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地方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构的研究
2011-02-21温九祥刘玉春李秀玲刘玉君
温九祥,刘玉春,崔 健,李秀玲,刘玉君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张家口 07505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肩负着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而且在职业教育体系中起着引领作用。“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探索研究并确立适合高职院校自身特点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院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本课题力争在准确把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立足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张家口地方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教育的现状,提出构建具有张家口地方特色的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及建议,为地方高职院校更好地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和特征
现代“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以培养职业人才为主要目的、将学习与工作结合在一起的育人模式。它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把学校教育和校外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之中。旨在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显著提高人才质量,同时提高学校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工学结合”中强调的“工作”不是对工作的简单模拟,而是带薪参与企业实际岗位的工作,企业对学生要按正式员工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学生的工作作为学校专业培养计划的一部分,学校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和考核。
二、高职院校实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实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改革的方向。“工学结合”的本质是学校通过与企业的深度合作,达成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合。在此过程中,企业是载体,工作与学习是行为,结合是方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是目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实施高端技能人才培养战略的内在需求,是保证职业教育质量和特色的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因此,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改革的方向。
(二)“工学结合”是培养毕业生“零距离”上岗的有效途径。通过“工学结合”教育,学生在职业岗位中学习,在学习环境中工作,学中有工,工中有学,工学真正融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毕业后能够很快胜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实现了毕业生“零距离”上岗。
(三)“工学结合”可以促进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一是促进专业建设。学校通过工学结合的开展,广泛听取企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专业结构,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使开设的专业更趋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二是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学校可以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使教师在参与企业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中丰富理论,提高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还可以聘请企业的专家、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保证高职院校人才的培养质量。三是促进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高职院校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可以积极探索企业参与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的校企合作模式,从而满足人才培养对实训基地的需求。
三、我市地方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张家口地方高职院校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努力探索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如: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以重点专业建设为突破口,根据专业特点推行了“三融合、双循环、岗带薪”,“一目标、二结合、三提升”,“校企融合、能力递进”等以工学结合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学院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发挥了示范作用,跻身省级示范院校建设行列。但是,从整体上看,张家口地方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教育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运行体系和长效机制,校企合作层次普遍偏低、深度不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理念缺乏足够认识。一是对工学结合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表现为“以工代学”,认为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就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二是把“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简单化,把工学结合作为校内学习的点缀和补充,仍然强调以课堂为主的教学组织形式,学生的综合技能得不到真正训练;三是管理缺乏创新,导致管理制度不能同步跟进,严重阻碍了“工学结合”教育的顺利实施。
(二)地方高职院校缺少明显优势。一是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我市的高职院校,大多是由原市属专科层次的师范院校、成人院校与中职学校合并而成,多数院校仍以文科专业为主,专业设置偏离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专业特色不明显。二是开设课程还不能适应职业岗位需求。在课程的设置、内容的选择和知识的编排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尚未真正建立起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三是实训设施基础薄弱。实训基本条件差、实训场地不足,具有生产性的设备严重缺乏,更不具备新技术研发能力,难吸引企业来校开展合作。四是双师素质教师严重不足,而这正是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关键。五是现行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均无法适应工学结合的要求。
2.3 确定性和灵敏性 即指标必须客观、确定、容易判断,不会受检查人员的主观因素影响。某些需要现场检查判定结果的指标,如基础护理合格率、病区管理合格率、护理文书合格率,由于评价结果容易受检查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故确定性较差,必须通过合理设计调查和正确的统计学处理以提高其确定性。对于需要通过患者发放调查问卷才能取得数据的指标,如患者满意度,只有经过严格设计的调查方式和统计方法取得的数值才具有说服力。指标还应有一定的波动范围,以区别质量的变化。如抢救物品完好率多为100%,其灵敏度较差,达不到比较评价的作用。
(三)企业对工学结合的积极性不高。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接受学生到生产一线实习的目的是以廉价劳动力为企业创造财富。而学校是要通过工学结合,按照教学计划设计的程序,达到提高人才质量的目的。由于双方的价值取向不同,导致了企业对工学结合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成为学校“一头热”的合作,学校找企业难,校企合作关系不稳定、不持久。
(四)缺乏法律体系和宏观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不高,很重要一个原因在于制度。目前,由于政策法规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方面的缺位,对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尤其对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报酬的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
(五)政府对校企合作参与度不高。工学结合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难以获得政府职能部门的充分协调,校企合作主要靠校企之间的关系和信誉予以维系,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和长效机制。
(六)办学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市地方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主要由市财政负担,财力投入不足,与国家及省属院校相比,地方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严重不足,这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十分不利。
四、我市地方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建构的原则和策略
在国家没有出台鼓励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政策法规、企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是“工学结合”教育的主要推动者和实施者。对我市地方高职院校来说,构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必须在深入研究工学结合内涵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并付出艰苦努力,还必须因地制宜、因学校条件不同做出不同的规划。
(一)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的原则。整体性是指“工学结合”应是全程式的结合,是一种整体的、系统的模式,并非在校学习是学习,下企业实习才是“工学结合”。学校必须在学生进校第一天起就设计全程式“工学结合”的教学计划,形成一个完整的工学结合系统。局部性是指对不同专业、不同类型的技能人才,不同条件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局部性的“工学结合”方式。只有将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才能把握人才培养模式的全貌。
2.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理论性是指高职院校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应上升到规律性、本质性的高度,形成系统、科学的工学结合理论体系。实践性是指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形成的思想、观念、理论,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其正确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理论。高职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善于从理论上对“工学结合”进行探索和研究,而且应勇于在实践的检验中修正、调整、推广和应用理论研究成果。
3.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职业资格为指导,把职业资格认证课程纳入范畴,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与工作岗位的迅速对接。
4.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密切校企合作,使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达到多方位、深层次的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二)制定与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策略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并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培养方案要包括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实用范围和规模、工学结合的课程模式、运行方式和程序、实施措施等主要项目。在以上这些项目中要对培养目标、师资要求、实训条件、合作企业、时间安排、运行机制、课程改革、教材体系、教学方法、质量监控、考核方式、管理制度、组织领导等都做出具体的规定。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企业考察调研并确定合作企业。通过对行业企业的充分调研,要掌握某一行业经济技术发展的基础数据,从宏观上把握行业现状、人才需求和发展趋势。在行业企业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选择有一定规模并与学校开设的专业联系比较紧密的企业进行合作,其中订单式合作企业是工学结合的首选企业。合作企业必须满足学校工学结合教学计划的要求,能提供足量的技能岗位,能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教学,并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双师型教师。同时,企业要有良好、安全的工作、生活条件,劳动时间符合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校企双方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企业充分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决策。
2.动态设置、调整专业和开发课程。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共同开发或调整专业,共同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工学结合教育要达到传统三年制高职的课内课时是不可能的,但只要合理安排,完全能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水平。要达到上述要求必须改革现行的课程,突出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对课程重新定位,重新组织,重新编排,形成适合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1)精简普通文化课程,对与专业联系不够紧密的文化课内容进行缩减,采取选修和学生自学的方法予以补充。(2)突出专业主干课程,对学生立足社会、从事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仅不能缩减,而要加强。(3)通过课程的综合化,实现一体化教学。将一门或数门专业课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打破传统的先理论、后实践且将两者分割开的模式。(4)以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和合作企业共同开发校本教材,共同施教。(5)以职业能力和工作过程为导向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突出实践技能的教学,注重对能力的评定和实践的考核。
3.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一是创新共建模式,通过企业赞助、优势互补、连锁经营等模式共建共享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通过自身努力,争取有实力的企业和有远见的企业家,以赞助或半赞助的形式投资实训基地建设,同时推广和宣传本企业的产品;也可以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师资、企业提供设备,共建产品用户培训基地,通过双方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还可以冠以企业名称,以校企连锁经营模式建立服务基地,技术上由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提供指导,学生参与管理和经营,按教学计划进行顶岗实习。二是探索教师和技术人员相互融通、教学实训和生产过程相结合、资源与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三是拓展实训基地的功能。使实训基地具有集生产、实训、技术开发与服务、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综合功能。
4.建立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师团队。一是充分利用本校教育资源,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学校要改变教师培训思路,在资金投入上由过去重点支持教师学历进修,转向鼓励教师接受现代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在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下企业实践锻炼并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到对口企业参与生产管理和设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鼓励教师立项目、出成果,营造高素质、双师型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培养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二是多途径培养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学校可以通过派出教师参加短期或长期培训、理论与实践课轮岗培训、让教师参加实训基地建设、选派教师到企业兼职等多种途径,培养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三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学校要彻底转变对高职院校教师构成的传统认识,通过正式引进、柔性引进、短期聘用等方式,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来校做兼职教师,对引进和聘用人员要享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待遇,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精力参与学校的课程开发和专业建设,对兼职教师要注重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及教学能力的培训。四是鼓励教师从事科研活动,推动产学结合,推广科研成果,提高教师的“双师”能力。
5.建立适合“工学结合”的管理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企合作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协调和指导各专业开展工学结合的实施工作。二是完善教学管理运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教学行为和实践教学运作过程,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工学结合”的顺利推行。完善教职工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教职工参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与校内津贴分配挂钩。制定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校企双方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三是从工学结合教育的实际出发,重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校内外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体系,制定并落实教学检查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听课制度、教师评学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观摩和教学评优制度、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和考核制度、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校企双向交流和信息反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形成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实施保障体系,要落实院系二级督导制度,保持教学督导机构的独立性,保证其独立地行使监督和指导权力。
五、实施和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一)建立政府层面的校企合作促进机制。要保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能够持续深入开展,必须激发学校、企业双方共同发展的需求与愿望,形成校企合作的动力。政府应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展,明确校企合作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报酬的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要有明确的规定,以提高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劳动准入制度,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企业招录职工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校企互惠互利的利益驱动机制。校企双方要把校企合作纳入自身发展规划,彼此兼顾对方的利益需求,共同制定并落实合作计划。学校要为企业提供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进行职工培训,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管理、经营方面的难题等。企业要为学校提供真实的工学结合现场教学环境,选派兼职教师,资助学校改善教学条件,为学校提供行业最新人才需求、研发动向及技术需求信息等。
(三)拓展校企合作领域和形式。拓展校企市场合作,推进学生就业与企业用工一体化,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为企业“量身打造”需要的人才,学生毕业后经双方考核,合格者直接进入企业工作;拓展校企管理合作,建立董事会管理制度,对学校办学进行实质性的指导和监督,并从办学经费和教学设施等方面对学校进行支持和帮助;拓展校企产业合作,依托地方优势高职院校,共同组建高职教育和产业集团,统筹行业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及人才规格,形成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使集团成为集人才培训、科技开发、产品推广于一体的基地。
(四)加强校企之间的文化融合。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要引入优秀企业文化元素,学生实训要全力营造与企业生产流程相类似的环境,要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实现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对接,促进校企间的情感沟通,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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