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伦理底线商业才有明天
2011-02-05冯嘉雪
文 · 本刊记者 冯嘉雪
坚守伦理底线商业才有明天
文 · 本刊记者 冯嘉雪
在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还不在于单一的企业缺乏伦理底线,而是整个行业风气的败坏,让所有身处其中的企业对问题浑然不觉……中国企业正处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达国家的阶段,每天总有层出不穷的问题被曝光,随着法律的完善,媒体和公众监督力量的加强,环境会被逐渐净化,企业也将从简单的利润追逐回归到有道德地发展中去
马云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吗?你也许会脱口而出,是的。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从2011年起,他们开始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马云。
进入2011年5月,马云一手创办的阿里巴巴集团与两大股东雅虎和软银之间的关系开始不断恶化。事件源自两年前,马云逐渐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
雅虎称,在2011年3月31日,阿里巴巴集团向他们和软银报告了两宗交易,但没有被集团董事会和股东获知并批准。而马云则表示,在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已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的70%股权转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尽管马云有着合理而迫切的变更理由:支付宝要获得支付牌照,就不能有外资股东背景。但外界分析指出,马云正是借此举达到“一石二鸟”的目的:既能让支付宝顺利拿到支付牌照,又能驱逐与之关系早已恶化的雅虎。
当国内热议马云的做法究竟属纯技术操纵,还是另有深意的阴谋时,2011年5月,雅虎已经遭到了一家美国证券公司的起诉,理由是雅虎在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中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关虚假和误导性声明的规定。
马云也许应该庆幸,他能拥有中国这样的生存环境。但是,即使今天中国的法律不能问责于他,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他,马云的做法有利于阿里巴巴集团的员工和客户不假,但他又是否考虑到了股东的利益?
也许在很多中国企业家眼中,马云此举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他们早已对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股权操纵方式十分稔熟:既能得到大把的钞票,又能轻而易举地躲避法律的监管。
这也是很多外国公司不敢轻易与中国企业合作的原因:中国企业家实在太聪明了。与他们合作,前景可观。但中国企业是一个值得一路携手的合作伙伴吗?很多中国企业家的能力没有问题,但他们身上似乎缺少了什么,这让人放心不下。
马云今天夺回了支付宝的控制权。但今后,当他带着支付宝或淘宝再度亮相于资本市场时,还会有多少投资人愿意投给他信任的一票呢?
阿里巴巴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孤例,每一次人们对于中国企业问题的探讨其实都能追根溯源到一个问题上——伦理。如果是一个能够坚守伦理底线的企业,还会发生那些问题吗?
与现实中人们对一些企业问题热切关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5月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办的辩论赛却显得有些冷清。在“第一届中国MBA商业伦理辩论大赛”上,除了参赛学校前来助威的同学,真正的观众约在百人之内。
其实看看这些辩题,它们绝不是仅仅值得在象牙塔内辩论的题目:
——环境对于伦理素质的养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商业行为应该寻找法律的灰色地带?
——对于企业领导者,商业利益比商业伦理更重要?
——信息化能够提升商业伦理?
——企业应该宣传竞争手真实的负面新闻?
在这次辩论赛中,清华大学辩论队提出了“商业伦理是商业文明的基础”这一口号。今天,如果中国的企业家们能把这些辩题好好研读并思考一遍,也许能对其公司基石的稳固起到一定作用。
教育“偏科生”
清华经管学院之所以会举办这样一场辩论赛,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MBA学生在课堂上意犹未尽的讨论。从2008年起,清华经管学院在顾问委员会委员、新加坡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前首席执行官何晶的建议下开设了商业伦理课程。
然而,开设这样一门传授“软技能”的课程并不容易。对于老师,如何突破传统模式,让学生从这门课中有所收获,是一个大难题。
“我一点也不认为开商业伦理课比不开要好。”作为最早在清华教授商业伦理的老师,清华经管学院教授、领导力研究中心主任杨斌说,如果把这门课当成思想政治课来上,对学生进行单向灌输,结果会更麻烦。因为政治课的授课方式会让很多学生的说和做形成“两张皮”,进而对实际商业活动中的伦理问题熟视无睹。
杨斌认为,在MBA中开设商业伦理课的目的是诱发或强化这些职场中人的伦理意识,“通过鼓励和引导,让学生进行严肃的道德思考,哪怕这些思考让他们由舒服而变得痛苦。”
一个清华MBA学生在上过课后表示,原来清楚的事情现在却觉得不那么简单,答案也不是唯一的,“以前觉得每天过得挺好,现在在职场中面对一些问题时,心里变得沉甸甸的。”
是什么让学生们变得越来越沉重,越来越“糊涂”了?实际上,这些MBA学生大多是中国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他们遇到的问题既有与上级理念不一致的冲突,也有行业通病下难以独善其身的痛苦。总而言之,当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不一致时,当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到底该如何选择?
他们的每一天,都是在选择中度过的。但是,又有多少人在遇到问题时考虑到了“伦理”?这不是他们某一个人的问题。即使是今天中国最“成功”的企业家,又有多少人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将伦理放在了与研发、生产、经营、营销一样重要的位置上?
事实是几乎没有。
因此,杨斌用“偏科生”来形容中国的企业家——在他们的思考维度中,伦理是缺失的。
“中国企业在过去三十年的成长中,充满着没有底线的成功故事。”杨斌说。诚然,对于企业而言,生存是第一要义,但那种为增长而增长的方式只是癌细胞的增长形态。“为了赢而异化企业的目的,也异化企业中人的目的。”
在课堂上,杨斌非常排斥用“后果论”的思维方式来和学生探讨商业伦理的价值,相反,他愿意用“义务论”、“底线论”来和学生们讨论:作为一个人、一个职场中人,应该坚守什么?
尽管在商业伦理的很多案例中,“好人”不一定能得到令人欣慰的结果,“坏人”又经常以“适者生存”的姿态屹立不倒。但杨斌还是鼓励MBA学生做正向思维,而不是消极地看待问题:“无论结果如何,作为一个有人性的从业者,作为一个希望公司基业长青的管理者,需要明确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而不是听之任之、随波逐流。”
有意思的是,在MBA的商业伦理课堂上,经常会形成两派,即外企派和国企/民企派。对于同样一个问题,在外企工作的MBA学生会义愤填膺,而在国企或民企工作的人则习以为常。当然,有时候的情况则正好相反。
原因很简单,外企大多有着明确的价值观,建立了清晰的行为准则,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一目了然。而大多数中国企业却连“底线”都不存在。“标准”不同,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在每次的商业伦理课上,杨斌都会以一个案例开场,例次课中分别涉及企业在处理与消费者、股东、客户、同行、政府等的关系时,决策者陷入的困境。在不同的情景设置下,他会让学生们思考如果自己处在有关的位置上,会做出哪些选择和决策。
例如,一家外企高管让自己的家人在外注册了一家公司,并将企业的一些业务交由后者,因而不断牟利。事情败露,他被开除后来到一家民企,应聘高级副总裁一职。问题就此产生:如果你是这家民企的老板,会留下他吗?
课堂上,学生们迅速分为两派。反对派认为,毫无疑问,企业是不可以雇用一个“坏人”的;赞成派则有多重理由:在公司发展之初,用人才为先;将这个人留下,至少是对竞争对手的一个打击;再者,在一个有着健全制度的公司中,“坏人”无法作恶。
无论是持有哪种观点的人,都会被杨斌追问。对“有用论”者,杨斌会问他:是否想过一个人“有用”是因为他没有原则?当有人相信公司制度的作用时,杨斌会追问:在一个新的制度之下,你能肯定这个人还能做出之前的业绩吗?
“我没有答案,只是不断地提出问题。”杨斌说。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杨斌帮助学生们不断深入地思考,更重要的是,他希望学生们明白,任何一个决策的背后,都包含着复杂的因素。
“商业伦理课的价值就在于帮助我们增加了一个思考的维度。”清华经管学院2010级MBA学生、现在国内某上市公司任部门经理的杜欣说。
“没错。但那也不意味着上了这门课,他们就一定能完全按照伦理的标准来做事。”杨斌很清楚,在真实的商业社会中,学生们面对问题的复杂度绝不亚于课堂上那些曲折的案例。当他们在利益的天平上权衡时,伦理还是不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砝码,尚未可知。
复杂的环境
作为授业者,杨斌不喜欢说自己是一个“教”商业伦理的老师,他更愿意用“develop”这个词,“一个人每天遇到的各种事情都有可能影响到他的道德选择,多一些认知,对于下一次的选择就会产生新的影响。”
首届MBA商业伦理辩论赛第一场的辩题是:“环境对于伦理素质的养成具有/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作为那场辩论赛的反方,也是清华MBA辩论队的队长杜欣说:“辩论时往往会咬文嚼字,但如果把‘决定性’换成重要性或者关键性的话,我想没有人会产生怀疑。”在他看来,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而当企业的价值观与社会的价值观发生冲突时,企业的“小环境”作用往往非常大。
研究表明,职场行为受影响的第一要素是上司的行为。因此,即使你意识到老板的某些要求是违背职业道德的,又能如何应对呢?
“忠于老板”显然不是你想要的答案,离开或者放弃也不一个理想的选择,因为那不意味着问题的解决,但要通过哪种恰当的方式才能影响到上司?——现实中的问题就是这样,即使你想到了,但要真的做到也没那么容易。
在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还不在于单一的企业缺乏伦理底线,而是整个行业风气的败坏,让所有身处其中的企业对问题浑然不觉。
“今天,组织腐败比个体腐败对于中国商业伦理的危害更大。”杨斌认为,事实上,目前很多组织腐败就是由群体盲思引起的。“让单独一个人收受贿赂往往并不容易,但如果现实制度让一个人能够心安理得地接受贿赂,他就很容易陷入泥潭。”
例如,近年来电信行业接连不断地曝出腐败问题。据统计,从2009年至今,中国移动已经有7名高管落马。第一个落马的是原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副总裁张春江。审计署对2008年原中国网通并入中国联通的财务状况重新核查时,发现张春江“涉嫌严重经济问题”,之后他被“双开”。2010年初,中国移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涉嫌收受西门子公司贿赂,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2010年4月,原湖北移动副总经理林东华又涉嫌巨额贪污。
杨斌认为:“伦理的一大帮手是透明,伦理的一大敌人是操纵!”
而牵涉面最大的则是移动数据业务部门的“窝案”:2010年,四川移动数据部原总经理、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在审计部门的一次例行谈话中,心虚携款外逃,随后被捕。四川移动总经理李华也随后落马。2011年5月,中国移动证实,其数据部副总经理马力又嫌重大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仅马力就已牵出超过60名涉案人或案件知情人。这些人广泛地分布于政府、运营商、增值业务厂商,乃至更多层面。
移动梦网曾是业内最具价值的增值业务平台,造就了SP的黄金时代。不少与中国移动关系密切的SP在短时间就积累了巨大财富。然而,这样一个让SP能“躺着挣钱”的行业,正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外部环境的问题不仅让中国本土企业集体沦陷,也让跨国公司在自己的伦理底线面前节节败退。
2011年3月18日,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文件显示,IBM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一项行贿案达成协议,IBM愿意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1000万美元和解费用。据称,在2004-2009年间,IBM在中国的两家子公司 IBM(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IBM全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的员工,参与了向官员提供海外旅游、娱乐和不恰当礼品的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SEC认为,这一期间,IBM中国至少发生了114起违规案。
诉状显示,IBM中国雇员在中国当地某些旅行社内设立行贿基金,用以支付中国政府官员的海外旅行和其他旅行支出。此外,IBM中国还通过其合作伙伴设立秘密基金用以提供现金和礼品贿赂,包括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等。
当然,跨国企业在华贿赂也并非IBM一家。沃尔玛、朗迅、德普医疗、西门子等跨国公司都曾曝出过“贿赂门”。据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其实,让代理商或者合作伙伴通过非法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在今天的在华跨国公司中,已是众人皆知的“秘密”。但是,那些优秀的跨国公司不是都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吗?难道那些准则在中国就失灵了?
“部分跨国公司的问题最初是出现在管理者身上,当他们发现在中国可以‘视规则如无物’时,就开始纵容自己了。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总部对中国公司只有业绩上的要求,没有其他的考核指标。”杨斌认为,现在跨国公司需要意识到,这样做会给他们在中国的长远发展带来很大的问题。
百废待兴
显然,今天中国企业的商业伦理建设正处于百废待兴的阶段。“‘仓廪实而知礼节’已经不能成为中国企业的借口。”杨斌认为,人们责任意识的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以及传播方式的改变,都在鞭策中国企业必须提升商业伦理建设。
首先,企业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通过内部机制的建立来规范员工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
选择什么样的人,无疑是第一步。正大集团董事长谢国民经常强调,员工的价值观比他每天交的报表更重要。“我们的董事长认为,一个员工今天交不出报表可能是有原因的,但他最终会走到合理的道路上。员工首先要认同企业的价值观,管理者才能控制这个企业,不断生产出好的产品。”正大集团卜蜂莲花北区首席商业官办公室副总裁蚁龙说。
但是,如何保证这些正确的人能做正确的事?这就需要企业行为准则的建立。《财富》杂志曾对排名前500家的企业做过调查,其中90%以上的公司都推出了成文的企业伦理准则,以规范公司成员的行为。
事实上,在大多数世界500强企业中,都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将其作为一种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不仅员工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更被要求以身作则,成为员工学习的典范。
例如,从2000年起,巴斯夫就在全球范围内发起了“合规计划”(Compliance Program),主要包括在巴斯夫价值观和原则基础上建立的《行为准则》、外部第三方热线、员工合规培训以及定期的沟通交流等内容。2002年,巴斯夫又在总部任命了一位合规执行官,负责确保“合规计划”在全球范围内一以贯之的执行。此外,巴斯夫还在全球范围内聘请了80名合规经理,他们均是资深律师,负责自己所在区域“合规计划”的执行和监督。他们受合规执行官领导,并定期向其进行汇报。
在巴斯夫的行为准则中,涉及健康和环境保护、反托拉斯法、保护公司内幕消息、禁止洗钱等多方面,员工在处理与上下游供应商、同行、政府等方面的关系时,都能从中找到相应的行为依据。
例如,在“与业务伙伴和政府代表的关系”中,就明确规定:必须严格区分员工的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私人关系和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业务活动;任何决策仅应以就事论事的方式做出;巴斯夫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关系,建立在质量、信赖、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和其他客观的标准之上。同时,他们还规定,在公司的业务联系中,不得承诺或给予任何国家或其他海外公司员工任何个人利益,以影响其选择;不得向任何国家或其他海外政府官员承诺或给予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
除了针对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巴斯夫的每个管理者手中还有一本《领导人手册》,公司对于他们的行为都有清晰的规范要求。
仅企业内部机制的建立还不够,行业和政府的监管则是企业伦理建立的外部保障机制。商业伦理的研究者发现,当规范未被建立时,人们会倾向于走向恶的一面。“规范建立后,人们在面对问题时,至少会有所停顿,思考一下自己下一步的行为走向。”杨斌说。
2010年下半年,腾讯和奇虎公司爆发了“3Q大战”,先是恶意攻击对方,后又同时要求用户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直至工信部出来表态,才平息了两家公司的争斗。
实际上,对于这两家公司的纷争,业内人士都心知肚明,因为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又有哪家企业敢于挺身而出说自己从未扫描过用户的个人电脑,搜集过用户的个人信息呢?更有甚者,已经将用户的行为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在市场中作价出售。这种在国外的违法行为却已成为众多中国互联网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石。
行业监管的缺失和相关法律的缺位已经导致中国众多行业的畸形发展,大量“灰色地带”的存在,让发展之初的中国企业迫不及待地从中寻找生机,哪里还有心思顾忌商业伦理的反思呢?
例如,近年来中国零售业的零供关系正在持续恶化。尽管从2006年起,商务部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规章,对许多不公平交易行为和费用的收取进行了规范,但目前很多零售商正通过“大扣点”(将“进场费”并入销售额提成)的收费方式,代替名目繁多的费用列目。此外,零售企业内部采购及门店管理人员中一直存在内部管理问题,如向供应商索要合同外支持等,也推高了供应商费用,对零供关系恶化起到了催化作用。
事实上,由于各地对商业贿赂、合同费用等条款的认定不统一,两个《办法》在执法中存在差异,效果一直不理想。中国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未对大型零售商的哪些行为属于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做出具体认定,尤其当一些零售商的“进场费”形式发生改变后,如何认定他们的违规行为,都没有明确地界定和规范,这也给有关部门的执法带来了难度。
“法律是道德的外显。”杨斌认为,法律永远对道德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同时,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于今天中国企业商业伦理的建设也有着极强的推动作用。
例如,随着专业化媒体的发展,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都牵引着媒体的视线,从而起到对其“监视”的作用。
2010年9月,在创业板开板不足10个月时,就有细心的媒体统计,已有24家上市公司的33名公司高管宣布辞职。他们指出,尽管从高管辞职的理由来看,不排除某些理由真实存在,但总体说来,那些理由更像是一种借口,套现才是很多高管辞职的目的。因此媒体提出,莫把“创业板”变“变现板”,并呼吁有关部门应扎紧“辞职套现”的篱笆。这既是对企业家、职业经理人道德操守的警醒,也对投资人做出了提示,并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型社会化媒体的诞生也给予普通公众以“瞭望社会”的能力。随着SNS、微博的迅速崛起,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网友在网上曝光一些企业的不规范行为,通常都有相关图片甚至视频作为证据。
对于企业而言,今天说谎的成本正在不断增加。“伦理的一大帮手是透明,伦理的一大敌人是操纵!所以越透明,企业的行为就会越合乎商业伦理。”杨斌认为,除了揭露企业在商业伦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媒体还应不断提醒公众,让大家不要轻易忘记那些在伦理上曾经出现过严重问题的企业。
中国企业正处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达国家的阶段,每天总有层出不穷的问题被曝光,随着法律的完善,媒体和公众监督力量的加强,环境会被逐渐净化,企业也将从简单的利润追逐回归到有道德地发展中去。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我们相信,有商业伦理的企业最终能得到社会的认可,获得继续发展的机会,而那些没有(商业伦理)的企业会自行倒下。”蚁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