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供热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2011-02-16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主任李向阳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主任 李向阳
2011年天津市节能工作推动会专题报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供热行业克服燃煤供应紧张和价格持续上涨、燃煤小锅炉居多和管网设施老化等不利因素,连续实现了按期、安全、稳定供热的目标,对发展我市经济、建设和谐稳定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十一五”我市供热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供热行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和“调结构、促转变、上水平”的总体要求,攻坚克难,圆满实现了“十一五”供热发展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集中供热规模快速增长。到2010年底,我市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2.36亿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1.23亿平方米,全市域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比“十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
2、热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十五”末相比,到2010年底我市燃煤锅炉房供热比例已从76.3%下降到67.3%,下降9个百分点;热电联产供热比例已从18.7%提高到26.8%,上升8个百分点;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从5%提高到5.9%,上升约1个百分点。
3、老住宅补建供热和小锅炉并网工作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完成老住宅供热补建466万平方米,使9.3万户居民结束了小煤炉取暖历史;五年累计拆除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400台,小锅炉并网面积达1602万平方米。通过实施燃煤小锅炉并网工程,每年节煤11.09万吨,节电160.2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硫4495吨,减排烟尘3218吨,减排二氧化碳17.55万吨。
4、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从2006年开始进行大规模供热计量改革试验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供热计量试验面积已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世界银行/GEF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平台已在我市建成,其节能减排量已顺利实现挂牌交易。“十一五”期间,我市圆满完成1342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去年还完成30万平方米大板楼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项目,单位面积供热能耗下降7-11%。
5、供热法规及相关政策、技术保证体系日趋完善。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已于2010年6月1日颁布实施,为我市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证。“十一五”期间,为了做好全市的供热节能工作,我们陆续编制并施行了多项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系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供热系统在内,新建的住宅都是按三步节能标准进行建设的。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到2010年底,我市供热平均煤耗比“十五”末下降20%,已达到21.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二、“十二五”我市供热发展目标和节能减排措施
《天津市供热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79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加1.43亿平方米,年均增加2860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中心城区达到96%以上。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燃气等清洁能源供热,热电联产供热比例达到42.2%以上,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不低于12%,燃气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达到11.1%以上,基本形成以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供热为主的供热发展格局。单位面积能耗降低20%,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30%。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达到35%,新建建筑供热计量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具体的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区两级供热部门及每个供热单位。通过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加大(上接第13页)比下降2.85%;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2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87%;其他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2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66%。
二、进一步做好能源统计工作的几点意见
“十一五”期间,为配合全市做好节能考核工作,我们在能源统计领域开展了许多新工作:建立了非工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部门能源供应统计报表制度,充实和完善了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制定了《天津能源统计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能源统计工作;制定了《天津市能源考核统计管理办法》,落实了各区县、各系统的考核要求等等。这当中的许多工作都是从无到有,有的工作还开创了国内能源统计工作的先例,为兄弟省市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这些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离不开各位领导、同志们对能源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统计局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十二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还要再接再厉,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所发展,希望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统计工作,并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积极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发展。最近,国家统计局围绕“三个提高”的要求,即: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公信力,提出了将建设“四大工程”作为全国统计系统今后几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四大工程”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目的就是要求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法定调查单位,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采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将原始数据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全国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收、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四大工程”的实施,必将导致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各单位的领导同志和能源统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统计工作的新变化,积极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发展,切实做好统计,用好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力争使统计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新《统计法》对各级统计人员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市统计局还将修订《天津能源统计工作规定》,从能源统计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原始记录、能源统计台帐、能源统计报表、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等方面对能源统计工作做出详细规定。各单位要根据《统计法》和《天津能源统计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在开展能源统计工作的过程中,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实际耗能,不能漏报,也不要虚报,同时还要整理好能源统计的台账,保留好跟能源数据相关的原始资料,做到资料翔实、数出有据。 三是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能源统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方法制度,积极落实市统计局关于数据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认真搜集、审核、录入相关数据,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要把能耗与电力、主要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等相关指标放在一起,统筹考虑,总体评估,如果出现不协调、不匹配的情况,一定要进一步核实;各单位主管能源统计的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在能源统计数据报出之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能源数据如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实际能耗,为全市节能降耗的决策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