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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低碳文化建设的思考

2011-02-02易红联

城市学刊 2011年6期
关键词:城市群二氧化碳观念

易红联

长株潭城市群是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五市的区域,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人口4 073万,分别占全省的45.8%和60%。2010年,城市群实现GDP12 560亿元,占全省79%。其核心长沙、株洲、湘潭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1 325万,分别占全省13.3%和19.2%,三市实现GDP6 716亿元,占全省 42%。长株潭城市群是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接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

长株潭城市群自2007年获批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GDP持续、快速增长(见表 1),单位 GDP能耗逐步降低,“十一五”节能目标超额完成(见表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型工业化的主导作用逐步增强,节能减排降耗成效显著,环境质量也逐步得到改善。然而其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层次偏低,能源严重匮乏且消耗高、回收利用率低,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群的发展。“长株潭”城市群要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示范区,加强低碳文化的建设是关键。

表1:长株潭城市群GDP增长情况(单位:亿元、%)

表2:“十一五”长株潭城市群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低碳文化的概念

低碳(Low carbon),即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的排放。低碳文化是在反思工业文明所奉行的“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以掠夺式的开发、对环境肆意污染破坏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气候变暖等严重的生态危机而产生的,是人们在生产实践、生活消费中关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低排放价值的认知,从而逐步形成的以实现二氧化碳等低排放为目标的低碳技术、低碳制度、低碳化的价值观念以及低碳的生活方式与行为规范等。低碳文化要求国家与地区转变发展观念,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各社会组织提高碳生产率,降低单位GDP消耗的碳强度,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的含量即碳浓度,使自然资源的消耗、环境与气候的影响控制在地球能承载的范围之内;要求人们改变消费至上、享乐至上的价值取向,注重节能环保,实现人与自然的共荣共融。

二、低碳文化对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作用

(一)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要实现持续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改变过去那种因资源高消耗、环境高污染、温室气体高排放等而堆积起来的高速增长,堆积起来GDP的数字这一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高碳向低碳转型;需要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节能降耗减排,大力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低碳产业;需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解决好长株潭能源资源的匮乏问题;需要治理污染,改善生态,解决好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等。低碳文化就为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润育低碳人才、开发清洁能源、创新低碳技术、建造低碳建筑、打造低碳产业等等,一言以蔽之:为其“两型”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为环境的改善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长株潭城市群生存环境也受到严重威胁。据统计,长株潭三市一年中排放二氧化硫约3万吨,烟尘1.8万吨,工业废水15 000万吨,产生生活垃圾1 000万立方米。[1]根据湖南省发改委等部门《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2006-2010)》显示:我省废水污染物排放集中在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三大行业废水污染物占总量的 73%;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占全省27.4%、28%、27.2%。排放的三废产物对周边土地产生污染,清水塘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湘江底泥重金属超标,部分排污口附近超标上百倍。生存环境的改善迫在眉睫、不容忽视。低碳文化则为其生存环境的改善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手段:开发出提高“碳生产率”的高新技术、清洁能源等以实现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推行“碳交易”与“清洁发展”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建立低碳补偿机制,倡导低碳消费,从而促进环境的改善。

(三)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强力的保障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需要全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协同一致。然而,组织与个人的行为又常常会因受利益的驱动而偏离建设目标,这就需要法律、政策等强制手段以及道德教化等方式来规范社会组织与个体的行为,严惩违反其规定要求的行为,从而保障其预定目标的实现。低碳文化正是通过法律、道德以及国家政策等形式将组织与个人低碳行为做出要求,从而为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消费等成为可能,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长株潭城市群关于低碳文化建设策略

(一)加强低碳知识教育,树立低碳文化观念

观念就是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或者从事生产、生活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观念一旦形成,人们就会根据其形成的观念从事各种活动。低碳文化观念是低碳文化的核心,它是人们关于碳的循环、碳的高排放对生态与气候的影响、低碳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低碳的生活方式等思想意识。观念决定行为、观念改变命运,观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其行为的结果、行为主体的命运。没有低碳文化观念,自然也不会有低碳行为、低碳活动,不会有低碳技术、低碳产品、低碳产业,自然也无所谓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文化观念是基础、是前提,只有树立低碳文化观念,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的生活方式才能成为现实,两型社会的建设才会成功。

然而,低碳文化观念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们头脑里所固有的,要树立低碳文化观念,需要加强低碳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比如:碳在自然界的循环、“碳源”与“碳汇”、什么是低碳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碳的认识,了解因二氧化碳的高排放而导致了碳平衡被打破,“碳源”与“碳汇”的不平衡,给地球、气候、人类造成的严重的后果;多条途径多种形式开展比如:碳浓度、碳强度、碳生产率等知识的教育,了解当下我们与发达国家在单位GDP能耗、单位能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以及单位产品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的巨大差距,认清我们在生产领域的高能耗、二氧化碳的高排放等严峻形势;多渠道宣传如碳消费等知识,使人们了解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等消费转化成二氧化碳排放的状况,认清我们对物质资源的‘过度’消费、极度消耗将产生的严重后果。

(二)加强低碳相关的法制建设,规范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的低碳行为

低碳行为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然而社会组织与公众由于片面的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使自己的行为偏离低碳发展、两型建设的要求,这就需要加强低碳相关的法制建设,以强制手段来规范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的行为,对违反低碳发展、两型建设要求的行为予以惩罚与制裁,为低碳发展、两型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目前,我国颁布的与低碳有关的法律主要有《清洁生产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湖南省也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制定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湖南省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条例》《湖南省建筑节能低碳管理条例》《湖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对于“长株潭城市群”的节能减排,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循环经济,减少资源的浪费,促进低碳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然而,仅有这些立法毕竟离低碳发展、两型建设的要求还相距甚远。现实中,严重违反低碳发展要求的行为而没有可适用的法律有之,严重违反两型建设要求的现象却因违法成本非常低廉而大行其道,严重违背两型建设要求的大小项目,由于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执行不到位,甚至是因短期利益而加以庇护,结果禁而难止。因此,诸多法律需要修改与完善,一些的法律空白需要填补,各级政府监管的力度需要加强,执行的力度需要加大,一言以蔽之:加强低碳相关的法制建设刻不容缓,也任道重远。

(三)加强低碳文化创新,全面实践低碳生产与低碳生活

无论是低碳生产还是低碳生活,都离不开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制度创新的支持,技术的开发使用与制度的创新是全面实践低碳生产与低碳生活的一个关键途径。

首先,加强低碳技术的创新,实践低碳生产与低碳生活。低碳技术以较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为主体,包括提高能效的碳的减排技术以及碳捕获与存储技术在内的所有新技术,它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多个部门。加强低碳技术的创新,如: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的开发、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对于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能源的紧张局面,加强废物的回收处理与循环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低碳技术的创新,提供满足社会公众衣食住行所需要的低碳产品,如:低碳的交通工具(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太阳能汽车等)、绿色的建筑住所、节能环保的日常生活用品等,为公众健康、自然、安全,低成本、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提供可能。

第二,加强低碳制度的创新,鼓励全民践行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与低碳消费,构建低碳的城市群。低碳制度的创新是全民践行低碳行为的保证,围绕低碳城市群发展路径的各个环节,加强低碳制度的创新,从而使全民践行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与低碳消费。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通过碳排放交易,使低碳行为人因低排放而获得理想的收益,高排放主体则付出高昂的成本,从而引导其低碳发展;完善资源能源性产品价格机制,建立阶梯式资源能源品价格、超计划超定额使用加价制度,促进全民节约资源能源,引导其低碳生活与低碳消费;完善节能低碳环保项目的减税免税制度,加大对节能低碳环保产品的财政补贴力度,促进低碳技术的开发以及低碳产品的推广与使用,引导城市群低碳化的生产、消费,构建低碳城市群。

[1] 蔡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现状与问题分析[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10(1):40-44.

[2] 聂资鲁, 李跃勇.推进低碳经济立法刻不容缓[N].光明日报2010-1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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