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五部门考核组来我省考核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2011-01-2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国家五部门考核组来我省考核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9月24日-27日,以国家统计局张为民副局长为组长,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五部门11位同志组成的考核组对我省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龙、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楼小东,省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宁波市、绍兴市政府等领导参加汇报会及有关活动。
9月2 4日上午,考核组详细查阅了我省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自查工作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等有关台账。9月2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由省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汇报会,考核组首先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浙江省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的工作汇报,《报告》汇报了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并围绕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等三项核心内容,对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耕地等级与耕地质量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全面自查情况做了详细汇报。《报告》指出了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耕地占补平衡难度日益加大;土地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违法违规用地遏制难、查处难、执行到位难仍不同程度存在,耕地保护压力很大;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更显迫切;耕地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工作措施将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加快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程,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不断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加强规划计划管控;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和“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考核组并听取了宁波市、绍兴市、慈溪市、上虞市政府的工作汇报,
9月25日-27日上午,考核组实地勘查了上虞市长塘镇谢憩村耕地质量监测点、上虞市海涂实验农场和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山北2个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现场、慈溪市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现场、慈溪市半掘浦东围涂开发造地项目现场。
考核组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耕地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近五年来,能采取多种措施,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以及耕地等级与质量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了保护目标,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了基本农田占用补划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耕地保护责任得到层层落实;积极探索创新,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多项举措并用,耕地数量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不断完善机制,土地执法监察得到加强。
最后,考核组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我省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检查和考核,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全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在制度上加以落实;建立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和质量提升机制,提高补充耕地质量,防止新增耕地抛荒闲置,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合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补充耕地后续管护机制,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等级和产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