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保障弱势群体阅读权利的策略
2011-03-18姚杰
姚 杰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015)
文化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享受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造及文化创作成果得到保护的权利。我国弱势群体还大多停留在温饱等生存权保障基础上,文化权利往往被归结为发展权。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弱势群体问题的关注层次逐渐深入,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多角度看待弱势群体问题。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力量,应积极探索服务弱势群体的途径,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
1 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现实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尤其是需要对那些因受经济条件限制或由于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文化生活贫乏和精神生活空虚的群体实施扶助和引导,促使他们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双提高。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劳动者参与建设,这就决定劳动者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劳动技能。从另一层面看,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同样离不开对广大文化弱势者在文化和智力上的帮扶与关爱,让他们受到优秀文化的浸润和影响,从而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收入比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公共图书馆在造就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文化的传承,陶冶人格,提升个人文化素质,促进个体成员全面发展,进而推动社会进步。
1.2 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在发展中长期重经济轻文化从而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农民因愚返贫的现象广泛存在。加之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加剧了物质文化水平的差距,使许多农民面对知识经济浪潮束手无策,对抗经济风险的能力极差。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下力气解决城乡经济文化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图书馆以其丰富的信息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不仅给弱势群体带来基本的精神粮食,满足他们“最低文化生活保障线”,同时还为他们终身学习提供免费的平台。
1.3 有利于体现公共图书馆平等服务的理念
公共图书馆的基本宗旨是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源与服务来满足个人和团体在教育、信息和个人发展,包括娱乐和休闲等方面的需求。早在1836年英国不列颠博物院图书馆馆长安东尼·帕尼齐就指出:“我要使穷苦的学生和最有钱的富翁在使用图书馆藏书的问题上,拥有同样的手段去满足他们的求知欲望,请教同样的权威,提出最权威的咨询。”这种关注弱势群体的人文情怀历经几个世纪,已上升成为图书馆最高的服务理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规定:“公共图书馆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提供服务,而不论人们在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必须向那些因任何原因不能获得正常服务和资料的用户提供特别服务。”文化是一种权利,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主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必须为人们普享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供重要的平台。
2 保障弱势群体阅读权利的措施
2.1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共有达标公共图书馆1551个,其中“一级图书馆”215个;“二级图书馆”581个;“三级图书馆”755个,另外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街道图书室和乡村图书馆(室)。如何将如此庞大的图书馆群发动起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图书馆服务体系,是当前图书馆馆界,特别是公共图书馆面临的最大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最有效的措施是构建以国家图书馆为龙头的,各省、市、县(区)参与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保障体系。以国家图书馆为总控中心,负责制定政策、规划服务的项目及操作程序等;各省设分级中心,负责落实政策,以及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同时指导市、县(区)、乡镇图书馆具体负责服务工作的落实。通过构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一人一册图书”的目标,切实满足弱势群体最低的精神需求。
2.2 加快公益性公共图书馆的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公益性图书馆体制存在许多弊端,一方面,公共图书馆行政色彩浓厚、公益性本质模糊、服务质量低下、社会供给不足;另一方面,长期以来重经济轻文化现象的存在,致使边远地区、经济落后地区文化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相当薄弱。这些状况的存在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距甚远。因此,只有进行公益性图书馆改革,才能改变现有面貌。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新机制;县(区)图书馆、社区图书馆、综合性乡(镇)图书馆(室)等属于国家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及临时占用等任何形式改变其公益性功能;县、乡图书馆(室)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社区、农村基层,制定年度社会公益文化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等。
2.3 创新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方式
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对于多数图书馆而言并非一个新课题,然而现有的很多服务形式尚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弱势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必须创新服务方式,为弱势群体服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2.3.1 通借通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这是图书馆为实现地区间文献资源共享,方便用户跨地区借阅图书而提供的一项便捷服务。目前在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已实现了通借通还。如深圳“图书馆之城”模式,市民借书阅读十分便捷,读者可以凭“一卡通”在遍布全城的市、区、街道社区4级图书馆通借通还。“通借通还”措施能够为服务网点内的居民带来极大的方便。
2.3.2 定点服务。条件许可的公共图书馆可采取定点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如上海市松江区图书馆为增强基层图书馆的活力,推动社区读书,创建学习型单位,定期为辖区内居民集中的居委会送书,帮助建立社区图书室。定点服务能够为本服务区的弱势群体带来切实的便利。同时,对因地理、生理等原因不能来图书馆的居民,公共图书馆还可采取走出去流动服务的方式,将书刊等资料送到他们身边。如广东省在欠发达地区建立的30多个“流动图书馆”,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很多没有看书习惯的群众拿起了书本。这种经济、方便、灵活、快捷的服务模式,极大地弥补了目前图书馆服务网点不足的缺陷。
2.3.3 资源共享。公共图书馆应充分利用遍布全国各地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络环境,充分利用其丰富的信息资源,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参与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建设。一方面,社区、农村图书馆(室)要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利用,使社区图书馆、县(区)图书馆和乡(镇)图书室、农村图书室逐步具备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的能力。另一方面,图书馆要加大整合资源的力度,依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为边远地区的居民、农户提供基本文化服务,使图书馆(室)真正成为社区、农村文化中心。此外,图书馆还应与各地的文化机构合作,建设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社会文化资源,利用现代科技推动先进文化传播,让全体基层群众真正受惠。
2.3.4 免费培训。众所周知,人们获取知识和技能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实际工作的积累,另一个就是受教育。但是对于大批长期处于高强度体力劳动的弱势群体来讲,他们的知识和技能相当欠缺。因此,社会对他们最长远、最根本的救助应该是从提高他们对知识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程度的角度去考虑。公共图书馆免费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可使他们能以“零投入”获得知识和信息,从而获得“发展”的能量,各级图书馆可凭借丰富的文献资源和良好的设备条件,结合社会热点和市场需求,积极与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合作,加大对文化弱势群体的培训力度,为弱势群体“量身定做”各类培训班。
2.3.5 农家书屋。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从2007年3月起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了“农家书屋”工程。“农家书屋”是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其主要任务是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改变自身命运的文化平台。公共图书馆应根据自身职能为“农家书屋”建设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同时开展寓教于乐的读书活动,引导他们多读书、读好书,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消费需要。
2.3.6 联合互动。图书馆与博物馆、影剧院、文化馆等,都是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它们作为社会文化共同体,共同承担社会文化传播的职责。图书馆可以尝试与其他文化机构联合开展地区性的文化计划或组织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整体功效。
[1] 肖东发.中国图书馆年鉴.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l.
[2]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3] 王素芳.基于《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解读.图书与情报,2007(5).
[4] 黄俊贵.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原则及其实践.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