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
2010-11-26朱玉广
朱玉广
新修订的大纲标志着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看,最早的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章是1990年的《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到1996年7月19日正式公布成为《会计证管理办法》,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十年以后(1990—2000年)进一步规范,到2000年5月8日公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其后2000年9月13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一)》,2002年7月25日财政部又发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二)》。五年以后(2000—2005年)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令第26号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从这样的发展速度看,可以折射出我国会计行业的高速发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最初的直接颁发到后来的逢进必考,从最初的四门考试科目即《财务会计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珠算或《初级会计电算化》,到后来将《财务会计法规》改成《财经法规》,总考试科目仍是四门,再到2005年又明确为三门科目,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或《初级会计电算化》,如果从1990年算起,会计从业资格已经走过近20个年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已日趋成熟与完善。
一、 新大纲的主要变化
1.文字更精。2009年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字数为6976字,其中有一章即《财政法律制度》还是完全新增的,而2008年的旧大纲为14001字。新的《会计基础》总字数为7058字,同时也有一章即第十章主要经济业务事项处理也是完全新增的,而老的《会计基础》总字数为19240字,《初级会计电算化》在2005版基础上同样进行了“瘦身”,减少的字数达到了7006字。这充分体现了大纲的纲领性作用,不需要对细节问题作过多的阐述。
2.内容更新。新大纲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新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等一系列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了重新修订。如在《会计基础》大纲中提出了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消费型增值税等内容的考核要求,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中提出了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内容的考核要求。在《初级会计电算化》大纲中提出了会计电算化同其它业务模块对接和ERP等,要求会计人员要树立财务业务的协同观点,这正是《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中关于信息管理的理念的体现。
3.要求更高。新考试大纲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仅仅掌握会计基础知识的人员,并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还必须能够协助企业完成税款计算与纳税申报工作,因此新大纲增加了相应的内容,如税收概述、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内容,此外,由于会计人员需要经常与政府部门打交道,就必须了解这些部门的资金运作模式,所以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中又增加了财政法规制度等内容。
4.定位更准。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我们是要选拔将来立志于从事会计行业的人才,既然将来是要做会计,那不懂会计分录,不能够进行账务处理是难以想像的。在2005年之前有《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涉及到基本的账务处理,而如果从2008年大纲已经看不出有关一个企业系统的较为完整的账务处理的内容,这不能不说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种倒退。2009及时纠正了这一状况,新增了一章专门考核主要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同时财政部为了避免机考地区考核《会计基础》时出现从概念到概念的情况,明确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开发的试题库不仅要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更要有计算题、案例题、情景题,以多角度考核应试人员的账务处理能力。
二、新大纲存在的不足
1.总体结构安排欠科学。2009年《会计基础》新大纲新增了独立的一章即第十章主要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有利于强化应试人员的账务处理能力,但从内容编排上看,作为最后一章并不符合初学者的认知规律。财政部大纲是各省编写本省教材的基础,有的省就是直接照搬财政部大纲,也是将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放到了最后一章,如江苏省2010年《会计基础》教材便是如此。试想一下,一个对会计分录或账务处理没有多少印象的初学者如何理解记账凭证正表内容的填写,如何理解账簿登记与错帐更正,又如何理解财务报表的编制。
同时,《会计基础》新大纲有对会计档案的考核要求,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大纲中也有相关的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两者内容上相重叠,建议删去《会计基础》中会计档案的内容。
2.个别地方表述欠科学。在《会计基础》新大纲第二章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中涉及会计科目的分类,阐述会计科目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成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但在此之前会计要素是按六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阐述的,两者的表述前后矛盾,同时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是不属于会计要素的,那它们还是会计科目吗?这样的表述容易使初学者陷入混沌的境地。
再如同样是《会计基础》新大纲第三章第二节复式记账中,涉及了借贷记账法的会计科目结构,会计科目怎么会有结构呢?这让学过会计的人都晕了,会计科目仅仅是个名称而已,只有账户才有结构呀。而且从大纲的编排顺序看,将账户放到了第五章会计账簿中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在介绍第三章借贷记账法时就已经用到了账户的概念与内涵了。
3.与初级职称考试衔接欠合理。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这样一个有梯度发展级次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但不同梯度之间的考试内容如何区分,界定不是很清楚。
如《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今年新增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内容,在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中也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内容,在中级职称考试中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内容,同时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会计从业资格、初级职称都有,所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与现行的职称考试不少内容存在交叉之处。这也使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了降低难度,对很多重要内容无法深入,对该部分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式的介绍而已,当然也就无法真正指导实际工作,因为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会更具体。同样在《会计基础》中仍存在与初级职称考试的《初级会计实务》相交叉的内容,如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发出存货的四种计价方法等等。
4.没有技能操作的考核。2008年我们随机调查了100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的考生,有近70%的考生反映仍然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做会计工作。从我国执行会计从业资格逢进必考制度以来,我国一直没有针对会计职业技能的考核大纲,使得很多已经通过考试的考生仍不会填制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不会编制记账凭证,不会装订、整理记账凭证等,从来未见过真正的账本。
三、修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建议
1.合理安排《会计基础》章节内容的顺序。每年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很多人是毫无会计基础知识的,他们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的,合理安排相关内容的先后顺序对于他们顺利入门至关重要。笔者为一是要按照证、账、表的顺序编排,如果一开始就大谈特谈会计的概念、计量属性、会计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等众多的抽象的专有名词,可能初学者一下子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二是账务处理部分不要按类似于会计六要素的顺序展开,而是按一个工业企业从资金筹集阶段、供应阶段、生产阶段、销售阶段到利润分配阶段这样的资金运动的先后顺序来展开。
2.制定专门的职业技能考核大纲。在制定职业技能考核大纲时,首先要明确四个问题,一是技能考核的内容,二是技能考核的评价,三是技能考核的具体实施,四是技能考核的标准。
内容: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计算机应用日益普及的社会环境下,会计电算化不应成为选考的科目,必须是每个考生必考的。技能考核的内容包括珠算、点钞、小键盘操作、纳税申报软件操作、会计实务等内容,其中会计实务为必考,另外的项目每个考生从中必须选定一项。会计实务是指提供某个企业某个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没有对经济业务的文字表述),首先判断发生了什么经济业务,然后按要求完成从凭证的编制、装订、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的整个流程。
评价:评价要易于量化,从而避免出现主观分、人情分,影响考试的公平、公正。
标准:各省中职学校的技能大赛已相对成熟,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中职学生的最低技能标准。
具体实施:技能考核面广量大,完全依靠财政部门是不行的,必须借助社会力量尤其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中职、高职院校,依托他们的人才优势、实验实训设备、场地优势等。
3.处理好与职称考试大纲的衔接问题。要处理好两者的衔接问题,关键是要明确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我们究竟要选拔什么样的人才,笔者认为应该是选拔具有高尚的道德操守,能够进行基本的账务处理(手工环境和电算化环境下),具备基本的交流、沟通能力的人才,所以对于一个刚入门的会计人员来讲基本的账务处理能力是最关键的,其余需要的则是基本的办事能力,这种能力不是立马可以独挡一面的,最初仅仅是跑跑腿、跟在师傅后面学习的过程。如果对一个拟跨入会计行业的初学者要求太高,很容易使其望而却步,所以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增的税种的内容完全可以删去,因为仅仅是按照大纲中的要求根本无法学透,更谈不上具体应用了。像增值税的内容本来初级考试都不做要求,只在中级中才做要求,那为什么在入门考试中反而涉及它呢?
具体税种的计算不宜放在会计入门考试中,但可以在入门考试中增加纳税申报软件的操作考核,但仅仅要求考生熟悉纳税申报的流程,至于相关数据的产生还是由老会计提供的。
(作者单位:江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