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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合同 看上去很美

2010-12-29

中国市场 2010年12期

  不久前,北京市某经营红木家具卖场推出了视频合同,这一举措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
  据卖场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如果在该店看中某款红木家具,可以通过商家提供的摄像机将该款家具的材质、款式、颜色花纹及销售人员把商品的介绍都录下来,并当场制成光盘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如果购买后发现家具质量与当时商家介绍的不符,消费者可以根据视频合同要求赔偿。
  
  向“擦边球”亮剑
  
  视频合同为什么会在红木卖场里率先推出?
  “红木家具不同于其他产品,材料和工艺的差异性很难用书面文字进行描述,”宣明典居店经理傅军民对记者表示,“首先从工艺上来讲,即使是师傅与徒弟相比,手艺就可能会有千差万别,如果消费者依据样品的工艺订货,交出的产品是徒弟做出的,那质量就难以保证。其次,从材料上说差别也很大,比如红酸枝这种材料由于产地不同价值就相差两至三倍,很多企业就在打擦边球,用缅甸产的酸枝冒充老挝产的酸枝。最后有的卖家生产产品时也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如背板和躺板采用较差的材料等。如果有视频来签合同,消费者在维权时就有了依据。”
  “我们推出视频合同就是想以此来震慑家具行业的不正之风。”该卖场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酒香也怕巷子深
  
  从视频合同的整个签订过程中,不难看出推行方对自己产品质量与制作工艺的信心。
  据了解,近几年,由于过度炒作红木原料的稀缺性,很多消费者从最初的对红木家具的喜爱,变成了一种投资,但又缺乏一定的鉴别能力,“一个消费者在其他卖场花了七八百万买回去的产品有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材料有问题。”该卖场负责人不无感慨地表示。“而无论从工艺还是从外观上,我们的产品都已经达到了一个层次。但由于某些商家的擦边球等行为使其成本降低,这直接导致了我们的价格比其他卖场的价格高很多,有的甚至翻倍。”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看来,视频合同是质优但价不廉的商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作出的无奈且又决绝的举措。“我们认真去做了,也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
  
  视频维权的“半面妆”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一名负责人表示:“红木家具的投诉金额占到家具投诉类金额的三分之一,消费者维权时往往因取证不足造成利益损害。”看来,视频合同还是有很大的生存土壤。
  那么,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视频维权是否有其可行性?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视听资料”可作为法律证据。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辉说也对视频合同予以了肯定:“视频合同实际上是对纸质合同中涉及物品的一种特定描述,对纸质合同来说是一种有力的补充。”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也表示,“视频合同”今后要在行业内推广使用。
  视频合同推行近两个月来,消费者是否对其买账呢?目前,视频合同使用的情况似乎是“叫好不叫座”。
  “目前共有五六个消费者在购买时使用了视频拍摄,”该卖场负责人表示,“这还需要媒体的进一步推广。”“目前老客户对视频合同不是很看重,因为已经对我们的产品完全了解和放心了。视频合同对新客户的吸引力很大,此种概念的推出使他们对产品的信任度有所提升”。
  在记者提出想一睹传说中拍摄视频合同所需的摄像机时,被卖场方告知“其他分店正在使用”,如当时真有消费者提出要签视频合同的话,硬件配备的缺失恐怕也难以如愿。这又使得视频合同更近乎流于概念。
  理论与设想的理想性与实际是有一定差距的。由此看来,要想使视频合同真正成为消费者普遍选用的维权工具,还需要消费者与商家的共同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