,以统一调配教育资源,出现教育权力重心上移的趋势。
(二)教育行政管理将进一步专业化
未来会更加重视教育管理人员的专业训练,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在职进修机会,以保证教育行政官员成为教育方面的专家。
(三)加强教育行政的国际联系
随着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代表的国际性机构不断推进各国间的教育、科学、文化的国际性交流合作,美国必将建立或扩大本国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的行政组织机构。
三、与我国教育行政的异同比较
中、美两国的教育行政组织都适应了社会时代的发展,并不断调整变化;两国职业教育行政组织都为层级制;都注重发挥教育行政组织的计划、指导和监督职能。两国主要相异点有:
(一)组织结构不同
美国现行的教育行政组织体系包括联邦、州和地方(学区)三级,结构比较单纯,民间组织热衷于主办职业教育,在教育行政管理中发挥较大作用并产生积极影响。我国行政组织具有多层次、多系统的特点,如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分别受上级教育部门或劳动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的多重管理。
(二)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不同
美国教育行政是典型的分权管理体制,具有地方分权、地方为主和民间参与的鲜明特色。在全国层面上,联邦政府并不对教育进行统一管理,而只是以立法和拨款形式对教育施加影响;州政府的独立性很强,联邦政府很少干预学校管理。因此,各州各自为政,出现了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的教育制度。而我国教育行政是以中央集权为主,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执行中央的教育政策、规划、指令等。虽实行分级管理,但相对中央权力集中。
(三)监督职能的侧重点不同
监督职能分为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两种。美国强调法律监督职能,这一职能基本上通过法律机关来履行。我国相对注重行政监督的职能,为保证教育部指令得以贯彻,建立了从中央到各级地方的教育行政监督机构。
(四)经营职能不同
美国的教育权利给了各州,实行大学自治,学校的自主经营权非常突出。而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采取直接经营的方式,对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材、经费、甚至人员聘用都实行直接管理。
四、经验借鉴
(一)中国教育行政应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
美国教育行政素有服务型行政之称,非常重视服务职能。联邦教育部通过教育拨款及教育指导和研究,增加与地方的合作项目,使联邦政策渗透到各州和地方。州政府为学校提供信息、咨询、协调、资助等服务,并通过拨款等教育宏观控制手段引导高校学科结构与学术方面的发展,实行大学自治。而在我国,教育长期由政府包办,发展高等教育的权力几乎完全集中于政府,遏制了教育行政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这方面应从美国的经验中得到启示。
(二)应对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美国教育法规“立法”有严格的执行机构以保证实施,如在职业教育法律中规定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对职业教育法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场劳务需求、社会经济变化进行调查研究。如在《史密斯—休斯法案》中规定联邦政府设立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进行调查和研究,提出报告,利用这些研究结果帮助州政府开办职业学校和职业班;各州成立州职业教育委员会,负责分配各州的职业教育经费、制定职业教育计划并上报联邦政府以及监督本州职业教育计划和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规范执行应该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不但要有法可依,更要通过立法严格落实。
(三)职业院校应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办学
美国联邦政府宏观引导、通过拔款提供办学经费支持,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办学,学校拥有较大办学自主权。联邦政府每年向各州提供职业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以提高经济和技术的竞争能力。联邦经费的意义主要是引导职教发展、改革方向和促进教育与培训机会均等目标的实现,以激发各州重视职业教育。而各级职业院校无偿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在办学经费和其它方面有较大支配权,办学自主权较大。这种学校的管理与运行机制,决定了美国的职业院校必须面对市场自主办学,而不会过多地依赖政府的行政指令,这样无疑会推动学校关注市场的需求变化,自然也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这种职业院校的管理运行机制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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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景平.中外教育行政制度之比较[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0,(4).
责任编辑:刘文华 陈 岩
On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of America
WU Chun-ping
(Tianjin Institute of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Tianjin 300221)
This paper gives a thorough research on organizations and functions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of America and its future development,makes a comparison on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between America and China,and puts forward three suggestions.We should learn from America to run schools according to market needs,to make a transition from direct management to indirect management and to carry out educ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merica;education administration;comparison;reference
G46
A
1008-9055(2011)01-0035-03
2010-10-12
武春平(1974—),男,汉族,山西省人,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