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的演进
2011-02-18张致森
张致森
1921年6月至7月召开的共产国际三大通过的《共产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提纲》规定:“加入共产党,除了必须具有共产主义的信仰之外,当然还必须进行登记的手续,在某些情况下,先是预备党员,然后成为正式党员。”①《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1919—1924),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6页。中国共产党是严格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的,同时又是在共产国际直接帮助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自从建立之日起,中共发展新党员程序就是按照列宁建党学说和共产国际规定制定的。不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发展新党员程序受到全国政局影响,其演进随着全国政局变动而变化。而共产国际与中共之间以及共产党与国民党之间的党际互动又使这一演进更为复杂。
政党进行革命斗争,必须有自己鲜明的纲领,它是一面公开的旗帜,体现着党的性质和宗旨。而政治路线是政党纲领的具体体现,它决定着一个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行动的方向,也决定着该政党的建设方向。所以,毛泽东在1939年10月4日发表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指出:“党的建设过程,党的布尔什维克化过程,是这样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着。”②《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05页。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严格发展新党员程序来建设先锋队的过程,就是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开展工作的过程。
但是,严格地讲,在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前,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政治路线正在形成中,只是制定了不同阶段的方针策略。而共产党的先锋队建设就是围绕这些方针策略来展开的。因此,在此之前的方针策略可以看成是党的政治路线的组成部分。
本文试图通过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的梳理来分析共产党的政治路线及具体落实情形。因时间跨度太长,不可能事无巨细,只能取其主要,以明大略。
一、中共成立至八七会议:围绕推翻北洋军阀统治和统一全中国这一革命目标,在从以工人运动为重点到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的斗争中,遵循列宁党建原则,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较宽松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由于还没有深刻认识到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殊性,中共根据十月革命后世界总体形势特点,按照俄国革命成功的经验,把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作为革命的直接目标。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纲》规定:“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页。很明显,在今天看来,中共在一大确定的奋斗目标脱离了当时的中国国情,因而有超越阶段急于求成的倾向,但是它毕竟树立了这样一个美好目标,促使共产党人去努力实现它。因为社会主义革命是以无产阶级运动为主体的,所以一大制定了与党纲奋斗目标相适应的政治路线,即要求全党集中力量领导工人运动。
为了建设一支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先锋队,在共产国际帮助下,中共一大规定了发展新党员的一般程序,即申请者首先经党员一人介绍成为候补党员。然后,“候补党员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多数党员同意,始得被接收入党。如该地区没有执行委员会,应经执行委员会批准”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页。。可见,中共发展新党员程序从一开始就是按照列宁党建原则和共产国际的规定制定的。不过,党纲对候补党员候补期期限规定较模糊,不便于地方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时实际操作。
中共一大以后,各地党组织迅速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党努力下,党员人数从成立时的50多名增加到1922年6月底的195人。党员数量的增加推动了工人运动的发展。
在领导工人运动过程中,共产党发现,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军阀政治是中国内忧外患的根源,也是人民受痛苦的根源,因此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统治,是中国人民的主要任务,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将来的事情。所以,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提出,目前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显然,这是一条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民主革命纲领。但是,没有一支强大的、纪律严明的、能正确执行政治路线的先锋队的努力奋斗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纲领的。同时,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工人成分应是党员主体。所以,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了发展新党员程序。新党章规定:“党员入党时,须有党员一人介绍于地方执行委员会,经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许可,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报告区执行委员会,由区执行委员会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始得为正式党员;但工人只须地方执行委员会承认报告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即为党员。”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15、93页。新党章关于发展新党员程序的严格规定,对保证党员质量进而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新党章对工人入党发展程序过于简单以及取消对新党员候补期的规定,使党组织不能进一步考察新党员的入党动机,致使一些流氓无产者和投机分子混入党内,从而影响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不过,这也反映出当时中共为了扩大组织,增加在全国的政治影响而作出的一种努力尝试。
当然,当时党员人数太少、影响力太小,单凭一己之力而没有其他进步政党和团体的帮助,不可能取得革命彻底胜利,因此,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提出:“我们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同时,二大对工人运动给予密切关注。大会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提出,党的根本任务是“集中,扩大和正当指挥这种(工人)运动”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6、76页。。
中共二大以后,在共产党领导下,1922年下半年起在全国范围掀起了普遍罢工斗争。但是罢工运动遭到军阀残酷镇压而失败。军阀的残暴使共产党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革命势力联合才能推翻军阀割据、内乱仍频的残局而拯出人民于水火”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编:《老一辈革命家论党的建设》第1卷,党建读物出版社,2001年,第155页。。
当时,国民党因孙中山正准备对其进行改组而呈现出强烈的革命进取气象。因此,根据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1923年6月召开的中共三大按照共产国际指示,决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从而与国民党合作。同时,为了保证新党员坚决执行国共合作策略从而推动国民革命运动顺利开展,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对发展新党员程序进行了修改、补充。新党章规定:“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经小组会议之通过,地方委员会之审查,区委员会之批准,始得为本党候补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但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58页。新党章规定发展新党员经小组会议通过后,直接由地方委员会审查,主要是因为当时党员人数太少,在党小组之上成立党支部的条件还不成熟,也没有必要。新党章重新规定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候补期,同时规定劳动者出身的候补期为3个月,非劳动者出身的候补期为6个月,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实际操作。当然,要求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的执行规定还是表现了一定的灵活性,它有利于尽可能多地发展新党员,发展壮大党的队伍,从而推动国民革命运动开展。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召开,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一次合作,国民革命运动蓬勃开展起来。为了使发展新党员工作适应迅速发展的国民革命运动的需要,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将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党小组会议通过修改为必须“经支部会议之通过”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83页。,其余表述没作文字修改。究其原因,这大概是因为党支部设在党小组之上,新党员入党减少“必须经过党小组会议通过”这一层级更能快速地增加党员人数,壮大党员队伍,从而推动国民革命运动的发展。
中共四大以后,经过各级党组织努力,到1925年10月,共产党员已达3000多人。但就全国范围内来说,党员数量还是不能满足国民革命运动需要,因此,共产党于10月召开的第四届中执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制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对发展新党员程序作了适当修改。决议规定:“对于革命的工人学生农民免除入党之手续上的繁重形式,工人农民候补期一月,智识分子三个月”。“大产业工人,本是天然的共产党员,只要他有阶级觉悟及忠于革命,便可加入,不必更有其他条件。”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74页。由于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新党员的措施,党员数量增加得非常迅速,到1927年3月,全党有党员57967人。党员数量的增加有力地推动了广州国民政府胜利北伐,并且在共产党及其他进步力量帮助下,国民政府推翻了吴佩孚和孙传芳的军阀统治。
正当国民政府准备进一步北伐推翻张作霖军阀统治时,1927年4月,蒋介石发动四一二事变,大肆捕杀革命群众和共产党员,推行白色恐怖政策。在国民党“白色恐怖中,中国死了三十一万工农和二万共产党人”⑥《老一辈革命家论党的建设》第1卷,第379页。。同时,事变发生后,“许多党员动摇消极,甚至公然叛党,投降敌人,陷害同志”⑦《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8页。。这种情况表明,共产党必须进一步严格发展新党员程序,保证党员质量,尽快加强先锋队建设,否则,党的政治路线不可能得到坚决贯彻执行。为此,1927年4月至5月召开的中共五大决定修改党章。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规定:“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党员一人之介绍,经支部干事会之审查,支部会议之通过,市委员会或县委员会之批准,始得为本党正式党员或候补党员。”“候补党员候补期,劳动者(工人,农民,手工个人,店员,兵士等)无候补期;非劳动者(智识分子,自由职业者等)之候补期三个月;但市委员会或县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42页。在支部会议通过之前增加了支部干事会审查这一发展程序,目的在于保证新党员质量。将入党介绍人由二人减少为一人,将候补党员具体细分以及劳动者的候补期由3个月修改为无需候补期和非劳动者的候补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体现了在非常时期共产党要努力扩大党员数量以挽救因国民党屠杀政策而使共产党员数量减少的趋势。由于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的概念过于抽象,新党章对二者进行了细化,便利了各级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灵活操作。新党章为各级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工作提供了行动指针。
中共五大虽然讨论了当时复杂的革命形势,但是没有提出挽救时局对策,同时对武汉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动摇行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1927年7月15日武汉国民政府“分共”会议的召开,大革命宣告失败。
从大革命失败前共产党发展历程来看,围绕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一民主革命纲领,反对北洋军阀统治是这一时期共产党开展先锋队建设的直接目的。以国共第一次合作为界限,这一时期共产党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革命活动可分为两个阶段:合作前以开展工人运动为重点,合作后以帮助国民党进行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因此,在共产国际指导下,按照苏联建党经验,通过简化发展程序来快速发展新党员从而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成为这一时期共产党进行先锋队建设的主要特征。
二、八七会议到遵义会议召开:围绕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在共产国际直接领导下,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出现唯工农成分论和对其他阶级“左”倾关门主义倾向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面临向何处发展以及如何发展问题。为了审查和纠正在大革命后期的严重错误,制定新的政策和路线,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汉口召开了八七会议。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为了执行会议确立的方针,会议讨论了党的工作任务,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鉴于“党的指导机关里极大多数是智识分子及小资产阶级的代表”,决议案要求各级党部“应当注意提拔工人同志到党部委员会负重大责任,而肃清其中曾经在最近几日(月)表现机会主义的分子”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265、305页。。八七会议实现了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工作重心的转移,不过,在发展新党员方面出现了强调工人成分的倾向。
按照八七会议精神,围绕土地革命这个中心任务,共产党开始对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级党组织指导机关进行改造。1927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十七号——关于党的组织工作》提出,必须“从斗争中改组各级党部,提选多数积极的工人贫农分子到各级领导机关”;“从斗争中发展党员,特别努力在工人贫民军队中发展党的支部”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535、536页。。同时,为了扭转因国民党的屠杀政策而造成党员数量不断减少的局势,推动革命重新走向高涨,1928年1月3日,中央临时政治局通过的《广州暴动之意义与教训》提出,“党应立刻扩大自己的组织,立刻举行‘广州暴动纪念征求期’——征求群众加入我党:使六个月内增加二万新党员,其中须有百分之六十的工人,百分之三十的农民”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8页。。随后,中共中央给各地党组织分配了发展数目⑤1928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三十一号——举行“广州暴动征求期”的办法》,给各地分配了发展新党员的名额。。这些通告和指示落实了八七会议要求发展工农分子主要是工人为新党员的精神,不过,它限制了发展更多的其他阶级优秀分子入党,从而不利于把共产党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先锋队。
为了保证新党员数量和质量,1928年6月至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对发展党员程序作了适当的修改。新党章规定:“新党员入党时,由党支部通过,并须经过市县委,或等于县委组织的区委之批准。”新党章减少了“经过支部干事会之审查”这一发展步骤,主要原因在于,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下,大批共产党员惨遭杀害,共产党员数量锐减,为了增加党员数量,共产党采取了减少入党程序这一非常措施。同时,新党章再次将发展新党员程序进行了细化:“(甲)工厂工人,须经党员一人之介绍,由生产支部通过。(乙)农民手工业者,智识份子及各机关下级服务人员,须有党员二人之介绍。(丙)各机关服务人员,须有党员三人之介绍。(丁)脱离其他政党(如国民党等)而加入本党者,须经有党籍一年以上党员三人介绍。若从前为其他政党之普通党员者,则经省委之批准;若从前为其他政党之负责人员者,则须中央之批准。”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468、468—469页。细化发展程序便利了各级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工作,但对发展工人为党员实行倾斜政策,加深了发展新党员工作对其他阶级出身者的关门主义倾向。
中共六大以后,经过全党努力,遭到严重破坏的各地党组织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29年6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召开时,全国党员已增加到6.93万人,产业工人支部近百个。到1930年底,共产党在全国恢复了17个省委(省工委)和许多特委、市委、县委的组织。基层党的支部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仅产业工人支部即增加到228个。可见,共产党已经从涣散无组织的状态下迅速组织集中起来。中国革命重新走向高涨。随后,在共产国际指导下,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努力,共产党员人数继续增加,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前,全国党员数量最多大约有“三十几万”②《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87页。。
不过,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有些地方党组织出现了突击发展新党员和不加限制地公开招聘新党员的现象。据1933年9月江西党代表大会反映,下边发展党的主要方法是“摆摊子式,动员入党”,有的党员对群众说:“你为什么不加入党,难道你是反动派吗?”③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纲要》,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14页。而“上海共产党在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三年曾经实行过三次公开报名、不加考察地征收党员”④《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3页。;在军队中存在“党员加入太随便,许多不够党员资格的也拉了进来,特别是官长不要任何条件,一概拉进”⑤《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9页。等问题。这些发展办法,降低了新党员质量,从而影响了全党对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实际上,为了使发展的新党员增强贯彻执行政治路线的坚定性,中共中央曾反复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发展程序以保证新党员质量。早在1929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就发出《中央通告第五十九号——为巩固与发展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强调,“新介绍的同志必须填表经支部通过,并给以党的训练如谈话会训练班等”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第558页。。193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七十三号——发展产业工人党员加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要求,“对于发展的新党员,应举行入党式,给以党的初步教育……并须举办短期的新同志训练班”。同时,针对中共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930年8月,共产国际作出《中国共产党的最近组织任务——共产国际东方部决议案》要求中共在苏维埃区发展新党员应当按照下列发展程序:“(一)只是个人的吸收。(二)每个候补者,事先经过特别审查的委员会或者直接由党部委员会审查。(三)经过当地党部党员大会来通过新党员,在大会上,对于每个候补者作公开的和最注意的讨论,使每个候补党员怎样能成为一个好的正式党员。”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54、606页。虽然决议案是针对苏区党作出的,实际上对白区党组织同样适用。接到共产国际的指示后,1931年3月5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党的组织决议案》强调,“新党员入党,要在支部中举行入党手续,要立即分配他们参加实际工作,给他们办短期的流动训练班”。1931年11月初,中央苏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指出,“过去赣东南地方与红军中拉夫式的介绍党员,是非常错误的”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65、467页。。这些通告和决议对保证党员质量和保持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起了很好的作用。
在共产国际指导下,中国革命力量重新得到恢复。但是由于当时中共中央迷信苏联革命经验,坚持“城市中心论”,脱离实际国情制定路线方针策略,致使革命力量遭到几乎毁灭性破坏,“中国共产党由三十万党员降到了几万党员,而在国民党区域的党组织几乎全部丧失”②《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87页。。据统计,到1936年,全国党员只剩下4万人,③朱乔森、李玲玉等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经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第530页。并且还呈减少之势。同时,随着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共中央被迫率领红军进行长征。
很明显,大革命失败后,围绕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在共产国际直接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基本上以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为指导。由于不适合中国国情,它带有明显的“左”倾特点,虽然快速地发展了许多新党员,但是出现了严重的关门主义,限制了党组织的正常健康发展。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发展新党员工作出现以工农成分主要是工人成分为主对其他阶级实行关门主义的“左”倾政策,但是发展新党员程序还是值得肯定的。正是由于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及其他党的相关决议所规定的发展程序来发展新党员,同时经常给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而在总体上保证了新党员质量,保证了全党对党的政治路线的坚决贯彻执行。革命受挫正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政治路线的结果,只不过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党组织不考虑实际情况缺少实事求是主动精神而已。更何况,共产党员虽然损失大半,但是保存下来的共产党员为后来革命力量再次复苏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遵义会议至新中国成立:围绕从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工作重点到以建立新中国为中心任务,中共符合中国国情发展新党员程序的确立
几乎在红军长征的同时,1935年,日本通过华北事变控制了华北大部分地区。中华民族进一步面临亡国危险。于是,一场群众性抗日救亡运动很快在全国兴起。为了适应全国性的抗日救亡运动,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瓦窑堡会议讨论了全国政治形势,确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策略。同时,为了使组织工作适应新策略的变化,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强调,全党“必须同党内发展组织中的关门主义倾向做斗争。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620—621页。。瓦窑堡会议为各级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工作指明了方向。会后,共产党按照瓦窑堡会议精神,围绕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个工作中心,克服关门主义,注重发展新党员,加上1935年7月至8月召开的共产国际七大通过的一般不直接干涉各国共产党内部组织事宜的决定,给中共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带来了有利条件,从而使党员队伍重新逐渐壮大起来,到1937年7月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党员又发展到4万多人。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两党达成第二次合作协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但是,此时共产党员数量远不能适应抗战事业需要,所以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决议指出:“为适合于大量发展党员的需要,新党员候补期暂时重新规定:工人雇农不要候补期,贫农,小手工工人一个月,革命学生革命知识分子,小职员,中农,下级军官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形之下得伸缩之。”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467页。中央决议下达后,各地党组织按照中央要求把发展新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使党员队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到1938年底,共产党员人数发展到50余万。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为中共领导抗战提供了保证。
然而,有些地方党组织为了追求新党员的数量,发展新党员搞突击运动,集体加入或者不对新党员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查,①如当时晋察冀边区的“阜平有一人一天发展六十人,行唐则有摆开桌子在大街上写名册的事情”。见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纲要》,第137页。从而使许多普通分子或党的暂时同路人也加入党内,甚至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以及奸细也乘机混入党内。这种现象造成党员队伍成分不纯,党员作风涣散,从而降低了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战斗力,影响了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为了纠正这些缺点与错误,中共中央强调:“大量的发展党员,不是采用不经审查的拉伕式的办法,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支部一定党员的介绍与一定党部的审查”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467页。。同时,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陈云也再三强调:“新党员入党时必须经过一定的介绍人……由党的小组和支部通过,经上级党委的批准。参加过其他政治派别的分子入党,必须经过区党委、中央分局或中央的批准。”“凡非工人成分入党者,必须经过一定的候补期限。”“候补期的长短是根据新党员的阶级成分而定……但在特殊情形下得延长之。”“党应该根据在候补期内对于候补人教育和考察的结果……去判断他是否符合正式党员的标准。倘认为符合时,则经过转党的手续,由小组、支部通过,上级党委批准。环境允许时,各地党委得按该地具体情况,举行入党仪式。”③《陈云文选》第1卷,第134—136页。这些指示和要求为各级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后,在各级党组织努力下,共产党队伍继续壮大,到中共七大时,“我们的党,已经是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党,是一个全国人民集中仰望的党。它已有一百二十一万党员,它的组织与党员遍布全国各地”④《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18页。。可见,共产党已将自己建成了“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⑤《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02页。先锋队,从而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组织基础。
为了夺取抗日战争彻底胜利,1945年4月至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大。大会根据抗日战争即将胜利的国内外形势,制定了“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01页。的政治路线。这是共产党第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出明确的政治路线。为了保证新党员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政治路线,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对发展新党员程序进行了细化。第一,新党员入党都必须有二个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其中,对担任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和革命士兵入党的介绍人的党龄不作要求;对担任中农、职员、知识分子和自由职业者入党的介绍人,其中须有一人为一年以上党龄;对担任除上述所举各种成分以外的人入党的介绍人,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第二,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和革命士兵入党,须经过六个月候补期;中农、职员、知识分子和自由职业者入党,须经过一年候补期。除上述所举各种成分以外的人入党,须经过二年候补期。第三,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和革命士兵以及中农、职员、知识分子和自由职业者成为正式党员,须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除上述所举各种成分以外的人成为正式党员,须经过县委、市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其中脱离其他政党的普通党员成为正式党员,须经过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脱离其他政党的负责人员成为正式党员,须经过省委或相当于省委之党委的批准(如是其他政党的重要负责人员,则须经党中央批准)。第四,介绍人对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经历,须真实地向党作负责的介绍,并须在介绍前,向被介绍人说明党章及党的纲领与政策。党委在决定和批准新党员入党前,须指定党的工作人员与之进行详细的谈话,并须经过负责的审查。候补党员候补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须经支部大会的决定,及原批准入党的上级党委或相当的上级党委的批准。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所属党委可以决定延长或缩短。①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20—121页。新党章详细地规定了发展新党员程序,便利了各级党组织实际操作,为发展高质量的新党员奠定了制度依据。实际上,七大党章关于发展新党员程序的规定,是对党成立以来先锋队建设的经验总结,符合当时的中国国情,因而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展新党员程序,从此以后直到中共八大召开,党再也没有对发展新党员程序进行修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到七大时,共产党根据不断变动的国内阶级关系,相应调整发展新党员程序,最终成功地将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新党员程序之路。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把工作重点转到了争取国内和平和组织联合政府上。但是,国民党坚持一党独裁,不但不愿意和共产党及其他党派组织联合政府,甚至派军队大举进攻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进行了自卫战争。1946年6月,中国内战全面爆发。
由于共产党在各解放区实行了土地改革等一系列正确的政策,解决了绝大部分农民的土地问题,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大力支持。在人民群众尤其是解放区广大农民支持下,战争进程逐渐朝着有利于共产党的方面发展。在人民解放军节节胜利的同时,加入共产党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1947年,全国党员已发展到270万名;到1948年,共产党已拥有300万党员。党员队伍的快速壮大有力推动了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发展。
不过,有些地方党组织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形式主义问题,不注重审查申请者的入党资格以及严格执行发展新党员程序,致使一些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也入了党,因而严重影响了共产党先锋队性质。为了克服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的混乱现象,1949年2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了《关于入党成份的解释与规定》。该文件详细地解释了党章第四条相关规定,再次细化和强调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革命军人以及其他成分人员入党时必需的条件与发展程序。②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154—155页。接着,9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再次发出《关于入党手续的几点解释》重申:“党员入党手续,党章第一章中,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等条,及少奇同志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关于党员]一节,已有详细规定,党的组织部门应认真的指导支部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同时,“党章规定的,认真的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对被介绍人的认真了解与负责的介绍,党的支部的切实讨论,上级党认真审查与批准(这一发展新党员程序——引者注),仍是不可缺少的”。③中共西北局党内通讯社编:《党内通讯》1949年11月第38期,第52、52—53页。这些文件对规范发展新党员程序,进一步保证新党员质量和保持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起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邓小平曾指出:“中国革命的队伍大得很,任务又多,共产党员担负的责任很重。党领导得好不好,中央的路线政策执行得如何,要看共产党员合不合标准。”④《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02页。换言之,高质量党员是贯彻执行政治路线的关键。国共全面内战爆发以后,共产党将工作重点转向了怎样赢得战争的胜利、解放全中国和建立新中国上。围绕这一工作中心,共产党加强了发展新党员步伐和先锋队建设,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至1949年9月,全国党员达到448万余人。党员队伍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由于经常性开展先锋队建设因而质量好战斗力强。1949年10月1日,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
四、几点思考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演变历时甚长,其间不管是全国的政局还是共产党的状况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围绕政治路线而进行的先锋队建设虽是其中的一条主线,但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阶段,随着不同的情势,对共产党来说,发展新党员程序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根据不同阶段政治路线,共产党对发展新党员程序作出了与之相应的修正与完善。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的历史演变过程,本文认为至少可以作出以下三点思考。
第一,从中共成立之初到遵义会议前共产国际对中共发展新党员程序的变化影响甚大。
共产国际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整个党受共产国际领导,“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决议是各党必须执行的,当然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执行的”①《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一九一九——一九二四),第121页。。因此,中国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是一把“双刃剑”。积极方面是,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以列宁的建党学说为指导原则,按照共产国际制定的发展新党员程序来发展新党员,没有受到欧洲社会民主党及第二国际的影响,因而从总体上保证了党员队伍质量和党的先锋队性质。消极方面是,它不利于中共独立自主地开展先锋队建设。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要求中共从根本上改造各级党组织,实现各级领导机关的无产阶级化。由于必须服从共产国际领导,中共简化了对工人成分出身的新党员的发展程序,使许多流氓无产者和投机分子也混入了党内,从而造成了党员队伍组织成分严重不纯。
更重要的是,虽然八七会议确立了土地革命方针,但是在共产国际看来,按照苏联经验,十月革命是以工人阶级为主力、以城市工作为中心的,因此共产国际要求中共将土地革命的重点放在城市以及将实现党的无产阶级化作为先锋队建设主要目标。正是由于坚决贯彻执行脱离当时国情的、以城市为工作中心的“左”的政治路线,才使中共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出现“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入党”的倾向和“‘共产党是穷人的党’的非阶级口号”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01、204页。。由于对其他阶级的优秀分子实现关门主义政策,从而延缓了共产党成为中华民族先锋队的进程。直到遵义会议以后,随着中共独立自主地处理问题能力增强,这种状况才逐渐改变。可见,共产国际对中共发展新党员程序的影响之大。
第二,发展新党员程序随着国共关系的不断变化而变化。
大革命失败前,由于共产党力量弱小,不能独立承担推翻北洋军阀统治的重任,加上当时的国民党是一个比较进步的革命党,因此按照共产国际指示,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了国民党,帮助国民党进行反对北洋军阀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由于这期间国共实现了第一次合作,两党关系虽有摩擦但总的来说发展良好,因此共产党在发展新党员时并不过分强调发展程序。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宣布共产党为非法组织,使共产党在除了苏区以外的其他范围不能公开活动。同时,国民党大肆屠杀共产党人致使许多共产党员叛变组织,这两方面情况表明,必须加强共产党员质量建设,否则,党的政治路线不能得到坚决贯彻执行。因此,为了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各级党组织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共产党严格了发展新党员程序。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共实现了第二次合作,这时共产党的活动较之抗战前有较大的自由度,加之认真总结了取得胜利和遭到失败的革命经验教训,共产党逐渐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和党建道路。这段时期共产党对发展新党员程序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到党的七大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发展新党员程序。由于新的发展程序符合中国革命的实际,因此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到七大召开时,已发展成为拥有121万多名党员的先锋队。所以说,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发展党员程序是与国共关系的变化密切相关。国共关系的好坏就像一个晴雨表,折射着中国共产党在这时期的发展新党员程序以及党的组织发展情况。
第三,围绕政治路线的先锋队建设要根据实际国情来进行。
中国共产党成立时,中国正值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又处于南京国民党政府统治之下。不管是北洋军阀,还是南京国民党政府,都对共产党实行残酷的镇压政策。因此,共产党被迫长期处于秘密的地下状态。这种恶劣的社会政治环境,使共产党在围绕政治路线制定发展新党员程序加强组织建设时,非常谨小慎微。
但是,大革命失败后,除了坚决执行共产国际的指示强调党的无产阶级化外,由于中共中央缺乏独立自主精神,不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表现在先锋队建设中,主要是党内不注意从思想上去教育发展新党员,而是以唯成分论观点看待党员,简单地认为只要增加党内工人成分,实行党的干部和党的指导机关工人化,就可以肃清机会主义,①卢先福,赵云献主编:《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第219页。从而很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其实,如上所述,在中国农民占大多数的国情下,过分强调党的无产阶级化,脱离了国情,并使一些流氓无产者和投机分子也混入了党内,因此严重影响了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更重要的是,工人出身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的叛党②1931年6月,向忠发被捕叛变。,客观上宣告了“大产业工人,本是天然的共产党员”观念的破产,它迫使共产党重新思考发展新党员程序。1935年遵义会议的召开,使共产党走上了独立自主思考党建问题的道路。
遵义会议以后,共产党在制定发展新党员程序时,不再对出身工人的党员降低要求,而着重强调从思想上对党员加强教育。由于注重从思想上建党,因而解决了农村环境下党内农民等非无产阶级成分占多数状况的党建难题,从而巩固了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全党执行政治路线的能力。随后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并且共产党最终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总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的启发意义是双重的。首先,它是共产党进行先锋队建设的一部分内容。共产党通过严格发展新党员程序来提高党员队伍质量,从而为先锋队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其次,它展示了不同时空条件下共产党政治路线的演变过程,启示我们在建设先锋队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政治路线来进行;同时,要依据国内外的实际情况和阶级力量对比来制定政治路线。
张闻天曾经指出:“组织任务要服从政治任务,政治任务要靠组织工作来保证。两者的关系中,政治路线是起指导作用的。政治路线不正确,组织路线也不会正确……组织工作如果失去了政治方向,埋头在小的问题上,失去了总的目标,就会出现事务主义。另一方面,政治任务确定后,组织工作有决定的作用。如果没有组织工作,政治路线即挂在空中,没有实际的工作来完成它,就会陷入空谈主义。我们既反对事务主义,又反对空谈主义。”③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编:《老一辈革命家论党的建设》第2卷,党建读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489页。这就是说,政治路线决定组织路线的方向,组织路线保证政治路线贯彻落实。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进行先锋队建设是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开展的。发展新党员程序的演变,从表面上看反映了共产党进行先锋队建设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折射了共产党的政治路线的变化。而政治路线的变化又是国内外阶级力量对比的反映。因此,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程序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