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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访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副会长黄宗良教授

2010-11-09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0年1期
关键词:腐败民主建设

● 本刊特约记者 苏 民

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访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副会长黄宗良教授

● 本刊特约记者 苏 民

记者:黄教授,您好!您长期从事研究世界社会主义各国建设和改革问题,早在2002年就提出了执政党需要认识执政规律,并从历史角度系统总结了共产党执政规律,2004年,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4次集体学习会上集中讲解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可见,您提出的许多观点在理论界和政界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作为一位关心政治、研究政治的学者,您对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肯定也有不少研究和思考。那么,能否谈谈《决定》给您带来哪些思考?

黄宗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其中,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和新要求。比如在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要求全党“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等等。为党分忧,党忧何在?如何排难解忧,兴国兴党惠民?这些都是每个负责任、敢担当的共产党员应该严肃思考的问题。

记者:您认为我们党最大的担忧是什么?我们最应该避免的现实危险是什么?

黄宗良:居安思危、忧国忧民,是中华民族历代仁人志士的优秀品质。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扬了这种光辉的传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才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但是改革开放以前,也存在一种不良的风气和习惯:报喜不报忧,片面强调“主流”、“九个指头”,忌讳(甚至不允许)讲“支流”、“一个指头”,夸大“光明面”,掩盖“阴暗面”,喜欢“歌德”,不喜欢“魏征”。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党风有了重大转变,但至今恶习仍存。2007年春,胡锦涛同志切中时弊,提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这次中央全会更鲜明地提出“为党分忧”,其含义极为深刻。

我们国家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忧”从何来?是的,中国社会发展之迅猛,中华民族复兴的势头,使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倍受鼓舞。可以有根据地说,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国际影响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么高,这么大。这两年来,我们经历了大喜大悲,却没有出现大起大落。抗击汶川大地震、成功举办北京奥运、神七飞天等等,使世界对中国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刮目相看。当国际出现了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时,不少国家、包括曾经不怎么瞧得起中国的西方领导人,几乎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中国,等待着中国领导人拿出“救世良方”。作为炎黄子孙,谁能不为此自豪?

机遇振奋人心,挑战十分严峻。众所周知,尽管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三,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发展速度中外历史罕见,但我国人均GDP也只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十几分之一,中国的科技竞争力只属于第四等——科技发展中国家,还够不上列入第三等——中等科技大国。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为50%,而美国、日本是5%左右。我国100%的光纤制造设备、80%以上的集成电路芯片、70%的轿车制造设备都要依靠进口。我们还不掌握这些核心技术。

发展任重道远。改革可以说处在攻坚阶段。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何建立起两头小、中间大、分层次、有差别但非贫富悬殊的体现社会主义原则的分配制度和政策?绝非易事。如何在发展和改革中维护社会的稳定更是一个“硬任务”。“稳定压倒一切”。不稳定一切无从谈起,倒霉的首先是广大民众。现在,常常是以腐败为背景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在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中把这与发展和改革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对执政者领导艺术的严重考验。“稳定”与“和谐”还不是一个概念,把抓稳定提高到促进社会和谐的层次,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记者:《决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那么,中国共产党现在的状况怎么样呢?

黄宗良:执政党把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理所当然,但我们共产党同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不同之处在于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党对自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有两个基本的判断和估计:“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的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另一方面,“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什么东西严重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呢?最严重的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一些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正如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的“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反腐倡廉“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必须把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反腐倡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这种严峻考验面前,我们需要避免这样两种前景:第一种,由于腐败继续泛滥而丧失民心党心,走向“自我毁灭”。这是最坏的前景。由于中国共产党现在有着很强的执政能力和很厚的执政的政治和物质资源,短期内不大可能出现这种前景。第二种是满足现状,对现在的腐败的状况无可奈何,或无动于衷,做表面文章,得过且过,把全党决定下来的基本理论、纲领、方针、政策当成口头禅,知而不行,行而不力,在阻力和障碍面前畏缩不前,甚至用满足少数既得利益者的需求来维护权力地位,其结果是使党丧失先进性,社会主义名存实亡,中国社会不能健康、顺利地持续发展。这是我们最应该避免的现实危险。我们全党同志要同心同德、努力奋斗争取实现的一种前景,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总体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排除艰难险阻,奋力前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若如此,则党兴、国兴、民族复兴,政通民富,我们所从事的前无古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大有希望。

记者: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决定》提出了“四个着眼于”,第四个“着眼于”就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那么,怎样有力遏制、切实逐步地消除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

黄宗良:我认为,从根本上说,要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毛泽东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就已经指出一条“新路”。他在回答黄炎培关于中共能否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率支配时,满怀信心地说: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他言简意赅地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民主问题的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上,确实取得很大的成绩。党的十六大以来强调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这两个分量很重的理论结论是我党对用很大代价换来的社会主义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在这个民主政治建设根本指针指引下,我们的民主制度和体制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如在干部的选任和管理制度这个关键环节上、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这一核心问题上,制度建设有了可喜进展。

但是,我们在正确强调制度化、法制化的同时,也容易忽视两个“主体”的作用。如果我们仔细了解和分析多年来一系列的腐败案件和腐败现象便可看到,其中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便是民主的体制和机制不健全或缺失,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不充分或违背民主原则,广大党员和民众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些最主要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切实保障。

一个干部政治上是否靠得住、工作上是否有能力、作风是否正派、是否清正廉洁,其周围的普通党员、平民百姓心中最清楚。一些地方选举中并没有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民主权利,考察和测评中没有真正深入到普通党员和群众中去认真听听反映,实际上是“官选”、“官评”。一些单位也搞“民主推荐”,但并不公开推荐结果,最后推出来的人选实际上是打着群众名义、按照个别领导意愿早已内定的。这种潜规则至今还在起作用。贪官污吏和民众信不过者,往往是一些投机钻营者,口是心非者,对上级阿谀奉迎、对民众冷若冰霜者,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一些中高层当权者和各级职能部门中的权势人物,他们腾云驾雾、平步青云,早已是基层和地方组织、广大党员群众“管不着”的,怎么能得到“群众公认”?长期眼睛向上,脱离群众,离开“地气”,怎么能有为民执政的情怀?

党管干部不应理解为仅是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管干部。“主人”管不着“雇员”,何谈主人?“干部管理不严问题”基本问题是民主管理不严。“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决策的失误比腐败更可怕”,这都是从实际得出的结论。正确的决策就是科学民主的决策。而许多实例说明,没有民主,也难以谈得上“科学决策”。所以,参与权很重要的环节是决策参与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的那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不可能是向社会公开、认真听取相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后形成的决策,一哄而起的开发区(后来多数被撤销),互相攀比的超标超豪华型的办公楼、培训中心、休闲中心以及不顾客观条件的大广场、大草坪等等,也不可能是“民心工程”。

民主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是造成腐败的重要原因。这不仅表现在干部的选任和管理上,还表现在行政开支上。中国行政开支占财政开支的比重比其他许多国家要高得多。“公务”用车、公款“招待”、出国“考察”的“三公消费”为何长期居高不降?因为没有得力的民主监督。“公仆”们怎么花钱,“主人”们无从知晓,自然也管不着。这是一个普遍性的“腐败”,是体制性问题。由此而来的是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投入不足。这事虽然人们听腻了,但还是有必要粗算一笔账,才能使人猛省。“三公”开销高估的说一年9000亿。这里按一般的估计:6000亿。我们也不唱高调,唱个“中音”:廉洁一些,一年省2000个亿是可行的。如果这样,省5年可以还上教育10年的欠账(专家估计1993-2003年全国财政对教育欠账9391亿元);省4年就相当2009-2011年3年医改的投入(预计8500亿元);省1年就够全国农村1亿老人3年的养老金(按每人每年660元算)!!民主监督的经济和政治意义竟是如此重大!廉政、民生的改善,只有民主才有保障。

民主选举权、管理参与权、权力监督权必须有知情权作为前提条件。不知情何以履行民主选举权利,何以参与管理、实行监督?腐败者往往是专权者,喜欢独断专行,暗箱操作,垄断信息,惧怕公开、透明,拒绝提高政务的可见度。一些“问题官员”正是在缺少阳光的从政路上干着不光明正大、不敢告人的坏事,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封闭、不透光、不透气正是霉烂、腐败的温床。党员、民众充分的知情权,对有病的官员正是治病良方。

以上情况可以说明,腐败得不到有力遏制主要一个原因正是广大党员和民众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充分的切实的保障。所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保障这些民主权利视为民主建设的根本,并提出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措施,体现推进民主建设的决心,又一次给广大党员干部和民众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新希望。

记者:有学者认为,我们对党内民主建设的认知达到了相当完备的水平。您对此怎么看?

黄宗良:我很赞同这一判断。但实际仍然有一些认识需要澄清,一些思想障碍需要逐步消除。

其一,关于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党的重要文献历来提法是前者带动后者,这是对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和中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已出现前者滞后于后者,后者在推动前者的客观现象。故二者关系实际是互相影响,难以分割的。这实际也是一个“党群关系”问题。要建立“官民”良性互动,就必须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为人民民主“过于超前”就会“构成对执政党执政地位的挑战”,从理论到实际都不好说通。之所以把两个民主并提,正是基于上述想法。

其二,关于中国推行民主的条件。中国历史上缺乏民主传统、民众缺少民主训练是事实,但不能用老观念去看待今日的中国,不能低估今天中国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条件。这里不来阐述今天世界的民主化潮流,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互联网化的快速推进;不来细说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已经确立起来的新的起点。值得关注的是在这种新的社会条件下广大党员和民众民主意识、民主要求的提高。农民在土地和经营管理制度上的政策主张、在取得同城里人平等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的追求是不是民主要求?工人、职员、普通公务员对于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对于“精英”决策(特别是贪官+奸商+文痞的决策)机制的不满,不正是一股蓄势待发的民主潮流?广大知识分子希望排除对教育、科研、学术的过分的行政干预是不是民主要求?回答都是肯定的。民主无非是保护最广大民众利益的政治制度。它自然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但当前正面临加快这个建设的客观形势和良好时机,最要紧的是奋力排除少数权贵们的阻挠和抵制。

其三,关于推进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党已提出的把党的领导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在形成和实行这个“三结合”的体制和机制,是对列宁90年前提出的“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理论和体制的历史性突破。“结合”不是简单地半斤加八两。结合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民当家作主。人大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机构,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实行这种“结合”的最重要机构。说人大工作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貌似正确,其实是经不起理论和原则的推敲的。保证党的领导的正确性的最重要、最关键环节正是通过人大“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此基础上,把党的主张变成法律——国家意志的。在这个过程中,人大不是简单的“表决机器”。全国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十七大报告说,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离开这一重要原则,是断然没有党的先进性和正确性的。

其四,关于发展民主与维护稳定。我们所需要的民主,不是大哄大嗡,不是“街头政治”,不是“文革”中的“大民主”;而是制度化、法律化的民主,是党领导下的有序的可控的民主。只有发展这种民主,才能妥善地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才能合理整合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关系,才有经济的持续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和社会的进步,从而才有中国社会真正的稳定与和谐。如前所说,当前中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和表现,不正是由于没有切实保障党员和民众的民主权利而导致腐败蔓延,诱发群体性事件以及相关的重大事故吗?把民主与稳定对立起来是不合乎社会实际的。现在确实需要警惕仍然掌握着权力的未被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以维护稳定为旗号抵制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记者: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问题,有人提出,中国走民主化道路的一个重要障碍是“党政不分”。您对此怎么看?您认为当前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黄宗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是我国改革前政治体制的一个主要弊端,是权力过度集中、民主不足的重要表现,因此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把实行党政分开作为改革的重要措施提出来;但后来就不怎么强调了。现在各省、市除党委第一书记是政治局委员不兼任人大主任外,其余均是书记和人大主任由一人担任。也许是“分开”容易扯皮,“合一”决策来得快,做起来顺手。我是赞成十三大报告的提法的。不过,“党政不分”并非整个体制的最重要症结。原来的政治体制问题的症结应是党群即党同广大民众的关系。党包揽一切,不仅“代政”。社会政治化,执政党国家化。政治体制的关键环节是干部的任用、监督、管理制度。作为授权者,“国家主人”实际上管不了“公仆”。对于“党管干部”原则的不正确运用使“公仆”成为“主人”头上的官老爷。问题的实质和核心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们改革中的体制,监督者、制约者被置于“被监督者、被制约者”的“领导”和“管理”之下,没有实际的权力,前者要看后者的脸色说话、做事。表面“人和”,实质“政”不怎么“通”。需要监督的层次,监督的力度越是不足。于是腐败产生不可避免。应该看到,这些年我国的政治体制也在改革,在完善,进展不能不看到;而且我认为改革是抓住了“干部问题”和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两个要害问题。我们在提“制约”和“监督”时,还常加上“协调”、“协商”。这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需要提出的是,又是制约,又是协调,弹性太大,刚性不足。很容易把监督机构、监督者变成无关痛痒的咨询者。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是有希望的,不过将是长期和艰难的实践、探索过程。

■ 责任编辑:袁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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