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比较及启示
2011-02-19周英豪骆光林
周英豪,骆光林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53)
企业孵化器(Business Incubator或Innovation Center),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国际企业孵化器协会的定义是:孵化器是一种企业支持计划,其对象是新创立的公司。通过自己拥有的专门技术和公用的资源网络、办公室设备等方面的共享设施,以及提供系统的培训和咨询,融资、政策、法律与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风险和成本,来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1]在我国,一般把科技企业孵化器称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如杭州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
一、美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历程
美国是世界孵化器的发源发展地。从孵化器的产生背景看,它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经历了越南战争以后经济出现衰退,地方政府为了寻求刺激经济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而发展的。据全美企业孵化协会统计,在1980年美国总共只有12个孵化器,而到1999年就已经发展到627个,大多数孵化器成立于1991年前后美国经济发展的谷底时期。据2003年统计,美国的孵化器已经陆续为美国成功孵化了近26000多个企业、317000多个就业机会。据2005年的统计,在每个孵化器入驻的新创企业中,平均直接或间接雇用就业者812人,而且企业存活率高。到目前为止,从美国孵化器中出来的新创企业仍有89%在正常运作,所以,从总体来看,孵化器为美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孵化作用。
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和思路的调整,在已经过去的二十多年中,美国孵化器的经营主体、功能、组织形式以及经营的目标也不断发生变化,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在企业组织创立的阶段
在20世纪80年代初成立的孵化器项目,主要是由美国各州政府直接资助的,通常由政府和社区合作建立,如俄亥俄州、佐治亚州、北卡罗莱纳州、宾夕法尼亚州等,它们的大部分孵化器均以非营利性机构的形式在政府和大型机构主导下进行。这一时期孵化器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有效缓解社区的高失业率问题,因此,最初政府和社区主导下的孵化器,重点是帮助企业在创立过程中解决很多现实需求及遇到的实际问题等,有效降低企业在创建初期的成本,帮助企业组织建立及在初建阶段正常运行。因此,早期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安排场所、提供基本设施、代理部分政府职能(如对政府优惠政策进行诠释等)。[2]
2.单个孵化器转向孵化功能系统化阶段
从单个孵化器转向孵化系统这一变化,是基于政府对企业在孵化过程中角色定位重新认识的结果。一些由政府主导的企业孵化项目效果并不令人满意,[3]虽然许多企业在起步时得到政府的资助,但是存活率却不高。因此,许多政府企业孵化项目,从新创企业的需求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变,从直接资助转变为信息和网络支持,协同企业界、研究教育部门和社会组织等,给孵化项目提供有关的信息、联系和建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经营主体和运作主体多元化,是美国政府和组织机构为了适应向知识经济转型的要求,但是在这一阶段,政府在孵化项目中的作用还是不可或缺的。
3.孵化器的企业化运作阶段
孵化器的企业化运作,一方面是孵化器普遍面临着经济危机的结果。1992年普华大学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孵化器的企业在财务上不能自负盈亏,在人员和管理上均青黄不接。许多当初被寄予厚望的孵化器,由于不切实际的期望,资源匮乏,治理结构不合理,管理班底不足,使孵化器产业危机重重,根本就没有时间和资源真正用于培育新创企业。另一方面,也是对孵化器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作为孵化器本身,其中心任务是帮助创业者开创和发展企业,它不仅是一个准政府机构,同时更应该是一个新创企业,只不过孵化器的产品是具有健康发展的新创企业而已。孵化器本身的运作通常由具有成功创业经历者来主导和管理。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服务以更好地满足新创企业的需求,最终保证自身的正常运转。孵化器企业化运作的另外一个表现形式是服务多样化,孵化的经营重心由原先的孵化新创企业为主转向涵盖市场机会的识别以创建企业本身。[4]
4.专门孵化互联网服务企业的创业孵化集团出现阶段
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了专门孵化互联网服务企业的创业孵化集团,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次革命。创业孵化集团的基本特点是它本身就是新创企业,而且通常是由成功的创业者来主导孵化新创企业,这完全改变了孵化器仅仅是政府部门发展地方经济的一种手段的情况。创业孵化集团的革命性还在于其解决了传统孵化器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具备了独立的向新创企业投资的功能;二是基本解决了传统孵化器人才短缺、难于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问题。总体上看,创业孵化集团这种模式能很好地适应互联网企业速度和竞争力的需求,大大提升了传统孵化器的功能,实现了创业创新、管理和投资一体化,无疑是一种很好的组织创新。
二、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自1987年我国第一家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服务中心成立,到目前我国孵化器数量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且绝大部分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孵化器有近670余家,入驻企业5万多个,已经孵化的优秀企业近2万个,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在我国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中,从孵化器“毕业”的企业就有13家。
据2010年统计,全国孵化企业毕业时的平均收入比入孵时增长了6~7倍,而且通过国家级孵化器毕业后的企业存活率超过80%以上,明显高于孵化器外的企业。预计今年我国孵化器数量将会增至700多家,数量将会超越美国居世界之首,孵化器总量占全球1/7左右。预计在2015年前后,我国孵化器数量将达1500多家,当年在孵企业超过10万家,均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
1.我国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87~1993年)。为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1988年8月决定开始实行“火炬计划”,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的通知》和武汉东湖创业中心成立,标志着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始建立和发展,孵化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从项目孵化入手。(2)发展阶段(1993~1996年)。我国创业中心发展到73家,并成立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服务中心专业委员会。企业孵化器的功能从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逐渐过渡到为创业者直接服务,并且向准工业化发展。同时,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与大学以及科研院所之间相互紧密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循环和增值过程:创业资本支持技术—企业研发新产品—培育市场—市场收购企业—回报投资者。(3)提升阶段(1997年至今)。1996年11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在重庆召开全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制订创业中心“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标志着我国孵化器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企业孵化器向网络化、营利型、国际化发展,到“十一五”期末,我国孵化器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新建孵化器数量显著增加,孵化能力、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可以说,我国的孵化器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正在实现从以完善基础设施环境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向以提高运营效率、重视社会效益为特征的内涵型增长的转型。[5]
2.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
科技部2009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90%以上的科技型创业企业聚集在我国现有的60多家大学科技园,其中创业人数达120余万人;由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创业中心137家、软件园24家,其中留学人员组成的创业园21家;各类孵化器的孵化场地总面积已经达1969.9万平方米,正在孵化着39490余家企业,占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的近35%;在孵企业中,申请专利17225项(其中发明专利达6028项),已获批准专利10926项(发明专利3949项);目前,在孵企业年创造总收入1625.4亿元,直接创造就业岗位71万多个;已累计孵化毕业企业15815家,并已培养出境内外上市公司50余家。华东地区是我国孵化器建设起步较早的地区,也是发展最快、最为活跃的地区和拥有孵化器数量最多的地区。目前,仅浙江、上海、山东、江苏四省市就拥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295家,接近全国孵化器总数的1/2。其中,江苏省在孵化器总数、孵化面积以及孵化企业所创利税等方面均居全国第一,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孵化器网络,并已开始延伸到街道和乡镇。上海市的孵化器已布局到每个行政区,部分行政区孵化器多达3个。华东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不断探索新模式和新机制,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
我国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国际上也得到了认可。企业孵化器的成功运作,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吸引了一批海外高素质人才回国创业,推进了国际合作和创业氛围的形成,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出了一条道路。
3.国内企业孵化器面临的挑战
(1)定位问题。对孵化器的定位不是十分正确,有些地区出现定位偏离,将其作为争取优惠政策的工具,作为政绩工程。有些扶持政策与引导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缺乏新经济条件下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手段。(2)规模化问题。规模化可以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以更多更好地利用资源等。目前,与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与科研院所结合还不够紧密,整合社会各种资源的能力不足,尤其是融资能力有待加强。(3)保障问题。管理者对孵化器支持科技创新和创业本质的认识不够充分。基础设施功能还有待完善,在为孵化器企业提供场地、物业、政策服务的同时,要向创业企业成长为核心的孵化服务提升,培育以孵育为主的核心能力。(4)国际化问题。企业孵化器的国际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不仅包括企业孵化器自身方面的国际化,还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的国际化以及孵化企业的国际化,因此,企业孵化器和孵化企业两者都必须要适应国际化这一趋势。(5)效益性问题。在项目的引进—孵化—培植—产业化—市场化全过程中,如何尽快收回投资成本,如何能使已经毕业的孵化企业“反哺”企业孵化器,这是当前企业孵化器的一大发展趋势,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在企业孵化器运作方面实现规范化、企业化、经营趋于增值化,形成良性循环。
三、对我国的启示
1.孵化器要采取多元化发展模式
在投资主体上应学习美国的模式,从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逐渐转向多元化发展模式,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大企业、民间机构以及国外资本共同参与。政府应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扮演领路人的角色,推进孵化器的多样化、多元化和网络化;同时,注重与当地优势产业相结合,组建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技型孵化器,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核心优势。在我国,要把建立孵化集团作为未来孵化器的发展方向。
2.建立项目筛选机制,提高孵化质量
我国很多孵化器以出租场地作为主要收益,对创业企业入驻放松要求,有很大一部分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既没有潜在经济价值和技术,也没有很好的资金来源,[6]造成了孵化效率低下。我国应学习美国成功经验,从建立入驻企业的筛选机制入手,根据企业孵化器的特点和优势,从技术和经营两个层面加以考虑。技术审查包括技术上必须可行,有重要创新,符合国家制定的政策要求等;经营审查包括经营班子的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和可以利用的资源等。严把企业入驻关,筛选有发展前途的项目,提高孵化质量,使得能够入驻孵化器的项目不仅可行,而且有一定后续资金保障和创业团队等;不仅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同时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以提高孵化成功率。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企业孵化器是一种新兴的智能性服务行业,其管理人员要具备很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从美国来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是其孵化器发展的基本保障和动力源。一是管理人员要有很强的市场意识,在选择孵化对象时,技术和市场并重,选择可市场化的技术予以孵化,孵化器的运作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二是要有很好的服务意识,一个优秀的孵化器经理要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充沛的精力、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成功欲望及对孵化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的能力;三是有极强的网络服务意识,具有集成孵化器网络体系的能力。只有拥有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才能在新经济条件下提升服务水平,充实服务内容,更好地发挥孵化器的作用。
4.发挥利益激励机制
孵化器在具备一定的设施及孵化项目后,就要考虑吸引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大企业对孵化企业的支持。从美国的股权机制来看,原始股权的设置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人的积极性和权益,同时也吸引私人投资者,从而提高孵化项目的成功率。当前,我国有比较充足的闲散资金在寻找项目,企业孵化器要有意识地向一些机构推荐有发展前途的创业企业,鼓励小企业通过转让股份、合作、技术入股等方法,吸引宝贵的资金;同时,加强银企合作,发挥金融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使好的项目能早日得到大资金的支持,早日做大做强,为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作贡献。另外,要建立健全利益激励机制,使孵化器工作人员的利益与其工作投入相辅相成。
美国在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和运作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应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积极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提供新的服务内容,使入驻孵化企业更加满意,成效更加显著,使在孵化器内的企业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本文系2009年浙江省科技厅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产业集群视角下的专业孵化器发展方向研究”(项目编号:2009C25061)的部分研究成果。
[1]、[4]钱平凡,李志能.孵化器运作的国际经验与我国孵化器产业的发展对策[J].管理世界,2000(6):78-84.
[2]宋德文.美国孵化器的发展沿革[J].政策与管理,2000(9):16-22.
[3]李志能,张洁,郁义鸿.美国孵化器的发展沿革[J].上海经济研究,2000(7):38-44.
[5]赵黎明,朱禾申.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探讨[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
[6]魏璐,王凤霞.国外企业孵化器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