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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做法

2011-02-16徐溧伶

中国水土保持 2011年1期
关键词:织金县建设项目成果

徐溧伶

(织金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贵州 织金 552100)

1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搞好该项工作有利于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实现农民增收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搞好生态建设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推进扶贫开发、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明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就显得非常重要。

1.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退耕地区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生计问题为重点,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2 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为重点,优先解决退耕农民的吃饭、烧柴和增收问题,统筹发展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等建设项目的内容和规模,针对不同区域制定不同的建设目标和采取不同的支持措施。

(3)远近结合,综合整治。从改善当前退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入手,结合退耕还林地区的长远规划,整合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用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以人为本,尊重民意。项目安排要尊重退耕农民意愿,让退耕农民直接受益,切实维护退耕农民在规划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国家支持,自我发展。在充分利用好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同时,广泛动员退耕地区群众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增加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6)科学管理,确保质量。规划实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在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建后管护)各个阶段,要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良性运行。

2 织金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2.1 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织金县自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到2007年底,全县共完成造林 2.314万hm2,累计发放退耕还林补助款16102.66万元。林草植被面积得到了大幅增加,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得到了有效遏制。退耕还林政策的兑现,不仅让退耕还林政策深得人心,而且也促进了退耕还林区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随着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陆续到期,部分退耕农户生计将出现困难。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补助,并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强化林木后期管护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的生活问题。

2.2 相关部门协调实施,确保各种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由于该项工程建设投入的资金多、涉及面广,为扎实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县里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和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在项目实施中,县发改局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县水保办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农业局负责沼气池、节煤节柴灶等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移民;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用材林、经果林、薪炭林和补植补造等建设;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牧草种植、棚圈建设;农办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实施劳动力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管使用;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检查和监督等。有关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项目的实施,认真召开群众会议,宣传有关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和监督,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2.3 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各类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报实施方案,尝试达到作业设计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将建设项目落实到地块,受益对象落实到人;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和报账制。各类建设项目均以村为单位,将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及受益农户情况在村里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以人为本,切实把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广大退耕农户;将中央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权益落实到退耕农户,不向承包大户倾斜;农民培训受益对象主要为退耕农户。

2.4 准确报送各种信息,规范档案管理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信息由县林业局负责统计并汇总上报,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明确专人报送信息。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报送制度执行,做到报送准确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注重资料收集,做到档案完整、规范。

3 关于今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建议

织金县 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等单位联合行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由织金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招标,其中的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为基本农田建设,包括引水渠、排灌沟渠、小水窖、拦河坝建设等,2009年10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鉴于工程的特殊性,笔者建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抓好工程开工后的管护工作。

3.1 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长效机制

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应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管好用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设施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工程运行管护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扭转“重建轻管”现象。农户自建和以自用为主的小型、微型工程,产权归农户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生产者(农户)等多方的积极性,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市场化运作,共同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使各自的利益得到保护。

3.2 加强建设管理,完善和推广招标采购工作

坚持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民跟班监督等好的做法,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设计和专业施工队伍,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切实保证建设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勘察,实行项目建设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3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各级政府和部门筹集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中央、省、地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的严格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转移项目建设资金。加强项目审计监督力度,项目完工后由县(市、区)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报告。

3.4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

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政策和措施,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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