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谢综合征(3)代谢综合征在争议中前行(续2)
2011-02-11吴海英
吴海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全球心血管病和糖尿病患者持续增多,因为关系到这两种重要慢性疾病的发生发展,代谢综合征已成为医学界,尤其是心血管界和内分泌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但同时也是最有争议的话题之一。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为这一综合征提供了工作定义,称之为“代谢综合征”,此后多个国家和组织基于不同的出发点和适用目的,对代谢综合征有过不同的定义。中国糖尿病学会(CDS)也于2004年提出了我国的代谢综合征标准。2005年国际糖尿病联盟(IDF)发布了第一个代谢综合征的全球性标准。强调中心性肥胖为代谢综合征诊断前提,腰围的标准依地区和种族而定(中国人为男≥90cm,女≥80cm),在此基础上合并以下任两项:①甘油三酯水平升高:>150mg/dl(1.7mmol/L),或已接受相应治疗。②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低:男性<40mg/dl(0.9mmol/L);女性<50mg/dl(1.1mmol/L),或已接受相应治疗。③血压升高:收缩压≥130mmHg(1mmHg=0.133 kPa)或舒张压≥85mmHg,或已接受相应治疗或此前已诊断高血压。④空腹血糖升高:空腹血糖≥100mg/dl(5.6mmol/L),或已接受相应治疗或此前已诊断2型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100mg/dl(5.6mmol/L),则强烈推荐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但是OGTT在诊断代谢综合征时并非必需。
由于现有定义中各组分均为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因此各国相关研究表明代谢综合征与多种疾病密切相关,包括脑卒中、急性冠脉综合征、肾脏损害等。但迄今为止,由于代谢综合征定义没有前瞻性研究的支持各组分的分割值,而且存在任选组分组合,尚未找到代谢综合征明确的病因,缺乏统一的特殊治疗,只是针对各不同组分给予相应的治疗,因此备受争议,并引发国际上的热议,有学者提出应对代谢综合征进行再评价,质疑代谢综合征只是“文化现象”,而非“医学问题”,更有学者称之为“皇帝的新衣”。
虽然存在争议,但是代谢综合征的提出和研究加深了广大医务工作者对危险因素聚集性的重视,在临床实践中发现一个危险因素后能够积极主动寻找其他并存的危险因素,对并存多种危险因素的患者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干预,具有积极意义。代谢综合征概念也使西方学者认识到人是一个整体,各个危险因素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互相影响并可能存在共同的病理生理基础,这与我国传统医学的观念不谋而合,使预防心血管病需要有全局观念的思想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非代谢因素,包括吸烟、饮酒、不良生活方式等对心血管的危害同等重要,切不可顾此失彼。
尽管在某些观点上存在针锋相对的不同意见,但国内外目前达成的广泛共识包括:①六大类以代谢异常为源头的危险因素(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促血栓形成和促炎症状态)有聚集现象,不能用随机现象解释。②多种危险因素的聚集有相加效应,可以增加心血管病和糖尿病的危险。
既往代谢综合征的提出基于胰岛素抵抗这一共同的病理生理基础,目前发现其病理生理机制仍不明了,主要有三种可能:①肥胖和脂肪组织功能异常;②胰岛素抵抗(IR);③一些独立危险因素的共聚,遗传和环境因素都在其中发挥作用。
虽然代谢综合征的提出并非革命性的创举,也尚未发现它过人的优点,但是也并非毫无临床价值,在人类最终攻克心脑血管病的漫漫征程上,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因素的认识和控制,以防为主才是应对的根本,不拘泥于定义,更深入探讨危险因素聚集性内在机制应成为今后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