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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而上 再创辉煌努力实现水利事业新跨越——陆兵厅长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1-02-262011年1月7日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11年1期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

(2011年1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和我省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十一五”时期的水利成就,表彰先进,认真分析当前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水利工作。

一、攻坚克难,大展宏图,实现“十一五”时期水利跨越发展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水利投入最多、发展最快、功显效宏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水利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服务“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为已任,以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为目标,大打大兴现代水利攻坚战,投资额度激增,建设规模壮观,发展速度迅猛,水利地位跃升,水利人干事创业的精神空前振奋,水利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水利设施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水利投资大幅增长。全省累计投资357亿元,是规划投资的2倍多,是“十五”时期的2.75倍。其中,国家和省级投资191亿元,占总投资的54%。年度投资连年大幅度增长。从2007年的28亿元;到2008年的52亿元;再到2009年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9亿元;2010年,再创新高,达到140亿元,一年投资比“十五”期间全省水利建设投资总和还多10亿元。

(二)水利建设突飞猛进。建设重点工程415项,其中,超亿元大项目87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防洪安全的保障能力增强。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伊春等城市重点堤段防洪能力达到50-100年一遇;松花江、嫩江干流县场堤防防洪能力基本达到20-50年一遇;建成胖头泡蓄滞洪区围堤44公里;建设13条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和黑龙江干流重点堤段、黑瞎子岛防洪工程;完成国境界河和黑瞎子岛国土防护工程89公里;专项规划内17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成。

供水安全的保障能力增强。基本建成伊春市西山水库、七台河市桃山水库二期工程、鹤岗市小鹤立河水库。建成大庆市东城水库、孙吴县二门山水库、安达市城市供水工程,新增水库库容5.2亿立方米。开工建设了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勃利县九龙水库、绥芬河市五花山水库、七台河市汪清水库。增打抗旱水源井16.1万眼,抗旱应急浇地1.4亿亩。解决了616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规划目标的154%。

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增强。建设了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三江平原14处灌区工程、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肇东市涝州等5处38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9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启动了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西部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三江平原14处灌区建成后,发展水田面积1313万亩,将成为全国最大的千万亩灌区。全省新增实灌面积2435万亩,达到6076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22万亩,达到5813万亩。

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增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3万亩;推进哈尔滨市松北区灌排体系改扩建、齐齐哈尔市劳动湖南扩等滨水城市景观工程建设;建设兰西县河口等5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海林市红旗等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特别是2010年,我们实施了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控制性枢纽和重点水源工程、民生水利工程、重点防洪工程和生态水利工程等5大类、128项工程。投资额度和工程项目分别占“十一五”时期总量的39.2%和30.8%。全省粮食产量首次突破一千亿斤,接近全国总产量的10%,实现“七连增”,水利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巨大贡献。

(三)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通知》及《黑龙江省用水定额》的连续出台,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政策保障。哈尔滨、大庆的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建设,促进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我省初步实现“饮水安全、用水计量、节水高效、中水回用”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为扎龙等湿地补水12亿立方米,大庆市和哈尔滨市道外区地下水位连续3年回升,生态明显恢复。全省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到14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2,综合亩均净灌溉水量减少到305立方米。

(四)依法治水管水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农田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农田水利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征收范围,提高了征收标准,强化了征管手段;推进《黑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水利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管理。编制了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黑龙江省现代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等69项规划。落实开发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制度,相对集中履行水行政许可职能。“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水利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河湖管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五)科技兴水迈出新步伐。建设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水利科研成果推广转化,18项科技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获得国家专利8项。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黑龙江推广工作站和水利新技术试验室投入运行;二龙山和石头沟2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成并被国家命名,“农田水利、水利工程、工程冻土、水土保持学”专业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黑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获准成为全国首批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成省级水稻灌溉试验研究中心站;启动了水旱田灌排配套技术模式开发与应用中日科技合作项目;全面推广庆安县节水灌溉技术。水利信息化步伐加快,省防汛指挥系统实现与水利部、松辽委及13个地市的互联;16个水情、水质分中心全部更新改造,新建、改建水文监测站点261处,617处报汛站实现自动测报。

(六)水利改革稳步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大胆引进国内外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社会融资效果显著。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拓展服务领域,强化管理职能,多数市县初步形成了机构、职能、权责和管理“四到位”的现代水务管理新模式。508个水管单位完成水管体制改革,落实“两费”4.2亿元、公益性养护经费1.6亿元,34%的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14个单位被水利部授予“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称号。农业水价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12个地、市和农垦的52 个灌区。全省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55个。

(七)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根本,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加大对权力运行和容易滋生腐败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构建了具有水利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了“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

宣传工作成效显著,为水利事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统战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不断加强。工青妇、学会、协会等团体作用充分发挥。

省水利厅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灾后重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全省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贡献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文局等单位被授予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水利工程建设局被授予“中国建筑100强”称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被评为我省建国60年感动龙江英才团队;全省水利行业41个单位晋升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标兵),4个单位荣获国家级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曲祥民被授予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漠河县水务局石厚良、省水利厅房建等同志荣获全国防汛抗旱先进个人称号;绥化市水务局局长洪金库等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等称号;胥信平、周树奎、马金龙同志荣获“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灾后重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一五”时期,在大兴现代水利的攻坚战中,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严峻挑战面前,在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历史机遇面前,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肩负起了重大使命,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得到了全面历练,取得了辉煌成就,获得了深刻启示。

——领导高度重视,是加快水利发展的坚强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期间强调,“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首先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从黑龙江的实际情况来讲也是如此,我们不是没有水资源,问题是怎么用好水资源。要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广节水灌溉,搞好防洪除涝治理,有效提升水利对农业的保障能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我省视察期间指出“水利建设的春天到了”,“水利工程是粮食增产的基础工程,是农民致富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一定要扎扎实实搞好水利工程建设,为保证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我省视察时表示,“黑龙江水利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探索可供全国借鉴”。

省委、省政府把加快水利建设作为事关“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全省人民群众利益的关键措施。吉炳轩书记在《龙江发展论坛》上所作的专题报告中,提到我省十大优势,第四位的就是水利资源优势。炳轩书记多次强调“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工业的关键,更是城市的根本”,“要继续把交通、水利、生态、城乡生产生活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要把水资源优势发挥好,做好以水兴业这篇文章”。王宪魁省长履新伊始就视察水利工作,强调我省发展“潜力在水”,“要把水利工程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真正打造富民兴业的水利工程”。省委、省政府领导特别是维峰副省长,多次对水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多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水利工作;多次帮助我们与国家部委高层沟通,在资金投入、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以水富民、以水兴业”,号召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打一场大兴水利的战役”。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召开了全省植树造林与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水利工作座谈会、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建设推进大会,对水利建设作出部署;出台《决定》,建立了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长效机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为组长、副省长吕维峰为副组长的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省人大常委会28位副主任、委员深入18个市、县视察水利建设,并向水利厅和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法人授旗。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省级财政持续加大对水利的投入,五年共计投资62亿元,实属难得。

水利部陈雷部长指出,“黑龙江省水利已成为全国水利建设的主战场,水利部要给予黑龙江省水利工作更大支持”。陈雷部长等部领导多次亲赴我省检查指导工作。水利部在前期工作审批、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我省大力支持;2009年,与省政府签订了《备忘录》,为我省水利工作在全国水利建设的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强水惠水的政策措施,是加快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2008年,省政府出台《决定》,是我省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对我省发展现代水利、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本地区的《决定》,把水利建设作为当地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牵动力;各地把江河治理新增建设用地中政府获益部分不少于30%的资金用于当地水利建设;恢复征收停止近8年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2009年,省人大颁布《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对全省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10年,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每年水资源费应收额增加4亿元;省委组织部首次将水利大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全省各地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之中,有力推动了各地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丰富完善的治水思路,是加快水利发展的明确方向。省水利厅党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不等不靠,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明确全省现代水利发展以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为目标,以服务“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为主线,抓住工程性缺水这一突出矛盾,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人水和谐,把促进生态文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把节约保护水资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水利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现代化方向,把以信息化促进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这一思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将彻底改变我省水利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早日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

——科学超前的规划和前期工作,是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粮食主产区建设和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坚持规划和前期工作先行,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立项一批、开工一批”的发展思路,谋划、实施和储备了一大批既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我省实际,又能破解发展瓶颈,带动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为更好地争取中央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格规范的立法执法,是加快水利发展的法治保障。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强化职能,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注重法制和队伍建设,加大立法执法力度,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调处水事关系,规范水事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水利发展环境,使水利改革和发展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永葆生机和活力。

——合力兴水的社会氛围,是加快水利发展的不竭源泉。各级党委、政府都成立了加快水利建设的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政策保障到位,项目支持到位,资金匹配到位,工程建设到位。发改、财政、农委、国土、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在资金集中投放、水利规费政策制定与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全力支持水利建设。全省形成了省、市、县、区上下联动,各部门齐心协力,社会各界、广大军民戮力同心,共同治水兴水的强劲合力。

——锤炼过硬的行业精神,是加快水利发展的精神动力。为加快水利建设步伐,省水利厅党组提出了创建“三个一流”的水利行业建设目标。即:“创建诚信负责、富于创新、团结务实、勤政廉洁的一流领导班子;创建素质过硬、作风顽强、敬业奉献、锐意进取的一流水利队伍;创建良性发展、效益显著、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一流业绩”。在水利建设大干快上的重大考验面前,全省水利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落实项目不等不靠,推进工作实事求是,知难不畏难,吃苦不言苦,时刻保持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培育和树立了“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龙江水利行业精神,为水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经过五年的艰苦创业,我省水利事业取得了卓越成就。吉炳轩书记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有人说,在黑龙江看到了当年深圳建设的速度,实际上是农垦出现了深圳速度,我们的交通、水利建设也出现了深圳速度,可以说是月月有变化,一年一个样”。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让人深受鼓舞。这得益于国家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人民的共同参与,更得益于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勤勉敬业。在此,我代表省水利厅党组向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向拼搏奋战在水利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地慰问!

二、认清形势,鼓足干劲,力争“十二五”时期再跃新高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阶段。水利作为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必须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掌握主动权,开创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事业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水利摆在空前重要的地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以水利改革发展为内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水利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点研究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问题。特别是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开宗明义:“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建国62年来第一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里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重要地位;第一次将水利从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拓展和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第一次鲜明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建立了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文件的出台不仅是广大农民的热切期待,是我们广大水利工作者的翘首企盼,也是全社会对治水需求的期盼。对统一全党思想、凝聚全社会治水兴水力量、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二是省委、省政府把水利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即将出台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吉炳轩强调:“黑龙江实现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水利建设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在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建设中,水利是第一位的,是根本性的”。王宪魁省长强调,“水利不仅仅是农业的命脉,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关乎工作全局的大事和根本问题。龙江的水用好了是关乎龙江经济社会,乃至关乎国家的大事”。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对水利发展作出明确部署。作为国家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作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省份,我省对水利的依赖更强,对水利的需求更高,水利的发展更迫切。因此,对水利的资金投入必将大幅增加,政策支持必将更加强劲,强化措施必将更加有效。三是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合力兴水治水力量更加强大。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省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各级财政收入不断扩大,都将为水利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随着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事业的氛围日趋浓厚,水忧患意识日益增强,投资水利的保障措施不断完善,投入水利的回报率大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投资水利的积极性与日俱增,合力兴水的氛围将更加浓厚。

我们要充分认识我省水利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干旱缺水仍然是粮食安全的隐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基础设施的短板。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水利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靠天吃饭”局面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夯实水利基础迫在眉睫。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利将面临新一轮大规模建设和高强度投入的严峻考验,任务更重、时间更紧、标准更高、难度更大。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不断地谋划项目,并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提高质量,抢前抓早落实征地、征林等工作;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集中力量、资金、时间,尽快实施一批带动能力强、覆盖范围广、受益群众多的水利骨干项目;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增加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利用银行贷款,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体系;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把关,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在为人民谋利上;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立法执法,规范建后管理,促进水利事业良性发展;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要求我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弘扬行业精神,清政廉洁,无私奉献,雷厉风行,真抓实干。

实现水利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水利更加突出的战略定位,省委、省政府把水利提升到优先发展的地位,强水惠水政策力度之大、针对性之强、含金量之高,史无前例。各级水利部门务必研判时局,认清形势,全面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和用好这一重大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中心,切实增强机不可失的责任意识、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大力弘扬“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龙江水利行业精神,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保持恒心,凝聚人心,推进“十二五”时期水利事业再跃新高。

(一)“十二五”时期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我省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践行现代水利的治水思路,服务“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大局,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以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为根本目标,以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强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为战略举措,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为重要保障,以建管并重、加强运行安全监督、提高行业能力为有效手段,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水利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构建完善的城乡水利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到国家防洪标准,重要城市堤防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以上,县场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江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立,江河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中俄国境界河塌岸严重河段得到有效治理。加快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抗旱和除涝能力。

——构建科学的水资源配置与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库兴利库容由现状84亿立方米达到120亿立方米,地表水调控能力由现状12%提高到18%。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4000万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000万亩;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00万人。

——构建和谐的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农田地表水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2提高到0.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35立方米降低到95立方米。通过实施水田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年节水能力达到20亿立方米。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万亩,有效控制黑土区水土流失严重局面。加快河道综合整治建设,滨水城市水利景观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生活,建设山绿、水清、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

——构建高效的水管理体系。健全水法规体系,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社会管理。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和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提高行业管理能力。深化水利改革,在水利投融资、水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技术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加快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加快防汛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十二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规划投资1500亿元,建设“五大工程”,切实提高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服务民生、水利管理等“五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1、防洪抗旱减灾工程

——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完成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伊春等6个重点城市堤防和松、嫩干县场堤防达标工程。

——蓄滞洪区工程。建设胖头泡蓄滞洪区内的安全设施。

——重点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26条重点支流和177条中小河流重点堤段治理工程。

——国境界河治理工程。完成黑瞎子岛国土防护工程建设,建设黑瞎子岛防洪排水工程;完成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102公里;建设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干流堤防工程。

——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6座大中型、规划内270座小(1)型和规划内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2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完成77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和51条山洪沟治理工程措施建设。

——干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城市应急供水工程85处,增加应急供水能力5.3亿立方米;建设农村小微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12万个,增加应急供水能力15.4亿立方米;加强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和抗旱减灾保障管理体系建设。

——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50处大中型涝区工程。

2、水资源保障工程

——重点水源和控制性枢纽工程。建成牡丹江市林海、穆棱市奋斗、龙江县花园等8座大、中型水库,建设塔河县塔林西、呼玛县三间房等11座大、中型水库,争取开工建设鹤岗市关门咀子水库、红兴隆农场七里沁水库等9座大、中型水库,推进铁力市北关、友谊县七星河等16座大、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

——重点水电站工程。建成林口县龙虎山、黑河市金湾等4座水电站,建设呼玛县余庆屯等2座水电站,争取开工建设海林市开化等11座水电站,推进海林市青云山等6座水电站的前期工作。

——引调水工程。完成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建设,建设山口引水、引松补挠等2处引调水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引呼工程等3处引调水工程。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兰西县泥河水库、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等4处供水工程。

3、农村水利工程

——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和新增1000万亩粳稻基地项目。基本完成三江平原14处灌区、尼尔基下游配套灌区骨干工程;加快建设19处大型、17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涝洲、呼兰河灌区等31处大型灌区;建设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大型喷灌工程;加快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牧区水利工程。建设19处152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农村小水电工程。建设东宁县东升、伊春市朗乡等20个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海林市红旗、东宁县罗家店等9个以电代燃料工程。

4、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

——水资源节约。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初步完成重点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全面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加快建设农业高效节水工程,积极推进工业和城市节水,强化节水考核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水资源保护。加快重要水源地综合治理,保障城市饮用水水质和水量安全;推进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加大水体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地区河段和重点湖泊水体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水体功能状况得到改善。

5、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和易灾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控制黑土区水土流失严重局面。

——水生态工程。加快建设哈尔滨市松北等3个灌排体系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哈尔滨、齐齐哈尔等14个滨水城市水利景观工程建设。

三、勇挑重担,拼搏进取,全面完成2011年水利任务

今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的地位、作用、功能全新定位、并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水利工作十分重要。全省计划落实水利投资200亿元。建设水利项目351项,其中续建140项,新建211项。新增水田灌溉面积350万亩,新增水田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解决1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万亩。

(一)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抢前抓早,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完善各类预案,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加大清障力度,提高依法防汛抗旱能力。以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快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治,认真做好防凌汛工作,统筹做好防洪排涝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强化抗旱水源管理和水量统一调配,积极推广各类节水措施,确保城乡生活用水安全。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建设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伊春等6大城市防洪工程,建成达标堤防长度25公里;建设松、嫩干流齐富堤防和加格达奇区城区堤防工程;建设大江大河5条主要支流和36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黑龙江干流的黑河市城防和呼玛县呼荣堤防、塔河县塔安堤防;建设黑瞎子岛防洪排水工程和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完成150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3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18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加快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完成七台河市桃山水库二期、伊春市西山水库工程;建设牡丹江市林海水库、鹤岗市小鹤立河水库、勃利县九龙水库、七台河市汪清水库、绥芬河市五花山水库;开工建设尚志市亚布力水库、穆棱市奋斗水库,争取开工建设龙江县花园水库、绥化市阁山水库、塔河县塔林西水利枢纽。建设林口县龙虎山、伊春市朗乡、汤原县庆丰等3座水电站,开工建设呼玛县余庆屯、牡丹江市大湾等2座水电站。建设肇州县引水入州、大庆市东城水厂工程,开工建设兰西县泥河水库兰西镇供水工程。

——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建设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的北引渠首、北引总干渠乌北段扩建以及5处灌区工程,完成北引总干89公里扩建工程,渠首泄洪闸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建设三江平原14处灌区工程,勤得利、江萝、临江3处灌区渠首工程全部建成,完成饶河、虎林、二九O等3处灌区渠首主体工程;建设13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7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以西部旱区玉米膜下滴灌工程和大型喷灌工程为重点的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海林市红旗、东宁县罗家店等2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海林市大杨木、东宁县东升等5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工程。

——加强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建设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和坡耕地治理等项目。建设哈尔滨市松北灌排体系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阿城区阿什河近期治理工程等11处城市滨水景观工程,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营造人水和谐的自然环境。

(三)多方筹措,千方百计落实建设资金。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精神,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地也要出台落实一号文件的办法。一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水利化工程、控制性水利骨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及农田水利工程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力争最大限度地向我省水利投入。二是积极争取建立水利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投资规模。督促各地把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江河治理新增建设用地获益的30%以上投入水利工程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确保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三是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把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有效结合起来,拓宽水利融资渠道,努力探索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水利的新途径。争取农业发展银行的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并为其创造良好环境。

(四)科学编制规划,搞好项目储备。深刻领会国家和我省的新政策、新要求,准确把握投资的热点和节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拓视野,创新谋划,抓紧重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争取国家批复黑龙江省中俄界河国土防护二期规划、黑瞎子岛水利专项规划、三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黑龙江省旱涝保收田近期水利建设规划;争取省里批复黑龙江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黑龙江省现代水利发展战略规划、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煤电化基地水源工程规划和黑龙江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完善黑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编制松嫩平原水利综合规划、黑龙江省防洪治涝规划、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等。

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合理确定水利发展目标、任务、规模、重点和布局,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支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技术力量,细化技术要求,严格审查复核,交叉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推进前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列入规划和开工计划的项目,要加快勘测设计、审查审批进度,保证勘测设计成果质量,积极主动协调落实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各个环节的审批工作,确保工程开工建设需要。尚未列入规划的要加快报批。

(五)依法管水治水,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新的《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符合省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出台《黑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争取出台《黑龙江省节水条例》,修订《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地方水电管理办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一支精干、统一、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规范和加强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加强对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和水质监测,完善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在推进哈尔滨、大庆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

(六)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利基础设施是百年大计,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必须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各级水利部门必须深入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探索总承包制、代建制等建设管理模式。加快推行小型水库打捆集中建设管理的体制。加强建设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资质资格管理,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完善水利有形建筑市场,确保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和公正。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创出精品工程。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对建成工程尽快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及时投入使用,尽早发挥效益。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严格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制定水库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水利工程安全评价工作。厅党组决定把2011年作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要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审计稽察力度,实行工程建设纪检监察派驻制,严格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建设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政工程”。

(七)深化水利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真正使“两费”足额到位。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终端水价和用水计量。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乡镇水利站、抗旱服务队、试验示范站等水利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八)实施科技兴水和人才强水战略。把水利建设的关键技术问题作为立项攻关的重点,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建设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完善水利科技推广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进一步理顺水行政管理职能,健全水利机构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开发战略,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大国际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水利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大力发展现代水利和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作为最高追求,真正使干部职工把心思用到位,把工作做到位,把潜力挖到位,锤炼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能打善拼、作风过硬的水利队伍,为水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九)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牢记水利人肩负的历史责任,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体现到加快现代水利发展中来;把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体现到践行科学发展观中来,为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的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水利建设与改革的全过程,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建设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要高度重视,创新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鼓造强劲声势,努力为水利发展创造优良软环境。要重视和加强水利信访工作,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行业和谐稳定。要关心和加强统战、离休干部、共青妇工作,积极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水利发展中的作用。

同志们,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做好“十二五”时期和今年的水利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迎难而上,拼搏进取,争创一流,再铸辉煌,坚决打赢大兴现代水利攻坚战,开创我省“十二五”期间水利工作新局面,早日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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