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
——创作、编制
2010-12-31刘文金
刘文金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北京 100088)
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
——创作、编制
刘文金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北京 100088)
从乐队的编制、作品的创作两大方面介绍了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
民族管弦乐队;创作;编制
1 概述
中国传统的民族音乐在自我发展中,一方面有着十分顽强的继承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在可能达到的范围内勇于吸收和乐于化解的兼容性。现代民族管弦乐队的构成及其发展过程也充分显示出上述品性特征。其主体的基础是:民间丝竹乐、吹打乐,以及其他乐种的性能分解、精心筛选、重新组合与适当放大。其客观的依据是:参照西洋管弦乐队功能分组的结构经验,来思考民族管弦乐队的新型结构。在这一短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初期虽然显得十分匆忙和幼稚、浅陋,但随着乐器改革的不断进步,及声部系列化的不断探索,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的结构规模也日趋完备。当然,民族乐队功能的相对完备,并没有完全摆脱其长期存在着的弱点与缺憾。
笔者认为,目前大型民族管弦乐队基本模式虽已普遍存在,但不一定就是惟一理想的模式。无论从乐队的基本体制或是创作实践方面,都仍然属于试验性质。因而,所谓乐队编制定型化的提法为时尚早,应留有多方调整的余地和多种试验的可能。比如,在弦乐群体力量的选择和定位上,除了目前的以拉弦乐群体为乐队重要基础的模式外,至少还有另外两种可供思考的模式,即以弹拨乐群体为基础的模式,或以拉弦乐群体和弹拨乐群体并重共同为基础的模式。
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的构成及其规模的存在,它的多功能、多色彩及其表现力的丰富和潜在能力,为乐队创作提供了广阔天地。对民族管弦乐进行交响性的探索,是创作思维和技术手段充分展开并综合运用的必然途径。这是一种进步,也是乐队总体艺术表现力的扩展与深入。
2 民族管弦乐队创作实践中的多样性
以我国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台北等城市和新加坡、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的若干大型民族管弦乐队,多年来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过各种体裁(包括交响性)的实践,并积累了不少经验。
(1)将欧洲古典或其他类型的外国管弦乐作品进行移植,编配成民族管弦乐曲。这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某些成功的经验。比如,在乐队音响的均衡感方面,都能通过这些经典作品的移植得到特别训练,从而扩展并丰富民族管弦乐队的表现力。
然而总体上,却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原作中属于铜管方面的因素(特别是音势感)是不可能得到妥善安置的;中国弹拨乐群体如何恰当而有效地使用也常出现问题;特别是在旋律和节奏的风格——音乐语言的综合陈述把握方面,往往出现某些习惯性的差距,等等。但是这种尝试也带有探索性质,对民族管弦乐队自身规范化的演奏训练也是有益的,而且在音乐文化的国际交往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2)将中国的某些管弦乐作品移植过来。这类情况,除了在音乐语言和风格性的把握方面不会成为问题(有时还强化了某些民族性的因素)之外,其他诸多方面的问题,如在第一种情况中所述的局限,也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在笔者移植《黄河》钢琴协奏曲和交响诗《嘎达梅林》时颇有感受,尽管笔者已经很细心、很周密、很慎重,也难以完全避免那些意料中的缺憾。
(3)实践方面。作曲家们按照民族管弦乐这一特定的创作领域和思维方式进行交响性的探索。在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了一批获奖曲目,如《达勃河随想曲》、《蜀宫夜宴》、音诗《流水操》、二胡协奏曲《长城随想》、古筝与乐队《汨罗江幻想曲》以及《水之声》、《骊山吟》等。这些作品,大多是在注重风格、调性明确的主调音乐范围内,在传统的功能性和声与民族调式和声相结合的基础上,向民族化、交响性的方向自由扩展。同时期和后来出现的作品,如琵琶协奏曲《祝福》、二胡协奏曲《莫愁女》、古筝协奏曲《孔雀东南飞》、中阮协奏曲《云南回忆》、交响音画《塔克拉玛干掠影》等,也大体属于同一种类型。其中,《云南回忆》和《塔克拉玛干掠影》两部作品在乐队思维和艺术手段上都有扩充和新意。这批作品在民族管弦乐交响性探索的道路上卓有成效,它们更加贴近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理想,贴近普通人对于生活的感受,也较容易为广大听众所理解。
(4)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陆续涌现出的一批作曲家在民族器乐领域掀起了大胆探索与创新的潮流,他们运用西方近现代作曲技法和个性化的理念进行试验性的创作。同时,他们在我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音乐方面有着良好的素养,对主要民族乐器的性能也颇有研究和认识。除了使用各种小型组合进行尝试外,也有若干大型乐队的作品展示。他们将20世纪近现代作曲技法同意象中古远的传统文化(音乐的、文学的、哲理的和精神范畴的诸多因素)嫁接起来,力图营造出某种具有现代意识的原始形态。在专业范围内,对这种突破性的探索精神,大家表示赞同。但在具体评价某些作品和相关的音乐会时,却褒贬不一,相距甚远。
香港作曲家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比内地还要早,但也出现了某些雷同和单调,后来能够保留在音乐会节目表中的作品寥寥无几。这与现代音乐思潮的根本观念有关,应更多地持“批判地借鉴”方针,而不能毫无批判地借鉴,才能逐步解决这一课题。
交响性的概念,是作曲家通过复杂的音乐思维,对艺术形式和技术手段诸多因素综合运用的集中体现。在这一创造性的过程中,思想的深度和记忆的高度同样重要。
民族管弦乐交响性实验的道路极为宽广,虽然不限定、不排斥任何类型的探索,但也不能盲目赞同某些以所谓“现代技术”至上的观念去亵渎传统艺术的创新,从而虚张声势、故弄玄虚或者言不由衷以至无视听众的倾向。缺乏技巧的艺术和缺乏艺术的技巧,同样没有生命力。就技巧本身而言,也不存在“新”与“旧”的鸿沟。一位老艺术家曾说过:对艺术创作而言,能够影响我们进步的只有陈旧的思维,没有过时的技巧。
民族乐队创作实践中的“诸多因素”是否需要探求其民族色彩?可以确信,中国的作曲家们都在进行思索。作曲家从题材立意,结构布局,直至旋律或非旋律线条的展开,节奏的运行,和声与复调的组合以及色彩对比和张力动态等各种要素,都会审慎地去进行选择和比较。在选择和比较中,注意其技巧性、风格性的统一和对各种民族性的“基因”或“元素”进行开掘,并试图规范到各自所需要的创作思维中去。
这些民族性的所谓“基因”或“元素”,应从作曲家深厚的民族文化素养中来。民族文化素养是非常广泛的,包括传统音乐在内的各种传统艺术领域以及传统的文学理念、哲学思想等等。比如中国戏曲音乐,则是民间传统音乐中发展最充分的艺术形式之一。它的微妙之处是在相对稳定的程式中包容无穷变化。它所肩负的职能,使它成为从无数重大历史题材到无数民俗风情的戏剧性的宽阔的音乐载体。无疑,戏曲音乐中蕴藏着异常丰富而有趣的节奏规律以及耐人寻味的“韵”的资源,是值得作曲家去研究和开发利用的。
总之,在民族管弦乐创作思维中,完全有可能将复杂的技术手段同典型的“民族因素”融合的更鲜明、更自然,而且更有个性和新意。
3 民族管弦乐队面临的问题
熟知民族管弦乐队的作曲家和指挥家,在乐队的织体编配和处理时,同样会注意到乐队总体音响中的许多问题。诸如“平衡”、“融合性”、“清晰度”,以及“色彩性”、“对比”、“音势”、“幅度”等等,也会注意到优势的发挥和弱点的弥补,甚至会注意到每种乐器在哪些音区或何种力度范围易于均衡、融合等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扬长避短”的概念,只是一种值得重视的经验之谈,丝毫不能掩饰目前民族管弦乐队所存在的一些弊端。
3.1 拉弦乐器组
作为拉弦乐群体重要支柱的二胡和高胡,具有音色柔美、含蓄的特征,但在其有效音区逐渐上移时,由于音量衰减显著,声音愈加微弱,在全奏中的穿透力、威力也会渐次消失。此时,作曲家为拉弦乐所可能设计的某些“辉煌”,对任何指挥和乐师都将无能为力,深感“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类现象是乐器本身性能局限所形成的,甚至也不是增加乐器数量可以解决的问题。
据芝加哥北美中国音乐研究会的音响物理学家沈星扬先生对多种乐器的测试证实,二胡和双簧管同样都不会因数量的倍增而使音量相应倍增。这也许可以提示我们,应当寻求拉弦乐最适当的编制,而不至于因盲目扩大而达不到预期效果。但高音区音量衰减过分的问题,依然找不到有效的解决方法。
3.2 弹拨乐器组
弹拨乐器组在乐器改良方面成效显著。其音域宽广、半音齐备,在音量上也不存在因音区的变化而差异过大的问题。但是弹拨乐器组乐器之间音色和演奏方式的差别也会带来一些问题,这种客观存在着的差别在集中使用时会更加明显。目前,弹拨乐器组的编制情况并不理想。如果选择和配备得当,弹拨乐器组应当成为民族管弦乐队中最有威力、最有特色的一个弦乐群体。
3.3 吹管乐器组
吹管乐器组的编制,随着乐器改良的进步,应认真进行优选与规范。这种规范应从吹管乐器组增强实力并更能融合于整个乐队的角度考虑。而对目前的组合情况,则应适当进行取舍和调整,以增强威力的集中和统一,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破坏与干扰因素。
3.4 其他方面
有相当多的作品,对乐队或指挥而言,只要规范化的演奏处理即可基本完成。但只要涉及到某种特别的风格或者韵味,则较难处理得统一而妥当,有时不得不尽量给予“淡化”以保证所需要的统一。
风格和韵味属于个性化的音乐语言和表达方式。有时指整句、整段或整部作品的风格倾向;有时只是局部存在的一个小动机或小装饰所带来的特别韵味。音符的走向可能代表着一种大体的风格;有些更微妙的趣味和韵味则是由变化多端的各种幅度的装饰性组合而构成的。尽管情况比较复杂而多变,但是从量化分析的角度来看,也是可能加以规范处理的。只要作曲家细心,将作品中所涉及的风格和韵味在音符上标记清楚或者文字指示明确,指挥家和乐师们是可以表达出来的。
20世纪以来,近现代的作家们为了表现新的乐思和音响,已经创造出数量繁多的新的记谱方法和符号(这可以从霍华德·里萨蒂——HowardRisatti编著的现代音乐记谱法指南《新音乐语汇》中看得出来)。方法的繁杂创造,是为了繁杂形式的表达。而我们为了表达民族音乐所需要的多姿多彩的风韵和律动,也是可以做得更细微、更确切的。
总之,在民族管弦乐的创作实践中,针对以往的状况,有意强调注入更多民族风格和韵味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
4 大型民族管弦乐队体制调整的可能性
如果承认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的现行体制具有实验性质,为了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和表现力,在充分认识到它的优势和薄弱环节后,便有可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它的体制进行调整。以下笔者针对弹拨乐器组和吹管乐器组的改进谈些意见。
4.1 强化弹拨乐器组群体力量的意图及其规范
(1)与拉弦乐器组共同成为乐队强大的弦乐基础;
(2)与拉弦乐器组之间成为平等对比的关系;
(3)同拉弦乐器组合作时,成为足以弥补对方薄弱环节的有效力量。
要达到上述目的,就必须对基础乐器的组合有所取舍,其主要建议包括:古筝、箜篌和三弦只作为本组的色彩乐器,而不作为必备的乐器纳入;群体性的基本乐器只保留柳琴(或小阮)、琵琶、中阮、大阮等四种,扬琴作为穿插补充用的必备乐器(非群体)。因此,在现有基础上需重点加强柳琴和阮的数量配备。
如果弹拨乐器组为26个席位,其中设4位柳琴、6位琵琶、8位中阮、6位大阮、2位扬琴。这一方案是比较集中、强大的,其力量可以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宽广的音域,不但保证了丰富坚实的音响效果,而且舍弃了某些不能构成群体而又可能影响清晰度的乐器(不包括色彩乐器)。
4.2 吹管乐器组群体实力和丰满音响形成的关键
吹管乐器组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中坚力量较弱和群体力量较分散。要解决上述问题,需做到两方面:第一,需要认定并加强中坚力量的乐器配备;第二,对乐器的选择要有所取舍。
首先,将吹管乐器组的乐器按音色和吹奏形式归纳为笛子类、笙类和唢呐类三类。同时,取消管类(包括高、中、低)乐器的常规编制,将管类乐器同箫、埙、口笛、巴乌等一样视为本组具有特性的色彩乐器。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三类常规乐器的配备,以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的编制为例:
(1)笛子声部为本组之冠,基本在高音区、极高音区和部分中音区。可遵照原来的设置,即1支短膜笛、2支长膜笛、2支新笛(无膜笛)等5个席位。
(2)唢呐声部为本组的中坚力量,基本在中音区、低音区和部分高音区。在编制上应当加强中音唢呐的配置,如2支高音唢呐、4支中音唢呐(含次中音)、2支低音唢呐等8个席位。三种均为加键式唢呐,这种配备,便于形成强劲的管乐旋律和坚实的管乐和声。
(3)建立丰满的笙群。笙为吹管乐器组重要的中坚辅助力量。由于改良后的笙乐器音色丰富、有效音域宽广、音准比较稳定,不仅具有准确而丰满的和声功能,而且它在各个音区都很有特色——高音明亮、中音柔美、低音纯厚。笙群不仅与整个吹管乐器组,而且同其他组的任何乐器都具有极好的融合性。建立强大的笙群,充分发挥其功能和威力,对于乐队总体音响的丰满和相对的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笙群加强的方案为:4支高音笙、3支中音笙、2支低音笙等9个席位。
这样,整个吹管乐器组的基本编制为5、8、9相加的22个席位,其音响效果强大,但不会令人感到烦躁。
4.3 拉弦乐器组的定位及其相关问题
前面已经谈到了拉弦乐器组的音势及其弱点等方面,这里只是再强调一下,拉弦乐器组的真正的优势在中音区、次高音区和低音区,而在高音区和极高音区是相当薄弱的,因此,以拉弦乐器为主要基础的乐队体制构想便显得不够完整,也不应为此而扩大该组的编制。
在分析了民族管弦乐队各乐器组的基本特征之后,可能会出现两种认识。一种认识是拉弦乐器组加上弹拨乐器组共同构成乐队弦乐基础;另一种认识可能会否定以拉弦乐器为基础的观念,认为中国乐队基础应建立在三足鼎立的态势中,即拉弦、弹拨和吹管三个组群并置的状态。无论是何种认识,它的基本概念都与西洋管弦乐队功能分组的含义大相径庭,其原因有三点:
(1)中国拉弦乐器组的功能不能等同西洋管弦乐群;
(2)强有力的弹拨乐器组的功能是西洋管弦乐队无法对照的;
(3)吹管乐器组构成特征也不可能与木管、铜管形成恰当的对应。
当然,也许在作曲家和指挥家的心目中,在演奏方式和音响态势方面,存在着同西洋乐队某种潜在的对照意识。但认真分析起来,只可能具有某些借鉴和参照的意义,而实质上,民族管弦乐队是一种无法同任何别的形式相对应的新的体制,它具有别人无法代替和类比的民族特征。
4.4 大型民族管弦乐队编制调整的设想
基于前面所述的对于各乐器组的分析和认识,对民族管弦乐队构成的总体观念——群体性乐器的分类与确认,部分乐器的舍弃以及声部乐器的简化和音色的净化等设想,形成对乐队编制的调整方案。
88席位的基本方案(各组色彩乐器和临时特需乐器除外):
吹管乐器组(22席):短膜笛1,长膜笛2,新笛2,高音笙4,中音笙3,低音笙2,高音唢呐2,中音唢呐4(含次中音),低音唢呐2;
弹拨乐器组(26席):柳琴4,琵琶6,中阮8,大阮6,扬琴2;
打击乐器组(6席);
拉弦乐器组(34席):高胡8,二胡10,中胡6,大提琴6,低音提琴4。
上列设想的方案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如下几个特征:
(1)每个组内各类乐器的常规编制均具有群体性,声部功能明确有效;
(2)每个乐器组自身的结构比较丰满和均衡;
(3)每个组的有效音域都相对宽广而坚实;
(4)全乐队高音区和次高音区的构成为:短膜笛、长膜笛、高音笙、高音唢呐、柳琴、琵琶、高胡、二胡等。
中音区和次中音区的构成为:新笛、高音笙、中音笙、中音唢呐、柳琴、琵琶、中阮、二胡、中胡等。
低音区的构成为:低音笙、中音笙、低音唢呐、大阮、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5)全奏时,乐器的使用易于布局。可以做到高音区明亮且具有穿透力,中音区丰满且比较坚实,低音区由于综合实力的加强而更为浓厚。
此外,舍弃了一些不能构成群体而又可能影响清晰度的乐器。这些乐器的音质和性能对群体音色具有分散作用。如三弦皮面振动及弹奏时浓重的复合音色,喉管系列沙闷的音色个性,等等。它们作为特别需要的色彩性乐器是比较适当的。
5 关于创作的进一步思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来自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我国民族管弦乐事业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明显的标志就是作曲家的创作理念、思维方式及相应的技法和手段等向着多元化的方向探索与拓展。在此过程中,虽然也出现了许多有争议的问题和引起非议的作品,但是也产生了一批风格独特、个性鲜明、技法自由、形式新颖的民族管弦乐曲(包括协奏曲、室内乐、重奏和独奏曲等)。
20世纪80年代以来,何训田、唐建平、谭盾、郑冰、杨青、王宁、刘星、王建民、郭文景、景建树、程大兆等许多作曲家,积极创新和努力开拓,创作了一些有分量、有个性的好作品,成为我国民族管弦乐艺术发展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形成了极为鲜明的特征。当然,能够成为音乐会的保留曲目并能较为广泛流传的作品,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那些能够保留下来并产生影响的乐曲,其主要艺术材料或者手段,往往是同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传统息息相通并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的作品。
近几年来,笔者曾参与过一些不同形式的民乐作品的评奖活动,其中有一些生动有趣的作品,但也存在一些“理念深邃”而“技术繁杂”到莫名其妙的作品,其技术运用方面的繁杂、怪异,毫无人文意识或技艺特征的“为所欲为”,令人为之“瞠目结舌”。 那些无章、无序,且言之无物而使人厌倦的音响堆砌,被专家戏称为技法凌乱的“无理取闹”。
所谓近现代作曲技法的运用,理所当然是为作曲家增添了一双自由飞翔的翅膀,它是一条无比宽广的既要探索又需要实践检验的道路。事实已经证明,那种毫无人文观念、缺乏技术规范的实验品中的民乐“畸形、怪胎”,是没有任何艺术价值和前途的。
在任何形式与体裁的音乐创作中,融入(或者部分参照)西方近现代技法(或者某些理念)都是可行的。但在学习和研究西方现代音乐发展的技术经验以及相应的创作实践中,要减少理念上的一些盲目性、片面性和依赖性。
近30年来,我国作曲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在构筑或围绕中国(乃至东方)音乐特征的大前提下,无论从理念深化或技法衍生等诸多方面,均有着新的创造和发展。这一主流已经历了时间的检验。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创作中,某些思维混杂、技法艰涩、故弄玄虚、不知所云到令人费解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有关问题的座谈或研讨会议上,普遍认为在音乐院校作曲专业的教学中,应始终将教授纯技术理论同文化艺术素养和素质的培育结合起来,并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当代民族音乐的创作与发展,是一个无比宽阔的领域,但同时也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相当严肃的课题。作曲家不应该把自己的民族乐器只是当做一种单纯的表达工具和特定的音色符号来看待,而应同民族器乐丰厚的传统因素及其博大精深的文化背景密切的联系起来。在民族器乐创作中,关于深入继承、有效借鉴、大胆创新等问题,有必要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关于民族性、时代性、个性以及直接或间接的受众群体等课题,也需要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性的思考。在提倡艺术思想、理念与作曲技法、手段等多元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责任心(社会的、时代的和历史使命的),以促进民族音乐创作的真正繁荣和健康发展。
6 结束语
中国现代民族管弦乐队的发展历史并不长,它所积累的作品和有关技术理论的文献也并不丰厚,但是它在发展和实践的过程中对海内外的影响十分广泛。目前,活跃在海内外的民族管弦乐队,除了职业化乐团以外,还有无数非职业化的各种规模的团队。
民族管弦乐队的演奏已成为华夏民族音乐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外文化交流中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并具有深刻的影响,它的发展成就是令人瞩目。一位外国理论家在欣赏中国大型民族管弦乐团所举行的系列性音乐会后曾感叹地讲:“中国在利用和发展自己传统的民族器乐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这个评论和估价是中肯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色彩丰富而功能齐备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存在,在世界各民族传统乐器的发展进程中是独一无二的,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中有着特殊贡献。可以确信,几百年来欧洲交响乐队的国际化,永远无法取代具有东方色彩的多种民族器乐形式的存在与发展。而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表现能力及其艺术成果将越来越引起世人的关注。
(编辑 孟凡颖)
刘文金,1961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现任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中国歌剧舞剧院艺术指导。他创作和改编了大量的民族器乐、声乐以及其他体裁的作品数百部(首),代表作品有《豫北叙事曲》、《三门峡畅想曲》、《长城随想》等。此外,还为数十部舞蹈、舞剧、电影、电视连续剧配乐。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Nationalities Orchestra - Creation and Establishment
LIU Wen-jin
(China Nationalities Orchestra Society, Beijing 100088, China)
The paper introduce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Nationalities Orchestra,from Orchestra establishment and works creation.
Nationalities Orchestra; creation;establishment
10.3969/j.issn.1674-8239.2010.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