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应对突发事件的“三态”“三时”——新疆“7·5”事件报道解析
2010-11-16□冷凇
□冷 凇
“7·5”事件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爆发的最大规模的恶性事件,也是迄今为止国内外新闻媒体应对中国社会危机事件中反应速度最快、报道角度最为全面,最值得引起新闻传播学界重视的一次事件。
社会危机事件、突发事件的报道,始终是近年新闻传播领域关注的重点,更是学界研究的焦点。简单而论,社会危机事件可分为“天灾”(地震、冰冻灾害、洪灾及其他无法找到直接原因的事件)与“人祸”(如西藏“3·14”事件,奥运火炬事件,石首、瓮安等地的群体性事件等)两类。针对“天灾”与“人祸”,政府与媒体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说“天灾”的突发需要新闻媒体尽快公开信息、提供服务,让广大观众知情,那么“人祸”的出现则需要在提出处理方案的同时,尽快找到事发的真正原因,定性定调,从而避免国内外媒体的盲目臆断与猜测。
国际媒体特别是西方媒体的危机传播策略及经验,可以总结为“三态”与“三时”,即“姿态、语态、心态”和“时间、时机、时段”。“姿态”一词,更多是针对中国媒体的建议。许多事件的处理经验告诉我们,尽可能避免对西方及国内媒体的直接性拒绝,即便出现了恶性事件和丑闻,也要以“公开欢迎,海纳百川”的姿态去接受媒体的报道与检验,切勿让海外媒体记者有被拒绝、推诿的感觉。良好的姿态首先使政府在危机公关中占得先机,至于一些涉及机要、安全领域的事件或地域,国内外均有规定,即“警察封锁的地方不允许媒体进入”,以此为理由均可以谢绝任何媒体,无论在美国、欧洲还是中国,都是同样的。其实,新闻记者在长时间的采访工作中,都有逆反心理,行政部门越是“禁止”“推托”“拒绝”,记者就越会想办法去打探,而媒体的市场运作属性又使得新闻媒介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新闻任务。姿态一旦处理不好,会极大地影响记者的主观判断与报道倾向,形成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不利局面。
“语态”特指在新闻报道中西方媒体惯用的表达方式,如广泛使用引述,对关键词句进行模糊处理等等。如“7·5”事件中针对中国政府提出的打击“三股势力”,即“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西方媒介惯于使用“人权自由,种族清洗”等字眼进行恶意围攻。因此,中国新闻媒介需要多次重申:打击“民族分裂势力”与“践踏人权”无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与“限制公民自由”无关,打击“暴力恐怖势力”与所谓“种族清洗”更是毫无干系。西方媒体惯用的伎俩,是将所谓的“政府”与“人民”相区隔,进而为自己开脱责任。以CN N为首的美国媒体,时常会巧妙地在各种场合肆意批评中国政府,但是由于害怕激起华人世界的反感,很少会言及中国人民。CN N的卡弗蒂事件之所以引发了全球华人的愤怒与抗议,就在于其辱骂“中国人民是蠢人和暴徒”。在世界新闻冷战的格局中,对语句进行模糊处理和模糊引用,是西方新闻传媒屡试不爽的一个招术。如在伊战中,对美军行动的报道中很少见到新闻中出现“空袭”字眼,相反用较为中性的“空中打击”代替,而“侵略”与“杀戮”也被说成“目标攻击”。而在歪曲报道时,西方媒体非常喜欢使用引述,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据消息灵通人士介绍”“非官方消息表明”等,逃避责任。一些黄金时段访谈节目,西方一些不负责任的时事评论员在现场说得天花乱坠,最后主持人则以“以上内容均没有得到证实,谢谢收看”作为结尾,规避其胡言乱语和张冠李戴的卑劣行径。
经历了“3·14”事件后,中国新闻媒体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社会危机事件的经验,并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传统媒体大肆反击西方的歪曲报道,这使得CN N不敢再拙劣地拼凑画面,只能转发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画面,但是其解说词却出现“和平请愿被镇压,此次事件是中国长期压制少数民族的政策使然,几十年来汉族人大量迁徙到少数民族地区等等”,出现了明显的声画错位。
“心态”特指新闻媒体应辩证地看待每一次社会危机事件,将其视为一次锻炼与预警。“7·5”事件牺牲了很多无辜群众,这是令人痛心的,但这更是对“三股势力”实施高效打击的一次最佳时机。新闻媒体的批判意识太强,往往忽略了对事件内因的追溯及报道立场、角度的变换。“7·5”事件的积极处理与高效的媒体应对策略,有效扼杀了爆发更大规模危机事件的苗头,起到了积极的预警作用,这些经验有助于我们制定一套更为成熟的危机事件处理预案。
“三时”中的“时段”策略,指新闻媒体在应对消极信息与积极信息时,巧妙利用不同时段的收视率、到达率来弱化不利信息,强化有利信息。如美国媒体曾有意在“卡特丽娜飓风”事件中选择黄金时间播出救灾政绩,而选择垃圾时段播出死亡人数、一些部门行政不作为等消极消息;“时机”则是媒体及各部门介入事件的机会;“时态”是紧密把握危机事件随时间推移而产生的三个阶段。“三时”中,以“时态”的把握最为重要。
危机事件的传播规律按照“时态”可以分为三个区间,即潜伏期、爆发期和衰退期。第一阶段是潜伏期。此阶段中危机事件出现“苗头”,但发展曲线平缓。这期间新闻媒体的第一责任是公开,而西方媒体的做法是在公开的基础上“适当夸张”,目的是引起群众重视,并给有关部门提醒、预防,有助于控制事态,减轻后果,是所谓危机事件的预警阶段,如美国媒体在非典型肺炎爆发初期频繁描述其危害及传播速度,引起全美社会高度重视。而“7·5”事件的潜伏期,也就是“韶关玩具厂事件”中,国内外的新闻媒体由于缺乏联想能力,并没有对危机事件的爆发进行预警和预测,更少有人关注新疆局势,这也暴露出新闻记者缺乏逻辑和推理能力的问题。随着事态的发展,一些潜伏期中的危机事件会在量变的积累中,经过“催化剂”的推动作用,最终达到质变,进入第二阶段——爆发期。爆发期中的媒体应该将职能与职责由“预警”转变为“缓释”,即缓解事件所引起的恐慌程度。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与新闻媒体长期实行的危机缓释策略有很大关系。随着政府的高效介入,社会危机事件会进入第三阶段,即衰退期。在此期间,新闻媒体应当行使“观察员”与“监督人”的角色。一方面对事件本身进行监控,防止其反复。另一方面“回溯”整个事件的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检讨各部门及新闻媒介在事件爆发的各环节中的义务与责任,总结经验。
“7·5”事件中,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新媒体和新技术对危机事件传播的影响。新时期,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强烈侵占了传统媒体在舆论报道中的地位。“7·5”事件的起因是广东“韶关玩具厂事件”,而该群体事件的起因正是网络谣言。如果不是别有用心的人在网络上肆意地断章取义、张冠李戴、渲染夸大,新疆疆独分子不会找到机会制造事端。这些社会危机事件表现出的新现象在信息匮乏、传播形式高度欠发达的时代是不会出现的。
早在2009年初,网络的种种现象已经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座谈会讨论过程时说:“今后各部委都这样,只要网上出了个什么东西是需要解释的,你们不用请示我,赶紧上网去解释,别把小问题拖成一个不得了的大问题!”因此,尽快建立互联网新闻管控的高效机制,迫在眉睫。
互联网的发展确实解放了文化艺术的创造力,但是也放大了山寨、克隆、拼贴、歪曲的能力,经常出现在某种力量的指示下把一件简单的事情放大或缩小的现象。某种程度上看,互联网已经从社会信息的传播工具演变为事件的寻找者、组织者甚至制造者。新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又使得视频画面和照片的拼贴、组接、特技都更加容易实现,给歪曲报道扫清了技术障碍,给新闻真实性更多的冲击。“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神话”正在网络上频繁上演,而缺乏责任感的网友,常常利用网络进行情绪宣泄和人身攻击,挑起事端,甚至出现了“网络群体事件”现象,应该引起新闻监管部门的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