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
2011-01-01
董事会 2011年3期
第七届“金圆桌奖”力推“创新驱动者”
本刊讯目前,由《董事会》杂志主办的第七届“金圆桌奖”评选已正式拉开帷幕。主题为“转型升级中的创新驱动者”的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高峰论坛暨第七届“金圆桌奖”颁奖盛典将于2011年5月举行。随着活动的推进,2011年的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优秀董事会”、“最具战略眼光董事长”、“最具社会责任董事长”、“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最具创新力董秘”等奖项即将揭晓。本次评选还将首次给“最佳CEO”颁奖。
《董事会》杂志总编佴永松表示,把“转型升级中的创新驱动者”作为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高峰论坛暨第七届“金圆桌奖”活动的主题,旨在倡导企业自主创新、培育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为国内上市公司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营造更好的氛围和环境。他指出,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力争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而竞争致胜的关键就是自主创新。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归根到底要靠人的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目前,中国已开始从加速发展期步入加速转型期,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对中国企业而言,一场新的创新驱动比赛已经开始,其本质就是发展模式的转型竞争,谁能抢先一步,就可争取更为主动的机会、占据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一年一度的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高峰论坛暨“金圆桌奖”盛典由《董事会》杂志社主办,是国内公司治理领域的顶级公益性盛会,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企中具有广泛的品牌影响力,已经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评价标杆。
增压房地产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助推再生有色金属产业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日前发布,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行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计划明确,将研究制定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等行业准入条件,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保险公司不得对外担保
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1月20日发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保险机构为他人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但不包括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下列行为:诉讼中的担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的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海事担保。除下属成员公司外,保险集团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各保险机构应当严禁分支机构对外担保。各保险机构对已经发生的属于通知禁止范围内的对外担保行为,原则上应当于6月30日前予以解除。
外资购内企将要安审
国务院办公厅2月3日出台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的安全审查制度确定了并购安全审查范围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国防安全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
涉及国家安全的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审查程序方面,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由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对属于安全审查范围内的并购交易,商务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请联席会议进行审查。
减税软件和集成电路业
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日前发布。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规范公司设立及运营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自2月16日起施行。规定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落实公司成立前债务的责任主体;二是确立典型非货币出资到位与否的判断标准及救济方式;三是界定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效力;四是明确未尽出资义务和抽逃出资的认定、诉讼救济的方式以及民事责任;五是规范限制股东权利的条件和方式;六是妥善平衡名义股东、股权权属的实际享有者以及公司债权人间的利益。
央企新闻发言人信息公布
国务院国资委2月18日向社会公布了央企新闻发言人信息。国资委表示,这是为推动央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搭建央企与媒体、公众沟通交流渠道的重要举措。此次公布的信息包括央企新闻发言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工作手机、传真及工作邮箱等。
国资委表示,央企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社会影响面大,公众关注度高。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助于搭建企业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桥梁,对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塑造企业良好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央企做强做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资委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央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从2008年6月开始,国资委便开始研究制订相关文件,以推动央企建立规范有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