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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州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研究

2011-03-17武三中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

探求 2011年4期
关键词:私营企业党组织党员

□武三中(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广东 广州510070)

新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阵地。新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群众,引导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这是改革开放中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广州市委一直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经济组织党建成为广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了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

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广州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份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中,新经济组织(也常被称为非公经济组织、非公企业)是其重要内容,它不仅包括个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外商投资企业,而且包括国有或集体企业整体改制、重组为非公有制企业,非国有控股的各类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多种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新经济组织的出现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基础深刻变化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充满活力的重要标志。随着新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摆在我们党的面前,这就是新经济组织党建问题。所谓新经济组织党建(也常被称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非公企业党建),就是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党的工作的总称。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州,在新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直在思想上比较重视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也较早在实践中开始了新经济组织党建的探索。新经济组织党建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了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

一、不断提升新经济组织党建的重要地位

新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新经济组织日益壮大,发展迅猛,在增加经济总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机制形成、开辟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7年,内资非公经济在我国GDP中的比重已经占到49.7%,外商和港澳台资比重约为15%—16%,两者相加约占65%左右。随着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从业人员数量快速增加。据全国工商联统计,至2008年6月底,我国私营企业已超过550万家,占全国法人企业总数的80%以上,加上2621万个体工商户,成为企业群体的主要构成部分。仅“十一五”期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总数占全国城镇全部就业人数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以上,成为就业人口的主要安置渠道。新经济组织不但聚集了一支庞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而且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也多数聚集于新经济组织,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经济组织既是工人群众比较集中的领域,也是新社会阶层人员比较集中的领域。与此同时,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中组部统计,至2007年底,全国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达到286.3万人,个体工商户中有党员81万人。从广州的情况来看,广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市场经济比较发达,新经济组织得到迅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广州新经济组织创造的产值已经占了广州市GDP的50%以上,工业产值中新经济组织的产值份额已经达到55%,超过了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广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广州新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党员数量也在快速增加。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的统计数字,至2005年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职党员人数为23429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5.36%。由此可见,无论是就全国还是就广州而言,新经济组织既汇聚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新成份,又汇聚了我们党的自身队伍的相当一部分成员,他们是推进改革、繁荣经济、维护稳定、巩固政权的重要力量。新经济组织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为新社会阶层人员主要聚集地的角色,向执政党提出了占领和巩固这一阵地的客观要求;决定了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基础,要在社会变革中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必须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群众,正确引导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这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

新经济组织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组织有着不同的性质。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必然遇到不同于传统的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根本上讲,新经济组织党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其本身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特征是密切相关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经济组织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经济实体,以经济活动为中心,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实现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而党建工作则是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的,它要求引导和监督新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现健康发展;它还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可见,党建工作是以实现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最终目的,而这必然与新经济组织追求利润的行为产生冲突。正因为新经济组织这种自身特征与党建工作最终目标的不完全一致性,使得党建工作在新经济组织中出现了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首先就是对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从广州的情况来看,随着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对在新经济组织中要不要建立党的组织,要不要开展党建工作,社会上甚至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一是无为无用论。认为新经济组织不同于国有、集体企业,没必要设立党组织。有的同志对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与新经济组织无领导、管理关系,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存在雇佣思想,认为自己是企业主的雇员,是打工者,参不参加组织活动无所谓,没必要发挥模范作用,有的甚至因怕影响工作,耽误前程而隐瞒党员身份。二是可有可无论。认为企业是靠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按章程办事,无需设立党组织,认为党建工作不是企业生产经营的自身需求,是外部强加给企业的政治任务。三是对立论。有的私营企业主认为开展党建工作影响生产经营,加重企业负担,有的甚至担心党组织建立起来后,会团结员工与自己搞对抗,害怕会被党组织夺权,因而对党建工作持排斥态度,存在畏惧、抗拒和戒备心理。这表明,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并不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新经济组织党建首先遇到和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思想认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对于新经济组织党建问题,历届广州市委始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旗帜鲜明,在加快改革开放、推动新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围绕中心、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方针,同步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努力做到“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而不是一手硬、一手软。从1985年开始,广州市委每两年就召开一次外商投资企业党建会议、工作联席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自1989年以后,广州市委每年召开一次的党建工作会议都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1993年10月,广州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是必要的。《意见》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和职责,要求抓紧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994年12月,广州市委又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指出私营企业中的党组织是党在私营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抓紧组建党的组织。2002年8月,广州市委在《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新水平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方针,加强个体、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党的十六大修改的新党章第一次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职责任务写入党章,要求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和凝聚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指明了方向。广州市委按照十六大要求,并结合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明确提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把新经济组织建设成为党建工作新园地,发展党员的新阵地,培养人才的新基地”,“通过扎实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党的十七大以来,广州市委进一步加快了在新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力度,目前已经实现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00%有党组织、有党员的组织100%有党支部即“两个100%”的目标。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广州市委始终在思想认识上坚持把新经济组织党建作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工作重点,作为巩固执政基础的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新经济组织党建重要地位,为推进广州新经济组织党建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科学构建新经济组织党建领导体制

新经济组织党建是基层党建的一个新生事物,其本身必然有一个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而且由于新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管理机制、面对的市场环境不同于国有企业,也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的难度更大。因此,要推动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顺利进行,需要我们党发挥执政党的整体优势,从各方面加以支持,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新经济组织党建领导体制。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领导体制,才能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在这方面也做了积极探索。

从1989年开始,广州市就开始建立起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有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组织,以及工商、劳动、人事部门领导参加的非公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沟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市委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还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解决实际困难。1994年12月,广州市委在正式印发的《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试行)》中,不仅明确了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而且还从便于管理、有利工作的角度出发,提出私营企业党组织原则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负责组建和管理,区、县级工商局应成立党委,市私营企业协会成立党总支部,区、县级私营企业协会视情况成立党总支部或党支部。私营企业协会党组织在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领导下,主管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党的工作。按照《意见》要求,从1994年年底开始,广州市工商局党委就提出:哪里有企业,就在哪里建立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就在哪里发展党员。1996年,广州市私营企业协会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私营企业党委。根据市委的要求,各区、县级市工商局都成立了党委,市、区、县级市和部分镇在私营、个体协会中建立了党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11个,从而初步形成了工商系统和私营企业协会“双轨”式三级领导体制,至此,广州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开始有组织地推进,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初步建立起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坚持“两个服务”,即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探索形成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组织活动方式,这些都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被称为私营企业党建的“广州模式”。

广州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在实践中初步形成了“条块并存”(即工商系统党组织的“条”和社区、乡镇党组织的“块”共管)的领导体制,这个领导体制虽然起过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管理不统一,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归属不一致,执行政策和工作推进不协调,往往导致管理不到位,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为此,迫切要求加强条、块资源的整合,把条与块各自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结合社区建设,理顺领导体制,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统一有效的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2002年8月,广州市委在《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新水平的若干意见》中,要求进一步理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工商行政部门配合抓。这就意味着主要依托社区来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街道党工委要对本地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它要与工商系统和私营企业协会加强联系,整合各种资源,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这种思路与中央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是一致的。2004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就强调指出:新经济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意见》要求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以此为指导,广州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与新经济组织的双向联系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和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做好社区内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对有党员,但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暂时无法建立独立党组织的,要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制度或先行组建工会,然后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起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从而初步形成了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以街道党工委为依托,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格局。党的十七大以来,广州市在广东省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背景下,继续推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明确提出切实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2010年3月16日,中共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广州市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中共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受市工商联党组领导,它的成立,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指导、协调全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从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取得的实效来看,目前广州市已经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比较科学的新经济组织党建领导体制:一是市(区)党委实施统一领导。制定市(区)新经济组织党建整体规划,确定党建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按照“属地为主、属业为辅、条块结合和分层分类”的原则,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领导,理顺了地方党委与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理顺了新经济组织党组织与相关部门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关系,有效避免了多头领导、重管漏管的问题。二是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在党建理论指导、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选配、党务工作人才培训、发展党员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三是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和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作用发挥、抓党员教育管理、抓典型培育和推广等。四是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建立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统战、宣传、工商、税务、质监、公安、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商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推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合力。

三、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方式

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党建相比,新经济组织党建具有很多不同的新特点,面临很多不同的新情况。如新经济组织内党员普遍具有数量比较少、流动性比较强的特点,再加上绝大多数新经济组织都是规模小、分布散。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组织设置形式来给新经济组织党员一个家,让他们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并找到发挥作用的空间,就成为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必须解决的基础课题。还有如新经济组织是非公组织,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人员的任用均为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党组织无权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的职能如何定位、党员的作用如何发挥,都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就是要探索符合新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的、满足新经济组织发展需要的党建工作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方式:

(一)优化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优化组织设置是基础。所谓优化组织设置,就是要积极探寻既能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又能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和发挥作用的组织设置形式。从广州市的实践来看,以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为重点,逐步形成了单独组建、集中组建、联合组建、分片分行业组建等多种党组织设置形式。所谓单独组建,就是规模较大、党员人数多、生产经营比较稳定、具备党组织书记人选、业主对党建工作持积极支持态度的非公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单独进行党组织成立挂牌仪式。所谓集中组建,就是集中召开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成立大会,集中为一批非公企业党组织举行挂牌仪式。所谓联合组建,就是规模较小、党员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非公企业,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所谓分片分行业组建,就是以地域、行业为依托,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新经济组织党组织。通过采取多种方式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进一步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向新经济组织的延伸,有效扩大了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党在新经济组织中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引导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对条件不成熟、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广州则采取各种措施将其置于党的工作和党的政治影响的覆盖下。如在这些组织中落实一名党员联系人,负责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联系;如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建立起来,培养积极分子,为组建党组织做准备等。

(二)探索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丰富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明确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丰富党组织的活动方式,这是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紧紧围绕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和团结凝聚员工这两个基本职能要求,采取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各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根据市委提出的“小型、业余、灵活、务实”的原则,合理安排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形式,把党组织的工作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主题活动,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让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岗位上,从而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广大员工中的影响力。有的党组织还把党的政治理论和道德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有的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将党员教育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工会、团委骨干力量定期定点学习,在企业中形成一种积极上进的学习氛围;有的党组织还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推动非公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使员工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把广大职工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很多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在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回报社会、服务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工作,通过关怀服务社会、关心关爱社区弱势群体来真情回报社会,树立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新经济组织党组织与国有企业党组织不同之处在于它缺乏可以依靠的行政权力资源,它既不能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也不能削弱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层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它作用的发挥主要是依靠党员的能力素质来实现,是有为才能有位。因此,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必须把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作为根本。在这方面,广州市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定期思想报告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及使用制度、党员跟踪管理制度以及争先创优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带头人队伍建设方面,广州市按照“政治素质好、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和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行业生产经营、有开拓精神、善于与外商或企业主共事、担任较高的行政领导职务”的要求来选配党组织负责人。建立支部书记培训制度,同时,鼓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和青年机关干部到新经济组织中担任党组织书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采取把技术骨干和工、青、妇负责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把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高层管理人才的“三培养法”,从而建立了一支复合多能的兼职党务政工队伍,使党组织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广州市坚持与其他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同样要求、同步进行,大部分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好,大多数党员能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标准交纳党费,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并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办法,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联系、关心和帮助群众,带头与业主、法人代表合作共事,真正做到既是合格党员,又是优秀员工。在发展党员方面,则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程序,积极把那些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建立了一支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党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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