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大火看集中体制
2010-12-20秋风
秋 风
当国人还没有从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的喜悦中回过神来,静安区的一场大火却造成了58人死亡,36人失踪,70多人入院治疗。两相对照,令人感伤。
中国现有体制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各级政府拥有范围广泛且伸展到社会最基层的权力,这意味着巨大的资源动员能力,不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因此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几十年来,我们集中全国的力量,以非常高的效率,举办了很多宏大的事业,比如在北京办出“无与伦比”的奥运会,在上海举办规模最大的世博会,甚至能在大饥荒的年代制造出“两弹”。所有这些成绩都足以让官员、民众掀动一阵阵激动浪潮。
集中动员体制的力量在于集中,集中需要高成本来支持,因而集中永远不可能是全面的。从空间上看,资源向此处集中,必然意味着彼处的反集中,也即空虚。当资源集中于此处,其他地方的资源就会相应减少,很有可能其他地方连维持正常秩序的资源都会被抽调。因此,当集中的地方固若金汤的时候,其他地方就可能比较虚弱。
从时间的维度看,集中之后必然继之以松懈。资源的高强度动员、集中、运转,毕竟属于非常状态。集中动员体系也是由人组成的,这样的状态会让体系中人的精神高度疲劳。因而,集中状态一旦结束,人的精神必然出现松懈。这个时候对于正常的公共需要,体系中人就难以作出正常回应,当然问题也就爆发出来了。这也许就是上海消防系统面对民居大火反应并不迅速的原因。
集中动员体制的上述两大软肋,其实揭示了它内在的严重局限性:这样的体制不能用来對一个社会进行正常的治理。事实上,它会从资源分配上扰乱社会的正常治理。它可以在某个狭窄的项目上创造出好看的政绩,但代价却是大范围的治理混乱。一个社会的正常治理,要求用于治理的资源相对均匀地分布于社会的各个部分。而且,从根本上说,这些资源应当更多地分布于基层社会,因为均匀也就意味着下沉。人们首先都生活于基层,资源的均匀分布就必然意味着资源向基层倾斜。
这些资源在基层被有效利用的最好渠道,就是民众的自我治理。优良治理的基础是自我治理,尤其是社会常态的治理必然高度依赖自我治理。市场制度、社区自治制度等等都属于自我治理的机制。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这样内生的自我治理机制,就无法维持秩序。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这次上海居民楼火灾与装修公司的不良操作有很大关系,因为它使用了劣质保温材料,又雇用了没有资质的电焊工。然而,对装修公司操作流程的所有环节进行外部监管,其实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如果存在企业、行业的自我治理,监管就可能是有效的。社区居民的自治也完全可以对装修公司构成监管。
集中动员机制却很难实现这些目标。集中动员机制要求由一个中心来分配用于治理的资源,这个中心当然是高高在上的,因而,集中也就意味着上提,资源向上集中。换言之,集中动员机制意味着基层的空虚,资源一空虚就没有自我治理的空间。事实上,集中动员机制从根本上就反对自我治理,因为自我治理制度必然损害集中动员的效率,甚至让它无法运转。而没有自我治理的结果,就是治理的失灵。
当然,出现问题后,集中动员机制似乎也可以雷厉风行。但是,这样的雷厉风行既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它必然避重就轻:它会先惩罚几个农民工、包工头,以平民愤。
这就是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治理困境。实际上,过去30年,中国发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市场和社会的自我治理机制有了一点发育,集中动员机制有所退缩。中国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繁荣靠的就是前者局部发挥了作用。但是,后者仍然居于优势地位。它随时可以十分强势地表现自己,吞没市场、社会自我治理机制。然而,每一次吞没都会带来直接的恶果,上海大火就是一个例证。这场大火应当引导治国者对于集中动员体制的弊端有所反思,从整体上重构中国的治理体系。重构的方向是显而易见的:权力收缩,给社会更多空间,让治理资源更多地留在社会中,留在基层。这样的治理体系才是现代的,它会更为民主,因而也会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