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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运动中的基层整党问题研究** 本文获得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度教育部级“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以甘肃省为中心的考察

2011-02-19刘彦文

中共党史研究 2011年10期
关键词:新党员工作队甘肃省

刘彦文

“四清”运动,即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1963年2月开始到1966年结束。它前承“大跃进”、三年经济困难,后启“文化大革命”,是共和国历史上重要的一段。“四清”运动的研究,近年来有渐成“显学”之势。①参见林小波:《“四清”运动研究述评》,《党史研究与教学》2003年第3期;王永华:《近十年四清运动研究综述》,《重庆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刘彦文:《“四清”运动的研究现状与思考》,《石家庄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但有关“四清”运动中整党问题的学术研究,还并不多见。最早见于《“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一文,叙述了湖南省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两次运动分别进行的整党,该文认为,结合“四清”运动进行的整党是在“左”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不少党员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尤其是在农村,伤害了不少基层干部,也伤害了一部分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②参见曙初:《“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湖南党史》1996年第5期。。这篇文章首次较为系统地阐释了这一问题,叩开了相关学术研究的大门。有关“四清”运动的微观研究,其中不乏涉及组织建设阶段的“整党建党”,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但系统的分析较少①参见李海红: 《论20世纪60年代农村“四清”运动——以河南省开封地区为例》,浙江大学2003年博士论文;王永华:《江苏省四清运动研究》,南京大学2007年博士论文;余希朝:《“里外不是人”:“四清”运动中的农村底层干部——以坡赵村党支书徐师范为中心的考察》,中共中央党校2010年硕士论文;卢敏:《湘潭“四清”运动研究》,湘潭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王永华: 《四清运动中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述略——以江苏省句容县为例》,《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4期。。

本文以甘肃省的档案资料为立论基础,试图还原“四清”运动中的具体领导者——工作队领导的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工作。

之所以在“四清”运动中特别强调整顿党组织,是由于中央认为基层干部队伍有严重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种判断早在三年困难时期就已出现。在农村,基层党员最直观地代表了中共的形象,也最为广大老百姓所熟悉和认知。中共中央认为农村出现饿死人现象是由于地富反坏分子篡夺了革命领导权、农村基层党组织甚至县委领导核心严重不纯、民主革命不彻底而造成的。因此中共中央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提出“反右倾”的同时,也号召在农村整社、整党。随后从1960年3月开始,中共中央连续发了几个文件②这几个文件是:《中共中央关于山东六级干部大会情况的批示》 《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 129—139、143—144、378—383页。,号召在农村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中共中央的号召得到地方的纷纷响应,接二连三的报告似乎印证了中央的上述判断。1960年4月5日,中央监委的报告称:“一、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浪费、浮夸、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现象很严重”,“二、有些人民公社党委领导核心和党的基层组织严重不纯”,“三、少数县委领导核心严重不纯……在县委领导核心曾经烂掉或半烂掉的56个县中,甘肃省有秦安、通渭、镇原、陇西等11个县,约占全省现有37个县的30%”。③《中央监委关于农村党员违反纪律和少数县、社党委领导核心不纯的情况的报告》 (1960年4月5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18—164。中央将这个报告转发各省,并指出:“从报告中可以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的严重贪污、浪费、强迫命令以及有些县、社、企业党的组织极不纯洁等情况,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这些都说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相当复杂的,在某些地区和某些方面还是尖锐的。这种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也是明显的深刻的。”④《对坏人坏事要彻底检查认真处理——中央批转中央监委的两个报告》 (1960年4月16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18—164。同年8月,中央又批转了《中央监委关于解决县社领导机关组织不纯和改造落后队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在农村的“三反”运动中要将改造各地的落后队当做运动的重点,“落后队的问题主要是民主革命不彻底,地富反坏分子掌权,社会主义革命不彻底,富裕中农当道。”“在党的组织严重不纯,阶级敌人篡夺了党的领导权,掌握了‘印把子’的地方,简直是封建式、国民党式的统治。那里地富反坏分子猖狂,劳动人民惨遭迫害,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泛滥,生产长期落后,不断发生严重违法乱纪、群众大量肿病死亡事件,成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主要障碍。”⑤《中央监委关于解决县社领导机关组织不纯和改造落后队问题的报告》 (1960年8月15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18—164。整顿党组织、整顿所谓“被地富反坏分子拉拢的党员干部”,似乎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

这种中央与地方滚雪球式地来往互动,使得农村出现经济困难局面是由于基层干部的恶劣行为的判断越来越得到肯定。然而正是由于经济困难形势的严重和经济调整任务的艰巨,此时农村的整风、整社、整党并未演变成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到了1963年以后,经济形势日渐好转,阶级斗争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 “四清”运动在全国城乡迅速展开,⑥参见高华:《大饥荒与四清运动的起源》,《二十一世纪》2000年8月号,总第60期。整党问题再次成为重中之重。

在“四清”运动中,中共中央非常重视对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在“四清”运动中着力整党,既可以利用政治运动的特殊性来处理“大跃进”和三年经济困难带来的乡村社会的动荡和混乱,挽救前一阶段政党所流失的政治权威资源;又可以将落脚点归之于政党的组织建设,巩固对基层乡村的权力控制,可谓一举两得。

1963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四清”运动的指导文件之一—— 《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 (草案)》(简称“后十条”),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整个过程,也就是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过程”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413页。。此后“四清”运动指导文件—— “后十条”修正草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 (简称“二十三条”),也都无一例外地把组织建设以及整党问题当做“四清”运动后一阶段最主要的工作②“认真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57—259页;“拿一个县来说,在四清中,四清后,要逐步把党的领导核心搞好……”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9页。。这种整党规定到了各省,愈加严厉。1963年12月,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凡是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地方,必须结合进行整党。”③《关于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做好农村整党工作的通知》(1963年12月18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9—385。1965年4月,西北地区十六个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座谈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的几点意见 (草案)》,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把党的基层组织整顿好,建设好。经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纯洁党的组织,逐步把党的领导核心搞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把革命成果巩固起来,挖掉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子,继续胜利前进。”④《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的几点意见 (草案)》(1965年4月6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5—504。

“后十条”详细规定了经过这次运动,农村基层党组织所应该达到的7个要求:“(1)使所有的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教育每一个党员用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在这个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把党组织中间的问题,揭发出来。有重点地对党员的社会成份、阶级立场、政治历史和思想作风,进行一次审查。(3)把蜕化变质分子和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清除出去。(4)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和犯有比较严重的错误而且屡教不改的党员,进行适当的处理。(5)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带头参加集体劳动。(6)把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充实和健全起来。(7)把党的基层组织的经常工作和组织生活建立和健全起来。”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7册,第413—414页。根据中央的要求,一般的,整党、建党需要四个步骤,第一,工作队召集所有党员,进行党课教育、思想教育;第二,“对每个党员的家庭出身、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和运动中的态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和鉴定”;第三,积极地、有计划地从优秀贫下中农积极分子中接收一批新党员;第四,“整顿和健全支部领导核心”⑥《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的几点意见 (草案)》(1965年4月6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5—504。。“四清”工作队按照这四个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第一,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教育和阶级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工作队在“四清”运动中对党员所要进行的第一项工作。通常的做法是,各地工作队联系当地实际情况大讲当前严重的阶级斗争形势,然后学习中共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项义务、毛泽东有关整风整党的理论、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的有关部分等。1964年底,甘肃省省级八个机关单位进行“四清”运动,在整党工作方面要求“工作队领导同志或厅、局长应亲自给党员讲课。结合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倾向和存在的问题讲,不要泛泛的讲,针对性要强。学习内容不宜太多,应有重点地选读:党章总纲,党章第二条‘党员的十条义务’,同时还可参考《论共产党员修养》及党章第十九条‘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第五十条‘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根据所学文件和本单位党员中和党组织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边学习讨论,边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①《省级八个机关单位关于在“四清”运动中做好整党工作的座谈纪要》 (1965年3月22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1—25。。在“左”倾思想指导下,这种党课教育也更为严厉。

第二,审查、鉴定和重新登记党员。中共甘肃省委规定:“在这次运动中一般的应对每个党员进行一次鉴定,时间一般应从1961年 (作者注:应为1960年12月)西北局兰州会议以后算起”,“对党员的组织处理,有个别地方处理面达到百分之二、三十,这也不能一概而论,统一定杠子,包括开除、劝退和给党籍处分的,大体上占党员总数的30%。”②《坚决把四清运动善始善终地搞好 (工作队队长以上干部会议纪要)》(1965年3月),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45。审查、鉴定的内容是“每个党员的家庭出身、阶级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和运动中的态度”,采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既要肯定他们的成绩和长处,又要指出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帮助他们认识产生错误的原因,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然后“在审查鉴定的基础上,进行党员登记、处理”③《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的几点意见 (草案)》(1965年4月6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5—504。。这个规定很详细,既包括了党员鉴定的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和方法,还规定了党员处理的百分比,有了这个规定,各地自然有章法可依了。在没有对各地党员情况了解之前,上级已将处分比例规定出来,意味着上级早已有了预设,地方的差异性不在考虑之列,然而其后各地的报告似乎也印证了上级的预想。

审查、鉴定和重新登记党员,是整党的重要步骤,它强调党员要自我批评、自我检查,这里有一套“复杂”的程序。首先是每个党员向大队支部 (此时一般由工作队代替)提出申请,填写登记党员申请书,并写出自我鉴定。写自我鉴定是要求党员自我坦白、交代自身问题。其次是大队支委会在工作队的监督下先进行小组讨论,经过一轮轮的会议,由支委会为每个提出申请的党员写出个人鉴定。最后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逐个宣读并再次集中评议每个党员的登记处理意见。根据大会决议,对准予登记的党员,填写重新登记党员登记表;对需要给予纪律及党纪处分的,上报上级审批。在1965年甘肃省城市社教运动中,最后整党的结果显示:“仅据在参加整党登记处理的6090名党员中统计:准予登记的5465名 (包括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的167名),占89.7%;暂缓登记的329名 (包括留党察看的100名),占5.4%;出党的296名 (包括开除党籍的117名、取消预备资格的15名、劝退的36名),占4.9%。以上出党、暂缓登记和给予党纪处分而准予登记的共792名,占13.1%。另据在4562名党员中统计,这次清除了钻进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15人、阶级异己分子9人、蜕化变质分子13人,三项共37人,占党员总数的0.82%。”④《关于当前我省城市四清运动中整党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草稿)》(1965年7月27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1—33。农村的状况也大体相同,甘肃省民乐县的农村“清洗了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蜕化变质分子37人,开除了58名犯有严重错误、民愤很大的党员。对其他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分别给予党纪处分”⑤《民乐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总结》(1965年6月6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56。。重新登记党员,是“清组织”阶段的重要任务,目的是为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

甘肃省在两期“四清”运动中对党员组织处理情况如下。第一期社教运动中,共处理党员2706人,占党员总数14823人的18.25%。最高20.3%(高台),最低16.72%(民乐)。其中:出党的1484人,占党员总数的10%,最高13.2%(高台),最低8.48% (民乐);暂缓登记的1045人,占党员总数的7.05%,最高7.31%(临泽),最低6.83%(高台);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177人,占党员总数的1.2%,最高2.4%(张掖),最低0.22%(高台)。第二期社教运动中,共处理党员8581人,占党员总数20.8%,最高 32% (七里河区),最低14.7%(定西)。其中:出党的4929人,占党员总数的11.9%,最高20.6%(七里河区),最低7.6%(临泽);暂缓登记的2878人,占党员总数的7%,最高12.2%(玉门市),最低4%(董志塬);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774人,占党员总数的1.9%,最高5%(金塔),最低0.04%(武都)。①《第一、二期社教运动中党员组织处理和接收新党员的情况》 (1966年7月29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29。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党员的组织处理面基本在20%左右,有的甚至达到30%。相较而言,这个处分面是比较大的。

第三,发展新党员。除了重新登记党员之外,整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发展新党员,以补充党的新鲜血液。新党员一般是工作队在运动中依靠的贫下中农积极分子,这也符合中央的要求:“从运动开始就要注意培养一些成分好、立场坚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以便在运动后期,经过党内和贫、下中农群众讨论同意,介绍他们入党”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第259页。。到底要发展多少新党员,中共甘肃省委规定:“在运动结束时以大队为单位,党员总数一般要达到总人口的3.5%左右。”但也指出:“发展党员必须保证质量,不要单纯追求数字。”③《甘肃农村四清 (第23期)》(1965年12月7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31。

发展党员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工作队从“四清”积极分子中挑选一大批党员发展对象,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考察。确立为发展对象以后,要看他们的阶级立场、方向道路、社会关系、思想作风、劳动、工作表现和运动中的态度等。对个别发展对象的某些问题本地人不了解,甚至还要派工作队员赴外地调查 (外调)。其次,考察完毕之后,工作队要不断地对这些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培训。入党培训的目的是使这些发展对象明确党的性质、目的、组织原则和党员义务等,反复向他们灌输“阶级斗争”的思想,确保思想入党。最后,接收新党员。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小组讨论、个别谈话、集体讨论并征求贫协群众意见、党支部讨论通过、上报工作分团和公社党委批准等。比如,甘肃省白银地区农村社教分团总结说:“为了搞好建党工作,我们在四清运动中共选择培养了积极分子700余名,从积极分子中挑选了成份好,历史清楚,立场坚定,认识明确,工作积极,劳动好,热爱集体经济,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群众中有威信,有培养前途的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和优秀的共青团员120余名作为建党对象。在运动后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75名,按照党章规定的手续接收入党,其中共青团员31名。目前,两个公社共有党员266名,占农村总人口的2.32%,已达到队队有党员。”④《白银农村社教分团关于整党工作的总结报告》(1965年6月8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1—97。由于有的地方原党支部被认为问题很严重,支委一部分甚至全部不宜再担任领导职务,但又需要有人补充支部。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也同意“经过考察,确是优秀、可靠的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吸收入党时,可以由工作队党委决定经分团或者县委批准,缩短或者不要预备期”⑤《印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四清运动中吸收新党员预备期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65年2月27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61。。成为正式党员要经过为期一年的预备期的详细考察,这是党章的规定。但在“四清”运动的非常时期,中央同意可以“缩短或者不要预备期”,也体现了时代特色。

甘肃省在两期“四清”运动中接收新党员的情况如下。第一期开展社教的地区,运动前农村党员占人口的2.5%,运动中共接收新党员3118人,占农村人口的0.53%,连同原有党员占2.78%。在新接收党员中贫下中农占95.4%;25岁以下的青年占21.71%;妇女占17.03%;具有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5%。第二期开展社教的地区,运动前农村党员占人口的2.19%,运动中共接收新党员21685人,占农村人口1.17%,连同原有党员占3.08%。在新接收的党员中贫下中农占83%;25岁以下的青年占32%;妇女占20.7%;具有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1%。⑥参见《第一、二期社教运动中党员组织处理和接收新党员的情况》 (1966年7月29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29。与以往的党员基数相比,此次接收新党员的数量大大提高了。同时, 不仅十分强调阶级成分,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也成为入党的考虑因素。

第四,整顿和健全支部领导核心。由于“农村支部是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堡垒”①《中央西北局关于整顿和健全社教地区县、区、社领导核心,巩固社教运动成果的通知》 (1965年3月19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5—504。,因此健全基层党组织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由于一部分基层干部在前一阶段解决“四不清”问题时被从领导岗位上撤了下来,也亟须重新改选党支部,重建基层政权组织。“全国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的判断和“左”倾指导思想的盛行,工作队眼里的基层政权多少总是有些问题。在“四清”运动的“清经济”阶段,工作队已经做了大致判断,并注意从运动的依靠对象——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当中物色和培养支部骨干。这些积极分子若在运动中表现好,工作队往往会有意识地依靠他们,最终将他们选进基层领导班子。在甘肃省民乐县,工作队认为“大队领导权不在或不完全在我们手里的占原有大队数的36.11%”②《张掖地区五个农业县领导权问题的情况:大队领导权问题统计表》(1965年6月5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5—513。,因此对大队支部做出调整。最终“全县原有大队党支部正副书记193人,对其中有严重问题的177人,分别撤换和做了调整。新选出运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党员116人,担任支部书记,建立与健全了新的领导核心”,且“大队、生产队新选的5400多名干部中,贫下中农占85.3%”③《民乐县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总结》(1965年6月6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56。。无独有偶,河北省冀县门庄公社门庄大队第一生产队经过“四清”运动以后改选的队委会,10个干部中全部为贫农、下中农出身,且只有一人原先也是干部;第九生产队改选的干部中,除了1名干部是上中农出身,其他9名干部全部是贫农、下中农出身。④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当代史研究中心编:《中国当代民间史料集刊一:河北冀县门庄公社门庄大队档案》,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第11、239页。

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⑤《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06页。相较于国民党松散的组织,中共组织之严密与有效历来为人所称道,也是其取得革命胜利的关键所在。“四清”运动的整党、建党,是中共借助政治运动的力量而开展的,因而像这场运动一样来势汹涌有力。尽管这种非规范化的群众运动方式有着极大的负面作用,但这次整党至少起了以下作用。

首先,这次整党起到了统一全党思想、改进党的作风、提高党员思想道德觉悟的作用。“四清”运动中的整党特别强调思想教育的环节,注重从思想上整党、建党。党员都被要求重新学习党章和相关建党理论,并讨论有关“共产党的性质”、“党员应该起什么作用”等等问题,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和阶级教育。这种讨论对于提高普通共产党员对党的性质、基本任务、党员义务的认识甚至主动交代问题等,都大有裨益。甘肃省酒泉县果园公社中所大队就指出:“每一次党课讨论会,就是党员干部洗澡放包袱的会议,不少党员干部,通过党课讨论,检查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党员干部一交代,就带动了非党干部。”⑥《甘肃农村四清 (第8期)》 (1965年11月1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02—2—30。

其次,由于“四清”运动本身的特性,这次整党对于改善基层干部领导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四清”运动一开始是针对基层干部的“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的经济清查运动,这在1963年5月的《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 (草案)》(简称“前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到了1965年1月以后的“二十三条”将之前针对经济问题的“四清”称为“小四清”,并统一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大四清”,更加凸显了“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色彩。但工作队在进行具体工作时,首要进行的还是经济上的清查。在“左”倾指导思想的背景下,对党员干部的清查和强制其进行经济退赔,力度非常大且措施严厉。甘肃省张掖地区经过“四清”运动之后,“城乡共清算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获利的粮食1900万斤、现金 (包括实物折价,不算粮食)840余万元。按全部人口平均,每人 13元、30斤粮……除过减免,现金已退赔60%,粮食已退赔80%”①《甘肃省委关于张掖地区四清运动基本总结》(1965年11月2日),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号91—18—398。。对党员干部的严厉举措,表明了中共反腐败的坚强决心,提高了中共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巩固了中共的地位。但在“阶级斗争形势越来越严重”的“左”倾指导思想下,不少党员干部的行为被上纲上线,使其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严重挫伤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甚至有的干部及其家属表示“怎么着都不再当干部了”,对农村组织工作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第三,“纯洁”中共党组织、为中共队伍注入新的活力,这也是中共将“四清”运动的最终落脚点归之于组织建设的题中之意。这次整党,无论是对老党员的重新审查、登记,还是对新党员的接收,都特别强调阶级出身,带有那个时代最鲜明的特色。从全国来看,1965年中国共产党共吸收了943000名新党员,次年又吸收新党员319万人,②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纲要》,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60页。这两年入党的新党员占全部党员的1/5,绝大多数人都是“四清”运动中的积极分子。究其原因,恐怕与中共急于在政治运动中树立贫下中农优势、树立共产党员在乡村的优势有关。特别是随着对阶级斗争形势愈来愈“左”的判断,这种“出身论”的强调更为明显。但这种“纯洁”党组织的举措是一把双刃剑, “这些党员大部分是‘四清’运动中的积极分子,思想上免不了有更多的‘阶级斗争为纲’的烙印,这就加重了后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后重新教育这一部分党员的任务”③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纲要》,第360页。。

第四,经过整顿的基层党组织,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对基层社会的冲击力度,并为另一批基层干部精英群体的崛起创造了条件。诚如李若建的研究,“在这场运动中,大批农村基层干部受到冲击,同时也让饱受疾苦的农民出了怨气,因此降低了‘文化大革命’中农民对基层干部的批判强度,客观上稳定了农村社会”④李若建:《安全阀:四清运动的潜功能》,《开放时代》2005年第1期。。经过整顿并重新改选的基层党组织,虽不见得比先前的干部多有能力,但亲身经历了“四清”运动之残酷,了解到乡村社会的官员选拔之运行逻辑,自然忌惮“因果报应”,此后的行为当要有所收敛,客观上稳定了乡村秩序。尽管“文化大革命”伊始“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震天响,各级党委很快陷于瘫痪,但“文化大革命”对城市的破坏显然要比对农村的破坏力度大的多,⑤在一本人类学的著作中,主人公叶德文说:“在这些政治运动中,文化大革命对农村的影响,不如土地改革和四清运动来得大……文化大革命是城市人的政治运动……四清就不一样,因为它是针对农村干部和特定的农民。如果我们比较这两个运动的作法,就会发现,在农村地区,文化大革命几乎只是四清的延伸而已。”见黄树民著,素兰、纳日碧力戈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三联书店,2002年,第96页。这不能不说与“四清”运动中整顿了基层党组织有关联。

从总体上看,在“四清”运动中整党,是中共中央利用政治运动的模式强力灌输政党意识形态的过程,最终的落脚点还在于巩固党的领导。遗憾的是,接踵而至的“文化大革命”以更为迅猛的态势扑面而来,极左思潮占据上风,许多在“四清”运动中确立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原则,如按照先锋队的标准整好党、以三大作风建设党支部、自上而下建立农村政治工作系统等,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第561—570页。都无法兑现,从而降低了这次整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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