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 鲍德温的心路历程
2011-02-26沈东子
沈东子
(一)
都说美国是一只民族大熔炉,可是对自己身份的认同,始终是有色人种挥之不去的梦魇,不仅黑人、墨西哥人、印第安人如此,华人、越南人、印度人等亚裔也有过创痛的记忆。詹姆斯·鲍德温 (,1924—1987)的一生都在与这场梦魇搏斗。作为一名美国黑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根在哪里,祖上本来在非洲海边过日子,忽然被绑上船一路颠簸到美洲,成为庄园主的黑奴。虽说黑人也有自己的历史,但这历史与西方文明毫无瓜葛,鲍德温生于哈莱姆,从小就意识到,身边的白人可以谈论莎士比亚,谈论哈姆莱特,谈论巴黎圣母院或西斯廷教堂,他不能,在有教养的白人眼里,他是异类,是未开化的异教徒,哈姆莱特不是哈莱姆,是两回事。
可是奇怪的是,上学后他受的是白人的教育,也只有白人教育可受——受那种教育跟受气也差不多,白人老师告诉黑孩子,主怜悯所有人,包括黑人。于是一天下课后,小鲍来到一家只接待白人食客的餐馆,坐下来,服务生要他走,他假装听不见,要服务生过来,再过来一点,然后泼一杯水在她身上就跑。这时候的鲍德温,正是赖特笔下的土生子。
鲍德温的继父是一个黑愤青,应该说是个愤怒的中年人,从小生活在有蓄奴制传统的南方,看惯了黑人处境的悲凉,终日郁郁寡欢,除了悲伤只剩愤怒,在鲍德温十九岁生日那天去世。这个父亲死得很早,但对鲍德温的影响是深远的,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要看见被命运逼向绝境的黑人,他就会想到父亲垂死的面庞,也正是那张面庞时时提醒他,绝不能重蹈老一辈的覆辙。鲍德温是个私生子,生父早不知去向。要想获得世俗的自由,先得获得内心的自由,而要获得内心的自由,惟一的途径是写作。1948年鲍德温离开美国去欧洲流浪,去探望在欧洲大地上游荡的幽灵,莎士比亚,哈姆莱特,巴黎圣母院和西斯廷教堂……随身只带了一只手提箱,里面装着他半生的梦想,那就是他这些年来不断修改的各种手稿。在那漫长的修改过程中,它就像他的爱人,让他时而欢快,时而绝望,有时甚至想自杀。
如果说美国是一只民族大熔炉,这炉子要把其他颜色的种族都炼成白色,叫去掉杂色,炼不成很苦,炼成了也苦。战后的美国欣欣向荣,可这种繁荣并非惠及所有人,决定出国流浪是很艰难的抉择,鲍德温有八个嗷嗷待哺的弟妹,全仗母亲抚养,只要想到这一点,他就迈不开出门的腿。可是他最终还是选择离开,买了一张去巴黎的单程机票。
哈莱姆是位于纽约曼哈顿的非洲裔美国人聚居区,以贫困和脏乱闻名于世,这里给了鲍德温太多屈辱的记忆,他不想再回来了,这个瘦小的黑孩子不想再回阿美利加,这个并不美丽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他在教堂做过事,在工厂打过工,做过餐厅的侍者,曾把汤汁洒在客人身上,引来一顿臭骂,那骂声中当然包含了对他肤色的嘲讽,原来客人洒水在服务生身上,与服务生洒水在客人身上,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这个国家让他感到陌生,虽说这是他的祖国。尽管鲍德温异常刻苦,这些年也写了不少短文章发表在各种杂志上,可是有谁会相信,一个在哈莱姆度过童年的黑小子,会成为真正的作家?他只能去巴黎寻梦。
有时候心里好难受,问题就在这,你在这些街道里走,黑乎乎的,很吓人,连个讲屁话的鬼影都见不着,没有一样东西是动的,可是又找不到出口,心里窝火死了,没话可说也没东西可操,等你最终适应这一切并开始玩味,却发现没人在听,于是你只好去听,想方设法去听。(摘译自《去见那个男人·桑尼的蓝调布鲁斯》,引文均为笔者所译,下同。)
他认为《飘》是蓄奴制的挽歌,不值一提;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站在白人的立场看待歧视,希望通过让黑人信仰白种人的神灵,将自己的内心漂白;他批评赖特的《土生子》只是一味发泄怒火,把主人公漫画成种族争斗的工具。斯托夫人笔下的黑人太温顺,老实得如同推磨的驴子,赖特笔下的黑人则太乖戾,作家忽略黑人史,只顾往黑人身上注入仇恨的血液,二者都缺少理性。表面上看仇恨出于愤怒,但骨子里还是恐惧,无论温顺还是仇恨,都没有摆平自己的位置。鲍德温要写出理性的黑人,他知道只有等到有一天,黑人能以理性对待社会的不公,才能得到世界的尊重。
赖特小说的基调是伤感的,鲍德温不喜欢那种伤感,如果说伤感是一棵凋零的树,他看见的是树干里的虫子。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捅破不公平这层纸,而公平是一种艺术,需要所有人参与才能达成。不过分歧归分歧,私底下鲍德温对赖特还是很尊敬的,赖特是当时最有成就的前辈黑人作家,居住在格林尼治村的小洋楼里,鲍德温曾上门拜访过。赖特一边喝威士忌,一边看小伙子递上的未完成手稿,还专门电话联系出版商。尽管手稿没能出,但鲍德温感激赖特的赏识,要知道赏识他的人并不多。后来到了巴黎,鲍德温举目无亲,身无分文,还不会说法语,恰好赖特也在巴黎,还是赖特拉了他一把,帮他垫钱找旅馆,并叫来另一家出版商。《土生子手记》出版后,鲍德温对记者说:我了解理查,我爱他,我不想攻击他,只想为自己澄清一些问题。
詹姆斯·鲍德温蜗居左岸,谁也不认识,也不想认识谁,每天苦读另一个詹姆斯——詹姆斯·乔伊斯,深受《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的影响,决心将哈莱姆肮脏的街道和破教堂展示给世人看。他成日逗留在酒吧和爵士歌厅里,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中,原先在纽约时他是双性恋者,爱女人也爱男人,说爱女人其实是一种无奈,是爱给别人看的,他真爱的还是同性恋人。巴黎宽松的环境彻底解放了他,他可以无拘无束地与自己的同性爱人四处溜达,与人见面时坦然自我介绍:我是个同性恋者,但他不用gay这个词,更愿意用androgynous,也即雌雄同体的意思。
五十年代初他认识了卢西安,一个十七岁的瑞士小伙子,两人坠入情网。他随卢西安回到瑞士一个小村庄隐居,带上了两张贝茜·史密斯的唱片,花三个月时间一口气完成了半自传小说 《到山上说去》,这也是他的长篇处女作。他为什么要带贝茜的唱片呢,贝茜胖胖的,是当时最火的黑人女歌手,尤其擅唱黑人民歌,被称为蓝调女王,鲍德温说听贝茜的歌,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回到乡音的故国。他身在异国,只能通过这种方式重回黑人麇居的哈莱姆。小说名《到山上说去》取自十九世纪流行的一首黑人灵歌:到山上说去/去山坡和丘陵/到山上说去/耶稣在那降临。小说的语言是很口语化的,人物操着哈莱姆口音,说着只有纽约黑人才意会的奇怪语法,可是读起来很迷人。
小说讲述的是黑孩子约翰在贫民窟的成长经历,他为了赎罪进教堂念圣经,在念诵的过程中似乎见到耶稣显灵,看见天堂与地狱,他异常激动,觉得自己被拯救了,可是等到祈祷的人群散去,姨妈弗洛伦斯忽然阴阴地走过来,眼睛里一股邪气,她威胁要他妈妈放老实点,否则就把他爸爸过去的丑事抖出来。约翰眼前的天堂瞬间消失了,他的寂寞无人知晓,只能到山上说去。小说大量隐用圣经比喻,出版后反响热烈,差一点获得国家图书奖,只由于上年度这个奖项授予了艾利森的《看不见的人》,那部小说讲述的也是黑人身份认同的故事,而且艾利森也是黑人作家,国家奖连续授予黑人作家,似乎过分了,五十年代的美国毕竟还没开化到那个地步。
鲍德温视卢西安为自己的终生挚爱,后来卢西安告诉他,自己的女友怀孕了,问他怎么办。鲍德温说娶了她吧。卢西安的离去,是鲍德温一生中最伤感的事。两人一直保持联系,卢西安活到2010年8月才去世。
五十年代中期正值黑人民权运动爆发的前夜,一批优秀黑人作家的出现,无疑给民权的启蒙火上加油。1955年阿拉巴马州一名叫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因拒绝给白人让座被捕,引发席卷全美的抗议浪潮。这时候的鲍德温功成名就,夜夜笙歌,终日在夜巴黎的不同酒吧里狂欢,巴黎是多么合乎他的胃口呀,如果命运顺遂的话,他愿意一辈子住在这里,这莺歌燕舞的巴黎。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爆发了阿尔及利亚战争,麇集巴黎的北非移民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巴黎的黑人也没好日子过了,经常遭到警方盘查,虽说鲍德温是美国黑人,不是非洲黑人,但黑人毕竟是黑人,走到哪里都会被法国人侧目,欧洲人一旦邪火攻心,那眼神比美国人还恶毒。他曾发誓再也不回那个叫美国的地方,可命运就那么诡异,容不得他的誓言。说实话对于回到那个把他养到二十四岁的国家,他多少是有点心存畏惧的,只要想到破败的哈莱姆,冷漠的南方,心就会凉。可是九年的自我放逐也让他明白,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无论他喜不喜欢,他只有一个祖国,那就是美国。他曾无数次对世界发问,黑皮肤的我究竟是谁?这时终于明白答案其实在自己心底,只是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我究竟是谁取决于我究竟会做什么。他是一个作家,一个黑人作家,黑人作家离不开黑人。他决定回美国。
1957年9月,就在他决定回国时,发生了小石城事件。依照两年前颁布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公立学校若实行种族隔离是违法的,阿肯色州地方法院裁决小石城公立中心学校,这学期必须接纳九名黑人学生入学。虽说是法院的决定,但那南方的阿肯色人习惯了使唤黑人,哪能接受黑白同校,让平日低人一等的小黑鬼与自己白白净净的宝贝孩子坐同一间教室?开学那天九个黑孩子要进白人学校,白人家长聚在校门前,齐心协力堵住黑孩子的去路,有人还追打当中的女孩。
鲍德温来到小石城,约见了一个黑孩子,那是一个成绩全优的好女孩,她说我觉得很纳闷,那些白人怎么那么小气呢。他还见了那所学校的白人校长,那老先生护送黑孩子穿过愤愤不平的白人家长圈,一路说实施种族隔离违背他的教育理想。游历过欧洲的鲍德温已经不是个土生子了,他只是用平和的语气对那些白人说,这样对待一个无辜的孩子,你们不难过吗?换了那孩子是你自家的孩子呢?鲍德温事后说,他看见有的白人家长的眼中闪过怨恨。这回轮到白人怨恨了。他曾经是哈莱姆的土生子,他知道怨恨意味着什么。事件最终以总统艾森豪威尔下令出动国民警卫队收场,在军人的护送下,九个黑孩子顺利入学,成为历史上第一批与白人孩子同校的黑学生。小石城是后任总统克林顿的家乡,四十多年后克林顿把那九人召进白宫,一同纪念那场民权抗争。
(二)
五六十年代席卷全美的黑人民权运动,差点把美国分裂成黑白两个国家,当时黑人也有激进组织如黑豹党,主张用武力与白人一争高下,但黑豹党在黑人中的影响,就像三K党在白人中一样小,主张非暴力抗争的观点,比如马丁·路德·金的理念,还是占主导地位。在巡游南方各州进行民权演说时,鲍德温见到了年轻的金,那时金只有二十八岁,是个牧师。他与金一见如故,因为两人都是黑人牧师的儿子,都有口才,听得懂彼此的话语,尤其是金力主通过提交民权法案解决种族问题的非暴力原则,与鲍德温的想法相吻合。在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次演讲中,鲍德温这样对听众说:
美国社会正就少数人的权利展开争论,今天晚上我要说说这个话题,但是我真正想做的是,邀请你们与我一起思考这个问题。有的人很危险,有的人很痛苦,所有的人都很不安,我认为在开始谈论这个国家的少数人权利之前,我们得弄清楚什么是多数。
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表达的是多数人的意志,可是要界定这个多数并不容易,谁想去厘清什么是多数,就会遭遇一连串的谜,比方说,多数表示的不是数字,也不是数量,或许你们在数量上要比对方多得多,但并不能把意愿强加给对方,甚至不能修正对方强加给你们的苛刻条件,就像在南非,其他一些国家或者美国南部一些地方的黑人那样,有时候甚至有可能掌控了所有政治、军事和行政力量,但也依然无能为力,无法运用这些力量去达到目的,这正是戴高乐在阿尔及利亚遇到的麻烦,艾森豪威尔之所以被迫派遣警卫队进小石城,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自己的不作为。
回过头来说,一些眼光锐利的观察家身处南方,他们认为南方骚乱表达的并非多数南方人的意愿,他们得到的印象是,这些骚乱填补了道德空白,要是有人引领,参与者会很乐意摆脱那种痛苦和无知。鉴于对人性的理解,我很赞同这种观点。依我的观点没谁愿意成为恶人,人总是更愿意向善,但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就像在埃及的犹太人,大家都很想去迦南,但又畏惧路途艰险。事实也是这样,路上会发生什么,出发前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中,麻痹你的腿脚,后来经过传说中的摩西引领,他们上路了,终于明白自己究竟能吃多少苦。(摘译自《没人知道我的名字·寻找多数》)
这已经不是文学,是政治了。鲍德温的小说不错,但他的随笔写得更好,尤其是政论文逻辑分明,极其雄辩,具有强烈的煽动力,美国文学史把他列为二十世纪最出色的散文随笔家之一,是有道理的。他回美国后出版了散文随笔集 《没人知道我的名字》(Nobody Knows My Name,1961),这本书收录了他在南方各州所做的巡回演说,演说的主题是作为黑人如何在美国生存,这也是当时南方黑人民众最关心的问题。虽说南北战争后已经废除奴隶制,但深层次的歧视观念藏在不少白人的心里,哪怕在今日美国,这种心理也依然有市场。
鲍德温的观点中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黑人要想赢得尊重,是等不来的,得看黑人自己做什么。平等不可能来自恩赐,林肯废除了蓄奴制,那是有良知的白人的自觉行为,废除蓄奴制并不等于就真正赢得了平等,接下来还要看黑人做什么。黑人确实也一直没闲着,二十年代末经济大萧条期间,正是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的黄金阶段,大批非洲人后裔聚集纽约,杜波依斯的评论,兰斯顿·休斯的诗歌,保罗·罗伯逊演唱的黑人歌曲如《老人河》等,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准,那时鲍德温还小,没赶上趟,但获得了身心启蒙。
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又叫新黑人运动,其影响是很深远的,其中有一点最重要的启示,那就是黑人意识到与宣传的功能相比,艺术的生命力要久远得多。在此之前一些黑人知识分子更喜欢把文学艺术当做布道工具,向老百姓传播上帝的福音,但事实证明诸如《老人河》之类的艺术精品,更容易走入并驻留民众心间,有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对人心的启蒙是不可估量的。这一点对我国的文学创作显然有借鉴意义。休斯是哈莱姆运动的代言人,他创作的诗歌思绪沉着,意境深远,影响了好几代黑人作家:
我的思潮如江河一般越流越远/我在幼发拉底河中沐浴嬉戏/那时曙色初临大地/刚果河畔有我的茅屋/晚潮阵阵如催眠絮语/我上溯到尼罗河流域/在那里垒砌金字塔的身躯/我听见密西西比在歌唱/亚伯·林肯来到新奥尔良/在夕阳的映照下/河流的胸膛变得金黄。(摘译自兰斯顿·休斯:《黑人话大河》)
显然休斯之后的黑人作家,思索的已经不仅仅是黑人的命运,而是人的命运,所有人的命运,这是黑人文学质的飞跃。作家的创作只有超越自身痛苦,才能进入全人类的视野,如果说以前的黑人往往纠结于自己身为黑人的悲哀,那么鲍德温这一代人已经走出国门,开始体会作为美国人的幸与不幸。
“做美国人是一种复杂的命运。”亨利·詹姆斯评论说,由一位旅欧美国作家说出这番话,说明这种命运有多复杂。美国的历史,她的灵光闪现,非同寻常的成功和更为非同寻常的失败,以及在这世界的地位——过去和现在,都是如此别具一格,赋予“美国”这两个字变幻无常,不断更新的含义,谁都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意味着什么,连我们这些自称美国人的芸芸众生也摸不着头脑。
我离开美国是怀疑自己是否有本领在肤色冲突的漩涡中生存(现在有时仍这样怀疑),我不想仅仅做一个黑人,甚至不想仅仅做一个黑人作家,我希望我自身的特点有利于与人交往,而不是被人孤立(当我开始相信白人说的话时,我就像被白人孤立那样,也被黑人孤立。)(摘译自《没人知道我的名字·发现做美国人意味着什么》)
“你可以把这孩子带出这国家,”我的长辈喜欢这样说,“但你没法把这国家从孩子心里带走。”我想他们是想把话说在前面,看样子似乎并不是在提醒我。我把自己带出了这个国家,去了巴黎,到了那边我才发现,老一辈人知道自己想说什么,我在法兰西落地的那一刹那就明白,不管我是否情愿,我已经变回成一个美国人。
如今过了几乎九年再回想那一切,未免有点好笑,可要是我没在法国生活那么长时间,我不可能,也绝无必要去看看美国南方。南方总是让我感到恐惧,虽然从未去过,但你想象不出那恐惧又多深重,多么迅速地闪过我的梦中。这一切让我以全新的方式,重新去回想童年的种种隐秘。我奇怪孩子的勇气从何而来,如何有勇气从流氓地痞中穿过去上学。
“你得记住,”华盛顿的一位黑人老朋友对我说,“不管你看到什么,有什么样的感觉,这一切都是二十五年前,三十年前无法相比的,还记得那些黑人被吊在树上的照片吗?”我异样地看着他。我看过那些照片——而他有可能是照片上的人。他说:“我记得,巡警坐着警车,腰上别着枪呼啸而来。”他还记得好多别的,比如布克·华盛顿(非洲裔美国人社团领袖)的演讲,斯考特巴罗一案(三十年代轰动美国的黑人少年强奸案)日复一日的审判,躺在血泊中的贝茜·史密斯 (她死于车祸)。对于我而言,这些本来只是书籍、标题和音乐,可现在它们成了我身份的一部分。(摘译自《没人知道我的名字·酸奶里的苍蝇》)
笔者第一次读这本书,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彼时认得一个华裔女导游,是她送我这本书。女导游在旧金山唐人街长大,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父辈早年从广东恩平去美洲,爷爷因为淘金,奶奶因为逃婚,后来在旧金山相遇。她随身携带的除了这本鲍德温的随笔集,还有一本华裔女作家林露德(R.L.McCunn)的《千金》(Thousand Pieces of Gold)。林露德是位混血儿,在香港受的教育,《千金》讲述的是一个起先名叫拉璐,后来改名Polly的华人女子的故事。中文里千金有富家小姐的意思,这个被称做千金的女孩子,还真被卖了千金,以两千五百美金成交卖到了旧金山,以后的遭遇堪称艰苦卓绝。小说的原型是十九世纪末移居爱达荷县的一名华人妇女,圣格鲁德博物馆里有其事迹的记载。
华人女导游带着这样两本书周游亚洲,与鲍德温当年出走欧洲的心境大概有相似之处。一个生活在纽约哈莱姆,一个生活在旧金山唐人街,虽然分属东西海岸,面对的是大西洋和太平洋,但对身份的认知同样迷茫。鲍德温在书中讲述的道理,一定会让华人女导游心情激荡。有意思的是我这位华人朋友从未去过黑人聚居的南方,而据我查看的材料,鲍德温也未去过西海岸。华人与黑人的距离,要远远大过华人与白人,黑人与白人,美国这只炉子还远远没有把各色人种融合在一起。
鲍德温把黑人究竟拥有什么样的权利摆到桌面上,说白人与黑人的关系,其实如同一场婚姻,美国的基础靠白人和黑人联手浇铸,没有这种联手也就没有美国的未来。被种族僵局闹得焦头烂额的民众,觉得这种观点够清新的,黑人当中居然有人愿意与白人和平共处,这本书迅速在白人读者群里传阅开了。其实鲍德温描述的这种尴尬处境,不仅属于黑人,也属于所有美国有色人种。王国维把文章分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两种,后期的鲍德温已经开始达到无我之境。1970年鲍德温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我们知道我们黑人,不仅仅是我们,也不仅仅是黑人,已经成为一种制度的牺牲品,这种制度以贪婪为动力,信奉的神叫利润,结出的果实是无知、绝望和死亡。这种制度遭到诅咒,因为这世界无法忍受,为了它的不朽,我们一直被无情灌输谎言,这谎言事关我们自身、亲属和历史,也事关爱,事关生与死,如此一来我们的灵与肉都被绑给了地狱。(摘译自《致妹妹安吉拉的公开信》)
(三)
他拎着那只终年随身的手提箱,选择飞向伊斯坦布尔。鲍德温的到来引起土耳其人的骚动,当时那位演员朋友在开派对,把鲍德温介绍给在场的来宾时,众人一阵欢呼,这时的鲍德温已经名满世界了。不过鲍作家没去理会那些欢呼,一头扎进一位女粉丝的怀抱,很快睡着了。他太累了,不仅仅因为长途跋涉,还因为那颗在暗夜中上下求索的心。历史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在那座遥远的土耳其城市,他离开了喧嚣,没谁认识他,没谁逼迫他应酬,他听不懂土耳其语,也看不懂穆斯林图腾,每天除了写作,还只能是写作,终日坐在一间厨房的小餐桌前打字,旁边是酒杯和零食。那些拒绝与他交流的小说人物,纷纷复活了,一个个争相来到他跟前,把心事透露给他,他一下了解了那么多人的渴望,真是受宠若惊,激动得手指发抖,键盘噼啪作响。1961年圣诞节前,小说完成了。伊斯坦布尔是他的福地,在以后的岁月中,他曾多次回访那个欧亚混合的城市,似乎那里才能安放他的肤色与灵魂。
《另一个国家》讲述的是纽约格林尼治村一伙流浪艺术家的故事,确切地说是这伙人之间的性与爱,这种关系既在同性间发生,同时又跨种族,当中有嫉妒,有绝望,有迷惘,主角之一爵士乐鼓手拉夫斯先是与同性艾里克相爱,后来与白人女子雷奥纳同居,把她介绍给好友维瓦尔多和维瓦尔多的太太,结果雷奥纳进了精神病院,拉夫斯在抑郁中跳桥自杀,这只是小说的一条线索。其实小说的三个主要角色拉夫斯、艾里克和维瓦尔多身上,都有鲍德温自己的影子。同性恋本来就不见容于社会,又在不同种族间发生,自然要引起争议,1962年这本书在争议中面世。
人类对同性恋的争议由来已久,主要从道德层面予以贬损,认为同性恋违背了生殖的基本特性,是情感扭曲的变态结果,这种观念数千年来一直居主导地位,同性恋只能在灰暗中生存,从来不上台面。对同性恋的新认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二十世纪初的医学研究,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性取向有后天因素,也有先天因素,与品行无关,更与罪恶无关。这项研究结果是对同性恋人群的巨大鼓舞,激发了他们争取平等权利的勇气和热情,恰好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社会正酝酿着深刻的变革,黑人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反越战运动、嬉皮士运动等彼此遥相呼应,追求个人自由成为那个时代最凄厉的呐喊,这种呐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在新一代先锋作家的作品中。鲍德温是当中最敏锐也最勇敢的一员。他本人是黑人,又是同性恋者,对什么叫歧视有切肤的体会。
发生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石墙旅馆(Stonewall Inn)事件,是同性恋抗议的集体爆发。石墙旅馆是同志聚会的固定场所,由意大利人经营管理,按以往的惯例,警察一来聚会者就作鸟兽散,可这一次不同了,聚会者觉得,自己为什么要散?于是坚持不散,接着警察抓人,再接着引来大批抗议人群与警察对峙,人数最多时高达上万。这是人类历史上同性恋及同情者与警方最大规模的对抗,对抗的结果是社会对同性恋有了更准确和更宽容的理解,为接下来的立法做了铺垫。
鲍德温生动地描写了同性恋者的爱恨情仇,他笔下的人物既有酷儿(Queer,男同性恋者),也有拉拉(Lesbian,女同性恋者),还有双性恋者(Bisexual),反映了人类性与爱的现状。曾有记者问他描写断背是否是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他予以否认。他说我只是把自己了解的状况写出来并努力去适应,这与救赎无关,也无需救赎。如今同性恋者的境遇已大为改善,不仅拥有生存权、工作权,在一些国家还拥有婚姻权,在欧洲国家中担任政府要员的也不少,冰岛的女同性恋部长还带着同性伴侣出席各种官办仪式,也算是近年的奇观。
鲍德温没忘记自己在哈莱姆的亲人,他在曼哈顿买了一所大宅,就在靠近哈莱姆不远的地方,把母亲和弟妹都接过来一起住。童年时他只能在路口遥望曼哈顿的高楼,如今他成了曼哈顿富人当中的一员。1963年8月鲍德温参加了进军华盛顿的争取民权和平大游行,见证了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当时与他并肩倾听演说的还有白兰度、赫斯顿等好莱坞明星。
闲适的生活和对待黑人处境的温和观点,引来了挑战者,就像他当年挑战赖特那样,新一代激进的黑人民权分子对他极为不满,例如主张黑人至上的黑人穆斯林领袖马尔科姆·X就指责他背叛了黑人,而三位黑人领袖(埃佛斯、马尔科姆·X和马丁·路德·金)的相继遇刺,也一度动摇了他的信念。在他生命的晚期,一次朗读自己四十年前写下的关于哈莱姆的一篇随笔,忽然泪流满面,一方面叹息自己才情不再,另一方面痛惜哈莱姆一切照旧,什么也没改,依然如以前那样肮脏破败。
在我们度过童年的老宅那块地,如今立着一所廉租房,曾经的门廊处,一棵蓬勃的大树随风摇荡。这是在五大道整修过的那一侧。大道的另一侧——进步得花时间,还未整修过,看上去跟以前一模一样,那时我们坐在窗户前,鼻头贴在窗玻璃上,多么渴望被允许穿过那条大道。给我们赊账的那家杂货店还在那儿,毫无疑问现在依然可以赊账。廉租房里的住客有这种需要,这需要甚至多过需要那房子。我上次从那儿走过时,看见那犹太老板依旧站在他的货架中,神情悲伤而沉重,但是一点也没变老。再往前的拐角是修鞋店,我们脚上的鞋要在那儿修到不能再修,这时才会换回一双“新”的。透过窗户依然可以看见那个黑人老板,低着头在皮革上忙忙碌碌。
在如此漫长的岁月里,这两个人见识过大道上那么多苦苦挣扎的情景,我想如果他们乐意的话,一定可以说出长长的故事 (如果说得出来,他们一定是很乐意的)。五大道的其他部分名声都不错,我描写的这块地方,用今日的黑话说,叫“盘子”,界限是这样的,西边是莱诺克斯大道,东头是哈莱姆河,往北是123街,130街在南侧。我们从未在界限外住过,就在这里面长大成人。比方说吧,沿着145街向前走——这场景很熟悉,可以类推,我不会跟任何人打招呼,因为住那边拐角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但是往东朝131街和莱诺克斯大道方向走,那边就熟了,先是一家卖苏打汽水的饮料小店,然后是擦鞋店,杂货店,干洗店,最后是一排房子。那条街上的人要么看着我长大,要么跟我一起长大,要么由我看着,跟我的弟弟妹妹一块长大,有在我怀里的,脚前的,肩上的,一大群吵吵嚷嚷的小屁孩,当中有我的侄儿侄女。(摘译自 《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五大道,居民区——哈莱姆来信》)
七十年代以后鲍德温逐渐淡出文坛,1987年在法国南部死于胃癌。
在未完成的遗文当中,有两篇是他给赖特小说作的序言,他至死都怀念这位恩师,正是由于赖特的不懈推荐,鲍德温完成了由哈莱姆土生子向文学巨匠的蜕变。在另一篇未完成的随笔中,他发出这样的诉求:我们每个人都应永远而无望地包容别人,女人包容男人,男人包容女人,黑人包容白人,白人包容黑人。鲍德温曾在《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一书中说,美国的基础靠白人和黑人联手浇铸,没有这种联手也就没有美国的未来。如今以奥巴马为首的一批黑人政治家的出现,黑人在文学、艺术、篮球、田径等领域的优异表现,都验证了鲍德温当年的预言。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获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新近出版的《鲍德温小说随笔选》两卷本是由她编辑完成的,她被公认为鲍德温的传人。
2011年新年于桂林
2011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