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切实加强对“提问”的研究
2010-12-27张之俭
□ 张之俭
学会提问应该是记者的天职。我一直认为,作为一个靠“提问”吃饭的家伙,记者任何时候都要将“提问”作为自己的专业课,学好,学精,学出专业水平。而一个好的提问,既要能够问到自己要问的问题,也要符合新闻采访的伦理道理规范,至少要体现对采访对象的尊重。
其实很多媒体对这个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尊重采访对象是提问伦理中的应有之义。英国广播公司(BBC)工作手册《制播规范》中,就对这方面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有一节关于报道苦难和不幸的内容:当报道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动乱或者战争时,必然经常平衡和准确报道,从中体现公共利益和同情心的需要,来避免任何对隐私的不当侵害。这里讲到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体现同情心,避免对隐私的不当侵害。
具体到提问,BBC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应该通过受害者的朋友、亲属或者顾问与他们接触,来要求对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后的受伤者或悲痛的人进行采访,记者不应该:1.将他们置于压力下进行采访;2.用不断的电话、邮件、文件通知或登门拜访使他们烦恼;3.如果对方要求离开,而我们还继续停留在他们的财产问题上;4.如果对方离开,记者还继续跟随。
《南方周末》在这方面也有明确规定,他们要求记者: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当采访和使用正处在悲伤中的人们的照片时,要特别小心;要认识到采集和报道信息会引起伤害和不适,报道新闻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傲慢自大。这些规定也明确表示,记者对采访对象应该保持尊重,特别是提问。
最近,所在媒体记者有两则新闻被我退稿或者批评,在我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提问”意识和准备,没有抓到读者真正关注的东西。而没有抓到真正新闻的背后,就是没有设计出既尊重采访对象、又能够为采访对象接受的问题。
一则是关于校车的新闻,另一则是关于花炮事故的新闻。当事人或许是因为这种问题会被处理,不愿意接受采访,更不愿意谈真实情况,记者竟然也没有努力去挖掘真正的新闻。其实,这种新闻如果记者认真准备,也可挖到很多很重要的情况。相关部门已经介入,相关当事人受到一定的处分已不可避免,记者如果换一个角度问问题,就可以挖掘出很多真实情况。
再如花炮事故,花炮非法生产情况在当地比较严重。如果记者不是问当事人自己违规的情况,而是问问当地其他农户是不是也存在这类非法生产,甚至问问其他乡镇也有没有这种情况,相信当事人有可能介绍很多情况。
又比如校车事故,校车超载也是一个多发现象,如果记者问问其他地方校车是不是也有这种情况,或者问当事人对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建议,不要涉及其责任问题,当事人就能放开而谈,这样就能够讲到很多关键的情况,而这也是受众需要了解的。
对于记者来讲,提问如此重要,却没有认真对待。我以为应认真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应该加强对“提问”的研究。建议应该由专家来研究新闻提问,最好能够找出一些规律性东西。记者提问既有专业性,也有伦理因素在其中,尊重采访对象是提问的应有之义。二是记者要提高对“提问”的认识。提问不是一个简单的小事。所谓新闻采访,最终都落实到一个个问题上。而且在网络时代做新闻,照片、视频、音频能够表现的,记者没有必要再去描述。记者最需要做的是挖掘,而挖掘需要的就是提问,这么重要的环节,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