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国际年来了
2011-03-16本刊编辑部
太阳能 2011年24期
■ 本刊编辑部
2012年是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国际年。
2011年11月1日,潘基文在启动“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计划时说,我们必须保证所有人能够享有现代化的能源服务,同时应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经济,避免全球变暖带来的威胁。他希望这项计划能够“重振全球经济并力争迈向繁荣,因为清洁能源能同时帮助消减贫困,加强经济活力以及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
20年前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150名政府首脑商定通过了《21世纪议程——我们的行动计划》。这是前所未有的可持续发展全球计划,它将经济、环境和社会关注事项纳入一个单一政策框架,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就。由此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共识,风靡全球,至今已成为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然而可持续发展首先需要可持续能源做支撑,而能源的可持续与可再生能源如影随形。
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计划的目标是:20年后,到2030年确保清洁能源的全球普及,将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速度增加一倍;将全球使用中的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一倍;进而加速造福全人类的能源革命。
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转变发展观念,需要政策制定者不断向自已发问:我们所致力的发展究竟如何能够在温饱、安全、幸福、尊严等方面给人们带来最大的实惠?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要靠制度而不是规划,那么审时度势需要怎样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