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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春兰代表:献血年龄上限应提高到65周岁

2011-02-21王丽

中国医药导报 2011年10期
关键词:安徽医科大学春兰导报

·两会资讯·

汪春兰代表:献血年龄上限应提高到65周岁

本刊讯 (《中国医药导报》记者 王 丽)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汪春兰建议,应当将《献血法》中关于献血年龄的规定,由目前的18~55岁修改为18~65岁。

汪春兰代表说,关于献血年龄的确定,很多国家都做过科学的论证。青年男女在青春期以后身体发育比较迅速,身体对铁的需求量也大,由于献血而使青年人身体缺乏足够量的铁是不应该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长,尤其中老年最为明显,并且血红蛋白水平从65岁以后逐渐下降。由于这些原因一般把献血年龄的上限定为70岁。世界卫生组织对献血年龄的规定是18~65岁,而我国献血法规定的年龄为18~55岁,其上限明显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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