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巍山县肉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中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2011-02-10李翠华陈孟月赵恩科
李翠华,陈孟月,赵恩科
(1.云南省巍山县畜禽品种改良站,云南 巍山 672400;2.云南省巍山县南诏镇畜牧兽医站,云南 巍山 672400;3.云南省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大理 671000)
肉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工作是保证上市鲜肉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人畜共患疫病和动物疫病传播,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它属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强制性。当前鲜肉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工作采取的主要手段是实行家畜集中定点屠宰,屠宰过程实施同步检疫,检疫不合格鲜肉按规定处置,检疫合格鲜肉出场上市,然后进行市场督察。巍山县于2000年开始执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和同步检疫,具体做法是:个体屠商将购买的生猪集中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入场时检疫员查验生猪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证物相符、群体检查健康的生猪方可入场;入场后检疫员对生猪进行临床检疫,临床检疫不健康的生猪按规定处置,临床检疫健康的生猪由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检疫员对生猪胴体进行检疫,检疫不合格产品按规定处置,检疫合格产品出场交屠商上市;然后进行猪肉市场督察,防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执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和同步检疫十年以来,巍山县上市的猪肉质量安全得到显著提高,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人畜共患疫病和动物疫病传播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是,笔者认为巍山县的猪肉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此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以供各级领导和同行参考。
1 存在问题
1.1 生猪集中定点屠宰覆盖面不大
2000年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商务、工商、税务、畜牧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由县食品公司投资建成南诏镇(县城所在地)、庙街镇、大仓镇三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牧部门派检疫员驻场进行检疫。巍山县辖10个乡镇,其中有6个山区乡和4个坝区镇,4个坝区镇又包括3个汉族集居镇和1个回族集居镇。三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就分布在3个以汉族为主要居民的坝区镇,这3个镇是巍山县的主要集市贸易区,也是巍山县的主要猪肉贸易区,其猪肉贸易量占全县的60%左右。而占40%左右的屠宰猪肉未执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和同步检疫,仍然实行过去的个体屠商分散屠宰上市,检疫员对猪肉实施市场检疫。由于6个山区乡地广人稀,猪肉贸易市场多而贸易量小,对猪肉实施市场检疫和市场督察很难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甚至有极少不法屠商将生猪屠宰后走村串寨去卖,对这些猪肉根本就无法实施检疫。
1.2 肉牛肉羊未执行集中定点屠宰
巍山县仅对生猪实施集中定点屠宰和同步检疫,肉牛、肉羊仍然是个体屠商分散屠宰上市交易和就近就地销售,检疫员对猪肉实施市场检疫和市场督察,很难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1.3 检出不合格猪肉处置不彻底
巍山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发展滞后,县财政无力给生猪定点屠宰场配备必要的不合格猪肉处置设备设施,给不合格猪肉处置工作带来困难。另外,待宰生猪的所有权属于个体屠商,国家对处置检出不合格猪肉给屠商带来的经济损失补偿很少(检出猪肉的不合格并不是屠商的过错),个体屠商对处置检出不合格猪肉的抵触情绪大。再者,由于检疫执法的配套法律不完善,处置检出不合格肉品的执法难度很大。如此种种原因,导致检出不合格肉品处置不彻底,给肉品消费者带来很大隐患。
1.4 肉品检疫手段落后
巍山县的肉品检疫仍然以感官检查为主(这是全国多数地区的共性),只有对旋毛虫病的检疫配备了旋毛虫投影仪实施显微投影镜检,除此之外再无什么仪器设备供肉品检疫使用。这些检疫手段已经是非常的落后,极大影响了不合格肉品的检出率,这也给肉品消费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1.5 定点屠宰场只设肉品检疫没有设肉品检验
要保证肉品质量安全,除了进行肉品检疫之外还应该进行肉品检验,检疫只能界定被检肉品是否属于患病动物的产品,而不能界定肉品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是否超标。肉品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是否超标只能靠肉品检验来完成,而没有人报道过国内哪个定点屠宰场开展了肉品检验工作。也就是说,肉品没有经过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检验就上市了。当然,国家每年在全国各地都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和规模养猪户饲养的生猪采集猪尿进行几次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的监测;每年在全国各地也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饲料进行几次诸如总砷等指标含量的监测。这些监测固然对肉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的监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对大量散养户饲养的生猪和极少数不法饲料商贩的饲料监控处于监管空白,易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的肉品上市。
2 改进建议
2.1 在六个山区乡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每个山区乡都有一个主要贸易集市,该乡的猪肉主要在这个集市中贸易,而且贸易集市大都在乡政府所在地,这给该乡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建议六个山区乡每个乡在主要贸易集市附近设立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执行生猪集中定点屠宰和同步检疫,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集市贸易。这样,全县生猪集中定点屠宰上市的猪肉就会达到总上市猪肉的80%。
2.2 在永建镇和南诏镇设立两个肉牛肉羊定点屠宰场
巍山县的回族主要集居在永建镇,回民是牛肉、羊肉的主要消费群体,永建镇是巍山县牛肉羊肉贸易量最大的地区。建议在永建镇设立一个肉牛肉羊定点屠宰场,同时在牛羊屠宰交易量较大的县城所在地南诏镇也设立一个肉牛肉羊定点屠宰场,对肉牛肉羊实施集中定点屠宰和同步检疫。
2.3 严格按规定处置检出的不合格肉品
肉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不管财政有多困难,政府也应该给生猪及肉牛肉羊定点屠宰场配备必要的处置不合格肉品的设备设施,也应该对因处置不合格肉品给屠商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建议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这方面的补偿,同时由屠宰企业在收取的管理费中设立一个屠宰风险补偿基金,为处置检出的不合格肉品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
2.4 改进肉品检疫手段
感官检查是肉品检疫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除了显微投影检查之外,新的检查手段应该用于肉品检疫。有的检查手段已经用于肉品检疫但没有得到推广。建议有关科研机构加快对肉品检疫新检查手段的研究;建议政府投入足够的资金给生猪及肉牛肉羊定点屠宰场配备新的、更科学的肉品检疫仪器设备。
2.5 定点屠宰场进行肉品检疫的同时进行肉品检验
肉品内违禁药物、重金属、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的监控,单纯依赖国家对动物饲养环节的抽检监测和畜牧生产投入品的抽检监测是不够的,因为对于大量上市肉品来说这些监测是间接的,并且抽检样本数量非常有限。因此,建议政府在生猪及肉牛肉羊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检疫的同时实施肉品检验。
2.6 保障定点屠宰场正常运转
巍山县三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由非公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投资建成,实行自负盈亏经营。由于投资大,经济效益低,要求个体屠商对肥猪进行集中定点屠宰又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效益是社会效益。现在的运转已经是非常艰难,若不采取措施将无法坚持下去。建议定点屠宰场仍然以非公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方式运作,但政府应从公益事业的角度出发,对定点屠宰场的经营实施财政补贴,让定点屠宰场的经营能够正常运转下去。
2.7 强化检疫执法
在实际检疫执法工作中,检疫执法人员深深感到检疫执法的艰难。检疫执法人员被极少数不法屠商辱骂的事经常发生,被打的事时有发生,被杀的事也发生过(虽然不在巍山县境内)。根源就是检疫执法的配套法律不完善,检疫执法的强制机制不健全。建议各级政府尽快完善检疫执法的配套法律,尽快健全检疫执法的强制机制。检疫执法人员有了执法保障,个体屠商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补偿,检出的不合格肉品才能得到彻底处置,肉品市场的督察才能顺利进行,极少数不法屠商的不法行为才能得到遏制,才能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才能保障消费者的肉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