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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监事长离奇履新背后

2011-01-01钱卫清

董事会 2011年2期


  2010年11月29日,成霖股份的财务总监黄坚因为公司替控股股东垫税近千万而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的处分。就在大家质疑一人之力怎可私自挪用上市公司近千万元巨款,黄坚是否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之时,成霖股份的一纸公告让人大跌眼镜。在2010年11月30日的股东会上,黄坚被大股东提名为监事并全票通过,后在监事会上被选举为监事长。他因此摇身一变官升二级,由公司高管成了监事长(根据成霖股份的公司章程,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而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则须由股东大会通过)。
  群情顿时哗然,一起本来平常的人事变动竟然引发了业内的大讨论,演变成公众事件。大股东为何如此偏爱这个被深交所看来并不“忠诚”的人?949.87万元的巨款是怎样从成霖股份流出的?董事长、监事会此间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无辜”的大股东
  
  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操控上市公司,进行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层出不穷,因此被拉下马的公司高管也不在少数,其中不乏声名显赫的企业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了,却屡禁不止,这深层次的原因即是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这种不正当操控。
  对此次财务总监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替两大股东垫付减持公司股票应缴所得税款的事件,成霖股份董秘林志伟一直替大股东喊“冤”,称“大股东是无辜的,他只是委托上市公司代办这件事情,但现在变成大股东幕后指使的一样”。可接近成霖股份中期利润一半的949.87万元巨款,只凭财务总监的一己之力便从成霖股份悄无声息地提走,实在很难想象。如果真如林志伟所述,那成霖股份的财务管理实在风险丛生。
  大股东把持公司,违规追求自身利益,不但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会对公司的小股东造成伤害。上市公司应当规范管理结构,遏制大股东恣意妄为的行为。另一方面,受到损害的小股东也可以要求董事会、监事会追究大股东的侵权责任;董事会、监事会不及时予以追究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