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房管家
2010-12-29
小品文选刊 2010年18期
空房管家,是因住房空置率问题,而产生的新职业。“空房管家”服务,提供专人定时上门“开灯、放水”,管家服务按月收费,针对不同年限和户型的房子有不同报价,大宗客户甚至还能打8折优惠。
这种“空房管家”,与许多房屋中介机构针对房屋出租代理推出的房屋管家不同,是专门针对政府即将开始的空置房调查的。据在网络发布信息的王先生介绍,“管家”可在房主的授权范围内代为打理房子,包括定期巡查维护房屋设施,代交水、电、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王先生表示,空置房调查无非三个手段:入户调查、查水电和查询物业,他们都有针对性措施,“入户调查时可以按照要求留人:查水电,每月可以派专人定期进房间放水、开灯,只要水表电表走字,调查部门就没话说:到物业查询,我们也可以有人专门与物业接洽,必要时可以’身份扮演’。”
在北京,针对不同的房屋类型和年限,“空房管家”收费标准也不同。比如普通住宅中,2000年以前的一室一厅,每月收费200元;2008年以后的四室两厅,每月380元。公寓一室一厅最便宜,每月350元,四室两厅最贵,每月1150元:别墅三室一厅最便宜,每月700元,最贵的是四室两厅,每月1450元。以上费用只包括每月一次的保洁和每月两次的房屋设备设施定期巡查维护,这两项每增加1次收50元。
北京诺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悟江律师表示,提供这种“空房管家”服务是与国家法律、政策相对抗的,经营的公司不会是正规公司。从业主的角度来看,容易造成个人隐私的泄露,有可能让不法分子钻空子,也不利于财产保护。同时,如果双方出现纠纷,法律不会维护房主的利益。另外,这会对国家的调查造成一定干扰,影响国家统计数据的准确,从而影响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从统计法来说,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并配合调查。因此无论是服务的经营者,还是接受服务方,都是一种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