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与党的建设科学化
2011-02-1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李宏
创先争优与党的建设科学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李宏
“创先争优”活动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直接的内在联系。它是党建科学化导向性特征的直接表现;整体性特征的关键环节;规律性特征的实践依托;价值性特征的评价标准;发展性特征的奠基之石。同时,“创先争优”活动具备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动力、载体与途径。
创先争优;党的建设;科学化
2007年,党的十七大在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中,曾明确提出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党的建设科学化”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首次、郑重地提出来。“创先争优”活动与党的建设科学化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如何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笔者在本文中着重探讨解决的问题。
一、“创先争优”与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内在联系
如何定位“创先争优”与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内在联系,是我们研究分析相关问题的逻辑起点。这个逻辑起点的依据是对“党建科学化”的概念界定。目前,中央文件和学术界对“党建科学化”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界定,我们可以作为参考的依据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对党建科学化所做出的解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推进的一个重大命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都要求我们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实效。”“确保全会作出的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基于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分析:首先,党建科学化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导向性特征;其次,党建科学化应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党的“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具有整体性特征;再次,党建科学化的具体表现是“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三个科学的维度,具有规律性特征;此外,党建科学化应“落到实处、落到基层”,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具有价值性特征;最后,党建科学化水平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具有发展性特征。因此,“创先争优”活动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联系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创先争优”是党建科学化导向性特征的直接表现
党建科学化的导向性特征是指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这说明,党的建设科学化不是一个已经实现了的状态,而是党的建设的目标状态、理想状态、预期状态。“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的实践活动,其具体要求包括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就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宏观目标的直接表现。只有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做到先进与优秀,党的执政能力才能得到真正提高,党的先进性也才能真正保持并不断发展。
2.“创先争优”是党建科学化整体性特征的关键环节
党的建设科学化既包括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也包括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党内民主建设、党内和谐建设、党的领导能力建设、党的政治建设等方面建设的科学化。它是涵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要素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宽领域的整体性概念,同时,也是由党的建设整体的科学化所建构和支撑起来的模式。单纯地实现党的建设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科学化,而不是推进党的建设整体的科学化,并不能称作是党的建设科学化;但同时,不抓住党的建设的主要矛盾和重点任务,只是一味强调党建科学化的整体性、全局性,“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的整体性和全局性,也恐难实现。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党的先进性必须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得到体现和丰富,为此,党的先进性建设也必须在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中得到落实和深化。党的组织与党的成员是密不可分的,党组织是党员的组织,党员是党组织的成员。党组织与党员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党组织建设的状况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状况,党员队伍的状况又制约着党组织建设的状况。这一特点决定了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必须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因此,先进的基层党组织和优秀的党员个人是推进党建科学化整体布局的关键环节。
3.“创先争优”是党建科学化规律性特征的实践依托
“科学”与“不科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遵循和把握了规律。规律是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把握了这些联系性,也就把握了规律性。党的建设科学与否,区别就在于是否致力于研究、把握、遵循党的建设与外部其他建设之间及党的建设内部诸要素之间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目的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把握客观事物的内在规律是我们的认识从感性发展到理性的根本表现。所以,研究、把握、遵循党建科学化的规律,离不开党建科学化的实践活动。可以说,正是由于党建科学化的实践活动才让我们认识和把握了党建科学化的内在规律。同时,我们也在党建科学化的实践活动中,反复检验和发展着党建科学化的内在规律,并进一步运用这些规律指导和推动党建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着力培养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党建科学化规律性特征的实践依托。
4.“创先争优”是党建科学化价值性特征的评价标准
对于一个事物的科学性要有相应的价值评价。掌握了客观规律的事物是“科学的”,但并非所有的“科学”事物都会运用它所掌握的客观规律推动自然、社会向前发展,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造福于民。如果它不能推动自然、社会向前发展,不能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将其认识和把握的客观规律造福于民,那么,它就绝不能称作是“科学”的,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具备了科学的某些特征而已。因此,对于事物“科学性”的正负价值,要有一个根本的标准。当然,我们不否认价值评价具有主观性,有时候甚至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评价不存在一个根本的判断标准,而这个根本的判断标准就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衡量一切事物价值的根本出发点。党的建设的一切活动,只有真正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反映和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党的建设才是真正的科学化;否则,违背人民的根本利益,背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所取得的“科学化”也只是暂时的、表面的、肤浅的“科学化”,难以经得住时间与实践的检验,所以,我们的党建科学化必须要做到是“先进的”科学化与“优秀的”科学化,这是科学化价值的尺度,也是“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价值评价标准。
5.“创先争优”是党建科学化发展性特征的奠基之石
实践在不断变化、发展着,党建科学化也应当随着实践的变化与发展不断地调整与完善。在某一时期、某一环境、某一背景、某一形势下,被认为是科学性、先进性的党的建设模式,也许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进步,变得不科学或落伍过时。因此,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是永无止境的,实践不止、发展不息。从时空视角来看,“创先争优”活动只是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奠基之石。随着时代、社会及党自身的发展,应当会有而且一定会有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更好更有效的措施,这完全符合事物不断运动与向前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创先争优”活动具备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动力
推动事物前进与发展的抽象意义上的动力可以分为物质动力、精神动力、信息动力等。“创先争优”活动对于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动力主要指其精神动力。所谓精神动力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下,依托一定精神载体(如思想理想、信念意志、道德情感等)对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一切实践活动产生的精神推动力量。实践充分证明,“创先争优”具有强大的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不但具有一般精神动力的具体表现,更具有其独特的鲜明特点,即源动性、内聚性、辐射性特点。
“创先争优”精神动力的源动性指精神动力的深层次内容,即信仰。信仰体现了主体对于某一价值目标的终极追求,是指导行动的精神核心和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始终能够“创先争优”地前进和发展,就在于其拥有强大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追求。这种强大的信仰和追求,使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推动先进,并成为引领中国共产党党员争当优秀、保持优秀的精神动力。
“创先争优”精神动力的内聚性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指引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实现群众现实需求,将广大党员和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的向心力和全社会成员衷心拥护、甘心追随的凝聚力。
“创先争优”精神动力的辐射性是指“创先争优”一旦转化为明确的理想、目标,就获得了现实的力量。“创先争优”的理想和目标一经确立,就会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召唤、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实践活动向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方向努力,克服工作和生活中实践活动的盲目性,增强实践“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推动全党和全社会的科学实践不断向前发展。
2.“创先争优”活动具备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载体
推动事物前进与发展的精神动力要发挥作用,除了依托一定的精神载体外,还必须依托相应的物质载体,否则再崇高的精神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束之高阁,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甚至产生怀疑。
“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物质载体主要指其实践性。一是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规划。内容包括: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内容和要求,活动方式,评比条件、方法和奖励办法以及活动的组织领导措施等。二是活动规划的实施。活动中要经常掌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三是评比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通过让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参与其中,争创先进、争当优秀,使得“创先争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这既是一种制度创新,也是一种方法创新,更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制度与方法的创新。
3.“创先争优”活动具备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途径
事物的前进与发展除了精神动力、物质载体,还必须找到科学的途径。唯有此,精神动力、物质载体才能“顺理成章”地引导事物不断地向前发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科学途径包括:“创先争优”活动把建立健全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长效机制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统一起来;“创先争优”活动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与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有机统一起来;“创先争优”活动把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与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有机统一起来;“创先争优”活动把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机制与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营造良好风气有机统一起来。这四个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的“三个维度”的内在要求,这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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