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代表述职常态化
2010-12-26佘俊
人大研究 2010年2期
□ 佘俊
2009年,为了全面推动代表述职活动,湖北省襄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当年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面要达到1/8,县人大代表向选区述职面达到1/5,乡镇人大也要根据各自实际逐次推开。该市人大相继在襄阳区和樊城区召开代表向选区和选举单位述职现场观摩会,进行总结推广,2009年先后有1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4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698名县级人大代表、1773名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述职。通过述职活动的开展,评选出优秀市人大代表67名,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11个,先进人大工作者28名,优秀议案建议10件,为代表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绘出了浓墨重彩。
人大代表向选区和选举单位述职符合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要求,符合代表的职责,符合选民对代表执行职务进行定性考评的期盼,符合人大工作发展的要求。通过人大代表述职活动,述出代表的新形象,述出人大工作的新活力,述出代表履职的新业绩,对于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述职能够更好地反映选民意愿。笔者看到参加述职大会的绝大多数是普通群众,由此可见群众对代表述职工作的关注。从选民们脸上的微笑和发出的阵阵掌声来判断,他们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在履职中的表现是满意的,对人大代表通过述职接受选民监督的形式是欢迎的。群众的参与度就是最强烈的信号,说明这种活动抓对了,符合群众的要求。代表履职如何,作用发挥怎样,形象好不好,通过述职,群众心里都有了一杆秤,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零距离”“面试”“品头论足”,投票“画像”,碰撞出的不仅是信任、掌声,责任、监督,还有深入人心的民主观念。
愿代表述职能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