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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参与海洋经济建设

2011-01-30刘国红

浙江经济 2011年10期
关键词:浙江海洋经济

文/刘国红

深度参与海洋经济建设

文/刘国红

海洋经济是浙建集团“十二五”时期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要在产业布局、项目安排、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引导,激发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今 年2月25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浙江由海洋大省转向海洋强省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也是浙建集团作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在“十二五”发展时期喜逢的又一轮投资建设契机。

发挥优势,借“海”扬帆

——大力拓展港口港区建设工程领域。《规划》制定了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化浙江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和优化港口布局,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据初步预计,涉及“三位一体”建设相关的大土木、大项目,以及包括铁、公、机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每年投入至少数百亿元。建筑施工是浙建集团的核心主业,要发挥集团强大的专业优势,以及数十亿元以上超大型项目综合运行管理能力,推动所属子公司积极利用建筑安装、轨道交通、市政建设等企业资质与品牌优势,着力对接一批大业主,跟踪一批“高、大、精、尖、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优质精品工程。在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中,推动集团建筑主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在拓展浙江海洋港口港区、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上,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积极创建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与专业工程资质具备互补性的央企强企战略合作,借船出海,加快港航港工等海事工程业务的培育力度,逐步扩大建设市场领域份额,实现由完全竞争、充分竞争、过度竞争的建设施工低端区域向高端区域的转移。

——积极参与舟山群岛新区与海岛型城镇建设。舟山是全国唯一的海岛市,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海洋资源,不仅是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重点领域和桥头堡,同时对推进整个长三角地区发展乃至全国海洋经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舟山新区”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上述三大新区后,第四个国家级经济战略试验区,而且是唯一一个出现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地级市建制新区,将享有各项匹配政策和鼓励措施的“先行先试”条件,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围绕“舟山新区”包括规划中岱山、玉环、梅山、大陈等八大类海岛的建设开发,以及海岛城镇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可以继续学习探索、总结借鉴集团积极参与全省中心镇、小城市建设的做法和商业运行模式,通过集团引领模式,发挥大集团在咨询设计、建筑施工、机械装备、材料供应以及EPC、代建等工程管理一体化等上下游产业链优势,在提升企业产业价值链的同时,为地方政府推进新区的规模化、城镇化建设做好服务。

——着力承接临海产业园区与基地建设工程。石化、钢铁、电力、船舶、重型机械、重型装备等临港工业是浙江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在重化、钢铁、能源等众多领域已积累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如浙江建工、浙江二建等在业界具备了良好品牌效应。我们要继续抓好浙江海洋工业结构和产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调整的有利时机,着重把握在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市场、细分市场建设机遇,集中资源要素投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提升专业工程设计、生产、施工组织等综合能力。

——择优投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向海洋的延伸,是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中,为鼓励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在空间布局、税收减免、信贷融资等多方面,将积极给予支持政策,全面建立保障机制。浙建集团将根据《规划》提出的产业导向,结合集团“突出主业、适度多元”二十四字发展总方针,优化产业结构,继续加大关联产业的投资,努力开展涉海新型建筑材料和工程装备的开发研制,推动传统建材、建筑机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培养1-2个具有高成长性的海洋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引导,以“海”活企

海洋经济是浙建集团“十二五”时期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我们要从战略高度立足自身优势,建立并完善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推进机制和具体举措,在产业布局、项目安排、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引导,激发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一要提升市场调研能力,强化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有效性。海洋经济对集团来讲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除了从思想上进一步深化“机遇”意识外,要全面理解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从行动上积极参与海洋经济,深入开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现状的调研,深入浙江主要涉海地市,了解当地开展海洋经济建设的目标、计划和重大项目;同时,要从集团实际情况出发,依托集团原有的产业基础和综合优势,贯彻集团业已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努力找寻集团参与海洋经济的切入点、突破口,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集团参与的目标、方向与重点领域,切实制定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方案,以规划为引导,推动形成集团母子两级公司参与合力,协同推进。

二要提升组织领导能力,探索建立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内部机制。加强参与海洋经济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深化集团上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目标,密切关注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和重大政策出台;构建集团跟踪海洋经济项目协调落实机制,进一步加强集团业务协同管理,围绕建设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重点跟踪浙江海洋经济中的“四大建设”项目,尽快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积极搭建集团服务平台,建立母子公司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引领子公司发挥各自的市场优势、专业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促进集团整体优势充分发挥,为浙江海洋经济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三要提升合作共赢能力,创新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运作模式。推进与浙江沿海各级政府以及省属国企更广泛的合作,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多模式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浙江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在“优势互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合作原则下,主动与纳入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范围的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7个市47个县(市、区)对接,大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积极推进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加强与有关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探索建立省属国企联动发展的合作平台和工作机制,协商建立海洋产业协作、项目衔接的合作框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规模发展;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努力推行 EPC、BT、BOT、代建、代开发等多种不同方式,合理选择多种形式的商业运作模式。同时,要求加强集团内部合作力度,鼓励发挥多“兵种”、“大兵团”联合作战的协同效应,突显大集团产业链优势。

四要提升优化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要素积聚。参与海洋经济建设规划是导向,科技是基础,人才是根本,资金是保障。浙建集团必须要加强创新型海洋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海洋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大海洋人才的培训力度,努力培育一批高技能的专业性海洋工程建设人才队伍,构筑海洋高端人才高地,增强集团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能力;加强银企合作,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着力增强资本运作能力,大力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海洋经济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通过不断优化集团资源配置,促进海洋经济的技术、人才和资金等发展要素积聚,形成集团参与海洋经济的强大动力。

五要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全力夯实参与海洋经济建设的能力。积极推进集团产业发展由“陆地”向“海陆两栖”转型升级,依托以“浙江建筑技术发展中心”为龙头、以科技进步“182”工程和“125”科技管理模式为基础的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集团科技创新网络,充分利用集团多年积累的国家专利、国家级省级工法等建筑科技成果,加大海洋工程建设装备的投入,努力提高海洋工程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海洋工程能力,积极争取具备有关涉海工程资质,着力突破海洋工程市场准入障碍。从而通过装备提高、资质提升、资金支持等方式,全面提升集团海洋工程能力,重点培育若干个有基础的海洋工程建设企业,大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作者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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