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茂金:公立医院改革应推动医疗服务的市场化
2010-11-24
程茂金:公立医院改革应推动医疗服务的市场化
完整的医疗市场应该包括:供给方(医生)和需求方(患者),并且具有可供交换的以服务形式出现的商品(医疗服务)和交换的场所(医院等)。医疗机构可以在市场竞争中以低价格、高质量服务的途径,通过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更新技术、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等方法,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可打破大型医疗机构的市场垄断地位,促进不同竞争力的、形式多样的、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为建设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提供基础。
民众对医疗服务有不同层次的需求。将医疗服务推向市场,由市场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调节,有效引导医疗资源的配置,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要。医疗服务的市场化,也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弊病。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疗保险研究中心程茂金教授认为,公立医院改革应推动医疗服务的市场化。现行的医疗制度安排是政府把医疗机构推向一种不完全的“市场”,对医院的投入是一种“给政策”、不给或少给“经费”的补偿模式。也就是说,现有的医疗服务制度,很可能有利于促进诱导需求行为发生。市场化则可把医院推向有序竞争,医院为了吸引更多患者,就可能主动把医疗技术、药品性能、诊疗价格等信息公开化,减少或消除信息不对称。消除医生诱导需求,推动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从供给诱导需求的形成和控制机制,可反思公立医院改革,更好地认识当前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余晖:卫生行政部门应主要抓医疗和药品的质量监管
想通过药品的招标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这是政策上的误区。医院和医护人员激励问题的解决,其实要靠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多元化付费机制、谈判机制的建立。即使需要药品招标,也应该是医和药的微观市场主体的一种自组织行为,这个自组织行为可以是作为需求方的医院来团购,也可以是药品的供应方、生产方来主导招标。比如说可以由制药企业协会进行招标,也可以由医院协会来招标。建立第三方的交易平台,这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药品招标的做法。即便要由政府来招标,也应该是以社保部门为主来做这个事情。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把主要的工作放在医疗质量和药品质量的监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完善方面,而不要去充当医疗机构的教练员,甚至去当运动员,一定要定位清晰,制定出来的政策才能够真正有一个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