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汇率避险产品需求情况调查
2011-01-01吴臻
银行家 2011年2期
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汇改重启后,各类经济主体避险意识显著增强,对汇率避险产品的需求更为迫切。为深入了解外汇指定银行避险产品现状,无锡市外汇管理局组织力量开展了相关调研。调查显示:无锡市外汇指定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发展较为稳健,基本满足外向型企业避险需求,但同时受多方面因素制约,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无锡市银行汇率衍生产品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与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政策出台背景及发展现状
严格意义上来说,当前外汇指定银行经外管局批准可以经营的汇率避险产品只有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1997年中国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率先开始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出台,将远期结售汇业务准入扩大至所有商业银行;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外汇指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允许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无锡市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基本情况与特征
至2010年8月末,无锡市共有25家外汇指定银行,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3家国有银行和2家股份制银行具有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资格。
发展速度虽较快,但占全部结售汇机构比例仍较低。自2007年以来,虽然无锡市经营汇率避险产品的机构逐年增长,且增长速度较快,但与经营即期结售汇网点比,全市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网点数量相对偏少。
股份制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仍较弱,无法与国有银行相抗衡。至2010年8月末,无锡市有8家股份制银行,17家网点具备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其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分别只占全市的31.95%、18.89%。甚至有一家银行辖内8家网点,未发生任何有关业务。
业务量与汇率变化形势密切相关,阶段性特点明显。结售汇业务与外贸形势、人民币升值预期密切相关,阶段性特点明显。尤其是在2010年1~8月,远期售汇增长较大,主要是企业在当前人民币升值预期较为确定的情况下,大量叙做贸易融资产品的结果。银行反映,如果不是受外汇贷款与外债规模制约,远期售汇金额还会更高。
签约客户以外资企业和大型船舶修造企业为主。由于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制度比较完善,规避汇率风险的意识比较强,因而具备运作金融衍生工具的能力和业务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无锡某电子元器件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单笔500万美元以上远期结汇24笔,金额2.04亿美元。此外,大型船舶修造企业由于工期长,对汇率更敏感,在国际货币市场波澜起伏时,为了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换汇成本,也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来达到固定成本的目的。江苏某造船有限公司在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期间,远期结汇签约21笔,金额10.7亿美元。
新型汇率组合产品模式值得关注
自2005年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虽然人民币汇率坚持有升有降、双向波动,但长期来看,仍呈单边升值趋势。基于以上判断,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形式的新型汇率组合产品。此类产品设计的初衷就是负债外币化、资产本币化,目的在于帮助企业将手持外汇结汇,并推迟付汇。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当前人民币长期升值的外部形势,为企业设计的包含融资功能在内的部分汇率套利产品,给企业提供了较多的汇率衍生产品渠道。例如中国银行的“进口汇利达”、工商银行的“进口付汇理财通”、建设银行的“汇贷宝”、农业银行的“海外代付”与“远期结售汇”等。但严格来讲,这类产品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汇率避险产品。
进口汇利达、进口付汇理财通及汇贷宝。此三项产品的实质是让企业通过多项产品组合达到延迟购汇支付的目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在USD/RMB远期价格走低,美元名义利率低于人民币名义利率的情况下,将人民币资金质押获得美元贷款对外支付的同时,通过远期购汇锁定美元还贷汇率。该类产品适合进口付汇企业使用。
远期结售汇与海外代付。在信用证、托收以及汇款结算方式下,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安排代理付款行先行代进口商支付货款(融资款)给境外指定收款人,在约定的融资到期日,进口商将融资本息及手续费支付给银行,银行再将相应款项归还代理付款行。企业在获得融资(银行代付货款)的同时,根据约定的融资到期日,做一笔远期购汇,锁定汇率。该产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办理进口业务的同时,帮助企业进行财务成本的重新整合,从而达到锁定并降低财务成本的目的,大大降低了企业人民币汇率损失。
当前汇率避险产品需求与供给不平衡情况及制约因素
企业对汇率避险产品的需求与银行所能提供的服务不相称
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显著增强,迫切希望银行提供适合自身的产品。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汇改时,85%以上的企业基本不具备汇率风险意识,而2010年6月19日,人民银行宣布重启汇改时,85%以上的企业早有心理预期,并做好了一定的应对准备。如江阴福汇纺织在和海外客户签订的合同已预先将汇率波动风险考虑在内。以美元为主要结算币种的出口企业对人民币将出现小幅升值仍存在一定忧虑。这些企业反映,尽管2010年实际出口量和在手订单均有了明显增长,但生产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工资的上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出口成本,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即使幅度不大,也会给企业在出口定价和盈利能力方面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类企业迫切希望银行提供适合自身的产品。
无锡市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在种类、价格、市场占有率方面无法与外资银行相抗衡。主要原因有:
一是具备汇率避险产品资格的银行网点较少,全市只有46家网点具备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据全市远期结售汇量最大的前5家银行统计,有179家企业发生远期结汇,远期售企业204家。而全市共有4000多家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上万家中资进出口企业,这些都有潜在的避险需求。
二是专业人才缺乏,许多网点的客户经理只负责企业的开发与维护,而专业的推介必须依靠二级分行国际部的人员。
三是价格缺乏竞争力、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无法与外资银行相抗衡的情况。如,江阴某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1~8月远期结售汇累计签约101笔,金额2.5亿美元,实际结汇61笔,金额1.6亿美元,分别由澳新银行、汇丰银行等4家银行承办。企业财务人员称,选择外资银行主要是考虑价格因素。
四是有多家企业认为中资银行收取保证金比例过高、产品单一、企业选择余地小。同时远期交易需办理交割,一旦企业因故未能及时收汇,银行规定“若盈利则归银行所有,亏损则由企业承担”,很不合理。
制约汇率避险产品发展的因素
监管层面政策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汇率衍生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虽然取消了原先关于年度结售汇总量200亿美元的硬性要求,但增加了需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条件。据外汇指定银行反映,银监会衍生产品交易资格获获取非常困难,截至2010年8月,江苏省内法人金融机构无一家获此资格。中小金融机构没有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不仅不利于业务竞争,而且也无法对在其开户的广大中小企业也提供有效的汇率避险工具。
二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的局限性。远期结售汇业务作为结售汇业务项下的派生业务,必然受到管理政策的约束。外汇管理政策要求远期结售汇业务需具备真实贸易背景,且必须按照实需原则进行交割,也限制了该产品的进一步拓展。另外,远期结售汇产品的期限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