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专家视点: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

2011-01-01

群众 2011年5期

  自1981年全同人大通过的“六五”计划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至今已有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几经努力而效果并不明显,其根本原因在于配套的体制改革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因此,中共中央《建议》提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发展基础的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也就是说,只有将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政府自身改革是关键中的关键
  
  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许多需要除旧布新的体制问题,都与政府职能有关。他说,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是推进改革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的第一责任人。然而体制的除旧布新,涉及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力和利益,因而往往出现“下不得手”,甚至主动阻挠或扭曲发展的情况。所以,为了推进改革,打破阻力,督促政府和政府官员履行自己的承诺,把各方面的改革,特别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推向前进。政府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型中,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否则,采用旧体制和旧机制,由政府主导和靠巨量资本和土地投入来实现经济转型,很容易形成新一轮引进技术和“洋跃进”的投资热潮,造成严重后果。
  
  让人民有效参与改革
  
  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认为,凡是进步的改革都离不开人民的有效参与。他说,要使中国今后的改革越改越好,人民必须能有效参与改革进程。要让人民参与,首先要让人民讲话;无论官员是否爱听,都得让人民说出来。否则,人民如何表达民意?执政者又如何了解真正的民意?因此,要让人民畅所欲言,就要尊重人民受《宪法》第35条保障的各种言论自由。其次,还要通过各种渠道保证民意受到政府的重视。当前,要做到这一点更难,因为各级人大的选举和运行尚不规范。尽管如此,中央也还是可以采取诸多措施促进公民参与,至少应废除造成中国社会非正常发展的GDP考核制度。即便仍维持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体制,也应该从考核指标中删除“地方GDP”这个中国发明的概念,并让当地人民的实际收入和满意程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如何形成以民富优先
  为目标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五”时期,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问题,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问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收入分配也好,财税政策也好,都首先要服务于民富优先的大战略,而不是试图从百姓手中收钱。他说,在现实情况下,有几项关键性的事情:第一,垄断行业的改革。在转变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标是服务于民富优先的战略,从而奠定公平与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因此,就需有一个以民富优先为目标的收入分配改革。第二,同有资本的问题。拿基本住房保障来说,央企充当“地王”好呢,还是在基本住房保障当中充当重要角色好呢?第三,土地的收入,首先纳入预算收入,同时保障农民在土地收入中的优先地位。总之,衡量收入分配改革的标准,衡量其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首先在于能不能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民富优先的制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