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合理性问题研究

2011-02-18陈洪江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政治协商多党合作民主党派

陈洪江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

·多党合作理论研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合理性问题研究

陈洪江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是中国人民的现实选择,具有现实合理性;是中国共产党的理性选择,也是各民主党派的理性选择,体现了历史合理性与现实合理性的统一,是引领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方向合理性。

中国共产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合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评价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优劣与合理性,不能按照政治学教科书的定义模式去套用,而应看它是否符合该国的国情和国家性质,是否有利于一个国家政治资源的最优组合与运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它顺应了我国历史发展的方向,保证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丰功伟绩,保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成绩,保证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功建构。

一、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所谓历史合理性,就是指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超越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合理性,是一种客观的历史性力量。历史合理性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在社会发展中表现为社会的进步。社会事物只要能够体现这个趋势和方向,就具有历史的合理性,社会事物只要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就具有方向的合理性[1]。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同帝国主义的矛盾、人民大众同封建主义的矛盾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不屈不挠的中国人民终于找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主观能动的自觉选择,也是中国人民在客观历史条件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作出的必然选择,体现了人民主体的选择性与历史的必然性的有机统一。

(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选择是由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所决定的

鸦片战争后,中国由主权独立的、封闭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经济结构上,植根于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依然处于基础性地位,将中国变成单纯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的国际垄断资本操纵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脱胎于封建地主阶级直接服务于帝国主义的官僚买办资本主义将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则是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夹缝中生存。近代中国社会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构成的畸形生产方式,与生产力的发展形成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变革旧的生产方式和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就成为近代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结构下,农民阶级不是先进社会生产力的代表,只能作为工人阶级的同盟军,而不可能成为领导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领导力量;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夹缝中生存,它们既有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革命的一面,又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软弱性决定了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领导力量。只有在代表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联合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团结民族资产阶级,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政治模式才能共同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

(二)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选择是由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所决定的

2011年第4期〖〗陈洪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合理性问题研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中国之所以没有选择西方的竞争性政党政治制度而选择了多党合作制度,从文化因素来看,主要源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文化土壤。“华夏民族的文化土壤赋予了中国民主的价值取向。在决定民主模式和制度模式的诸多因素中,文化价值取向对一个国家的民主模式和政党制度的影响是最为根本、最为深远的”[2]41。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追求和谐、统一与稳定。正所谓“以和为贵”、“天人合一”,即提倡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倡导全局利益高于局部利益、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集体意识”。为达到“和”的目的,中国传统文化强调通过寻求平衡、协调的方式来实现,反对分裂和冲突,这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正是文化传统中的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决定了我国人民在对民主的追求与探索中,自然会摒弃西方民主倾向竞争,甚至对抗的价值内涵,而选择了以合作、有序为内涵的民主价值取向。可以说,‘和谐’理念既是协商民主的文化价值取向,也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文化价值取向。”[2]41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传统和合文化与西方政党政治相结合而创新的政治文明成果,是中国人民对世界现代政治文明的历史性贡献。这一独特的政党制度形式,创立了一种崭新的政党关系、崭新的民主实现形式、崭新的政党执政方式[3]。

(三)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选择是由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后,我国在历史提供的多种可能选项中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主要是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就时代特征而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就在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目标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实现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从根本上讲,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再属于旧式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而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不可能选择资产阶级的政党政治制度,而是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等民主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就国际环境而言,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充分暴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劣根性,致使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吸引力不断下降。而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却显现出空前的优越性,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倒向社会主义阵营、实行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国际原因。就革命领导力量而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了其在中国各种革命力量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在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使命后,必然会联合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建立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

二、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人民的现实选择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人民的现实选择,具有现实合理性。所谓现实合理性,就是符合社会现实的客观需要所具有的合理性,现实合理性不是表现为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和形式的合逻辑性,也不是表现为社会进步的动向和趋向的方向合理性,更不是表现为基于某种理想和信念的抽象的合理性,而是现实世界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合理性,具体体现为其存在的积极意义。

任何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选择都要以本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基础、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为依据,绝不能脱离自身条件去照搬他国模式。因此,是否从国情出发,是否符合国情,既是一个国家选择和确立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根本前提,也是评价这种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根本着眼点[4]8。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反映了我国现实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主要方面,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的现实状况,从根本上讲,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具有合乎国情的现实合理性。中国人民正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选择、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而不是照抄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正如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否优越,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5]

中国人民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选择是在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作出的正确选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才从根本上克服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社会生产力的束缚,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也正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全面合作,才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协调、整合、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一句话,虽然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同,但是,中国人民正是根据现实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理性地选择了适合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模式。实践证明,正是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变革,进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根据各国发展的历史经验,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促进社会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这一重大课题。也就是说,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战略前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政治关系的演变、社会阶层的分化,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中国共产党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整合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强调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它充分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和其他政党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人民的团结和各方面积极性的发挥[4]95。

民主的价值内涵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任何形式的政党制度,只要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价值内涵,就是民主的政党制度。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既能够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又能够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最大程度地实现了人民民主,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6]152。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不仅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上层建筑的发展与完善。正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人民自觉地选择了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

三、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理性选择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客观历史条件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作出的历史性选择,是由我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历史条件、政治经济状况和特定的文化传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社会发展规律以及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站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基础上所作出的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选择。这体现了历史合理性与现实合理性的有机统一。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政治的基本原理,从中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的实际出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与代表不同社会阶层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关系,最终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国共第一次合作这种合作性政党关系的初步探索,才开辟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新局面,推进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向前发展。正是由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包容了多党派合作的尝试,才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实现了民族独立。正是由于各民主党派抛弃了政治改良的民主宪政幻想,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与中国共产党的密切合作关系,才建立了新中国,最终实现了人民解放。正是由于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党际关系,才从根本上避免了西方多党制导致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构奠定了历史基础。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深入总结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从根本上实现了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拨乱反正和科学界定,确立了新时期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我国各民主党派“现在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7],从根本上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纳入我国政治制度的范畴,使我国的政党制度开始步入制度化建设轨道。正是由于各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确立,因此,不仅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的发展,而且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行了新的探索,进一步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怎样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将多党合作制度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提供了法理依据,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正是由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现代创新,才推进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才推进了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推进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出发,深入研究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开创了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新局面[6]152。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才从根本上保证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才从根本上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完善,才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繁荣发展。

四、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各民主党派的理性选择

在我国近代一百多年的历史中,许多仁人志士为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自由、为探寻救亡图存之道而不懈努力。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除了代表帝国主义、买办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利益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政党——中国国民党和始终代表广大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根本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外,还有介于国共两党之间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利益的政党——各民主党派。作为中间势力,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在国共两大政党斗争的格局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从政治理想来看,各民主党派以救亡图存、祖国统一为目标,以建立独立、民主、自由、平等的新中国为己任。

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基本经历了“排共”、“联共”、“拥共”三个历史阶段。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前,大多数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基本上持排斥的态度。大革命失败后,由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国民党左派人士及反对走共产主义道路的原共产党人士组成了第三党,他们企图另辟蹊径,找到一条国共之外的“第三条道路”。从“九一八”事变到抗日战争胜利,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关系由对立发展到联合。“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反动派的消极不抵抗政策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慨,作为中间势力的民族资产阶级也开始反蒋抗日,一些民族资产阶级、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相继组织了一批爱国民主党派和团体。各民主党派主张民主宪政运动,与中国共产党结成联盟,在抗日和民主的旗帜下凝聚起来,共同为坚持抗战、团结进步,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投降、分裂、倒退而努力,为中华民族的抗战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决战,而一部分民主党派还在幻想走“第三条道路”。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全面内战,在大举进攻解放区的同时,也以“勾结共匪”、“掩护共匪”、“叛乱和颠覆政府”等罪名,强行解散民盟等民主党派,残忍地迫害民主人士。随着国民党反动派对民主党派迫害的加深,绝大多数民主党派纷纷响应共产党的号召,同共产党一道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内战和独裁政策、争取和平统一和民主解放做了大量工作。1949年9月,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和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奠定了政治基础,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从思想上、组织上进行了整顿,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和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性变化,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等特点,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各民主党派的理性选择为实行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历史前提,也为中国特色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模式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认同,是各民主党派在长期探索中国救亡图存之路径中的历史性选择,是各民主党派在探索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现实性选择,是各民主党派着眼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而作出的理性选择。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格局,奠定了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模式。正是由于各民主党派的理性选择,巩固了族群团结,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弘扬了先进文化,成为社会凝聚的重要力量;推进了政治监督,成为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推进了科技发展,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力量;拓展了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成为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

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模式,开创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发展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了中国社会广泛深刻、波澜壮阔的巨大变革。我国社会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过程中,在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领域以及自然界出现的一次又一次风浪和挑战面前,始终保持了政治局面的团结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模式是维护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最佳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的重要保障,是保持政治廉洁、政治效率、协调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有效机制,是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中国特色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模式是引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走向繁荣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必然选择。

[1]兰久富.世俗合理性与历史合理性[J].学术月刊,1999(3):50.

[2]吴正德.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民主党派的政治承诺[J].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07(3).

[3]李小宁.统一战线新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150.

[4]楼志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专题讲座[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

[5]江泽民同志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0-12-05(1).

[6]杜青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党合作理论、政策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152.

[7]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6.

责任编辑:张秀红

D665

A

1002-0519(2011)04-0042-05

2011年8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Aug,2011第4期(总第172期)〖〗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NO.4(Gel.172)

2011-05-03

陈洪江(1956-),男,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25期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学员。

猜你喜欢

政治协商多党合作民主党派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确立70年的主要经验及启示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发展70年的三维认识
传递民主党派声音 讲好多党合作故事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当稳立本位
民主党派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安排使用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关于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的探讨
再议民主党派的界别趋同
人民政协是否具有作为政治协商载体与主体的双重性——再谈政治协商的主体问题
政治协商各方良性互动机制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