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立一级高完中对口帮扶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制度
2010-11-17
云南教育·视界 2010年7期
本刊讯(记者张惟祎)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一级高完中对口帮扶薄弱高中学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0年起建立全省一级高完中对口帮扶薄弱普通高中学校的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一级高完中对口帮扶薄弱高中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当地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结合当地一级高完中和薄弱学校的办学情况制订统一帮扶计划,确定帮扶内容。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一级高完中对口帮扶工作要立足本地,1所一级三等高完中至少要帮扶本州市的l所二级及以下高完中。1所一级一、二等高完中在帮扶本地学校的同时,要跨州市帮扶1所二级及以下的高完中。有条件的一级三等高完中也可跨州市帮扶。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二级完中帮扶三级及以下完中的帮扶计划。跨州市幫扶的学校原则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确定帮扶学校。不能确定的州市提出需求后可由省教育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